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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中國「父母官」搬出高級賓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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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雨瀟瀟 發表於 2006-12-24 13:1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石 飛 

  新華社消息說,近日,中央有關部門做出規定,禁止中央級單位到風景名勝區召開會議,不得租用高級賓館,不得超標準住宿。

   筆者以為,中央出台這一規定,特別有利於糾正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糾正不正之風,避免借開會遊山玩水;一是壓縮開支,落實建設節約型政府精神。毫無疑問,中央的這個規定大得民心。由此,我聯想到了在不少地方普遍存在多年,至今尚未引起重視的問題,那就是領導幹部常住高級賓館。

  近年來,隨著黨政幹部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化,地方黨政領導幹部異地交流逐漸增多,他們調進以後往往都是住在當地最好的賓館里,房間一包數年,直至離任。他們的包房一般都是裡外套房,相當於兩個標準間,有的省、市級領導幹部還另配會客室和會議室。我們的領導幹部在這種環境里,生活當然是舒適愜意,漱浴洗滌用品賓館全包,一日三餐賓館全供,家人親朋來投賓館免費招待,領導換下的衣服賓館負責洗熨。所需的一應花銷,悉數由地方財政統一結算,領導不用自掏腰包。當然也有嚴於律己者,象徵性地交點兒餐費。

  這些「父母官」常住賓館的費用有多少呢?筆者曾親自在華東某貧困縣做過專門調查,該縣的縣委書記和縣長、一個副縣長,每人一年的賓館費都是8萬元以上,比他們的工資高出兩倍多,相當於當地40個農民或9個普通工人一年的收入。可以想見,地級市和省會城市的賓館費用一定更高。這些「父母官」,不管是從哪裡調來的,來的目的都應該是為黨工作,為民謀福利。可像這樣,光住宿費就把一大群老百姓的血汗「蒸發」了,若是他們還有些民本情懷,肯定是要心驚、心疚、心疼,不會再心安理得地享受下去。

  外來的「父母官」不住賓館如何安置?其實,解決這個問題並不難。社會上不是流行「特事特辦」的說法嘛,這事完全可以「特辦」。畢竟外來的「父母官」不多,可以在政府大院內的適當地方建設少量公房,專供他們臨時居住,離任退房,新舊接替,房租、水電費照交。這樣做,不僅可以省下大筆包租賓館的費用,而且有利於領導幹部公開和廉政。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賓館包房往往容易招惹事端、藏污納垢、滋生腐敗。

  總之,請「父母官」搬出高級賓館,有百利而無一弊。要說不利,那就是給這些領導幹部在生活上帶來不便,並增加經濟負擔。不過,這些「不便」和「負擔」原本就應該由他們個人承擔的,轉嫁給公共財政顯然是荒謬的。建議中央有關部門對 「父母官」公款長期包租高級賓館的問題,能夠引起重視,並做出統一規定,制定切實可行的杠杠,限期取消這種讓老百姓忿忿不平的現象。
凡事總須研究,才會明白。古來時常吃人,我也還記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開歷史一查,這歷史沒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葉上都寫著「仁義道德」幾個字。我橫豎睡不著,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裡看出字來,滿本都寫著兩個字是「吃人」!《狂人日記》魯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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