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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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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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jiakang 發表於 2007-2-2 23:3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在我最原始的記憶中,筆可能是我生命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據說我三歲開始認字。那麼用筆也應該是這個年齡。迄今已經將近60年的歷史了。

回憶中,小時候最早用的筆是「石筆」,這個現在早已經絕跡了的古老的筆。「紙」是一塊「石板」,大概是寬20公分、長30公分的木框,圍著一塊石板。在上面寫了字,很容易用擦子或者抹布擦掉。再長大一點,背起書包上了學,就有了鉛筆和紙。還有配套的卷筆刀和削鉛筆的小刀,加上橡皮。放在鉛筆盒中,成為小學生必備的「文房四寶」。還有一種有趣的練習識字的工具。那是一張黑色或者紅色的硬紙板,上面塗了凡士林,再蓋上一張透明紙。用筷子或者其它棍子,就可以在上面寫字。寫完了也不用擦,把透明紙從硬紙板上揭開,字就消失了。再把透明紙蓋在塗了凡士林的硬紙板上,又是一張「白紙」,可以接著寫字。

讀小學時候,鉛筆盒中最多只有2到3支鉛筆。如果有一支完整的「中華」牌或者「長城」牌帶橡皮頭的鉛筆,那是很牛氣的一件事情。經常是鉛筆盒中,只有已經削得很短的幾支「鉛筆頭」,於是在校門口小攤上買一個筆帽,套上之後繼續用下去,直到無法再握手中為止。

開美術課後,老師要求每個學生都有一套彩色蠟筆。一般是6色的,如果有12色的,那會引起全班同學的羨慕。到我女兒讀書時,給她買了無數的彩色水筆、彩色鉛筆,6色、12色的都有,至今紙箱里還有好幾套,也許早已經乾枯不能用了。這種待遇在我們那個年代就是家境好的孩子也不敢想像。

到了4年級開始學毛筆字。於是備起了真正的「文房四寶」:毛筆、硯台、墨、描紅簿(後來是寫小楷和大楷的帶方格的毛筆字練習本)。毛筆有兩種,一種是學小楷的細毛筆,另一種是寫大楷的粗毛筆。筆桿上往往刻了「狼毫」兩個字,也不知道什麼意思。墨上大多有燙金的「金不換」三個字。每次毛筆課我都會把課桌、雙手、衣服甚至臉上塗滿了墨汁,狼狽不堪。有一次,寫了毛筆字忘了把筆洗乾淨,下次再用的時候筆頭全部沾住。用熱水一泡,把「膠」泡化了,筆頭居然從筆桿上掉了下來,白白弄壞了一支毛筆。

考上中學,得到的第一個禮物就是父親送了我一支鋼筆,使我一下子覺得自己長大了。那時候市場上能夠買到的鋼筆主要有「金星」、「英雄」、「永生」和「關勒銘」四種牌子。也知道最好的金筆是美國的「派克」,可是從來沒有見過。在50年代,一支國產金筆價值好幾元錢,相當於一個人十多天的生活費。一支「派克」金筆好幾十元,相當於一個中等家庭一個月的全部收入。因此,一支正宗的金筆對於一個學生十分珍貴,班上有人丟了筆,班主任就會當作一件十分嚴重的事件來處理。而丟筆的學生回家也會遭到父母的責備甚至痛打。

在剛解放的幾年中,一些南下幹部包括本地參軍參乾的幹部,都會穿四個口袋的中山裝、列寧裝(當時算是標準的幹部服),並且在左上方的表袋裡別上兩到三支鋼筆。這是有文化的標誌。相當於改革開放之後,穿上「耐克」旅遊鞋、「阿迪達斯」T桖、繋上「金利來」領帶一樣,是身份的象徵。勞動模範、三好學生的獎品大多也是鋼筆(有時加上一個日記本,封里印上一個大字「獎」,蓋上公章)。甚至戀愛對象互相交換定情信物,也都選擇鋼筆和日記本。如果有支鋼筆,上面刻著「先進工作者」或者「勞動模範」、「戰鬥英雄」,那是非常風光的事情。

家境不好的學生,買不起金筆,就用價格相對便宜一點的「銥金筆」。相對於金筆,銥金筆筆尖容易磨損,用不了多久,筆越寫越粗。初二時候,有一次我的鋼筆從課桌上掉地板上,拿起來一看,筆尖壞了。這個心疼哦,無法用筆墨來形容。回家也不敢和父母說,只能等到有一天父母高興的時候,把事情「坦白」出來,居然沒有挨罵,還換到了一支廉價的「銥金筆」。

當時還有一種「原子筆」,新奇得很。我小舅搞到一支,裡面的油墨用完了,可以往筆芯里灌油墨。後來改名叫「圓珠筆」,也不用灌油墨了,筆芯用完了就換個新筆芯。外殼是捨不得丟掉的,因為換個筆芯比較便宜,而買一支完整的圓珠筆價格不菲。不過,考試時不能用圓珠筆,必須用鋼筆,而且只能用「純藍」或者「藍黑」兩種顏色的墨水。黑墨水和紅墨水都不能使用。其中,似乎紅墨水是老師們的專利,他們用蘸水鋼筆在辦公桌上墨水瓶里蘸了紅墨水來批改作業,批改試卷,寫上評語,打上分數,神氣得很。因此在我小時候的心中,紅墨水十分神秘,有點象後來看清宮戲里皇帝的「硃批」那麼神聖。

高考時,我帶了兩支鋼筆,每次去考場前都灌滿墨水。就怕萬一鋼筆壞了,或者墨水用光了,會影響考試。

整個60年代、70年代到80年代,我用的大多是鋼筆。70年代在上海參加秦山核電站設計,記了近三十本硬面抄筆記本的讀書筆記,右手中指內側的老繭越磨越厚。加上抽煙,手指薰得黃黃的。這是一個靠文字謀生的讀書人的主要特徵,就像肩上的老繭是上個世紀碼頭工人的主要特徵一樣。

90年代初出現了一種國外帶來的簽字筆。出水流暢,寫出來的字剛勁有力,很是珍貴。友人送了我一支,可惜用不了多久墨水用完了,也配不到筆芯,只能讓它休息。到了90年代後期,國內也能生產這種筆,價格也越來越便宜,於是成了機關單位里的標準辦公用筆,可以隨便領取,甚至各種會議,也都在文件袋中附送一支簽字筆,現在家裡、辦公室里,不知道有幾十支這樣的筆,也不覺得它的珍貴了。鋼筆、圓珠筆隨之退出歷史舞台。實際上,從90年代中期開始,我所有的文字工作都在電腦上直接用鍵盤「敲」進去,手指上的老繭幾乎全部消失。而且,鋼筆字越寫越差。發的簽字筆,也成為名副其實的「簽字」筆,只在領工資的時候用來簽字。偶爾用它寫張便條什麼的。由於用慣了「清華紫光」漢字輸入法,現在對於漢字,連筆劃幾乎都快忘記了,滿腦子的都是被模糊了的拼音簡寫。譬如,「發展」就是「FZ」,「我們」就是「WM」,「寧波」就是「NB」,等等。

我不知道在我的一生中,用過多少支筆,寫下多少萬的文字。我知道的就是各種各樣的筆,陪隨著我走過了我整個人生。它們見證著我的沉浮,我的悲歡,我的離合。我就是用這些筆,學會了認字寫文章;我就是用這些筆,完成了一場接著一場的考試;我就是用這些筆,寫出並發表了一篇篇的論文、一本本的書;我就是用這些筆,給我的父母親友寫下問候的信件,給我的戀人寫下了滾燙的情書;我就是用這些筆,在文化大革命中寫下了無窮無盡的「檢討」、思想彙報;我就是用這些筆,每個月8號,在工資單上籤下我的大名,領取我的生活費……。也許,到了我生命的盡頭,我還要用這些筆,寫下我的遺囑,寫下我的墓志銘。
震驚的70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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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心若冰清 發表於 2007-2-4 00:00 | 只看該作者
漫漫人生路  悠悠鋼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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