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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物權法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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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vmpzh 發表於 2007-3-3 12:4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中國物權法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保持一致


中國十屆人大五次會議將討論物權法和企業所得稅法等法案。此前,德國媒體就人大主題採訪了德國技術合作公司駐北京法律協調部主任尤里尤斯教授(Hinrich Julius)。


德國之聲:今年開人大,人們應該特別關注什麼問題?

尤里尤斯:中國媒體將本次會議評論成和諧社會理論的進一步深化,媒體還指出,明年將會有一系列社會改革法律出台。但從總體上說,本次人大全體會議不是一次社會改革的會議,它的意義更在於結束對物權法的辯論。此前,人大會議已對該法案討論了7次,這是創下紀錄的。這說明該法案充滿了爭執的火藥。


德國之聲:去年,已有計劃將物權法交送人大表決,但最後卻未能成行。這回通過該法案的幾率是否看好?

尤里尤斯:就我們聽到的全部消息看,這回物權法可以通過。2005年,北大一名教授發表公開信,從此開始了一場對物權法是否違憲的辯論。這場討論的核心問題是,物權法是否全部丟棄了社會主義的根本。這場討論於2006年底至2007年初再度激烈,互聯網內又出現公開信和徵集簽名活動。一些退休的部長級高幹也紛紛簽名表示反對將物權法草案交送人大討論通過。雖然如此,人大通過物權法的政治決定已經做出。人們將尤其關注對物權法進行表決時,會出現多少反對票。


德國之聲:那麼,物權法同中國的現實脫鉤嗎? 人們到底激動什麼呢?

尤里尤斯:物權法會在許多領域帶來變化,也會在思維上有所創新。從政治角度而言,這將結束15年來持續不斷對中國私有財產的辯論。中國的私有財產其實在80年代中期就大量出現。現在通過法律不過是將它上升到同國家財富和集體財富一樣共同受到保護的地位。事實上,思維上的變化並不很多,但它具有很高的政治含義。


德國之聲:物權法同中國社會主義的市場經濟合拍一致嗎?

尤里尤斯:如果是人們理解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應該說是一致的,因為作為市場經濟基礎的私人財產得到了保護,另一方面,該法案又明文寫著作為社會主義基礎的國家財產也得到保護。


德國之聲:象技術合作公司(GTZ)這樣的德國機構在中國對當地的社會轉型進行諮詢。從那些地方可以看到德國人的手筆?

尤里尤斯:以技術合作公司為例,7年來我們給人大各委員會作諮詢,開始時也諮詢各大部。人們可以看到,中國的法律基本模式沿用的是歐洲大陸法模式,這並不意味在具體問題上,德國法律在中國照搬或重複,但人們可以看到,中國法律接受了德國法律的基本思維框架。也許這一點上可以折射出我們的工作。


德國之聲:德國機構在哪些問題上作了特別的諮詢?

尤里尤斯:我們在中國城市的住房私有化問題上進行了特別深入的諮詢,如怎樣將這一問題進行法律化規定,怎樣處理房產使用權同其他房產使用者的利益關係。在發放貸款領域我們也做了大量工作,尤其在發放貸款的保險問題上。

我們還諮詢了企業所得稅法,該法今年也將送交人大全體會議表決。我們在企業所得稅法問題上主要做的是技術性諮詢,也就是技術實施的可能性以及改善稅法立法環節。在這方面,政治上特別值得注意的是統一外企和中國企業的所得稅率。今後,至少從原則上說,二者交付相同的稅率,這便意味著,外企的所得稅率升高,中國企業的所得稅率降低。這一點不是加入WTO生成的責任,而是中國入世的政治後果。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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