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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相信天堂與地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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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而不同 發表於 2007-1-13 12:3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是的,佛教毫不懷疑天堂與地獄的存在,因為天堂與地獄,都在生死範圍的輪迴之中。佛教相信,只要不出生死的界限,天堂,地獄,人人都有經驗的可能,甚至可說,人人都曾去過天堂地獄。修了上品的五戒十善生天堂,造了十惡五逆的大罪下地獄。苦報受完了,地獄的眾生可以生天堂;福報享盡了,天堂的眾生可以下地獄。所以佛教相信,天堂雖好,不是究竟的樂土,地獄雖苦,也有出離的日子。



  同時,由於所修善業的不等,天堂也有等次,由於所造惡業的輕重,地獄也分層級。



  佛教所說的天堂,共分三界二十八天。接近人間的欲界天共有六層,往上的天共有十八層,再往上的無天共有四層。事實上,修善業的人,只能生在欲界六天,天及無天中除了上層的五凈居天是小乘的三果聖人所居,其餘都是修習禪定者所生的禪定天。



  佛教所說的地獄,大大小小的有無量數目,那是由於獄中所受苦報的不同而分,主要則分為根本地獄、近邊地獄、孤獨地獄的三大類,佛經中通常所稱的地獄是指根本地獄。根本地獄的主要區分,則有上下縱貫的八大炎熱地獄,以及四方連橫的八大寒冰地獄。依照各人所犯罪業的差別等次,便到應到的地獄中去受報。通俗的說,下地獄是由鬼差獄卒的捉拿,就實而論,生天堂下地獄,都是由於各自的業力所感,業力傾向天堂就生天界享福,業力傾向地獄便生地獄受苦。
沙發
基督天主神 發表於 2007-1-13 14:23 | 只看該作者

在天堂和地獄中人是生還是死?

沒有肉體怎麼感受冷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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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lian 發表於 2007-1-13 15:59 | 只看該作者
精神上的冷熱吧...........產生幻覺,讓你以為自己處在煎熬中...........
..........................................................................................佛教的地獄觀比基督的慈善了...至少人家不是僅因為不信就下地獄.人家對罪的評價很全面客觀..而且,還有上天堂的機會..........
不過糾正下..佛教里的天堂是西方極樂世界....
還有.佛教里的地獄還有個阿鼻地獄.........
一天一蘋果~~~~~~~
上帝遠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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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貝殼 發表於 2007-1-13 18:01 | 只看該作者
能否詳細解釋一下佛教里的地獄?比如有火烤啊,受刑啊,或者其他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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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y 發表於 2007-1-14 14:05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青貝殼 於 2007-1-13 18:01 發表
能否詳細解釋一下佛教里的地獄?比如有火烤啊,受刑啊,或者其他什麼的...



第一層,拔舌地獄
凡在世之人,挑撥離間,誹謗害人,油嘴滑舌,巧言相辯,說謊騙人。死後被打入拔舌地獄,小鬼掰開來人的嘴,用鐵鉗夾住舌頭,生生拔下,非一下拔下,而是拉長,慢拽......后入剪刀地獄,鐵樹地獄。

第二層,剪刀地獄
在陽間,若婦人的丈夫不幸提前死去,她便守了寡,你若唆使她再嫁,或是為她牽線搭橋,那麽你死後就會被打入剪刀地獄,剪斷你的十個手指!

第三層,鐵樹地獄
凡在世時離間骨肉,挑唆父子,兄弟,姐妹夫妻不和之人,死後入鐵樹地獄。樹上皆利刃,自來人後背皮下挑入,吊於鐵樹之上。待此過後,還要入拔舌地獄,蒸籠地獄。

第四層,孽鏡地獄:
如果在陽世犯了罪,即便其不吐真情,或是走通門路,上下打點瞞天過海,就算其逃過了懲罰(不逃則好)還有犯罪在逃之犯人,逃亡一生也終有死那天吧?到地府報道,打入孽鏡地獄,照此鏡而顯現罪狀。然後分別打入不同地獄受罪。

第五層,蒸籠地獄:
有種人,平日里家長里短,以訛傳訛,陷害,誹謗他人。就是人們常說的長舌婦。這種人死後,則被打入蒸籠地獄,投入蒸籠里蒸。不但如此,蒸過以後,冷風吹過,重塑人身,入拔舌地獄。

第六層,銅柱地獄:
意縱火或為毀滅罪證,報復,放火害命者,死後打入銅柱地獄。小鬼們扒光你的衣服,讓你裸體抱住一根直徑一米,高兩米的銅柱筒。在筒內燃燒炭火,並不停扇扇鼓風,很快銅柱筒通紅,就是炮烙。

第七層,刀山地獄:
褻瀆神靈者,你不信沒關係,但你不能褻瀆他;殺牲者,別提殺人,就說你生前殺過牛呀,馬呀,貓,狗,因為它們也是生命,也許它們的前生也是人或許還是你的......因為陰司不同於陽間,那裡沒有高低貴*之分,牛,馬,貓,狗以及人,來者統稱為生靈。犯以上二罪之一者,死後被打入刀山地獄,脫光衣物,令其赤身裸體爬上刀山......視其罪過輕重,也許「常駐」刀山之上。

第八層,冰山地獄:
凡謀害親夫,與人通姦,惡意墮胎的惡婦,死後打入冰山地獄。令其脫光衣服,裸體上冰山。另外還有賭博成性,不孝敬父母,不仁不義之人,令其裸體上冰山。

第九層,油鍋地獄:
賣淫嫖娼,盜賊搶劫,欺善凌弱,拐騙婦女兒童,誣告誹謗他人,謀占他人財產,妻室之人,死後打入油鍋地獄,剝光衣服投入熱油鍋內翻炸,啪,啪直響!依據情節輕重,判炸N遍......有時罪孽深重之人,剛從冰山地獄里出來,又被小鬼押送到油鍋地獄里暖和暖和......

此為上九層,即東地獄,而《水陸全圖》中的下九層的西地獄,則更為殘酷。平常人們所說的十八層地獄,數目是對了,但從意義上卻不見得理解。這十八層的差別,最主要不在於空間的上下,而在於時間和刑法上的不同,尤其時間上。若與陽世的時間比較,第一層地獄是以人間的三千七百五十年為一年,在這裡的眾生必須在此生活一萬年,想要早死一天都不行,而這一萬歲就相當於陽間的一百三十五億年。而由於地獄的時間和壽命都是依次倍增的,所以,到了第十八層地獄,便以億億億年為單位,如此長期的受刑時間,可說是名符其實的萬劫不復,痛苦和殘酷的景象,是世人所難以想像和理解的。

第十層,牛坑地獄:
這是一層為畜生申冤的地獄。凡在世之人隨意諸殺牲畜,把你的快樂建立在它們的痛苦上。那麽好,死後打入牛坑地獄。投入坑中,數只野牛襲來,牛角頂,牛蹄踩......(本人認為是最舒服的一層了。)

十一層,石壓地獄:
若在世之人,產下一嬰兒,無論是何原因,如嬰兒天生呆傻,殘疾;或是因重男輕女等原因,將嬰兒溺死,拋棄。這種人死後打入石壓地獄。為一方形大石池(槽),上用繩索吊一與之大小相同的巨石,將人放入池中,用斧砍斷繩索......

第十二層,舂臼地獄:
此獄頗為希奇,就是人在世時,如果你浪費糧食,糟踏五穀,比如說吃剩的酒席隨意倒掉,或是不喜歡吃的東西吃兩口就扔掉。死後將打入舂臼地獄,放入臼內舂殺。希奇的是如果你吃飯的時候說話,特別是髒話,穢語,罵街,死後同樣打入舂臼地獄受罪。所以提醒大家,吃飯的時候最好不要說話,特別是罵街。

第十三層,血池地獄:
凡不尊敬他人,不孝敬父母,不正直,歪門邪道之人,死後將打入血池地獄。投入血池中受苦。

第十四層,枉死地獄:
要知道,作為人身來到這個世界是非常不容易的,是閻王爺給你的機會。如果你不珍惜,去自殺,如割脈死,服毒死,上弔死等人,激怒閻王爺,死後打入枉死牢獄。就再也別想為人了。我勸戒在世的人,遇到多大的困難,也要頑強的活下去,自殺是懦弱的表現。特別是那些殉情的傻小子們。

第十五層,磔刑地獄:
現在不多見了,不過此罪過很大。即挖墳掘墓之人,死後將打入磔刑地獄,處磔刑。

第十六層,火山地獄:
這一層比較廣泛,損公肥私,行賄受賄,偷雞摸狗,搶劫錢財,放火之人,死後將打入火山地獄。被趕入火山之中活燒而不死。另外還有犯戒的和尚,道士。也被趕入火山之中

第十七層,石磨地獄:
糟踏五穀,賊人小偷,貪官污吏,欺壓百姓之人死後將打入石磨地獄。磨成肉醬。后重塑人身再磨!另外還有吃葷的和尚,道士皆如此。

第十八層,刀鋸地獄:
偷工減料,欺上瞞下,拐誘婦女兒童,買賣不公之人,死後將打入刀鋸地獄。把來人衣服脫光,呈「大」字形捆綁於四根木樁之上,由襠部開始至頭部,用鋸鋸斃。
☆★世上有些緣份是好緣,
有些時候也要放棄,有些緣份根本就不算甚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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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y 發表於 2007-1-14 14:06 | 只看該作者
十八層地獄分別是什麼?

地獄(梵語naraka)十八泥犁經中,列有十八個地獄,何等為十八呢?就是光就居、居虛略、桑居都、樓、房卒、草烏卑次、都盧難旦、不盧半呼、烏竟都、泥盧都、烏略、烏滿、烏藉、烏 呼、須健居、末都干直呼、區通途、陳莫。這些都是梵音,全部是一些刀
兵殺傷,大火大熱、大寒大凍、大坑大谷等的種種罪刑。

第一層,拔舌地獄:
凡在世之人,挑撥離間,誹謗害人,油嘴滑舌,巧言相辯,說謊騙人。死後被打入拔舌地獄,小鬼掰開來人的嘴,用鐵鉗夾住舌頭,生生拔下,非一下拔下,而是拉長,慢拽......后入剪刀地獄,鐵樹地獄。

第二層,剪刀地獄:
在陽間,若婦人的丈夫不幸提前死去,她便守了寡,你若唆使她再嫁,或是為她牽線搭橋,那麽你死後就會被打入剪刀地獄,剪斷你的十個手指!更不用說她的丈夫還沒死,就向《水滸》中的王婆,潘金蓮本無意勾引西門慶,王婆卻唆使她討好西門大官人,並贈予她毒藥,毒害武大郎。且不說潘金蓮,西門慶下場如何,單講這王婆子,剪刀地獄夠她一戧!

第三層,鐵樹地獄:
凡在世時離間骨肉,挑唆父子,兄弟,姐妹夫妻不和之人,死後入鐵樹地獄。樹上皆利刃,自來人後背皮下挑入,吊於鐵樹之上。待此過後,還要入拔舌地獄,蒸籠地獄。

第四層,孽鏡地獄:
如果在陽世犯了罪,即便其不吐真情,或是走通門路,上下打點瞞天過海,就算其逃過了懲罰(不逃則好)還有犯罪在逃之犯人,逃亡一生也終有死那天吧?到地府報道,打入孽鏡地獄,照此鏡而顯現罪狀。然後分別打入不同地獄受罪。

第五層,蒸籠地獄:
有種人,平日里家長里短,以訛傳訛,陷害,誹謗他人。就是人們常說的長舌婦。這種人死後,則被打入蒸籠地獄,投入蒸籠里蒸。不但如此,蒸過以後,冷風吹過,重塑人身,帶入拔舌地獄。

第六層,銅柱地獄:
惡意縱火或為毀滅罪證,報復,放火害命者,死後打入銅柱地獄。小鬼們扒光你的衣服,讓你裸體抱住一根直徑一米,高兩米的銅柱筒。在筒內燃燒炭火,並不停扇扇鼓風,很快銅柱筒通紅......嘛感覺?看過《封神榜》嗎?蘇妲己的炮烙?看到此你肯定激靈一下。

第七層,刀山地獄:
褻瀆神靈者,你不信沒關係,但你不能褻瀆他;殺牲者,別提殺人,就說你生前殺過牛呀,馬呀,貓,狗,因為它們也是生命,也許它們的前生也是人或許還是你的......因為陰司不同於陽間,那裡沒有高低貴*之分,牛,馬,貓,狗以及人,來者統稱為生靈。犯以上二罪之一者,死後被打入刀山地獄,脫光衣物,令其赤身裸體爬上刀山......視其罪過輕重,也許「常駐」刀山之上。

第八層,冰山地獄:
凡謀害親夫,與人通*,惡意墮胎的惡婦,死後打入冰山地獄。令其脫光衣服,裸體上冰山。冷~另外還有賭博成性,不孝敬父母,不仁不義之人,令其裸體上冰山。潘金蓮定在!

第九層,油鍋地獄:
賣淫嫖*,盜賊搶劫,欺善凌弱,拐騙婦女兒童,誣告誹謗他人,謀占他人財產,妻室之人,死後打入油鍋地獄,剝光衣服投入熱油鍋內翻炸,啪,啪直響!依據情節輕重,判炸N遍......有時罪孽深重之人,剛從冰山地獄里出來,又被小鬼押送到油鍋地獄里暖和暖和...... 此為上九層,即東地獄,雖叫法與酆都略有不同,可見地獄何其多也,並非董某手誤。而《水陸全圖》中的下九層的西地獄,則更為殘酷......預知下九層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平常人們所說的十八層地獄,數目是對了,但從意義上卻不見得理解。《十八泥犁經》中講到這十八層的差別,最主要不在於空間的上下,而在於時間和刑法上的不同,尤其時間上。若與陽世的時間比較,第一層地獄是以人間的三千七百五十年為一年,在這裡的眾生必須在此生活一萬年,想要早死一天都不行,而這一萬歲就相當於陽間的一百三十五億年。而由於地獄的時間和壽命都是依次倍增的,所以,到了第十八層地獄,便以億億億年為單位,如此長期的受刑時間,可說是名符其實的萬劫不復,痛苦和殘酷的景象,是世人所難以想像和理解的。

第十層,牛坑地獄:
這是一層為畜生申冤的地獄。凡在世之人隨意諸殺牲畜,把你的快樂建立在它們的痛苦上。那麽好,死後打入牛坑地獄。投入坑中,數只野牛襲來,牛角頂,牛蹄踩......(本人認為是最舒服的一層了。)
另據記載,與之相反的還有名為「刀船地獄」的,未在此十八層地獄之列,後面將補充。

第十一層,石壓地獄:
若在世之人,產下一嬰兒,無論是何原因,如因嬰兒天生呆傻,殘疾;或是因重男輕女等原因,將嬰兒溺死,拋棄。這種人死後打入石壓地獄。為一方形大石池(槽),上用繩索吊一與之大小相同的巨石,將人放入池中,用斧砍斷繩索......

第十二層,舂臼地獄:
此獄頗為希奇,就是人在世時,如果你浪費糧食,糟踏五穀,比如說吃剩的酒席隨意倒掉,或是不喜歡吃的東西吃兩口就扔掉。死後將打入舂臼地獄,放入臼內舂殺。希奇的是如果你吃飯的時候說話,特別是髒話,穢語,罵街,死後同樣打入舂臼地獄受罪。所以提醒大家,吃飯的時候最好不要說話,特別是罵街。

第十三層,血池地獄:
凡不尊敬他人,不孝敬父母,不正直,歪門邪道之人,死後將打入血池地獄。投入血池中受苦。我也不大明白,這裡說凡難產,吐血,流血而死(見紅而死)之人,死後也投入血池中受苦?

第十四層,枉死地獄:
要知道,作為人身來到這個世界是非常不容易的,是閻王爺給你的機會。如果你不珍惜,去自殺,如割脈死,服毒死,上弔死等人,激怒閻王爺,死後打入枉死牢獄。就再也別想為人了。我勸戒在世的人,遇到多大的困難,也要頑強的活下去,自殺是懦弱的表現。特別是那些殉情的傻小子們。

第十五層,磔刑地獄:
現在不多見了,不過此罪過很大。即挖墳掘墓之人,死後將打入磔刑地獄,處磔刑。

第十六層,火山地獄:
這一層比較廣泛,損公肥私,行賄受賄,偷雞摸狗,搶劫錢財,放火之人,死後將打入火山地獄。被趕入火山之中活燒而不死。另外還有犯戒的和尚,道士。也被趕入火山之中。(這層應該人滿為患了。)

第十七層,石磨地獄:
糟踏五穀,賊人小偷,貪官污吏,欺壓百姓之人死後將打入石磨地獄。磨成肉醬。后重塑人身再磨!另外還有吃葷的和尚,道士皆如此。

第十八層,刀鋸地獄:
偷工減料,欺上瞞下,拐誘婦女兒童,買賣不公之人,死後將打入刀鋸地獄。把來人衣服脫光,呈「大」字形捆綁於四根木樁之上,由襠部開始至頭部,用鋸鋸斃。

更恐懼的被關押的時間:
十八地獄是以受罪時間的長短,與罪行等級輕重而排列,若隨最短時間的光就居地獄之壽命而言,其一日等於人間三千七百五十歲,三十日為一月,十二月為一年,經一萬歲,也就是人間一百三十五億年,才命終出獄,逐次往後推,每一地獄各各比前一地獄,增苦二十倍,增壽一倍,到了十八地獄時,簡直苦得無法形容,並也無法計算出獄日期了。
☆★世上有些緣份是好緣,
有些時候也要放棄,有些緣份根本就不算甚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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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lian 發表於 2007-1-14 14:10 | 只看該作者
漏了....偶這還有個地獄的資料.不知道算不算.
【阿鼻地獄】   梵語avicinaraka,譯為「阿鼻地獄」,意為「無間地獄」。唐·道世《諸經要集》卷十八謂:「彼處恆受苦受,無喜樂間,故名無間。」阿鼻地獄在地獄中品位最下、受苦最慘而沒有間歇。阿鼻地獄的大苦果是由「五逆」、「十惡」等大惡業所感召的。《續高僧傳》卷八載,周武帝「滅佛」時,唯有慧遠抗聲謂:「陛下今持王力自在,破滅三寶,是邪見人。阿鼻地獄不揀貴賤,陛下安得不怖!」后亦用以形容極端困苦的處境。如宋·司馬光《禪門六偈》一:「憤怒如烈火,利慾如銛鋒;終朝長戚戚,是名阿鼻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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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lian 發表於 2007-1-14 14:15 | 只看該作者
十八層地獄   「地獄」這一概念是漢末傳入中國的。那時,譯出專講「地獄」的經典多達十幾種。在梵語中,「地獄」有「苦具」、「不自在」等意義。「地獄」在「六道輪迴」中最劣最苦,而「十八層地獄」又是民間熟悉的「重獄」。《問地獄經》上有「十八層地獄」的名稱:泥犁、刀山、沸沙、沸屎、黑耳、火車、鑊湯、鐵床、寒冰、剝皮、畜生、刀兵、鐵磨、冰地獄、鐵柵、蛆蟲、洋銅。從理義上講,眼、耳、鼻、舌、身、意「六識」,造貪、嗔、痴「三毒」,合為十八種地獄苦報,不必拘泥於具體名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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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lian 發表於 2007-1-14 14:16 | 只看該作者
十惡不赦  「十惡」是十種當招致地獄、餓鬼和畜生這「三惡道」苦報的惡業,故又稱「十惡業道」。「十惡」的具體內容,如《未曾有經》說:「起罪之由,起身、口、意。身業不善:殺、盜、邪淫;口業不善:妄言、兩舌、惡口、綺語;意業不善:嫉妒、嗔恚、憍慢、邪見。是為十惡,受惡罪報。」行「十惡」而程度嚴重的,據說要受大苦報。如《南史·高逸傳論》指出:「今則十惡,墜及五無間地獄 ,刀樹劍山,焦湯猛火。」與「十惡」相反的,稱為「十善」,是修行人努力的目標,所謂「行十惡者,受於惡報;行十善者,受於善報」(南朝·梁武帝《斷酒肉文》)。我國古代刑法中出現「十惡」的名稱,始見於《隋書·刑法志》,晚於佛教。刑法「十惡」包括謀反、謀大逆、謀叛、謀惡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義、內亂等十條重罪,不在論赦之列,如《明史·刑法志》:「十惡及故犯者不赦。」因此,俗有「十惡不赦」之說,謂罪大惡極,不可原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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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lian 發表於 2007-1-14 14:19 | 只看該作者
相比較而言,佛教中的地獄結構複雜得多,光是地獄的種類,在不同的佛經中就有多達數十種的記載。地獄一詞,梵語原稱為Niraja,巴利語為niraya,音譯為「泥犁耶」或「泥犁」、「泥啰耶」, 本義是無有 ,指無有喜樂之意,人死後落入此處受罪,毫無喜樂可言,故云泥犁。

從最早來華譯經的安世高開始,就著重宣揚因果報應觀念。因為惡業而受地獄之苦的宣傳在困果報應觀念中佔有極為重要的地位,所以在安世高的早期譯經中,如《佛說十八泥梨經》、《罪業應報教化地獄經》,對地獄的描繪就已經相當詳細了。稍後靈、獻之時,支婁迦讖所譯《道行般若經》中有「泥犁品」,康巨譯有《問地獄事經》等等。   

儘管「十八層地獄」之說深入人心,然細觀安世高之經文,只是選擇十八種業,來回答他們將受到何種地獄的懲罰,並非是說地獄分十八層,在大部分佛經中,地獄也並不是分十八層。[5]佛教中不同經典地對地獄的描繪有詳略之異,在巴利文經典中,《經集》的《拘連耶利經》中提到十種地獄名:水泡、水泡裂、阿婆婆、阿訶訶、阿吒吒、白蓮、水蓮、優缽羅、芬陀利和蓮花。在具體描述地獄的種種痛苦情狀時,又提到兩種地獄名:吠多羅尼和馬葉林。《中尼迦耶》第130《天使經》中提到六種地獄名:大地獄、糞便地獄、熱灰地獄、絲棉林地獄、刀葉林地獄和鹼水河地獄。大地獄又稱阿鼻地獄(Avīci),又譯無間地獄,阿鼻地獄成為佛經中最著名的地獄。在相對晚出的的佛典中,如《本生經》第530《商吉遮本生》中提到八大地獄:等活地獄、黑繩地獄、眾合地獄、叫喚地獄、大叫喚地獄、焦熱地獄、大焦熱地獄和阿鼻地獄。[6]在漢譯經典中,元魏·般若流支譯的《正法念處經》[7]用了十卷十一品,對地獄作了更系統、更詳細的描繪,如地獄名為何等?眾生犯下何業到何地獄?墮在何處?會受到什麼懲罰等等。在這部經典的描述中,首先,地獄是分層的,共分七層,它們分別是:活地獄、黑繩地獄、合地獄、叫喚大地獄、大叫喚大地獄、焦熱大地獄與阿鼻大地獄,而每層地獄大致上又分十六處,以分別接待犯下上中下不同惡業的死者。如活地獄的十六處第一名屎泥,第二名刀輪,第三名瓮熟,第四名多苦,第五名暗冥,第六名不喜,第七名極苦,第八名眾病,第九名兩鐵,第十名惡杖,第十一名黑色鼠狼。第十二名靈異迴轉,第十三名苦逼,第十四名缽頭摩曼,第十五名陂池,第十六名空中受苦。在這活地獄中,五十年為一日夜,其命分上中下,有的只在其中一處受罪,而有的要在十六處分別受罪。以下幾層地獄的情形與此大同小異。

實際上,五道輪迴中的餓鬼道也可視作是幽冥世界的一部分。在《正澤念處經》中首先將鬼分成人中鬼與餓官兩類,所謂人中鬼,是生活在陽世之鬼,「若人夜行,則有見者。」而餓鬼世界則處於閻浮提下五百由旬,它長三萬六千由旬。餓鬼可分為三十六種,分別因為慳貪、嫉妒等業而受報。三十六種餓鬼其情狀各各不一,光看名目就足已令人眼花繚亂,而作者還要為不同的地獄與餓鬼設計不同的刑罰。在此經中,作者至少描繪了九十八個不同地獄的不同刑罰和三十六種餓鬼的不同情狀,雖有重複之處,但描繪之具體,想像力之細膩驚人,達到了令人驚嘆的地步。更關鍵的是,印度的地獄完全是一個受罰場所,各種刑罰集世間酷刑之大成,根本沒有中國冥府世界的世俗性與人情味。   

地獄中的主管閻羅王是梵文ya ma-raja的音譯,本為婆羅門教的神祇之一,後來被佛教採用,在《《經律異相》卷四十九引《問地獄經》「閻羅王等為獄司往緣一」引《問地獄經》、以及《凈度三昧經》中記載閻羅王的身世,他本為一位國王,在一次戰爭中,因兵力不敵而立誓為地獄王,並有十八位臣子也立願隨從。[8]根據《長阿含經》卷十九「第四分世記經地獄品第四」的記載,當人死後,會被帶到閻王面前進行一場審訊,類似情節亦見於闍那崛多等譯的《起世經》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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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lian 發表於 2007-1-14 14:22 | 只看該作者
..........突然有心情,幫大家整理了下關於佛教的地獄的知識..
..順便自己也看了一遍...突然發覺...佛教的地獄好象比基督徒的地獄可怕的多了.

基督徒們只要信就不要下地獄..
..在佛教的概念里..好象大家多多少少都要在地獄受點刑吧???
哎.先算算.偶有犯過哪些.......以後死後,起碼有心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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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lian 發表於 2007-1-14 14:24 | 只看該作者
如果說中國本土對幽冥世界的想像與佛教經籍對地獄世界的描繪處於幾乎是格格不入的兩極的話,那麼,值得我們充分注意的是這一時期西域人對地下世界的觀念,正是他們,構築起了一個能夠充分為中土人士接受、卻帶有濃厚佛教色彩的幽冥世界。
魏晉南北朝時期,冥府遊歷故事充斥於各種文獻,值得注意的是《幽明錄》卷五所載康阿得、石長和故事、[9]《冥祥記》所載支法衡、釋慧達故事。從主角的姓名分析,康阿得、石長和是西域人無疑。支法衡為沙門,其姓氏有從師姓的可能,所以不能遽定為西域人,但他至少也是一個深受西域影響的中土人士。至於釋慧達為胡人則有明確記載。《太平廣記》卷三百七十八引《塔寺記》云:「晉太元九年,西河離石縣有胡人劉薛者,暴疾亡,而心下猶暖,其家不敢殯殮,經七日而蘇,言初見兩吏錄去……至十八重地獄……,法名惠達。」另外,《幽明錄》所載索廬貞故事,「索」姓也有胡姓嫌疑。要之,當時以西域人為主角的冥府遊歷故事是十分普遍的。下面,我們即以康阿得、石長和故事為例來分析西域幽冥故事給中國傳統幽冥故事所帶來的變化。

康阿得死三日,還蘇。說初死時,兩人扶腋,有白馬吏驅之。不知行幾里,見北向黑暗門;南入,見東向黑門;西入見南向黑門;北入,見有十餘梁間瓦屋。有人皂服籠冠,邊有三十吏,皆言府君,西南復有四、五十吏。阿得便前趨拜府君。府君問:「何所奉事?」得曰:「家起佛圖塔寺,供養道人。」府君曰:「卿大福得。」問都錄使者:「此人命盡邪?」見持一卷書伏地案之,其字甚細。曰:「余算三十五年。」府君大怒曰:「小吏何敢頓奪人命!」便縛白馬吏著柱,處罰一百,血出流漫。問得:「欲歸不?」得曰:「爾。」府君曰:「今當送卿歸,欲便遣卿案行地獄。」即給馬一匹,及一從人。東北出,不知幾里,見一地,方數十里,有滿城土屋。因見未事佛時亡伯、伯母、亡叔、叔母,皆著杻械,衣裳破壞,身體膿血。復前行,見一城,其中有卧鐵床上者,燒床正赤。凡見十獄,各有楚毒。獄名「赤沙」、「黃沙」「白沙」,如此七沙。有刀山劍樹,抱赤銅柱。於是便還。復見七十八梁間瓦屋夾道種槐,名曰「福舍」,諸佛弟子住中。福多者上生天,福少者住此舍。遙見大殿二十餘梁,有二男子、二婦人從殿上來下,是得事佛后亡伯、伯母,亡叔、叔母。須臾,有一道人來,問得:「識我不?」得曰:「不識。」曰:「汝何以不識我?我共汝作佛圖主。」於是遂而憶之。還至府君所,即遣前二人送歸,忽便穌活也。

石長和死,四日穌。說初死時東南行,見二人治道,恆去和五十步,長和疾行亦爾。道兩邊棘刺皆如鷹爪。見人大小群走棘中,如被驅逐,身體破壞,地有凝血。棘中人見長和獨行平道,嘆息曰:「佛弟子獨樂,得行大道中。」

前行,見七八十梁瓦屋,中有閣十餘梁,上有窗向。有人面辟方三尺,著皂袍,四縱掖,憑向坐,唯衣襟以上見。長和即向拜。人曰:「石賢者來也。一別二十餘年。」和曰:「爾。」意中便若憶此時也。有馮翊牧孟承夫婦先死,閣上人曰:「賢者識承不?」長和曰:「識。」閣上人曰:「孟承生時不精進,今恆為我掃地。承妻精進,晏然無官家事。」舉手指西南一房,曰:「孟承妻今在中。」妻即開窗向,見長和問:「石賢者何時來?」遍問其家中兒女大小名字,「平安否?還時過此,當因一封書。」斯須,見承閣西頭來,一手捉掃帚糞箕同手捉把 拐,亦問家消息。閣上人曰:「聞魚龍超修精進,為信爾不?何所修行?」長和曰:「不食魚肉,酒不經口,恆轉尊經,救諸疾痛。」閣上人曰:「所傳莫妄。」閣上問都錄主者:「石賢者命盡耶?枉奪其命邪?」主者報:「按錄餘四十餘年。」閣上人敕主者:「犢車一乘,兩辟車騎,兩吏,送石賢者。」須臾,東向便有車騎人從如所差之數。長和拜辭,上車而歸。前所行道邊,所在有亭傳、吏民、床坐、飲食之具。倏然歸家,前見父母坐屍旁。見屍大如牛,聞屍臭。不欲入其中,繞屍三匝,長和嘆息,當屍頭前。見其亡姊從后推之,便踣屍面上,因即穌。

首先,在中國的本土神話中,遊歷幽冥世界的方式主要有兩種,第一是生人受請,如胡母班是受泰山府君的請託而來到冥府,與生死無關。第二是死者託夢,如蔣濟之兒託夢給其母親,講述冥間近況。在這兩種情況下,講述者都是生者,在中國這樣的重視徵驗的文化背景下,其講述的真實性是值得懷疑的。而在西域人講述的冥府故事中,對幽冥世界的遊歷主要是採用死而復生的方式,它以最可信的方式親歷幽冥世界,這大大增加了講述的真實性。這以後,這種方式被中國人廣泛接受,成為歷代幽冥故事中最常用的模式。
正是由於死後復生這一模式的建立,鬼吏枉索人命,再由府君改正往往成為一個不可缺少的情節。如在「康阿得」中載「府君問都錄使者:『此人命盡邪?』見持一卷書伏地案之,其字甚細。曰:『余算三十五年。』府君大怒曰:『小吏何敢頓奪人命!』便縛白馬吏著柱,處罰一百,血出流漫。問得:『欲歸不?』得曰:『爾。』府君曰:『今當送卿歸,欲便遣卿案行地獄。』」在「石長和」中,則是這樣記載的:「閣上問都錄主者:『石賢者命盡耶?枉奪其命邪?』主者報:『按錄餘四十餘年。』閣上人敕主者:『犢車一乘,兩辟車騎,兩吏,送石賢者。』」這一情節是死後復生的重要依據,同時也是宣揚「報應」的極好載體。後世的幽冥小說中,儘管在細節問題上千變萬化,但這一根本性的情節卻是很難改變的。
其次,在中國的幽冥神話中,儘管也有死後受譴服役的情節,但他與生前的行事並無多大關聯,只是與冥界官吏的關係不甚親近融洽而已,如果與主事者的關係有所改善,其境遇馬上就能得到改善,因此,這樣的情節顯然並不是為了宣傳因果報應而設置,只不過是對地上世界的直觀反映,幽冥世界同樣是一個缺乏公正、正義的社會。而在西域幽冥神話中,宣揚因果報應成為這類故事最重要的功能,不論你生前的社會地位以及和冥間主事者的個人關係,只看你對佛教的崇信程度。死後審判成為一個相當重要的情節,也是宣揚因果報應不可或缺的情節,在康阿得和石長和兩人的講述中,均有這樣的情節:康阿得故事中,未事佛的伯父、伯母、叔父、叔母「皆著杻械,衣裳破壞,身體膿血」,而事佛后的這四人則住於「福舍」,生前的所作所為均會引起果報。奇怪的是,在地獄世界並不是算總帳而是分段計算的。石長和故事中,信佛精進的閣上人成為了冥府的主事者,為同樣信佛的石長和延長了壽命,而不精進的原馮翊牧孟承則只能是為閣上人掃地。這樣,就建立起一個相對公正的幽冥世界,這使得無助無告的下層民眾對幽冥世界懷有極大的希望,而信仰佛教是改變階級地位的最容易的方式。
第三,在中國式幽冥故事中,並無地獄世界的描繪。但在西域幽冥故事中,對地獄世界中受苦人群的描繪是一個不可或缺的情節,在「康阿得」一條中,其云:「見一城,其中有卧鐵床上者,燒床正赤。凡見十獄,各有楚毒。獄名『赤沙』、『黃沙』、『白沙』,如此七沙。有刀山劍樹,抱赤銅柱。」在「石長和」中,對地獄世界的描繪較為簡略:只是描繪初至冥府的過程中「道兩邊棘刺皆如鷹爪。見人大小群走棘中,如被驅逐,身體破壞,地有凝血。」地獄描繪是吸引民眾崇信宗教的兩大利器——恐嚇與利誘——之一。但是,與佛經相比,它對地獄世界的描繪大大簡化了,並不渲染一些過分恐怖的刑罰,這同樣是為了迎合中土百姓的接受心理。
如果說,康阿得、石長和故事的主旨在於通過死而復生的這一情節的神奇感聳動聽聞,對地獄的審判功能有所涉及但不夠詳盡,在後期的冥府故事中,如慧達、趙泰故事中,冥府受審這一情節被渲染與強化了,冥府作為審判機構這一功能得到了加強。《冥祥記》「慧達」條載:

出南大道……道邊有高座,高數十丈,有沙門坐之。……有人執筆,北面而立,謂荷曰:「在襄陽時,何故殺鹿?」跪答曰:「他人殺鹿,我加創耳,又不啖肉,何緣受報?」時即見襄陽殺鹿之地,草樹山澗,忽然滿目。所乘黑馬,並皆能言。悉證荷殺鹿年月時日。荷懼然無對。須臾,有人以叉叉之,投鑊湯中。自視四體,潰然爛碎,有風吹身,聚小岸邊,忽然不覺還復全形。

同書「趙泰」故事明顯是中土佛教信徒模仿西域冥府遊歷故事而編造,與西域故事相比,它大大充實了受審、果報以及地獄、福地等描寫:

(泰)至一大城,崔嵬高峻。城色青黑,狀錫。將泰向城門入,經兩重門,有瓦屋可數千間,男女大小,亦數千人,行列而立。吏著皂衣,有五六人,條疏姓字,云:「當以科呈府君。」泰句在三十。須臾,將泰與數千人男女一時俱進。府君西向坐,簡視名簿訖,復遣泰南入黑門。有人著絳衣,坐大屋下,以次呼名,問:「生時所事?作何孽罪?行何福善?諦汝等辭,以實言也。此恆遣六部使者,常在人間,疏記善惡,具有條狀,不可得虛。」泰答:「父兄仕宦,皆二千石。我少在家,修學而已,無所事也,亦不犯惡。」乃遣泰為水官監作使,將二千餘人,運沙裨岸,晝夜勤苦。

我曾經說過,由於西域商人遠道經商所面臨的險惡的生存環境,所以,佛教思想、尤其是因果報應思想對他們來說有著更為現實也更為重要的意義,因此,西域商人往往是佛教世俗化、普及化宣傳時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10]而他們在進行佛教宣傳時,往往能很好地利用當地的文化資源。西域人的冥府遊歷故事就充分說明了這一點。這類故事利用了中土的冥府想像,在此基礎上,結合佛教的地獄觀念,以宣揚因果報應思想為其主要目的。由於其新奇的構思方式、神異的情節效應和深人人心的思想觀念,使它很快代替了中土原有的冥府故事,成為中國傳統小說中一個重要的范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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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lian 發表於 2007-1-14 14:25 | 只看該作者
..說起來.好象咱們中國死後復活的人還真多...這放到別的地方,,又是一個耶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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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lian 發表於 2007-1-14 14:28 | 只看該作者
新搜神記-十殿閻王

  閻王是梵文的音譯,也叫"閻羅王"、"閻魔王"、"閻羅",意譯為"縛",縛有罪之人也。原來是古印度神話中管理陰間的天王,在《梨俱吠陀》中即已出現,佛教沿用這一說法,稱閻王為管理地獄的魔王,據《問地獄經》載,閻王從前是毗沙國的國王,在與維陀始生王的戰爭中因兵力不敵而立誓,願為地獄之主。他手下的十八大臣率領所屬百萬眾共同立誓,共治地獄罪人。十八臣就是後來的十八地獄之小王,百萬之眾即後來地獄的眾多獄卒。閻王所住的宮殿位於閻浮提洲南二鐵城山外,縱廣六千由旬。另據《禁度三味經》,閻王治下有五官,鮮官禁殺,水官禁盜,鐵官禁淫,土官禁二舌,天官禁酒。慧琳《一切經音義》卷五說:"梵音閻魔,義翻為平等王,此司典生死罪福之業,主守地獄八熱、八寒以及眷屬諸小獄等,役使鬼卒於五趣中,追報罪人,捶拷治罰,決斷善惡,更無休息。"
  閻王在中國民間影響很大,傳說他是陰間的國王,人死後都要到陰間去報道,接受閻王的審判,生前行善者,可升天堂,享富貴,生前作惡者,會受懲罰,下地獄。中國佛教中,又有十殿閻羅之說。十殿閻羅是中國佛教所說的十個主管地獄的閻王的總稱,這一說法始於唐末。分別是:秦廣王、楚江王、宋帝王、五官王、閻羅王、變成王、泰山王、平等王、都市王、五道轉輪王。此十王分別居於地獄的十殿之上,因稱此十殿閻王。幽冥教主地藏王菩薩誕辰[七月三十日].十殿閻君諸神.合掌拜祝.菩薩大發慈悲曰:我欲超度眾生.每逢此夕降諭.將諸鬼犯各罪分別赦宥或減等.放令往生六道.奈因為善者少.作惡者多.我視陰司所設刑罰甚慘.當令細細較核.如有犯過能悔.在陽世曾轉勸一二善事者.從寬量減抵免.是時十殿閻君會議凡人在陽世.自幼存心行善者.至壽終應得引登仙道.功過兩平者.命終免入三途受苦.即令脫生人道.遂了恩義宿緣.善少惡多者.勾入諸獄受苦.仍今往生人道.分別貴賤壽夭疾廢.再試心性.增善者轉生福地.多孽者復差厲鬼.攝入諸獄受苦.再令極貧極賤極苦之處.生受災殃.死歸地獄沉淪.所以不忠不孝.妄自輕生.任性好殺.多傷物命.不信因果.謬雲.人死則精氣散盡.丟下皮囊.無身何苦.只有活人受罪.那見死鬼帶枷.死了是死了.都皆不得知的了.世人殊不知身落空亡.魂魄終在.生前所作種種之惡.死後必有種種之報.凡遺害聳誤後世者.現皆永禁無間等獄受苦.無如世人雖見歷代三教各訓.皆以為泛常虛語.均負慈恩.在生執迷.故犯百無一改.是以立法加嚴.添設刑罰.今菩薩慧眼觀之.垂慈復諭.理合遵奉酌議.陽世壯病衰老.男婦往昔作惡.如肯發心於菩薩.及吾等降生之辰.齋戒立誓.懺悔.從今改過不犯.或竭力作一善事者.氣絕勾至陰司.准免受苦一重.除為臣而不忠.為子而不孝.與自盡橫死.及陰謀詭譎欲害好人.致遭雷擊.命喪水火虎狼蛇毒者.分別加罪.押交諸獄.逐層較查功德深淺.量減各苦劫數.以償善報.彙集世人.陽間所犯事項.至陰司該入何獄受刑.註明淺顯男女易知之言.呈覽.俟有德行者還陽.普傳天下.菩薩觀之稱善.即於八月初三日.率同十王諸神.奏達上天.帝曰:善哉善哉.嗣後諸神鑒察.如有世人誓願向善.在生悔改一事.能不再犯.准贖二罪.如改過力行五件.餘罪概赦.男子就生福地.婦女即轉男身.善事如能過五件者.並准替修冥福.超度眷屬亡靈脫離苦惱.速將所奏各條纂載王歷.通行下界城隍上地門灶神鬼知之.恪遵此旨.均宜謹凜奉行.

  第一殿秦廣王

  秦廣王專管人間的長壽與夭折、出生與死亡的冊籍;統一管理陰間受刑及來生吉、凶。鬼判殿位居大海中、沃焦石之外,正西的黃泉黑路上。凡是善人壽終的時候,有的接引往生天堂(即天人道),或西方極樂世界,阿彌陀佛凈土。如是功過兩半的男人、女人,死後送交第十殿,發放投生人間、有的男人轉生女人;有的女人轉生男人,各按照在世時所造的業力、因緣,分別去接受果報。凡是在世惡行較多,善行較少的人,則引入殿右的高台,名為孽鏡台。台高一丈,鏡子大約十人圈圍,向東懸挂,上橫書七字:「孽鏡台前無好人」。被押赴來的造多惡行的鬼魂,自然見到自己在世時心地之奸險;以及死赴地獄受苦的慘狀。此時才知道:萬兩的黃金帶不去,一輩子只有罪孽隨著來。照過孽鏡之苦,押解第二殿、開始分別發落至諸地獄、動用刑具,令受諸苦痛的刑罰,其罪刑與罪因略述如下:

(一)自殺者的罪刑

  假如有世人,不去思考天地生人,父母養身體,珍貴異常,恩重如山。父母恩,眾生恩、國家恩、三寶恩等四恩未報。未奉到勾貼,就擅自輕生、自殺、上吊、服毒、投水等等。除因忠孝節義的德行,犧牲生命,死後為神的之外,假若是因細小的仇恨,或因犯罪的羞事被發覺即率爾輕生,究其所犯罪刑,並未至死刑的地步。也有的想嫁禍、加害他人,而弄假成真,軾生氣絕的,以上諸種,門神、灶神,立即押解本殿,收入飢餓廠與乾渴廠。自殺的鬼魂,每逢戊、亥日,完全如臨死時一般痛苦。一切痛苦的情境,照原來的樣子,再出現一次。有的七十天,有的一、二年之後,押解其魂魄,再回到尋死的地方,受悔恨折磨之苦。並且不許接受羹飯、紙帛等祭品的祭拜。假如自殺的鬼魂自知懺悔,斂心守藏不現出鬼影魅形來驚嚇生人;也不亂找替死的人。那麼等遭他牽累的人,已經脫離牽累,是日,門神、灶神,仍然將此鬼犯押到本殿,轉發第二殿。重新考查校對他的功與過,量罪加刑,再另弟交各殿,發配地獄去受苦。假如曾經有現形嚇人或找尋他人替死的心,或用這些言語嚇人、詐人,雖然未至於令人死亡;那麼即使以前曾經行諸善事,所有地獄也一概不準減免其罪刑。若是輕生已死之後,毫不收斂鬼的形影,以致驚嚇、令人喪命的話;立即命青面獠牙的鬼役,勾到各地獄去受諸極苦。滿一百日後,發配入阿鼻大地獄,用鎖鏈矛扣住,不許超生。

(二)誦經漏脫字句之罪刑

  凡是出家人、道士、拿人的錢,為人拜誦經懺,遺漏字句、或面卷的,就帶來本殿,發進補經所。各人送入內藏經懺黑暗的小房間內。所有他所遺漏的字句之處,一概都簽寫明白,補誦清楚。此處設有油燈,貯存數十斤的油。只用一根細線點,有時明亮,有時黑暗,不能一口氣就很快的補寫完足。

(三)修行起貪圖供養者的罪行

  如果原本清凈修行的出家人或道士,卻發了貪心,枉求供養和享受的
  
人,也得在此補經。
(四)誠心修行,弘揚佛法者之利益

  一般修持的善男信女。比丘、比丘尼,十分誠心,心口一如地拜念一切、咒、佛號。即使有錯誤、遺漏;然而重在誠心,而不重在字句。類此誠心修持之人,佛降旨不用補經,每月初一,並將其功德記載於善籍之中。世間之人,若能經常面向西方至誠地禮拜,稱念阿彌陀佛名號學習阿彌陀佛廣度有情,利益一切眾生的莊嚴萬德。將平常憶念佛德,及誦經、持咒、嚴守戒律的一切功德,發大念力,祈願今生得以往生極樂世界。並且發誓進去修持,儘力地宏揚佛法,利益一切眾生。那麼壽終之後,立即蒙佛接引,往生極樂。能於每年二月初一,造諸善行,功德更大。所有地獄眾生,若能於受苦之時,之前,之後,憶念起阿彌陀佛的名號,大聲稱念十聲,至誠呼喚,即可解脫地獄之苦,蒙佛接引往生極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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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lian 發表於 2007-1-14 14:29 | 只看該作者
第二殿楚江王

  楚江王主掌大海之底,正南方沃焦石下的活大地獄。此地獄縱橫八里(五百由旬);另設十六小地獄:

一名黑雲沙小地獄;

二名糞尿泥小地獄;

三名五叉小地獄;

四名飢餓小地獄;

五名焦渴小地獄;

六名膿血小地獄;

七名銅斧小地獄;

八名多銅斧小地獄;

九名鐵鎧小地獄;

十名幽量小地獄;

十一名雞小地獄;

十二名灰河小地獄;

十三名斫截小地獄;

十四名劍葉小地獄;

十五名狐狼小地獄;

十六名寒冰小地獄;

如在陽世曾犯以下罪惡:

(一)拐騙少年男女;

(二)欺占他人財物;

(三)損壞人的耳目、手腳;
  

(四)介紹療效不明的醫生、藥物來謀取取不道德的利益。

(五)役使的婢女,已經壯年,卻不讓家人贖回,恢復自由之身;

(六)在議結婚姻之時,為了貪圖對方的財富、地位,故意隱瞞自己的年齡,以詐騙婚姻。

(七)在二家尚未合婚確定之前,已確知男方或女方,實在是染有惡疾、重病,或姦邪、竊盜、品德低劣之人。為了賺取介紹費,不惜昧著良心,含含糊糊地掩飾過去,不將實情相千,以致誤人一輩子的幸福。

以上的罪惡的事迹,一一地考查所犯事件的多少、時間的長久,有沒有造成禍害,或變生嚴重的事端。

如有,即命令猙獰、赤發等鬼,推入大地獄受苦。另外,也有應其罪惡之大小,發放到小地獄受苦的。以上受刑期滿,再轉解到第三殿,加重刑罰併發入此殿之地獄去受苦。

世上的善男、善女,如有以下善行:

(一)常將玉曆中的內容,解說給人知道,使他知所警惕;

(二)或將玉曆印贈流傳;

(三)看到人生病,即為請醫生治療、或好葯相贈,期其早日康復,身為醫生,能免費為人治病,廣施醫藥;

(四)遇貧窮、苦難的人,就炊煮粥飯供食,或布施金錢,已救濟多人的;

以人善行之人,若能同時悔改前非,則特恩准他將功抵過。其餘未能相抵的罪,則寬予勿論。在勾到之日,就交給第十殿,發放投生珍貴的人道,或其他的善道。

如能愛惜眾生,不妄殺生靈;

訓示、勸導兒童,不要傷害昆蟲;

於佛經、佛像之前,立誓、發願戒殺、放生的。

有以上善行之人,命終之時,不用入所有的地獄,立即交給第十殿,發放投生福報深厚的地方。若於三月初一這一天,行諸善業,其福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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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lian 發表於 2007-1-14 14:30 | 只看該作者
第三殿宋帝王

  宋帝王,主掌大海之底,東南方沃焦石下的黑繩大地獄。此地獄寬廣八千里(五百由旬),也另設十六小地獄;

一鹹鹵小地獄;

二名麻環枷紐小地獄;

四名銅鐵刮臉小地獄;

五名刮脂小地獄;

六名鉗擠心肝小地獄;

七名挖眼小地獄;

八名鏟皮小地獄;

九名刖足小地獄;

十名拔手腳小地獄;

十一名吸血小地獄;

十二名倒吊小地獄;

十三名分髁小地獄;

十四名蛆蛀小地獄;

十五名擊膝小地獄;

十六名割心小地獄;

如在陽世時,曾犯以下罪惡:

(一)不認為領袖主官的恩德最大,人的生命最重要,當官、有地位之時,對職責不忠誠,存心背叛,不顧恤人的生命。

(二)執行公務的人見了利益,就忘了道義,缺乏愛國、愛民之心。

(三)向為丈夫的人,不行道義;身為妻子的,言行不順。
  

(四)身為養子,受長期養育的恩惠;等得到財產,立即忘恩負義,回到生你生母身邊的人。

(五)傭人,或受人之託辦事,卻辜負、背叛人家,誤人事情。

(六)職員或苦低層士兵,背叛主管或長官。

(七)為業主辦事,卻夥同同事詐財。

(八)犯罪入獄,卻越獄潛逃,或者因罪押解他方,中途逃走;因為押運的官兵曾經具名連保,以致連累了這些官差的親屬。經過長遠的時間,未向事主懺悔,彌補其損失。雖然事後多做善事,仍然發入地獄,受諸重苦之刑。

(九)為了講究風水的年運,以致阻止喪家出殯,埋葬;令亡者不得入土為安。

(十)造田挖土時,看見地下埋有別人的棺槨或屍骨,卻不馬上停止,換另外的龍穴;以致傷損他人的屍骨。

(十一)為人管事,私自偷竊、漏列金錢、糧食,佔人便宜。

(十二)祖先的墓地不去祭掃,久而遺失蹤跡。

(十三)引誘他人犯法;挑撥是非,製造糾紛,欺騙人打官司,傷人和氣。

(十四)寫匿名信誣衊別人。

(十五)亂寫公告、文章、毀損別人的名譽。

(十六)捏造退婚的字據,以幫人解除婚約。

(十七)偽造契約,來往書信,以詐取別人的錢財、債券。

(十八)本未加註明,也未簽名,隨便套描別人的簽名樣式,偽刻別人的印章。目的用以添加、刪改財目,讓後人受害。

以上事件有違犯的,查對事情的輕重,派大力鬼先推入大地獄受苦。再依所犯事情之類別,配入小地獄受苦。

受刑期滿,再轉解第四殿,加重刑罰,收入地獄。

世人假若能於二月初八日,發誓立願禁戒永遠不再違犯,死後就准許轉發別的福地,不用進地獄受苦。(讀誦《觀世音菩薩普門品》一卷),功德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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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lian 發表於 2007-1-14 14:30 | 只看該作者
新搜神記-十殿閻王

  第四殿五官王

  五官王掌管地獄在大海之底,正東方沃焦石下的合大地獄。此地獄寬廣各八千里(五百由旬)。也另設有十六小地獄。

一名泵池小地獄。

二名竹籤小地獄。

三名沸湯澆小地獄。

四名掌面流液小地獄。

五名斷筋剔骨小地獄。

六名堰戶刷皮小地獄。

七名踹膚小地獄。

八名蹲峰小地獄。

九名鐵衣小地獄。

十名木石土瓦壓小地獄。

十一名戮眼小地獄。

十二名飛灰塞口小地獄。

十三名灌藥小地獄。

十四名油豆滑跌小地獄。

十五名刺嘴小地獄。

十六名碎石埋身小地獄。

世人若以下事件者,配人此處:

(一)漏稅不繳。

(二)耍賴不給租金。

(三)習東西用重秤或大斗進,小斗出,投機倒把,以占人家便宜。
  

(四)配合假藥,當真葯賣人,以誤人病機的。

(五)泡過水的米,仍當好米賣人,制假、造假,販賣經營假貨。

(六)買東西時用假銀子(錢)給商家。或者將零頭的錢扣下不給。

(七)經營、出售一些惑人心思,引人犯淫的物品。

(八)路(車)上遇風跛足、殘廢的老人、幼童,不立刻讓路、讓坐。

(九)暗中霸詐欺一些較無知識的鄉民,以及年老、幼小的人,或者戶挑販賣、辛苦賺到微薄利潤的人。

(十)愛人託付,寄帶家書,不很快地交會給對方,誤人訊息。

(十一)竊取街道上鋪路的磚或石塊,以及夜晚照明的燈、燭等公共設施,造成交通危險。

(十二)窮人不安分守已,貪圖意外之財。

(十三)為富不仁,不憐老恤貧,多行救濟。

(十四)假如有人來借錢,起先答應借貸,到時候卻故意落空汪藉以致誤了人家的大事。

(十五)見人生病,家中收藏有藥物,卻吝嗇不肯提供出來。

(十六)有很有效的方劑,卻秘藏於已,不傳授出去。

(十七)煎過的藥渣、或碎碗、雜物、廢棄的器械等垃圾,亂放在街道上影響車、人的行走(垃圾宜分類)。

(十八)無緣無幫養驢、馬等獸類,以致尿、糞妨礙人們或環境衛生。(動物宜圈養好)。

(十九)田地無力耕作,卻不租給他人種植,故意荒蕪、廢棄。

(二十)損壞他人的牆壁。

(二十一)用咒語、法術、驅使鬼神,來捉弄人。

(二十二)亂造驚人之言語,如鼓吹世界末日等等,以驚嚇人,或自立邪教,或出售天堂門票等,行欺世之舉。

以上事端,經查核所犯事件的大小,命令鬼卒,先推入各大地獄去受苦,再另外判發所屬罪業的小地獄,去受苦刑。期滿之後,再解送到第五殿,考察審核其功過。

世人假若在每年的二月十八日這一天,或於佛像、佛經之前發誓、悔改、不再違犯的話,可以免入本殿各地獄受苦。

假如抄寫玉曆全書;或者續加古今因果報應的事迹,在各展銷會的章句之後,來勸化人為善,流傳後代,使閱讀的人從此悔改,免於犯錯,則暗中自有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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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lian 發表於 2007-1-14 14:31 | 只看該作者
  第五殿閻羅天子

  閻羅天子說:「我本來是居於第一殿,因為可憐冤屈而死的人,屢次放還陽間伸冤,洗雪清白,所以降調司掌大海之底,東北方沃焦石下的叫喚大地獄。並管理十六個誅心小地獄。所有分發到本殿的鬼犯,均已經前述的地獄,受罪很多年。亦即在前四殿查核沒甚麼大過錯的,每人各按七日之期,解到本殿。這些人在本殿也查不出絲毫作惡的事迹。其屍到五七日,沒有不腐敗的。這些鬼犯都說:『在世還有善願尚未完了。有的說修理、建蓋寺院、橋樑、街路、開河溝、挖水井,或者輯集勸善的書與文章等等善事尚未完成,或是放生的數目未圓滿,父母尊奉養或死葬之事尚未全務周到,另有受恩未報答。為了以上等等事,哀求准許放還陽世。因此沒有一個不是立下誓願,一定做好人。我聽了,說:『你們以往在世之時,作惡昭彰,神鬼了解得非常清楚。現在如同已到江水中間的船,發現漏水,要補已遲了。可見陰間要是沒有怨恨的鬼,陽間就少有仇怨的人。真正修養德行的人,世間真是難得少有。『現在來到本殿的鬼犯,照過孽鏡后,自然知道自己是惡類,不用多說!牛頭馬面押上高台去望鄉吧!「所設高台,名叫望鄉台。望鄉台的形狀為半圓形,朝向東、西、南三向,此台的彎面有八十一里;台後平直,如同弓弦。北方,以劍樹立為城牆,台高四十九丈。以刀山為山坡,砌成六十三級的階。善良的人,不用登上此台;功過相半的人,也已發放投生輪迴去了。只有作惡多端的人,才登台一望:只見家鄉如在眼前,所有的男女家人,親友的言語、行為,都能看見、聽見。看見老老少少,再也不遵從自己生前的吩咐與教訓。所有自己以前決定的事全變換了,一件件地改掉。辛苦掙來的財物,被搬運一空。先生再娶小老婆、太太也再改嫁。田產、財產,被亂瓜分了。原本清楚的帳,分文都難少;活人欠我的,由於失去證據,一概耍賴,惡形惡狀地搪塞掉。所有的錯誤、罪惡,全推給死人。所有父親、母親、妻子的族人,全懷怨地評論自己。兒女個個心懷私心,朋友則失去信用。略有幾個親友,想念自己在世的情分,撫棺哭幾聲,一回頭,馬上又冷笑兩聲。以前在世時所造的罪惡性循環,逐漸出現惡報。兒子因犯罪,被擒入獄;或被壞朋友帶壞了。女兒則生了怪病,或被姦淫。事業瓦解了,房屋被火燒了,大大小小的家產,委快地消耗光。其實,作惡得到報應的,又何只是陰魂呢?有些陽間的人,也會親見自己的惡報。所有邪惡的鬼犯看了以上情景后,押入叫喚大地獄內。仔細地考查曾犯何種罪惡后,再分發進入誅心小地獄去受苦。小地獄內,四處埋沒危險的木樁;用銅蛇做成鏈子;用鐵鑄的狗做土堆,交人捆綁,壓制住手腳。再用一小刀,將人開膛破肚,鉤出心臟,一塊塊地割下來,心臟給蛇吃,腸子給狗吃。如此受苦期滿之日,痛苦停止皮膚變回完好,再分發以下各殿的地獄去受苦:

一是將不敬鬼神、懷疑是否有因果報應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二是將殺害生命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三是將善願未完,就先行罪惡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四是將親近邪惡,行為錯誤、違背正理,學習方林,亡想長生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五是將欺善怕惡,邪惡地怨恨他人何不快死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六是將計較名利、是非、移禍他人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七是將強姦婦女,設計令婦女失貞,引誘婦女委屈地順從自己的淫意;或者不論有無謀害之意,與婦女貪戀淫床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八是將損人以利已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九是將慳貪不舍,不布施,不顧別人面臨生死、緊急之困境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十是將偷竊、盜取別人財物;昧著良心,耍賴而不還債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十一是將忘恩負義,恩將仇報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十二是將好鬥、好賭、好勝,以至牽連、拖累他人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十三是將貪圖名利、欺騙、誘惑大眾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十四是將自己雖未自加害、但卻狠毒地教唆他人去害人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十五是將妒嫉善良、賢能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十六是將執迷不悟,死不改過,誹謗他人等心腸割掉的小地獄。

世間的人,凡是犯了以下罪行,即入此等地獄:

(一)不信因果,阻止別人行善事。

(二)借名去廟拈香禮佛,卻談論別人的是非。

(三)燒毀勸善的書籍,文章。

(四)禮拜神、佛,卻吃食葷肉。

(五)厭惡別人念佛、誦咒。

(六)作佛事:如普渡、超渡亡魂,觀音法會、浴佛節等時,反對他人茹素,持戒,清凈身、口、意三業。

(七)誹謗學佛、修道的人。

(八)識字的人,不肯將古今報應的、勸世的文章等,念給未識字的婦幼等人知道。

(九)挖掘別人的墓,再予以填平滅跡。

(十)放火蔓延,焚毀山林;或疏於防犯家人,以致失火燒及鄰居。

(十一)射箭或用槍枝,射殺禽獸。

(十二)引誘、逼迫疾病、瘦弱的人來比賽體力。令其自卑或傷身。

(十三)隔牆拋擲瓦石,誤傷行人。

(十四)用毒藥在河流中毒殺魚類。

(十五)放置射殺鳥類的火槍暗器;製造使用捕殺鳥的絲網粘稈、陷井;或以鹹鹵、毒藥等灑於草地。

(十六)死貓、毒蛇等物不埋入深土中,以致有人挖出;留下的洞穴,害人喪命。

(十七)冬天奏寒凍時開墾,挖掘土地,令蟲類凍死;拆牆、改灶,致令人受寒受餓。

(十八)私人的身份,卻假用官家的頭衙,以勢力霸佔民地。

(十九)無緣無故堵塞水井、水溝,致令他人飲水不便。

如果違犯了以上各項罪事的,即押赴望鄉台,之後發入叫喚大地獄。

受苦之後,如果應該割碎心臟的,就押交給各層小地獄,判定受刑。刑期滿后,轉解第六殿,查對有無其他的的罪。

假如世人在世時,不論有否犯前項等罪事,能在正月初八日茹素,堅持禁戒,使身、口、意三業清凈,誓願不再犯罪的話,不僅本殿各獄的刑罰可以避免,並且准許請求第六殿減輕刑罰。若常讀誦《大悲咒》,則可滅無量罪業。

除了殺生害命,親近邪惡,行為違反正理,男子姦淫毒害婦女,貪淫、潑悍、妒恨,損害婦女名譽節操,偷盜財物,昧心耍賴,忘恩報犯,以及在生時執迷不悟,即使見聞勸善的文章句子,也汪立即悔改的人以外,一概可以酌情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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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lian 發表於 2007-1-14 14:33 | 只看該作者
第六殿卞城王

  卞城王,掌理大海之底,正北方沃焦石下的大叫喚大地獄。寬廣八千里(五百由旬)。四周另設十六小地獄。

一名常跪鐵砂小地獄。

二名尿泥浸身小地獄。

三名磨摧流血小地獄。

四名鉗嘴含針小地獄。

五名割腎鼠咬小地獄。

六名棘網蝗鑽小地獄。

七名礁搗肉漿小地獄。

八名裂皮臨擂小地獄。

九名銜火閉喉小地獄。

十名桑火鞭烘小地獄。

十一名糞污小地獄。

十二名牛雕馬躁小地獄。

十三名非竅小地獄。

十四名啄頭脫殼小地獄。

十五名腰斬小地獄。

十六名剝皮揎草小地獄。

世人若犯以下罪事,即入此地獄:

(一)怨天尤地;討厭風,咒罵雷;喜歡晴,厭惡雨。

(二)對著北方(天空)大小便,哭泣。
  

(三)偷竊神佛像裝塑金身時內藏的寶物。

(四)刮取神聖佛像上的金銀寶物。

(五)隨便亂呼叫神佛的名諱(恭敬念誦佛菩薩聖號,則天喜神觀)。

(六)不尊敬、愛惜有字的紙和經書。

(七)在寺廟、道觀、寶塔的前後,潑灑、堆積污穢的東西。

(八)家中供養佛陀的聖像,於廚中灶中,又大量的煮食葷、肉等不潔的東西;尤其吃牛肉、狗肉,對佛、菩薩、天神等更是大不敬。

(九)家中保存、收藏違背正理的書,或黃色書刊。

(十)燒毀塗損勸善的書籍、文章、器物。

(十一)在衣裙上綉上龍鳳的圖像。

(十二)浪費、糟塌五穀糧食。

(十三)囤積米糧,期待賣高價錢。

(十四)隨便在衣服、器具上雕刻、圖繪、刺繡神聖的圖像,以致使人對佛、菩薩、天神產生輕慢。

以上的罪事,都發入大叫喚大地獄。再查出所犯的事件性質,分發至小地獄受苦刑。期滿再轉解第七殿。考查有無第七殿管轄的罪惡。世間的人,能在三月初八日,茹素、持戒、清凈身口意,發誓立願:今後不再犯以上的諸罪,並且能夠每逢五月十四、十五、十六日,十月初十,禁戒不房事,同時,立願此後要輾轉勸誡別人。如此,則准許免受以上諸小地獄的苦刑。若能憶念起觀世音菩薩名號,常常大聲稱念,可免一切地獄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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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paullian 發表於 2007-1-14 14:33 | 只看該作者
第七殿泰山王

  泰山王掌管大海底,丁北方沃焦石下的熱惱大地獄。此地獄周圍八千里(五百由旬),並另設十六小地獄。

一名錘衄自吞小地獄。

二名割胸小地獄。

三名火炕小地獄。

四名椰杈發小地獄。

五名犬咬脛骨小地獄。

六名燠痛器狗墩小地獄。

七名榔頂開額小地獄。

八名頂石蹲身小地獄。

九名惡鳥啄咬小地獄。

十名黧皮豬拖小地獄。

十一名茅筒足小地獄。

十二名拔舌穿腮小地獄。

十三名抽腸小地獄。

十四名騾踏獾嚼小地獄。

十五名烙手指小地獄。

十六名油釜烹小地獄。

凡是在陽世,曾犯以下罪事,發入本地獄受刑:
  

(一)煉食品店紅鉛、陰棗、人胞等壯陽動淫的藥物害人。

(二)酗酒,以致做出違悖常理,動亂橫暴,令親人傷心的。

(三)浪費不節省,揮霍無度,令前人辛苦之成電動機,毀於一旦。

(四)用搶奪、設計引誘,詐騙販賣的方式詐取錢財。

(五)盜取棺材內的衣物寶飾。

(六)盜取死屍,或死骨來當葯。

(七)將他人最愛的親人、戚友,予以離散。令兩地思念,相見不得,痛苦萬分。

(八)將不喜歡的童養媳,賣給人當婢女、小老婆,毀其一生的幸福。

(九)糾結朋友賭博,致令輸錢,敗家;影響一個家庭,使人陷入貧苦之中。

(十)為人師表的人,教導學生不嚴格,以至耽誤他人子弟的前程。

(十一)不顧所犯事情的輕重、前後經過,拷打學生、婢女、傭人以泄憤,令受打者冤苦莫名,含恨不宣,而且暗傷得病,終生痛苦。

(十二)仗著財勢雄厚,欺凌侮辱鄉里的人。

(十三)裝醉違背、悖逆尊長,令尊長受辱、痛心。

(十四)口出邪惡之言,捏造是非,發人陰私;尖酸諷刺他人的過失,搬弄是非,致雙方滋生鬥毆,變生許多事端、意外。

(十五)聽任妻子,或最溺愛的女兒墮胎,不予勸誡,致犯釘生之罪。

以上的罪事,一條一條地查明清楚,在此熱惱大地獄提出治罪,而後發交相關的小地獄去受苦。期滿之後,轉解第八殿,收入地獄中,查明有無犯第八殿的罪行,再予以治罪。人間服藥,何種藥物不可服用?將禽獸蟲、魚,活活殺死來治病,已是大壞良心,竟然服食紅鉛、及泡在婦人陰是的大棗,嬰兒的胞衣、臍帶之類的東西,豈不是居心更壞。一旦服食此類污穢的東西,那口舌與婦女的陰戶無異,這人誦經、持咒,雖種遙遠的善因,卻要先受褻瀆之罪報,陰間的閻王也絕對難以寬恕。凡是有這種習慣的人,聽了這段勸誡,要趕快戒除。於佛前真心懺悔,並且買千百萬隻以上的生靈來放生;或從今戒殺;每天早上漱口后念誦阿彌陀佛名號,臨終之時,必有凈孽使者,以光明燈,照除身上的臭味、污穢。如此,方能消除以上的罪惡。人間有偷竊被火燒死的人骨;以及私生墮胎的嬰兒,全身的皮肉,用以製造配合為葯的。同時,有從容死屍的骷髏、骨頭,賣給中醫做葯的。這些偷竊死人骨頭的,遍偷成擔,為數眾多,將其中骨頭堅實的,賣給商家,做成種種器具;骨質枯乾疏鬆的,擂為粉未,或做燒窯之用。這類的人,在世之時,即使曾行功德,勾入陰司之後,所行之功德,另外抵其他過失。此過失,閻王絕不輕易減免,立即發入熱惱大地獄受刑;或再發入相關的小地獄;之後應知照第十殿。如轉發為人之時,要割去耳、眼睛、手腳、嘴唇、鼻孔之類,使他的五官殘缺一、二件,來報應他的罪過。假如世人有犯以上這些罪惡的,肯立即懺悔,永不再犯;而且若遇到貧苦災難的人家,有人死亡,無力埋藏,能購買棺木,或者勸導親友,助其入殮、安葬,如此已有多次的功德,則這家的灶神,就會在勾使鬼役的牌標之上,點一個黑點。到時候,准許免受此項罪狀之報應。人間偶有災荒,五穀歉收的地方,有人因飢餓死亡。於是有些沒良心的商家,利用饑民尚未斷氣時,割他身上的肉,做饅頭,糕餅的餡賣給他人,如此心狠手辣。這些割買,販賣人肉的人,解到之時,閻王立即將鬼犯發交各地獄,增重罪刑,刑罰四十九天,受各種刀、斧之刑。而後,知照第十殿的閻王註明於簿冊之上,轉知給第一殿的閻王,添列在生死簿內,下輩子若分發、轉生在人道,令投胎為餓死的民,或轉生到畜生道,令它即使見到被拋棄的餿水、食物,也難以嘴,而以飢餓而死來報應它。發覺誤吃人肉仍以之為食者,也都令其在下輩子為人或轉生之時,咽喉腫痛,腹雖餓極,飲食卻滴水難進,以如此痛苦而死惡極來報應他。凡是知覺是人肉,而不再吃食的人,情有可原,用受報。犯了以上罪事的人,若能在遇五穀歉收之年,捐資救濟,或煮飯布施;或者將一升半升的米,挨家挨戶地施給貧戶;或煮生薑、豆的濃湯,放在交通要道邊,救濟片刻的飢餓。如果能確實做出這些,真正利益大眾的功德,則不只是以上的過全予消去,而且暗中嗇這輩子現世地善報、福份,與下輩子份、壽命。以上三條罪事與消罪之法,是本殿文武判官會議擬定二條;大獄的使司也擬定一條:並各奏核定錄入本殿的議決事項內。將獄中各判官、有關官吏所擬的,一起奏給玉皇大天尊批准后,一併記載在玉曆內。同時也通行地獄中供各判官,做為有關吏,記名陞官,獎賞之根據。至於人間一切作孽造罪的微細情節,諸神原本就已會議,擬定報應之律則,此外,像陽間軍事、政治的公務社儀有違越之處;或造違禁品等罪情,較為細瑣。而陰間法律未能盡括的部分,一概照陽世亥國法律所定的律例治罪。治罪之外,倘若有人逃躲制裁,並牽累他人的話,同時通知糾、速報等官吏,准予利用神通顯化追回,以上各神明謹宜遵照。世間的男女,假若能在三月二十七日,茹素、清凈身口意,向北,發誓懺悔改過;並將寶鈔印贈,以勸化人間的話,則准於免受本諸種苦刑。或於生前常念觀世音菩薩、地藏菩薩名號,則功德更無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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