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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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業餘聖經研究者回應一位剛剛從正統神學院華業的妙文【轉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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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w 發表於 2007-9-15 14:1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回復先生 (nngzh) 23日《簡答如下》

【先生脫離聖經的經文,為自己的想像發感想。在下不便打攪。呵呵。】
我能理解先生為何對學生的感想冠上「脫離聖經的經文」、「為自己的想像」這樣的字眼。不過請原諒在下學識淺薄,有個問題我們需要澄清。就是在您為他人冠上這樣的帽子的時候,是否想到要為您的說法稍微負點責任呢?如果先生反過來提問的話,在下一定會給出合理的解釋的。對於先生類似的感想,我尊重先生是聖經的啟示。儘管我對啟示是含有猜測的成分的理解讓先生感到不舒服,但總算還沒有指責先生脫離聖經吧。如果在下象先生一樣指責先生的所謂聖經的啟示也是「脫離聖經的經文,為自己的想像發感想」,先生如何看待呢?這個純屬學者修養風度的問題,我想先生不會糊塗到一無所知的程度吧。不過呢,好在我這人沒有這些講究。您既然說到這了,那我就給先生做個示範,讓先生看看究竟什麼是脫離聖經的經文,為自己的想像發感想吧。

還是理性的回到問題上來。先生說:【但親身經歷這樣神跡的以色列人僅僅過了三天就忘記了神的大能,因為沒有水喝而發怨言。】。在這裡,先生陳述了三個「事實」:以色列人忘記了神的大能,沒有水喝,發怨言。如果先生具有高中以上語文水平應該清楚,先生所描述的這三件事,第一個(忘記神的大能)和第二個(沒水喝)都可以是後面(發怨言)的原因。如果我沒有猜錯的話,先生本意是想通過神解決百姓的飲水問題再次大大的稱頌一下你的神,想強調神的大能。但是先生沒有想到的是,這樣輕描淡寫的一段話卻為自己的埋下了令人失望的麻煩。

「因為沒有水喝而發怨言。」是聖經里說的。但是,先生想榮耀神的鋪墊,那第一件「事情」:「 親身經歷這樣神跡的以色列人僅僅過了三天就忘記了神的大能」,您是從哪裡得到的這樣的說法?如果咱們用的是同一本聖經,還請先生幫我指認一下這段話(三天就忘記了神的大能)的出處。我將感激不盡。如果先生要是找不到這段話的出處,還請先生把您的「脫離聖經的經文」、「為自己的想像」「發感想」這樣的字眼自己享用一下吧。

其實呢,我理解先生的聖經造詣很不錯。但是,用這樣的不負責任的空洞的說法對待學術談論,總讓人感覺先生是在做粗俗的學問,誤人子弟啊。先生不相信嗎?讓我們接著往下看。

其實先生這樣充滿筆間的自以為沒有脫離聖經的「啟示」如果認真追究起來恐怕我們的聖經通覽就無法進行了。好在我這人並不太在意先生說的是否聖經的真意。其實只要合乎邏輯,合乎真理也無所謂的。畢竟是自己的看到和得著。但是如果用您那不成熟的甚至完全是無理猜測當成真理,以此用來指責和說服他人的話,還請您能稍微注意一下眼前的和周圍的人。看看是否都象你那引領的查經小組的信徒那麼聽從你那來自聖經的啟示。可能在下的話有些重了,但是我想一個真正的基督徒在神的面前是不怕暴露自己的(真實想法)。

我說了半天,您的問題究竟在哪裡呢?其實很簡單。是先生太在意神在現實中的作用了,以至於連猶太人抱怨維持生命的物質匱乏都讓先生冠上了「三天就忘記了神的大能」的重罪。猶太人真是可憐啊。被埃及人奴役驅使了四百餘年,至今仍然沒有申訴和抱怨的權利。讓人感到的不是種族歧視,而是拿人不當人看的冷血和無情。在這裡,百姓為了飲水問題向摩西發怨言,就被先生隨便的就扣上了忘記神的重罪。這大概就是基督教里的謠傳誤傳為什麼特別的多的原因之一吧。或許這也是今天的中國人為什麼仍然被奴役的真實寫照吧。先生太看重神的權威了,以至於什麼是神的權威,什麼是人的責任都搞不清楚了。

水對在曠野中遷徙的人意味著什麼,這個不用我說大家都知道。如果他們(以色列人)每天都能得到水,哪怕一次,我想這對那些吃苦耐勞的猶太人來說也是莫大的恩典。他們決不會無緣無故貪得無厭的找他們的領袖摩西抱怨的。一定是嚴重的缺水(至少三天)才使他們找到摩西發怨言的。同時,在這樣(缺水、忍耐不了)的情況下,他們找到摩西發怨言,也正是把希望寄托在這位具有特殊使命的先知身上。他們為何沒向別人抱怨,而偏偏象摩西發怨言呢?其實他們知道向任何人發怨言都沒用,希望只有一個:就是摩西。因為他具有神賦予的權柄,可以施行神跡。而這時的摩西可能還沉浸在戰勝法老軍馬的喜悅中呢。以至於這麼大的事情(缺水)他竟然一無所知。最終挨了批評教訓,這才重新恢復平靜向神禱告。至於那水究竟是怎樣變甜的,並不是百姓必須關注的。神不會因為給人施了這點小小的恩惠就要求人必須回報他…

通過以上的分析和考證,我想長眼的都會明白。所謂「三天就忘記了神的大能」的說法純屬誤傳。嚴重點說就是謠言和隨意私解聖經…。

好了,關於什麼才是「脫離聖經的經文,為自己的想像發感想」我想已經說明白了。剩下的就看先生是否接受了。


【這在聖經的解釋中,屬於比較特殊的一種,叫做「靈意解經」。特別是把這裡的磐石解釋為主耶穌基督,是神所默示的聖經的作者的一種特殊的權柄。】
謝謝。對「靈意解經」和「神的默示」以及「特殊的權柄」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先生願意從文明、文化的角度去查考聖經,是先生的視角。非常尊重先生的這種努力。】
先生誤解了。我不會特意考察聖經的。我是跟先生來學習聖經的。如果非要說考察的話,也只能考察先生是怎樣學習聖經的。這對想學習聖經的人是有益處的。


【先生的「參與」用的很微妙。 但聖經的啟示明明是,十誡命是神獨自頒布的。】
「聖經的啟示明明是,十誡命是神獨自頒布的。」沒錯,先生說的也很對。您要是這樣說:聖經明明說「十誡命是神獨自頒布的。」,那就錯了。因為確實沒有證據(聖經)顯示十戒是神獨自頒布的,所以在這裡「啟示」就派上用處了。因為,它確實是與猜想或個人理解具有同樣的含義。
另外想請教先生。「十誡命是神獨自頒布的」意味著什麼?是神親口對以色列人(除摩西)說的嗎?


【這裡是請了解摩西的「中保」的角色。摩西的中保角色只是耶穌基督更美的中保角色的預表。】
理解前面一句。對後面一句話保留。這種「預表」很勉強。如果歷史上還有類似(摩西)的角色,那麼預表的又是誰呢?這種預表有什麼意義呢?實在看不懂。對先生的這種聖經的啟示我尊重。但願不是誤傳。


【先生愛自己鼓搗些「新鮮」說法,但又沒有對聖經的經文有個基本的了解,因此,先生的說法本身,聽起來似是而非,實際上呢,於人於己,沒有什麼助益。
十誡本身,可以分成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是前四誡,講如何敬拜神。第二個部分是后六誡,為人倫六誡。而人倫六誡命並非只是行為的誡命。耶穌基督自己教導說,心裡犯姦淫者,已經犯了姦淫。可見,人倫6誡命並非在思想之外而只是行為規範。】

先生有點少見多怪,小題大做。就因為我對聖經沒有基本了解,所以才需要跟先生學習。如果先生不同意我的說法,那就按照先生說的意思就是了。任何對聖經(十戒)的分類和看法,都不會改變其(十戒)的本質。同樣,對於人的說法,當然可以認為是聖經的啟示。至於我自己鼓搗出的「新鮮」說法先生完全可以當作茶餘飯後的資談。但不論如何二者都有猜測的成分。還因為他們(聖經作者)不能與我們交流,所以再正確的說法(非聖經的)沒有他們的認可,也只能算猜測。這不奇怪。如果把您的話推而廣之,有誰不在說自己搗鼓的新鮮說法呢?成天嘮嘮叨叨盡說些老掉牙的話不讓人煩才怪呢。就算摩西、耶穌,難道他們需要別人給搗鼓出什麼新說法嗎?


【我真的是勸先生,還是先多花些心思把聖經在講什麼弄明白,好嗎?】
對先生這番話我能理解。接受先生的好意。另外提個建議,如我再有類似的沒把聖經講什麼東西弄明白的時候,還請說具體點。指出我的哪句話是沒弄明白聖經在講什麼。謝謝。


【先生可能誤會我的意思了,我說「另開話題」,不是因為我們「在聖經學習中我們不可能全面深入的交流」。恰恰相反,在下認為,不再聖經學習中,我們才沒有深入交流的可能性。】
先生這話說的對,同意。沒有學習聖經的機會,我們確實很難進行深入交流。


【我所說的另開話題,是因為先生的問題,實際上牽扯到「一般啟示和特殊啟示」的大問題,不太可能在聖經通覽的時間和內容的框架下有深入探討的空間。如此而已。】
同意。


【我所想指出的是,先生對待聖經的記載的態度,是把當作「民俗」「文明」「文化」來「研究」,而我們基督徒是把聖經的記載當作神的啟示來領受。這是我們之間的根本分歧。而這種分歧,其實就是信仰上的分歧。因此,才會在幾乎所有關於聖經理解的問題上,我們都會有不同的意見。】

先生說:「我們基督徒是把聖經的記載當作神的啟示來領受。」如果確實如此,我尊重先生。但是,說我【對待聖經的記載的態度,是把當作「民俗」「文明」「文化」來「研究」】,卻有強加於人的傾向。但是呢,只要我們都能以謙卑的態度對待聖經,正確的理解聖經,至於我在先生的眼中是什麼都無所謂的。
聲明,我本人沒有研究聖經的興趣。聖經對我來說就是聖經。比所有的基督徒都更權威。僅此而已。


【難道這不是「根本分歧」嗎?】
您的問題不是很理性。分歧的主要是一些概念和定義。也正因為我們有分歧,我們才需要交流。我本人不願意與任何人存在「根本分歧」。既然先生如此說,還是各自保留吧。


【舉個例子,我們也把端午節當作民俗來看,因此,我們雖然在端午節吃棕子,以紀念屈原,但我們並沒有把屈原的文章作為信仰的權威,當作神的啟示。】
同意。只是這裡先生的邏輯有問題,吃粽子未必非得讀離騷。同理,吃羔羊也未必非得讀聖經。再說,我也並沒要先生把聖經記載的民俗與聖經記載的啟示分開呀。呵呵。


【先生研究逾越節的「民俗」,大致也是如此。
我想,這裡的區別,以先生之聰明,不會不知道吧。呵呵】
沒想到先生這樣在乎「民俗」這個字眼。我現在理解了,估計這裡有個俗字。讓先生感到不雅。既如此,以後我們不說聖經里的民俗為民俗就是了。呵呵。


【在下坦率的說,先生這裡明顯在玩弄文字。
能否請先生從在下任何文字裡面,找出證據,證明我曾說過,或者,哪怕是暗示過,「聖經的啟示」是一種人自己的主觀活動,因此讓先生以為我是把「聖經中沒有記載」的「稱為聖經的啟示」。】
這裡有個問題。神的啟示比較好理解。聖經是受神的感動、啟示而寫成的。但是,先生說的「聖經的啟示」是什麼意思就很難說了。這個聖經的啟示與神的啟示是否具有相同的效力呢?還請先生說明一下。先生是不是把自己寫的文帖或者想法都當成了聖經的啟示呢?


【與先生的這個「理解」恰好相反的是,作為基督徒,我認為「聖經的啟示」,是聖經文字所記載的信息。這種「啟示」,是存在於人的理性活動以外、不以人的理解為轉移的。人的理性,對於神通過聖經的啟示,只有理解,和不理解;接受,或不接受。】
先生說:【我認為「聖經的啟示」,是聖經文字所記載的信息。】。我非常同意。這正說明對這種「聖經文字所記載的信息」的解讀的必要。說起解讀聖經,大概先生不會認為自己的解讀是唯一正確的吧?您也不否認世上存在著成千上萬的對聖經的解讀吧?只要先生不否認這兩點,那麼「對於神通過聖經的啟示,只有理解,和不理解;接受,或不接受」這一論斷,恐怕先生沒有權柄進行分別吧?呵呵。


【但先生的「啟示」觀,卻是與「猜想」為「同意詞」的一種主觀的活動,把「聖經以外」的東西當成「啟示」的內容。但必須強調,這是先生的「啟示」觀,而不是我的。
因此,你我的啟示觀有著完全相反的意義。而先生包括下面的很多論述,都是在混淆著你我兩個完全相反的啟示觀。】
回先生,這話讓先生說著了。既然我們沒有在啟示的定義上達成一致,我們各自保留好了。需要進一步的交流才能解決。其實我們討論的焦點還是集中在先生說的是不是聖經的啟示的問題。顯然,我們各執一詞。對這個問題,我想我們雙方都不必太在意。讓歷史讓他人做出評價,比我們自己的說辭更有效。您說呢?


【先生這裡對我「偷換概念」的指責,在下以為是雙方對「得救」的理解有些不太一樣,進而對「末日」的理解就有相當的差異。
因為聖經所啟示的因信稱義的得救,是指在末日審判的時候,就是神決定我們是進入永生還是「第二次的死」,就是進入硫磺火湖的時候,被神稱義而得救,進入天堂,永遠與神同在。我們信耶穌基督而得到的得救的確據,或用先生的用詞「免死牌」,是指的這個時刻的得救。
至於先生所謂的「末日」,大概聖經中用的詞是「末后的日子」(複數),是指的一段日子,包括七年大災難的日子。請參考看山兄今天所貼的「200問」的帖子。】
明白了,謝謝。


【但我在答覆先生的帖子的核心,本不在於「末日」,而是針對先生說「希望神的子民在世界末日來臨的時候,能得到逾越的啟示和恩典,躲過那些災難」,指出,先生的希望的「逾越的啟示和恩典」,已經成就了,現在的問題是先生你自己願不願意接受。】
這個問題好像又回到前面了。您說「逾越的啟示和恩典」已經成就了,我是懷疑這點的。懷疑它到底存不存在。如果先生問:你接受不接受耶穌基督的道路、真理和生命?我可以肯定的回答:是。這才是咱倆之間比較明顯的區別。


【當然肯定。依據就是聖經的啟示。】
通過以上的分析我有點明白您說這話的含義了。


【要先相信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經作成的,然後才談的上接受。
首先你要承認你是個罪人;
其次,你要相信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是為你的罪而死的,你的罪的工價,就是死,耶穌基督已經替你付上了。
第三,你要相信,耶穌基督已經從死里復活,戰勝了死亡,如今坐在神寶座的右邊。並且他還要再來,審判這個世界。
你相信了這些,才能談到接受,就是
接受耶穌基督作你個人的救主和你生命的主,讓他在你的生命中掌權,你願意完全順服他的旨意。
所以,羅馬書說:
Rom 10:9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里復活,就必得救。
Rom 10:10 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耶穌基督的救恩,就是神拯救計劃的唯一的內容;
聖經的權威性來自於神的啟示,而神的啟示的核心就是神借著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而拯救人類於罪的計劃。
人有兩種選擇,對於神萬古以先就設立、並且耶穌基督已經在十字架上成就的救恩,要麼接受,要麼抵擋,並承擔後果。】

以上先生說的基本都是教科書上的。前面曾經有過討論。我不認為都是耶穌基督的道路、真理、生命。


【這是先生你自己的「啟示」觀給自己造成的偽命題。】
鑒於以上的討論,我收回我的這個偽命題:聖經的權威性是用來衡量那些多如牛毛的啟示。改成:聖經的權威性是用來衡量那些多如牛毛的偽啟示的。


【感覺先生自己給自己造了一個偽命題,然後自得其樂一番。呵呵】
不敢。在聖經方面我是先生的學生。還需繼續努力。


【願神祝福先生,真的認識他。】
共勉。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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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lee 發表於 2007-9-15 14:53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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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umw 發表於 2007-9-18 05:3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sumw 於 2007-9-15 14:10 發表
回復先生 (nngzh) 23日《簡答如下》

【.....................我真的是勸先生,還是先多花些心思把聖經在講什麼弄明白,好嗎?】
。...............】
...


一位罪人只要從 神學院畢業 即可以上文教訓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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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fuse 發表於 2007-9-18 05:4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sumw 於 2007-9-18 05:33 發表


一位罪人只要從 神學院畢業 即可以上文教訓別人!

哎,只能一聲感嘆。基督徒讀的到底是「神造聖經」呢還是「人造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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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umw 發表於 2007-9-18 08:45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confuse 於 2007-9-18 05:44 發表

哎,只能一聲感嘆。基督徒讀的到底是「神造聖經」呢還是「人造聖經」?



哎,我也 confuse  感嘆 , 這 釋經權 永遠握在某一些人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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