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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n2005 發表在 辣眼時評
2006年11月24日,新華網以《中國經濟學家回應質疑 將貧富對立是"斷章取義"》為題,轉載了《上海證券報》的文章(以下簡稱上文)。上文寫道:「 中國富裕人群變得更加富裕是否以最貧困的人群為代價?美國《華爾街日報》前日刊文有此一問。其依據則是世界銀行(World Bank)一份報告中的分析數據:中國家庭中最貧困的10%人口(日收入不足一美元,約1.3億人)2003年的平均收入比2001年降低了2.5%。 對於這篇在相當範圍內得到關注的文章,國內一些經濟學家在接受《上海證券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把造成中國的低收入人群的原因歸為富裕人群更富裕,在某種程度上有『斷章取義』之嫌,中國社會絕大多數人是改革開放的受益者」。
但綜觀上文,資本主義國家的記者還能提出「 中國富裕人群變得更加富裕是否以最貧困的人群為代價?」的疑問,而我國的這些經濟學家說資本主義記者將貧富對立是「斷章取義」,卻不能以充分的論據予以反駁。
上文寫道:「《華爾街日報》文中稱,世界銀行相關數據來自中國國家統計局進行的家庭調查。這個調查是對中國社會最貧困的人口在兩個不同時點的簡單對比,並不意味2001年最貧困的10%人口在2003年的收入都下降了2.5%,也無法說明這種收入下降趨勢是在延續,這只是一個獨立現象。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一位專家就此表示,《華爾街日報》將貧富對立的觀點有『斷章取義』之嫌。這位專家說,由於中國的最貧困人口多集中在農村地區,而根據國家統計局此前發布的《2004年中國農村貧困狀況監測公報》,和2001年相比,2003年中國農村絕對貧困人口比例下降了0.1%,低收入人口下降了0.6%。事實上,《華爾街日報》的文章也同時提到,世界銀行分析也發現:上述最貧困的10%人口中大部分屬於暫時性貧困,其貧困狀況主要是由突發疾病、失業或者土地徵用等引起的。這就意味著,醫療保險或失業福利等基本的社會保障網路能夠幫助他們脫離貧困。而最貧困人群中僅有20%-30%屬於長期貧困,即使這樣,這部分人也有一些積蓄(最貧困人群中的長期貧困人員能有積蓄?是否有幾十元就是有積蓄-筆者注)。」
但從上文看來,這些經濟學家所說,既不能否定「中國家庭中最貧困的10%人口(日收入不足一美元,約1.3億人)2003年的平均收入比2001年降低了2.5%。」,也不能否定「中國富裕人群變得更加富裕是否以最貧困的人群為代價」的質疑。
例如上文講, 「中國家庭中最貧困的10%人口(日收入不足一美元,約1.3億人)2003年的平均收入比2001年降低了2.5%」,「 並不意味2001年最貧困的10%人口在2003年的收入都下降了2.5%,也無法說明這種收入下降趨勢是在延續」。這能算是一種批駁?如果國家統計局說某段時間我國GDP增長9%,你卻說這並不意味各省都增長9%, 也無法說明這種增長9%趨勢是在延續。你這說法就能批倒某段時間我國GDP增長9%?
另外,那位說「將貧富對立的觀點有『斷章取義』之嫌」的、沒有透露姓名的財政部專家,只是羅列了一些現象,卻沒有論證。即他不能論證中國貧富和諧,不能論證中國貧富不對立。而他羅列的現象,既不能作為否定中國國家統計局進行的家庭調查表明「中國家庭中最貧困的10%人口(日收入不足一美元,約1.3億人)2003年的平均收入比2001年降低了2.5%」的證據,也根本不能作為貧富雙方利益和諧的證據,也就不能作為否定貧富利益對立的證據。
例如他說:「中國的最貧困人口多集中在農村地區,而根據國家統計局此前發布的《2004年中國農村貧困狀況監測公報》,和2001年相比,2003年中國農村絕對貧困人口比例下降了0.1%,低收入人口下降了0.6%。」根據他提供的這組數據,我國的貧困人口有稍稍下降。但他說的這組數據,否定不了中國國家統計局進行的家庭調查表明「中國家庭中最貧困的10%人口(日收入不足一美元,約1.3億人)2003年的平均收入比2001年降低了2.5%」。否定不了的原因,首先是兩組數據的統計範圍不同(一組是全國農村,一組是全國農村和城鎮),更重要的是兩組數據的貧困標準不同。「 根據大陸全面小康藍皮書,大陸貧困人口為4800萬,約佔總人口的3%。這包括農村地區的2600萬和城鎮的2200萬。但根據世界銀行和亞洲開發銀行的數據,日收入低於1美元的人口有1.6億人(原文如此,這與上文中日收入低於1美元的人口有1.3億人有出入──筆者注),佔大陸人口的13%。差異明顯是由於對貧困的定義不同。2003年,大陸國務院扶貧辦公室把人均年收入637元作為貧困的『標準』。這個數字遠低於世界銀行一天一美元的標準。」(2006年11月7日星島環球網)
即國際上對第三世界國家,人均日收入低於「世界銀行一天一美元的標準」的,都算貧困人口。即2003年時,我國日均收入約8.2元(1美元)以下,按國際標準,都應算貧困人口。我國把貧困的標準定的太低,人年收入637元以下,日均收人約1元7角5分以下才能算貧困,而日均收入1元7角5分以上就算脫貧。這種太低的、幾乎把人當牲畜對待的貧苦標準,掩蓋了我國的貧困狀況,使我國統計貧困人口比真實貧困人口低很多,的確使我國顯得消除貧困取得很大成績了,我國的官員、精英學者們都可陶醉在取得巨大成就的感覺中。那位沒有透露姓名的財政部專家,他的「和2001年相比,2003年中國農村絕對貧困人口比例下降了0.1%,低收入人口下降了0.6%。」應該是按中國貧困標準(即日均生活費約1元7角5分以下才能算貧困)來統計計算的。而中國國家統計局進行的家庭調查表明「中國家庭中最貧困的10%人口(日收入不足一美元,約1.3億人)2003年的平均收入比2001年降低了2.5%」,則是一組按國際貧困標準統計計算的數據。所以,中國貧困標準的農村貧困人口變化數據,否定不了國際貧困標準的貧困人口的收入下降數據。
如按世界銀行以人均收入一天一美元的標準計算貧困人口,我認為中國農村的國際標準貧困人口不是上面的1億3千萬或1億6千萬,而應有3億人以上。因為按國家統計局數字,2003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2622元,2004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936.4元,即2004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僅達到一天一美元的標準,而2003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還不到一天一美元的標準。由於2004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僅達到一天一美元的標準,意味著約一半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超過一天一美元的標準,另有約一半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低於一天一美元的標準,成為國際標準的貧困人口。如按此推算,近8億農村人口中,絕對有超過3億人是國際標準的貧困人口。
實際上,我國勞動大眾創造的財政收入,被不創造物質財富的官員們大肆揮霍(例如僅用於轎車、公款吃喝、公款旅遊三項,一年就達九千億元),另外我國官員的各種名目繁多的正當收入也很高。據網上報道,財政部規定,副部級幹部一天的出差補助標準為600元。即這些官員們認為,副部長拿很高的工資、津貼、獎金等情況下,一天再補助副部長相當貧困農民300多天的收入的差旅費是應該的。這樣,我國勞動大眾創造的財政收入,用於勞動大眾及子女們的教育、醫療等福利方面的經費就較少(造成廣大勞動者家庭就醫難、上學難)。同樣,用於救濟我國貧困人口的經費也較少,所以,按同樣的國際貧困標準衡量時, 星島環球網的文章認為,我國1.6億貧困人口,佔全國人口比例(即貧困率)還是高了些。
上述的、2006年11月7日星島環球網的文章就寫道:「無論標準怎樣,有一件事是清楚的:大陸在消除貧困上花的錢比同等發展水平的國家要少得多。例如越南,儘管它的人均國內生產總值比中國大陸低,但它的貧困率卻低於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有著1萬億美元的外匯儲備,應該可以做得更好。和越南相比,大陸政府可以在消除貧困、健康和教育上做得更好。」所以,我國官員、精英用極苛刻的貧困標準來實現降低我國的貧困人口總數及貧困率的目的,官員們以此表示其工作有政績,精英也可表示以他們的知識為政府參謀,取得了很好的經濟效果。
這些經濟學家還企圖用輕描淡寫來淡化我國貧困人口的貧困嚴重程度,說什麼我國貧困人口多為「暫時性貧困」。上文寫道:「上述最貧困的10%人口中大部分屬於暫時性貧困,其貧困狀況主要是由突發疾病、失業或者土地徵用等引起的。這就意味著,醫療保險或失業福利等基本的社會保障網路能夠幫助他們脫離貧困。而最貧困人群中僅有20%-30%屬於長期貧困,即使這樣,這部分人也有一些積蓄。」這些經濟學家彷彿一直待在世外桃源,不了解人世間人民的苦難,盡愛開些飽漢不知餓漢飢的黃腔。例如, 「突發疾病、失業或者土地徵用等引起」的貧困只是「暫時性貧困」,就是飽漢不知餓漢飢的黃腔。由於是黃腔,說這話的經濟學家根本拿不出論據來證明其論點。
醫療市場化造成高昂的醫療費情況下,「突發疾病」所產生的巨大醫療費用,可以很容易壓垮普通勞動者家庭,讓你永世不得翻身。即使在被精英認為是好市場經濟典範的美國也是這樣。今年初我看到的一個資料講,在醫療市場化的美國,私人家庭破產案中,約一半是因為治病舉債造成。我國這些年廣流民間的「什麼都可以有,不可以有病」的民言,也充分說明疾病對我國勞動者經濟、精神上的巨大壓力,這巨大經濟壓力不是所謂「醫療保險……等基本的社會保障網路能夠幫助他們脫離貧困」的;治大病造成的貧困,也根本不是財政部專家的輕描淡寫的「突發疾病」只引起「暫時性貧困」。
前不久網路、電視、報紙等媒體曾廣為報道重慶一女大學生賣身救母。據媒體調查,這女大學生的母親還是四川瀘州市的檢察院工作人員,其收入、醫保在工薪階層中還算好的,但醫保只能替她報銷三、四萬(因為醫保最多只能在當地年薪四倍的範圍內,進行一定比例的報銷),而治她病要幾十萬。這是她們家根本不能承擔的,如果即使能舉債幾十萬,連本帶息夠她家還幾十年,而這就絕不是「暫時性貧困」了,而是一輩子的貧困。最後,這位相對於其他人有較好收人和醫保的檢察院工作人員,因為未在一定時間內湊齊要求的醫療費,未得到很好的治療而死去。而對收入更差、幾乎沒有醫保的廣大農民、失業職工來講,他們承擔「突發疾病」的能力則更是差,幾萬元的醫療債務,連本帶息的償還,也足夠他們貧困好幾年甚至上十年。而這,還是「暫時性貧困」?
由於資本家為降低成本以攫取更多剩餘價值,普遍加大在職職工的勞動強度,並大量加班,使一個工人干著一點幾個工人乃至兩個工人的工作量。那麼從全國宏觀來看,如按國家規定的周工作時間為40小時,需1億職工的工作,實際上企業只僱用約6千萬職工就完成了。而這必將使全國至少幾千萬職工被拋向社會,使社會出現勞動力的大量過剩。資產階級需要社會出現勞動力的大量過剩,因為幾千萬失業者相互競爭情況下,資產階級可以壓低求職工人和在職職工的工資,並給工人更差的工作、生活條件(而主流經濟學家談失業原因、減少失業等時,卻避而不談,私有制是產生失業、貧困等的根本原因)。 幾千萬失業者相互競爭情況下,失業者要想尋一既能發揮自己專長,又能養家的工作簡直是難上加難。對四、五十歲的失業職工,要找工作就更難了。不僅失業者找工作困難,許多大學畢業生己陷入畢業即失業的境地。較多的大學畢業生提出零工薪工作,以及女大學生中出現較多的要找有經濟地位的男人的「急嫁族」(見人民網報道),都是大學生對畢業后找工作失去自信的表現。如果只是幾個月找不到工作,幾個月的「暫時性貧困」,幾個月後工作、生活有根本性好轉,會出現找零工薪工作?會出現「急嫁族」?所以,幾千萬失業者(包括失業的大學畢業生)中,有許多都將長期處於失業和半失業狀態,從而長期處於貧困中。
至於「土地徵用」引起的貧困只是「暫時性貧困」的說法,也無根據。前不久,國家政法委領導就談到,農村的群體性突發事件中,70%是因為征地造成的。它說明,征地在不少情況下嚴重損害農民利益。因為如只是輕微損害農民利益,只造成農民幾個月的「暫時性貧困」,怎會發生較多的與強勢資本、政府對抗的群體性突發事件呢?城市職工失業是丟掉飯碗,農民失去土地也是丟掉飯碗。那麼農民失去土地這一維持他們生存的飯碗后,給他們的補償能否給他們足夠補償呢?對於地上附著物(如房屋等)的賠償標準,根據規定,按附著物新舊程度由各地有關部門估價。而從成都市近郊的一個區看,征地時,農民樓房每平方米賠200多元,平房每平方米賠100多元。農民再去買為他們修好的未裝修房子,每人35平方米以內按350元出售(超35平方米部分將漲價。而土地徵收前,農民人均房面積多超過35平方米),如再按每平方米裝修需100元計算,在人均35平方米以內, 每平方米房價達450元。由於徵收拆房時每平方米只賠200多元,則土地徵收后,農民房屋每平方米損失至少200元(因為如要達到以前人均面積,則因為超過規定的35平米,房屋單價將上漲)。三口之家105平方米房子將損失約2萬元。按2005年全國農民人均純收入3255元計算,2萬元將是三口之家兩年多的純收入。
而按《土地管理法》第47條的規定,彌補征地前土地所有人對土地投資的耕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倍。而為安置因征地造成多餘農業人口而支付的安置補償費,同樣根據第47條的規定, 「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標準,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4至6倍。」即一般情況下, 耕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償費兩項相加,也不超過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16倍。如一畝耕地一年產值為1200元,一畝地16倍算,也就一畝地賠約2萬元左右。如一個農業人口一畝耕地算,按16倍年產值賠,到每個被征地農業人口手中通常遠達不到16倍年產值。因為,按法律規定,彌補征地前土地所有人對土地投資的耕地補償費,是給土地所有人──農村集體的,通常農民從中只能分得一部分。所以,農民分得的耕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償費,極可能還不夠彌補折舊房買新房的損失。
例如,人民網2006年11月14日題為《雲南沾益縣白水鎮征地:農民等8年僅獲3成補償》報道講,因為修高速公路征地,雲南省沾益縣人民政府發了「沾政發(1999)87號文件」。關於「土地補償標準」一項的規定為:水田、菜地每畝補償費24000元,旱地、果園每畝補償9600元。「青苗補助」一項規定為:小春每畝補助費300元,大春每畝補助費1000元。2006年7月29日,沾益縣海家哨村被徵用了土地的132戶村民在經歷了8年(原文如此,疑為7年─筆者注)等待之後,終於收到了村會計逐戶送達的補助款存摺。補助款標準為:水田、菜地每畝7200元,旱地每畝3600元,外加青苗損失費每畝400元。即這個案例中,農民能拿到手的補償費,只是補償標準的1/3左右,而且是約7年之後得到。7年得不到補償,已不是「暫時性貧困」了吧。能得到的幾千元補償,又能將他們從失去土地,即失去飯碗產生的貧困中解救出來?
農民失地后,又多變為失業者。還是成都市近郊的那一個區,其招聘會,通常被招聘人數是到會找工作人數的十分之一左右。即使有的失地農民自已做點生意等,但有大量失地農民因為長期沒有工作而難以維持正常生活,這將使其長期處於貧困狀態是肯定。
上文還寫道:「中科院亞洲太平洋研究所副所長張宇燕說,中國絕大多數人是改革開放的受益者,但也不能排除個別人、個別地區或部門所獲得的利益相對的在下降,但這只是局部問題。」張宇燕這兒無視事實,硬說「中國絕大多數人是改革開放的受益者,但也不能排除個別人、個別地區或部門所獲得的利益相對的在下降,但這只是局部問題。」什麼是「利益相對的在下降」,就是某些階級或階層的收入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比例下降。如某些階級或階層的收入雖增多,但因為其增長速度遠不如其他階級或階層的收入增長快,將造成收入增長較慢的階級或階層其收入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比例下降,從而造成其「利益相對的在下降」。而這種「利益相對的在下降」根本不是「只是局部問題」。佔全國人口絕大多數的勞動大眾,他們的收入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比例在持續下降,正是這種全國範圍內勞動大眾收入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比例在持續下降,使資本家收入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比例在持續上升,從而使我國貧富懸殊在加劇。如果象張宇燕所說,勞動者「利益相對的在下降」「只是局部問題」,那麼我國貧富懸殊就應該沒有加劇的趨勢。說貧富懸殊沒有加劇,只能說是騙人的鬼話。
應該說,懷疑富人和窮人的利益是對立的,懷疑富人更加富裕是以窮人的貧困為代價,是比較接近事實真相,比較接近真理。因為,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早就告訴我們,資產階級和被剝削的工人農民的利益是根本對立的,資產階級是靠剝削工農等勞動大眾而致富(而這正是階級矛盾和階級鬥爭存在的經濟基礎)。我國的這些所謂經濟學家想否定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的這一科學論點,卻拿不出充足的、有說服力的論據。
現在,中國的媒體和大眾都承認征地是中國的圈地。如果說,英國的圈地運動使英國農民財產受損失、生活困難,卻使圈地的英國統治階級獲得高額利潤,這充分證明被剝削階級和剝削階級的利益對立,同樣,中國房地產的暴利也有相當部分來自房地產商圈地對廣大失地農民的掠奪。中國房地產商和企業的圈地不同樣表現了中國被剝削階級和剝削階級的利益對立嗎?
前面我講,資本家為降低成本以攫取更多剩餘價值,普遍加大在職職工的勞動強度,並大量加班,使一個工人干著一點幾個工人乃至兩個工人的工作量。而這必將使全國至少幾千萬職工被拋向社會,使社會出現勞動力的大量過剩。資產階級需要社會出現勞動力的大量過剩,因為幾千萬失業者相互競爭情況下,資產階級可以壓低求職工人和在職職工的工資,並給工人更差的工作、生活條件;資本還能以失業相威脅,打擊在職職工為爭取自己合法權利的鬥爭。製造失業,需要存在失業,是資本剝削壓迫、鎮壓工人階級的強有力的武器(可笑的是主流經濟學家們也侈談增加就業、減小失業,以掩飾其是為資本服務的奴僕本質,但他們推崇私有制則表明他們是資本製造失業的幫凶)。私有製造成資產階級富裕的同時,造成大量工人失業,並壓低了在職工人的收入和工作條件(這造成工傷、職業病不斷、礦難頻發),這難道不是貧富利益對立(準確講是被剝削階級和剝削階級的利益對立)的表現嗎?
現在我國的一切重要的經濟問題、社會問題(如消費率過低、貧富懸殊、貧困、失業、官員腐敗、司法腐敗、治安差、社會不和諧等)其根源都因為是我國廣泛存在私有制,都是因為私有制下存在剝削階級。有剝削階級則必然存在階級利益對立,存在階級矛盾和階級鬥爭。反之,存在私有制,存在剝削階級的情況下,否認階級利益對立,否認貧富對立是徒勞的,也不能正確認識我國的一切重要的經濟問題、社會問題的本質,也無法找到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問題的正確途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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