倍可親

標題: 勸曹操殺呂布,劉備鼠目寸光犯了大錯 [列印本頁]

作者: 橘中秘    時間: 2008-1-18 12:51
標題: 勸曹操殺呂布,劉備鼠目寸光犯了大錯
《三國志》評呂布說:「有獅虎之勇,而無英奇之略,輕狡反覆,唯利是視。自古及今,未有若此不夷滅也。」從歷史的角度,這個評價應該說是準確的。但是羅貫中筆下的呂布,作為一個文學人物,就不僅僅是個褒貶,也不必存在褒貶的問題了。因為讀者對於歷史人物的評價,只有信與不信的兩種選擇。而對於文學人物,經讀者的再創造,便有許多不同的看法和見解,絕非簡單的褒和貶可以概括的。每個讀者眼中的文學人物,都蓋有讀者本人的印記。

  所以,古典文學作品,改編成影視以後,不大容易獲得讀者認同的一個根本原因,就在於讀者自己腦海里的人物形象,和銀幕屏幕上的編導所推出的人物形象,存在著差距的緣故。

  呂布在歷史中是一個被否定的人物,然而在文學中,在讀者頭腦中,卻又並不是完全被否定的人物。這也許是文學的力量吧?在所有呂布戲中,那白鎧白袍的小生一出場,甚至成了後世無數觀眾心目中的英武瀟灑的明星。所以說,呂布是這部小說起首部分塑造得最為成功的形象之一。

  為什麼呂布能得到讀者的這份寬宥呢?

  第一,他驍勇善戰,幾乎無人能打敗他;第二,他和貂蟬,英雄美人,而且還是一個至死不渝的愛情至上主義者;第三,無論如何,是他殺掉了惡貫滿盈的董卓,為民除害;第四,轅門射戟,是呂布一生中的峰巔之作,救了劉備一命。包括他不殺劉備家小,包括他憐妻惜女,都說明他的性格的不是太壞的一面。

  加之他四肢發達,頭腦簡單,極易上當,陳登幾句話一說,主意就變了。甚至為曹操把他視作「飢則為用,飽則盪去」的鷹犬,沾沾自喜。大概中國人害怕莫測高深,就比較喜歡這個單線條的呂布了。
《資治通鑒》卷六十二,記述了他轅門射戟的過程,這是正史,而非演義。由此可見他不是一個毫無心術的人,也會用計的。而此計之荒誕,很帶有呂布的性格色彩,以一箭而定和戰,曠古未聞,而此兒戲一般的主意,居然成功,說明呂布是有把握為劉備解除厄難的。但想不到劉備在白門樓上,「公不見丁建陽、董卓之事乎」一句話,卻斷送了呂布的命。

  按老百姓的看法,劉備就很不夠意思的了。他臨死前目視劉備曰:「是兒最無信者!」「大耳兒,不記轅門射戟時耶?」這番斥責在讀者心裡,便把兩人的分量稱出來了。

  其實,從去除眼前的勁敵看,借刀殺人,提醒曹操記取丁原、董卓的教訓,這句話夠毒的,也起到作用。但從長遠的戰略目標看,讓曹操養虎遺患,對劉備可能更有利些。可見這一時期的劉備,還不是十分地具有雄圖大略,遠見卓識。給呂布留一條命,將來倒霉麻煩的,必是曹而不是劉,何必勸曹殺呂呢?太短見了。看他後來叮囑關、張「勿犯曹公軍令」這句話,充分表現了他當時的甘心居下的心態。說明劉備固有知曹的一面,也有畏曹的一面,更有不敢與曹角力的一面。

  同樣,那個陳宮也未免過於感情用事,因為捉放曹后,曹操殺了呂伯奢一家,說了那句「寧教我負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負我」的名言,便對曹操恨之入骨,毫無圓通的可能。若是能夠從長計議,權且勸呂布獻城,難保曹操將來,不會成為董卓第二?因為對呂布來講,背叛主子不過舉手之勞,一點也不難的。如果那樣,漢末的爭霸局面,則未可預料了。

  所以在讀者印象里,呂布對於劉備,對於陳宮,並不太欠什麼的,但確實是這兩個人,一個在前,一個在後,把呂布送上了斷頭台。因此,後世人對這位白衣白甲,手持方天畫戟的將軍,多一點同情,也就不奇怪了。
作者: 牛越渴    時間: 2008-1-20 13:28
所言極是。
作者: 番茄好味    時間: 2008-1-20 18:27

作者: 暴發戶    時間: 2008-1-20 21:50
不殺呂布固然會給曹操帶來麻煩,但恐怕給劉備會帶來更大的麻煩
搞不好還沒碰到諸葛亮,已經被呂布幹掉了
作者: 11nn93n9    時間: 2008-1-20 22:22
這種思維方式要不得,弱者心態。 如果當年不怎麼樣, 後來會更好的想法是一廂情願。 一是當年的情況有當年的關鍵點。 二是即便如此, 後來也很有可能更差。 所以, 劉備用不著後悔。 他已經做得足夠好了。 比他做的更好的可能性很小。
作者: 政經人    時間: 2008-1-21 06:53
曹操何許人也?呂布和曹操配合,不正是助紂為虐?禍害漢室,將比董呂配更甚,掃平天下豪傑,哪有劉備成功機會???

董卓好色,曹操可有何弱點,可反間曹呂???
作者: andrewjag    時間: 2008-1-22 18:28
替古人擔憂了.....

聰明不聰明,都是定案了,無可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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