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2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請求指教!急!

[複製鏈接]

0

主題

3

帖子

36

積分

註冊會員

Rank: 1

積分
36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我於今年1月29日與一美國公民結婚,但我的簽證是B2,I-94到期日是今年2月21日。我於今年2月2日向移民局遞交了I-130和I-539。2月底收到移民局發來的收據。跟蹤網上的信息,移民局已於5月3日核准了我的I-130請求,但我一直沒有收到相關的郵件。5月22日,我收到移民局對我的I-539的拒絕信,他們不給我的I-94延期。經我和移民局聯繫,他們於6月14日重新寄給我一份關於核准I-130的信,並要求我申請I-485。我想知道,在我的I-94已過期的情況下,是否還可以繼續申請I-485或必須回國后申請I-824。謝謝!

0

主題

10

帖子

2

積分

註冊會員

Rank: 1

積分
2
沙發
rosewhisper 發表於 2007-6-25 12:59 | 只看該作者
你應該在遞交130的同時遞交485,而不需要申請539延期.那現在,如果130已獲批准,你就再直接申請485好了,不用回國.按美國移民法規定,即使你的在美身份已過期,也可以通過與美國公民結婚而調整在美身份.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0

主題

3

帖子

36

積分

註冊會員

Rank: 1

積分
36
3
 樓主| RuiruiMolenaar 發表於 2007-6-29 00:2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 rosewhisper 的帖子

非常感謝你的回復,這樣我放心多了,因為我已經懷孕了,回國的旅途是太不方便了。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8 06:02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