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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舊約中殺孩的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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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ebo0908 發表於 2007-1-3 12:4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上帝為什麼不憐憫無辜的孩子
    埃及法老不放猶太人離開,上帝便行大的神跡懲罰埃及人,最後一個懲罰是一夜間殺死埃及境內所有的長子。
    上帝既然是仁慈的,為什麼要因為法老的罪而懲罰埃及百姓的無辜小孩子呢?難道埃及人不是上帝的子民嗎?難道小孩子有什麼罪嗎?
    陀思妥耶夫斯基因為無法容忍殘害兒童而懷疑基督教和上帝的神聖。他敘述了孩子們在遭受無辜的折磨時向上帝求告,卻得不到任何幫助,最後慘死的故事。這一類事情在現代也屢屢發生。若是讓大人受懲罰,那也就罷了,因為大人們活到現在肯定有意無意地犯了很多罪,做了很多醜惡的事。但為什麼是小孩子要遭受那種令人難以忍受的折磨,要知道他們仍然年幼,要知道他們還從沒有機會犯過大罪。如果說之所以他們現在受折磨是為了平衡別人的罪惡,是為了實現上帝的公義最終在世界上建立起人間天國,但是這一代價實在太大。
    《卡拉馬佐夫兄弟》中的人道主義者、無神論者、反基督者伊凡說:全部的天國抵不上小孩子的一滴眼淚。為了無辜者的痛苦,小人物的痛苦,最卑微的小孩子的痛苦他將天國的入場卷退給了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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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yuebo0908 發表於 2007-1-3 12:42 | 只看該作者
1、耶和華聽小孩子的聲音:
    例一:夏甲帶著孩子因為無水等死,他和孩子相對哭泣,神聽見童子的聲音,指示夏甲一口水井,因此救了童子,使這孩子漸漸長大;
    例二:尼尼微城得罪神,罪惡滔天,即將毀滅,可是約拿傳福音以後尼尼微全城就悔改了,神因此改變了四十天要滅掉尼尼微的決定,原因就是那些童子,還分不開左手右手。
    我的見證:多少次,我都和死亡擦肩而過,是神拯救我。他聽了我的聲音,雖然那時候我還不信主,但是他卻看顧我,將我從死亡里拯救出來。我的孩子也是一樣,多少次都是明顯神的保守。
2、無辜這個詞怎麼定義?
    猶大賣主以後說「我賣了無辜的人有罪了。」倘若說在這世界之上有人為了未曾犯過的罪付上代價,成為無辜的人。這個人就是主耶穌,絕無旁人。
是的,孩子是在人的眼中是沒有行為意識的,但是反過來我們也要看到,一個沒有行為意識的孩子死亡或是存在對他都沒有不公義。因為你可以想想看,誰讓他生的呢?倘若是神讓他生的,生命和氣息是神賜予的,神收回這些有什麼不公義嗎?何來無辜呢?
    我知道作為人很難從這個角度上理解。我記得有一個小孩告自己的父親,說他的父親生了他,卻沒有養他,別人都吃得好好的,唯有他過著很艱苦的生活。世人幾乎都對這孩子抱以讚許同情的目光。他質問父親:你既然沒有為我準備好我所用的吃用,為什麼生我?
    如今我們來思考這個問題,是誰生了這個孩子?他父親可以決定他的出生與否嗎?倘若他根本沒有出生,就是幸福嗎?如果這樣,那麼豈不是被造的人控訴造物主嗎?
3、孩子死了去了哪裡?
    我看到有人因為孩子不願意去天堂,還寫得冠冕堂皇。只是我非常抱歉的告訴這個作者,他是在撒一個彌天大謊,他所接到的只是地獄的入場券。很多人以為基督可以卑微到懇求人給他面子進入天堂,很多人以為基督教就是乞討者,沿街乞討,叫賣,賤賣真理,讓所有的人都到天堂去。只是我要說,真理不是這個本相,真理不向人乞討,只有人趨向真理,真理從不向人妥協。是的,基督徒的確溫柔和藹平易近人,並且主耶穌的寶血白白賜給接受的人,可是我要告訴那些自以為神在求他的人,不要自己清高,以為天堂少了他一個就不能平靜。屬於主的羊都會願意聽主的聲音,歸回主的羊圈。不屬於主的羊即便自己欺騙自己說不去天堂,也得不到平安,因為天堂的生名冊上根本就沒有他的名字。孩子死了,去了哪裡?首先要知道,孩子從哪裡來。從哪裡來,必回哪裡去。好像猶大,要回到自己的地方去。從神來的,不管是生是死都回神那裡去;不從神那裡來的,何必用謊言支撐自己呢?
4、再說死亡
    什麼叫死亡?從人來看,一個孩子死了,好像應該是很悲痛的事。可是我告訴你,未必。只有活著的人知道什麼叫悲痛,死了的人怎麼會知道呢?因此這實在是活著的人為了自己的快樂強加給神的罪名。為什麼約伯會求死?作為一個迫害神子民的人的後代長大了真的就會快樂幸福嗎?難道不會背負自己的父輩的罪債和自己不得已的選擇中的血腥嗎?難道這就是對他們的仁慈嗎?難道要他們背著一身的罪債在神的震怒之下接受神的審判就是仁慈嗎?到底什麼是死亡?是人眼所看的這個短暫離開嗎?還是火湖裡永遠悖逆的滅亡。我想那些死去的孩子倘若真的沒有選擇悖逆一定比那些還活著的人幸福。有例為證:
王上14:13 以色列眾人必為他哀哭,將他葬埋。凡屬耶羅波安的人,惟有他得入墳墓。因為在耶羅波安的家中,只有他向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顯出善行。
    凡是悖逆的人都不說自己悖逆,即悖逆神,還要將罪責加在神身上,彷彿這樣才能順了他的心一樣,豈不知他的罪更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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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yuebo0908 發表於 2007-1-3 12:46 | 只看該作者
這個要從什麼角度來看這個問題了
上帝那時候的旨意是什麼呢? 不能從斷章取意的說,神不是慈愛的。神不是什麼什麼的。
聖經上這種, 神要顯出他的公義與大能,公義,在9災之後,埃及法老仍不放以色列人敬拜擇選他的神。於是這裡神要使行他的是要責罰。對於埃圾人與法老。殺死於埃圾人頭生的兒子是一種最重的責罰

因為在古時,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長子的身上,財與位都是長子繼的。而那時事實是神要定意責罰,是神公義的表示。所以我們信主之人是在討論,明白神的旨意,公義的彰顯,這裡論點而不生命的問題。
再珍惜生命上來看 我們可以看李朋大姐的例子
例一:夏甲帶著孩子因為無水等死,他和孩子相對哭泣,神聽見童子的聲音,指示夏甲一口水井,因此救了童子,使這孩子漸漸長大;
    例二:尼尼微城得罪神,罪惡滔天,即將毀滅,可是約拿傳福音以後尼尼微全城就悔改了,神因此改變了四十天要滅掉尼尼微的決定,原因就是那些童子,還分不開左手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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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 發表於 2007-1-3 13:02 | 只看該作者

這我就有疑問了

那法老不幹好事,是法老的過錯,要降罪應該降到法老身上,關小孩子什麼事?

你那上帝大可以一棍子將法老打死,那省了多少事?

結果不是,你那上帝把無辜小孩子打死了,結果法老還是法老,繼續作惡,繼續迫害猶太人

你說你那上帝行事,是否有違公義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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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yuebo0908 發表於 2007-1-3 15:21 | 只看該作者
如果我們從多方面來看,舊約中的環境,不是說換一個法老或者死一個法老的問題。整個國家的環境,就是在迫害以色列的人的環境中。就像 貪污問題不是換一個國家首領能改變的現況。
而神要顯出他的大能,這裡最後的一災,在以後 在以色列沒有軍隊,沒有軍人的情況下,因著與神的同在,神的作為傳於外邦人中間。使以色列人得勝。公義,我的公義是說,在9災之後,神要拯救以色出埃及,用的最後的一災,並不能說斷章取意的說,耶和華神如何的不慈愛。因為整本的聖經是救贖過程,先是坐以色列是神的選民。將律法傳下來,律法又是將來美事的影兒。 就是要救信他的獨生子的耶穌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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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yuebo0908 發表於 2007-1-3 15:28 | 只看該作者
如果你對殺孩子的問題有什麼問題
可以參考第二樓的回答 這是一個李大姐的對類似問題的滿好的答案。
所以 我希望有要有人 總沖著舊約的這殺的人例子,一直咬著不放。
也不希望有人斷章取意的說法。明白整本聖經的足明性與全釋性。是很重要的。
另個有文章提到到這聖經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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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和寶 發表於 2007-1-3 22:38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yuebo0908 於 2007-1-3 15:21 發表
.... 舊約中的環境,不是說換一個法老或者死一個法老的問題。整個國家的環境,就是在迫害以色列的人的環境中。就像 貪污問題不是換一個國家首領能改變的現況。
而神要顯出他的大能,這裡最後 ...


你是不是想說,改變一個國家的政局或外交政策,除掉國家元首是不管用的,應該殺長子才管用?你覺得解釋得通嗎?簡直是笑話。
你的下句話倒是說對了,「神要顯出他的大能。。。」。說的真是太對了。管你什麼嬰兒不嬰兒的,照殺不誤,只要能顯我的本事-------這就是你們讚美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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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 發表於 2007-1-4 09:43 | 只看該作者

你這個推理真是高!實在是高!

一個殺人犯,在 A 地殺了好多人,又跑到 B 地要殺人,刀都架到脖子上了,受害人只好送上金銀財寶,這才勉強饒過,這一饒過就不打緊,就證明這個殺人犯多麼仁義,多麼善良,連 A 地的罪過都可以算作善行,算作仁慈了

這樣的推理,基督徒信之不移,咱實在不敢說啥,只是要是拿到法庭上用這種邏輯替哪個殺人犯辯解,恐怕要挨法官耳刮子了


原帖由 yuebo0908 於 2007-1-3 12:46 發表
這個要從什麼角度來看這個問題了
上帝那時候的旨意是什麼呢? 不能從斷章取意的說,神不是慈愛的。神不是什麼什麼的。
聖經上這種, 神要顯出他的公義與大能,公義,在9災之後,埃及法老仍不放以色列人敬拜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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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ux 發表於 2007-1-4 10:01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yuebo0908 於 2007-1-3 12:42 發表
1、耶和華聽小孩子的聲音:
    例一:夏甲帶著孩子因為無水等死,他和孩子相對哭泣,神聽見童子的聲音,指示夏甲一口水井,因此救了童子,使這孩子漸漸長大;
    例二:尼尼微城得罪神,罪惡滔天,即將毀滅 ...


在你的帖子中,先說了兩個上帝憐憫孩子,並挽救孩子生命的例子。後來有長篇大論的論述剝奪孩子的生命不是惡事。什麼孩子的生命是神給的,所以收回也是應該的。什麼對於孩子來說死亡不見得是痛苦。你真的這麼覺得嗎?

如果基督徒為了讚美他們的神,已經到了如此地步,以致於必須說服大家「殺嬰」也是正當的。我看這也就快到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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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ux 發表於 2007-1-4 10:2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yuebo0908 於 2007-1-3 12:42 發表
4、再說死亡
    什麼叫死亡?從人來看,一個孩子死了,好像應該是很悲痛的事。可是我告訴你,未必。只有活著的人知道什麼叫悲痛,死了的人怎麼會知道呢?因此這實在是活著的人為了自己的快樂強加給神的罪名。為什麼約伯會求死?作為一個迫害神子民的人的後代長大了真的就會快樂幸福嗎?難道不會背負自己的父輩的罪債和自己不得已的選擇中的血腥嗎?難道這就是對他們的仁慈嗎?難道要他們背著一身的罪債在神的震怒之下接受神的審判就是仁慈嗎?到底什麼是死亡?是人眼所看的這個短暫離開嗎?還是火湖裡永遠悖逆的滅亡。我想那些死去的孩子倘若真的沒有選擇悖逆一定比那些還活著的人幸福。有例為證:
王上14:13 以色列眾人必為他哀哭,將他葬埋。凡屬耶羅波安的人,惟有他得入墳墓。因為在耶羅波安的家中,只有他向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顯出善行。 ...


很難想象這是一個信徒的話。如此說來,為了避免後代背負父輩的罪債,我們應該殺光納粹德國的嬰兒,法西斯日本的嬰兒,以及「迫害」神的子民的阿拉伯國家的嬰兒。而且還要美其名曰這是「仁慈」、「善行」?!

我一直都在以盡量理智的態度與信徒們探討,包括那些有分歧的話題。但是看到yuebo0908的帖子(抱歉不能稱你為「網友」,我無法做到這一點),我的忍耐已經超過限度了。一個人能為如此駭人聽聞的暴行辯解,而且對這種辯解深信不疑,這不能不使我聯想到了奧斯維辛集中營里的納粹官兵,南京城裡的日本鬼子。想來他們當初對自己主子的暴行同樣有長篇大論的辯解,同樣對這種辯解深信不疑。所以他們才會本身成為這種暴行的一部分。所幸的是,永遠有堅守自己道德底線的人。這就是為什麼會有救助猶太人的納粹黨員辛德勒,日本領事杉原千畝,救助中國人的德國人約翰·拉貝。

yuebo0908,我由衷的佩服你的信仰,以及你為了捍衛信仰表現出的難以置信的殘忍與冷酷。

我還由衷的感到慶幸,我不是生在那種基督徒能夠為所欲為的年代。

確實是難以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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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天主神 發表於 2007-1-4 10:3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yuebo0908 於 2007-1-3 12:42 發表
4、再說死亡
    什麼叫死亡?從人來看,一個孩子死了,好像應該是很悲痛的事。可是我告訴你,未必。只有活著的人知道什麼叫悲痛,死了的人怎麼會知道呢?因此這實在是活著的人為了自己的快樂強加給神的罪名。為什麼約伯會求死?作為一個迫害神子民的人的後代長大了真的就會快樂幸福嗎?難道不會背負自己的父輩的罪債和自己不得已的選擇中的血腥嗎?難道這就是對他們的仁慈嗎?難道要他們背著一身的罪債在神的震怒之下接受神的審判就是仁慈嗎?到底什麼是死亡?是人眼所看的這個短暫離開嗎?還是火湖裡永遠悖逆的滅亡。我想那些死去的孩子倘若真的沒有選擇悖逆一定比那些還活著的人幸福。有例為證:


這個道理yuebo0908懂得而他的神耶和華不懂,否則為什麼有例1?既然小孩死了更好為什麼耶和華還要弄井讓他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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楓葉之秋 發表於 2007-1-4 14:5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Deux 於 2007-1-4 10:26 發表


很難想象這是一個信徒的話。如此說來,為了避免後代背負父輩的罪債,我們應該殺光納粹德國的嬰兒,法西斯日本的嬰兒,以及「迫害」神的子民的阿拉伯國家的嬰兒。而且還要美其名曰這是「仁慈」、「善行」?! ...



       有時我們對聖經的理解就像是小孩在識字,還很淺薄,有時還會理解錯,這也就是神和人的區別了,人在神面前是很渺小的,而且還很無知,不能以簡單的我們的道德遵則去判斷它的對與錯,因為它是有歷史時間和環境變化還有地域的局限性的.舉個例子來說一個母親為了保護地下室里的一群受傷官兵不被敵人發現,而忍痛捂死了自己年幼的小孩一樣,這樣的例子在現實中舉不甚數,只要變通一下就會理解了.總之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然後我們在在罪的角度去看待問題,之所以人的一生會有痛苦,那是因為人生下來就是有罪的,所以整個人生就是一個贖罪的過程,.罪是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當我們不依照上帝的旨意去行或做違背上帝的事時,我們便身陷罪的囹圄。「罪」在聖經希臘文里的原意是「迷失了目標」,就如你在射箭時未能射中靶心而偏離了標記那樣。
罪的由來:「私慾懷了胎,便生出罪。。。」
一說到「罪」,人們會馬上想到殺人、放火、搶劫、偷盜這些犯「法」的事。不錯,這些東西都是罪。但更確切地說,這是人裡面的「罪性」所轉化出來的「惡行」,是人眼睛所不能看到的罪性變成了能看見的罪惡行為。罪存在於人心裡,變成惡行就污穢和侵害了別人。耶穌說,「惟獨出口的,是從心裡發出來的,這才污穢人。因為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瀆,這都是污穢人的。」(馬太福音15:18-20)由此我們知道,人非因犯罪才是罪人,而因是罪人才會犯罪。
犯罪墮落使人離開神而生活在罪的權勢之下,生活在魔鬼與死亡的權勢之下。罪導致了人與神、人與自我、人與人、人與自然等關係的破壞。試想,當人與神——真、善、美、聖的源頭和本體——隔絕之後,在罪的權勢之下的人,怎能不生活在罪惡、過犯、焦慮、憂傷、空虛、無助、苦毒、忌妒、惱怒、愁煩等心靈狀態中?難怪在舊約聖經中,前述這些字眼在意思上都和罪有某種關聯,都從某個角度解釋著什麼是罪。罪使原本有意義的人生變得沒有意義;罪是人生命中負面因素的總和。總之,不信神、不守神的律法、不感謝和敬拜神、拜偶像、自義和驕傲、欺壓和殘害他人、蹂躪和破壞大自然等都是罪。如果必須給罪下一個定義,根據聖經,我們可以說,罪是存在於人性之中的、使人悖逆神並導致人走向死亡的、人自身無法克服的一種權勢和力量。聖經說,「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約翰福音8:34),「罪是從一人(即亞當)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馬書5:12)。
這麼說來,陷在罪與死的雙重枷鎖中的人類還有什麼希望嗎?當然有希望,但希望不在人自身,而在於創造人類的上帝。「耶穌」這個名字就是希望的全部所在。「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里救出來」(馬太福音1:21)——這就是神給他的獨生子取名為「耶穌」的意思。為了拯救在罪惡中不能自拔的人類,神的兒子「道成肉身」,來到世間,要「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請注意,神要救贖人類,不是從天上丟下來一套哲學體系和倫理規範,或一堆靈丹妙藥、氣功法理。神救贖人類的方法極為獨特,無限地超出了人的智慧。人間的哲學、文化、宗教甚至氣功法理等,都是自己在地上打造「梯子」,以求「上天」;而獨一真神則差派他的兒子耶穌基督從天上來到人間,自己成為使人能回到天上與神和好的「梯子」。耶穌是神,「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基督裡面」(歌羅西書2:9),但他卻「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式,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書2:6-9)。
耶穌來到人間,不是為了解釋什麼是罪,而是要指出罪的實際存在並徹底解決罪的問題。耶穌死在十字架上,是神解決罪、除去罪和赦免罪人的辦法。十字架在神救贖人類的事件上所表明的意義是:(1)十字架是神對人的罪容忍的極限,以至於他必須讓自己的愛子死在十字架上解決罪;(2)將神的兒子釘在十字架上也是人類之罪的頂點;(3)耶穌在十字架上承擔了全人類的罪,他被釘死時,罪也被釘死,由罪而來的死亡的權勢也被征服了;(4)十字架維護了神的慈愛和公義,開通了人與神和好的道路;(5)十字架可以確保所有以信心接受耶穌為主和救主的人,都會被聖靈重生,成為「新造的人」;他們認罪悔改后,恢復與神的關係,得稱為神的兒女,並有神永遠的生命。
一個人若想蒙恩得救,就必須遠離罪,相信耶穌基督的死與復活,並接受他為自己生命的救主。
人的得救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
(1)你必須認真省察自己的人生,離棄與上帝的旨意相悖逆的一切行為。這種從以人為中心的自私自利轉向以上帝為中心的行動被稱作是「悔改」。24
(2)你應當認識到,耶穌基督為能赦去你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你得全身心地接受他為你的救主,從而洗凈自己身上的罪;你得接受這麼一個真理:即耶穌為了赦免你的罪,藉著他在十字架上的獻身,替你作了贖價。25
(3)你務必祈求耶穌成為你生命的主宰,公開宣信他不單單是你的拯救者,也是駕馭你生命的主。
聖經教導我們,凡接待他或信他名的人,主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26所以,當你敞開自己的心門接受他時,他便會藉著聖靈進入你的心門,進入你的內在生命,活在你的裡面。從這時起,你所需做的只是宣認上帝所行出的一切美善和奇妙。經上說:「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世界只所以滅亡,這也是人類自身所造成的.對自然的破壞和殘酷的戰爭...那樣不是罪的結果?如果生活在罪的世界中而自己又沒有信仰,那將是一件多麼可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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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7-1-4 14:59 | 只看該作者
〉〉(2)你應當認識到,耶穌基督為能赦去你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你得全身心地接受
〉〉他為你的救主,從而洗凈自己身上的罪;你得接受這麼一個真理:即耶穌為了赦
〉〉免你的罪,藉著他在十字架上的獻身,替你作了贖價。

荒謬之極。耶穌「死」了嗎?事先明知自己回「復活」的「死」還是「死」嗎?這是偷換「死」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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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楓葉之秋 於 2007-1-4 14:53 發表



       有時我們對聖經的理解就像是小孩在識字,還很淺薄,有時還會理解錯,這也就是神和人的區別了,人在神面前是很渺小的,而且還很無知,不能以簡單的我們的道德遵則去判斷它的對與錯,因為它是有歷史時間和環 ...


扯這麼多沒用的幹什麼?只要簡簡單單的回答我:上帝是否有意識的屠殺過大量嬰兒和兒童?不管為了什麼堂皇的理由!

如果沒有,聖經上說的又是怎麼回事?

如果有,別的不必再說了。也許你們基督徒能把這理解成上帝的什麼公義,什麼仁慈,但我等凡夫俗子不能!我只知道,有意殺害無辜的人就是犯罪!嬰兒毫無疑問就是無辜的人!怎麼狡辯也改變不了這些事實!扯那些聖經上的話也無濟於事。

其實這類暴行在人類的蠻荒年代並不少見。很多部落的活人獻祭,犯罪后的株連懲罰等等。可是現在已經是21世紀,人類對於這些行為已經有了比較一致的認識。試問有誰會為中國古代的株連制度是「公義」的?誰會說瑪雅人的活人獻祭是「仁慈」的?我真佩服你們這些人啊,你們為了得到上帝的庇護,連最基本的道德標準都放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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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我路 發表於 2007-1-5 05:48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楓葉之秋 於 2007-1-4 14:53 發表



       有時我們對聖經的理解就像是小孩在識字,還很淺薄,有時還會理解錯,這也就是神和人的區別了,人在神面前是很渺小的,而且還很無知,不能以簡單的我們的道德遵則去判斷它的對與錯,因為它是有歷史時間和環 ...


既然「有時我們對聖經的理解就像是小孩在識字,還很淺薄,有時還會理解錯,這也就是神和人的區別了」,你怎麼能保證現在信仰的這個基督不是撒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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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7-1-5 09:43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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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yuebo0908 發表於 2007-1-5 10:52 | 只看該作者
聖經的領受不得斷章取義。斷章取義乃出於私心、不信和不服。斷章取義的結果是   自取敗壞。因為聖經的全息性必會判斷這人,讓他越走越不通,矛盾越來越多,作繭自縛, 作孽自斃。這正是一般極端、異端教訓的結局。
或許這就是有信仰的人看的。斷章取意的結果就是這樣,和你們越說越不通。聖經本是一本特殊啟示的書,是講述拯救人類救贖的啟示。讀聖經不是上你會信上帝,而是上帝的自我啟示讓你信的,不過讀經會主讓你得智慧。各位網友,你們可以讀箴言書,果面是否智慧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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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宰的羔羊 發表於 2007-1-5 11:02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yuebo0908 於 2007-1-5 10:52 發表
聖經的領受不得斷章取義。斷章取義乃出於私心、不信和不服。斷章取義的結果是   自取敗壞。因為聖經的全息性必會判斷這人,讓他越走越不通,矛盾越來越多,作繭自縛, 作孽自斃。這正是一般極端、異端教訓的結 ...



是不是要這麼理解? 讀聖經的時候,必須堅信上帝,堅信聖經,試圖從正面來理解,才是坦蕩的大道。如果心存疑慮,
便是有了私心了。便是不信,不服了。這樣子就不能理解聖經了?

這個對於基督徒來說應該不成問題,問題是我等還未受到神啟的人,要不存私心的閱讀,是不是太難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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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yuebo0908 發表於 2007-1-5 11:15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3 嘁哩喀喳 的帖子

死的概念 你不要每一個帖子都  耶穌偷換死的概念
明知 復活 就不能算死

耶穌道成肉身,凡事與我們一樣。在世上,也會餓,也會困,也會哭,也有父母。死是說在世上生命結束。耶穌掛在十字架上,三個半小時斷氣。和人一樣。這就是死亡。  怎麼就偷換了概念。
神性方面,神是自有永有的。生今在,永在的神。永活是神的屬性。不相關的一件事
你總纏在一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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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7-1-5 11:26 | 只看該作者
人怕死,是因為人死了不會復活,所以人們覺得要是有人犧牲了生命的話,那是最大的犧牲。

你想想,假如一個人知道自己死了會復活,他還會怕這個「死」嗎?這個「死」又算得上多大的「犧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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