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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名少年當街扒光13歲女生 實施猥褻並拍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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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llbird 發表於 2006-10-27 16:0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少年在看守所

數少年猥褻13歲女生拍裸照

-新快報記者 曹晶晶 實習生 華璐 通訊員 楊軍 吳欣霞

對120名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調查顯示:半數人犯罪僅為好玩和講義氣

為了幫大姐頭「執行家法」,十幾個未成年的在校學生毆打一個13歲的女孩,逼其脫光衣服,實施猥褻並拍下裸照。「這群孩子就是為了好玩!」廣州市海珠區檢察院的檢察官告訴記者。

近日,廣州市海珠區檢察院對在押的120名未成年人進行了一次歷時兩周的大調查,調查內容涉及方方面面,調查結果顯示,近半數少年的犯罪動機僅僅是因為好玩和講義氣,而成績一般的學生成了犯罪的重點人群。

案例

少男少女當街猥褻13歲女孩

今年4月17日晚上10時許,海珠區龍鳳派出所接報稱在鳳安街對出的涌邊有人被毆打。民警趕到現場看見一個小女孩赤身裸體蹲在地上,一群男女在圍觀,遂將在場的人帶回調查。

經調查,被害人小文年僅13歲,是某中學初一學生,她與另一學校的學生小怡(18歲,高中學生)有一些「江湖恩怨」。4月17日傍晚6時20分,小怡為了懲罰小文曾打過她的「契弟」,糾集了十幾個「兄弟姐妹」,將小文叫到塹口附近毆打。因有人圍觀,他們脅持小文到洪德路附近的涌邊繼續毆打。他們還逼小文脫掉衣服。一群少男少女陷於瘋狂狀態,他們有的抓住小文的手腳,有的摸小文的胸部,並嘻嘻哈哈地用手機拍下裸照,兩名男生甚至提議要用 打火機燒小文的身體或者將其以「處女」賣掉。

案發後,涉案少年悉數落網,而由於小文未滿14歲,這些人面臨猥褻兒童罪的指控。

六學生哥無事可干就搶手機

2005年12月30日晚上8時許,在某職高讀書的小迪和初中好友小超逛街,遇到朋友小明。小明見無事可干,於是提議搶劫,小迪和小超立即隨聲附和。他們還打電話叫來另外3名技校學生。隨後未滿17歲的6名少年在海珠區江南大道和南田路搜尋,最終將目標鎖定在3個同齡男生身上。他們以扼頸、毆打的手段搶得3台手機,轉賣後分贓。

今年6月6日,濱江派出所據群眾舉報將小迪等6人抓獲。

高牆內的對話

「好玩,沒覺得難為情」

穿過看守所沉重的大鐵門和長長的走廊,記者深入這個本不該屬於少年人的沉重地域。16歲的小輝,綽號「村長」,廣州市某技術學校學生,父母都是生意人。難以想象眼前這個生活優裕的稚氣少年竟然是上述兒童猥褻案的被告之一。據檢察機關調查,他毆打了小文,並摸了小文的胸部。

記者:你是怎麼認識「大姐大」小怡的?和她熟嗎?

小輝:朋友介紹的,見過三四次,不怎麼熟。

記者:當時為什麼要去作案?

小輝:那天是小耀(同案人,因年紀未滿16歲被釋放)把我叫出去的,我不知道要做什麼,也不知道小怡和那個女的(指小文)之間的事情,也不認識那個女的。等我知道的時候,我想走,但是那個地方太偏僻了,我不知道怎麼回去。

記者:那為什麼要摸小文?

小輝:我沒摸,我就是在他們拍照的時候幫他們照明。

記者:你為什麼去幫他們照明?不覺得難為情嗎?

小輝:好玩,沒覺得(語氣顯得無所謂)。

記者:平時父母管得嚴嗎?

小輝:嚴,他們讓我不要認識那些不好的朋友,我也聽他們的,但是沒和那些朋友斷交。

「搶女生太丟人,搶大人又不夠膽」

小迪參與了上面案例中的搶劫手機,面對記者,他坐下后雙腿不停地來回擺動。採訪開始沒多久,他突然結結巴巴地問記者:「可不可以告訴我什麼時候開庭?」

記者:為什麼這麼盼著開庭?

小迪:想早點知道結果,在這裡每天想太多事。

記者:如果要坐牢的話,你有沒有想過將來?

小迪:想過,我很擔心出去之後年紀大了,有案底上不了學,也找不到工作。

記者:為什麼選那3個被害人做目標?

小迪:搶女生太丟人了,那3個男的和我們年紀差不多,搶大人我們又不夠膽。

記者:是因為缺錢去搶劫的嗎?

小迪:不是,其實就是覺得好玩。

記者:搶的時候沒覺得害怕嗎?

小迪:怕!但搶到手機的時候還是覺得有點高興。

記者:你覺得什麼樣的事情是好玩的事情?

小迪:(沉思一會)刺激的事吧。

檢察官分析

為什麼我們滿足不了孩子的心理需求?

記者就此次調查結果採訪了海珠區檢察院一位專門負責未成年人案件的檢察官。

該檢察官分析道:「通過問卷調查不難發現,未成年人犯罪問題在很大程度上是心理和教育問題。『什麼樣的朋友才是真正的朋友?』『什麼樣的事情才是好玩的事?』是每一個中學生都應該好好思考的問題,尤其是那些注重義氣的孩子。」

「孩子覺得犯罪是好玩的事情,需要檢討的是我們。」該檢察官嘆息道:「為什麼在如此豐富的物質、精神條件下,孩子還為了追求好玩去犯罪?社會提供的大量資源是否滿足不了孩子的正常心理需求?追求刺激其實是中學生好奇心重的表現,將這種好奇心向正確的方向引導,比如對知識的探求,僅僅依靠司法機關的力量很難達到。我們需要把『觸角』伸到社會的各個角落,比如向教育部門、團委等尋求更廣泛的合作。同時,通過心理學、社會學等學科的專家共同聯手達到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

調查

是什麼讓少年犯罪?

2006年9月,海珠區看守所。在這裡,海珠區檢察院對所有在押的120名未成年人進行了一次歷時兩周的大調查,調查內容涉及方方面面,調查結果讓人觸目驚心。

家庭關係非未成年人犯罪主因

在被調查的120名未成年人中,來自單親家庭的16人,佔13.3%;來自雙親家庭且父母關係好的佔58.3%;來自雙親家庭但父母關係不好的佔20.8%;父母雙亡,由親人撫養的佔5%。在與父母的密切程度上,40.8%的人認為關係很好,42.5%的人認為關係一般,關係較差的佔10%。

記者發現,在犯罪與家庭經濟條件之間的關係上,認為有重要關係,因為家庭條件不好,才走上犯罪道路的佔10.8%;認為有一定關係的佔10.8%;認為多少有一點關係的佔22.5%;認為一點關係都沒有的佔53%。在犯罪與父母關係好壞的聯繫上,認為沒有關係的佔58.3%;認為有非常重要關係的僅佔6.7%。調查結果表明,未成年人犯罪中家庭因素並非是主導原因。

半數少年犯罪只為好玩講義氣

這次調查發現未成年人犯罪類型比較集中,以搶劫、搶奪、盜竊侵犯財產類型居多,其中參與搶劫的人數44人,占調查總人數的36.7%;參與搶奪的39人,佔32.5%;參與盜竊的16人,佔13.3%。值得注意的是,調查中只有28人稱他們犯罪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弄點錢花」,佔總人數的23.3%;抱著好玩心態的佔21.7%;為朋友、講義氣的佔25%;其他原因的佔30%。

成績一般的學生成犯罪的重點人群

記者在這次調查中發現,未成年人在校生犯罪有一定規律可循。在大眾心中,走上犯罪道路的少年理應是成績差、家庭破裂的邊緣少年,但此次調查結果顯示,一半以上的未成年人在校成績並不差,而是所謂的「中間群體」。調查顯示,在接受調查的青少年犯中,差生的比例僅為25%,其中比較差的佔17.5%,很差的佔7.5%,成績一般的佔52.5%。

就此現象,穗港澳青少年研究所副所長陳冀京說:「處於『中間群體』的學生其實很容易遭遇壓力。」據陳冀京分析,成績一般的少年有向上進步的慾望,但現實往往並不如意。「他們發奮學習之後,發現並不是努力就一定會有回報。而此時他們還沒有建立起對待困難的正確態度,於是很容易產生自暴自棄的思想,甚至在一些來自社會的誘惑下走上犯罪的道路。」

(註:文中少年的名字皆為化名)
我不能決定生命的長度,但我可以增加它的深度,我不能左右天氣,但我可以掌握心情;

我不能改變容顏,但我可以展露笑容,我不能控制別人,但我可以主宰自己;

我不能預知明天,但我可以把握今天,我不能樣樣第一,但我可以事事儘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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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06-10-27 17:15 | 只看該作者
子不教,父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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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97428 發表於 2006-10-27 18:28 | 只看該作者
個導妹嗨的,管雪不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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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0918 發表於 2006-10-28 12:39 | 只看該作者
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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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建國 發表於 2006-10-28 15:15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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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jl 發表於 2006-10-28 19:19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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