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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麻醉飲料」案主犯獲死刑:將事主分屍拋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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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llbird 發表於 2006-10-16 02:1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新快報訊 (記者 余亞蓮 實習生 唐佩陽 通訊員 穗法宣)「我喝了他們給的菊花茶就暈了,醒來時已在家中,妻子說我倒在黃埔區一飯店門口神志不清,被人送到醫院,我的汽車不見了。」司機譚某僅僅只是眾多受害者中的一個。2004年4月至2004年12月間,9名歹徒利用「三唑侖」藥物搶劫綁架多人,最慘的一名受害者被迷藥葯倒后,窒息死亡慘遭分屍。昨日上午,該案首犯被判死刑。

舊貨商中迷藥悶死櫃中

2004年4月初,劉國棟、李居良及同案人安繼權(另案處理)密謀綁架勒索以獲取不義之財,他們準備了作案工具尼龍繩、手銬、迷藥等等,並租下天河區上社口崗大街一出租屋作為藏人的地點。

幾人物色了一名舊貨收購商蔡某,李居良假稱看貨,將蔡某騙至出租屋內。4月9日下午4時許,蔡某一進入房間,歹徒一擁而上,用浸有「三唑侖」藥物的手套堵住蔡某的嘴巴,蔡某當場暈倒。三人用尼龍繩和手銬綁住蔡某四肢,搜去蔡某身上的現金,然後三人合力將蔡某塞進木製大衣櫃內,鎖上櫃門后離開。

等他們晚上回來打開柜子時,驚訝地發現蔡某已經窒息死亡。為了毀滅罪證,殘忍的歹徒竟將蔡某分屍,並雇請車輛將屍塊運到東南西環高速公路東圃特大橋上拋入珠江。

之後,劉國棟多次打電話向蔡某家屬勒索人民幣10萬元。蔡某家人將人民幣7000元存入指定銀行賬戶后,綁匪就再無消息。

多在超市停車場作案

法院審理后查明,在2004年4月至12月間,劉國棟、李居良夥同張軍等9名成員利用放有「三唑侖」藥物的飲料對多名司機實施麻醉搶劫、綁架,而作案地點幾乎全部選在廣州各大超市的停車場內。

2004年9月9日下午4時許,該團伙以租車運貨為名,將被害人朱某騙至某超市門口停車場。朱某喝了匪徒遞給的清涼茶后不省人事,醒來時是次日上午9時,發現自己的車、手機、現金全被搶了。后據查,清涼茶內放了迷藥「三唑侖」。5天後同一時間,匪徒又在黃埔區豐樂北路島內價超市停車場再次作案,匪徒「阿新」故意上前與受害者梁某閑聊,並遞上放有「三唑侖」藥物的涼茶飲料,梁某喝下后昏睡,麵包車被搶走。此後,9匪徒還以相同的手法分別製造了6起搶劫案。

昨日上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綁架罪和搶劫罪判處李居良死刑,劉國棟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其他參與作案的多名犯罪分子則分獲10-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我不能決定生命的長度,但我可以增加它的深度,我不能左右天氣,但我可以掌握心情;

我不能改變容顏,但我可以展露笑容,我不能控制別人,但我可以主宰自己;

我不能預知明天,但我可以把握今天,我不能樣樣第一,但我可以事事儘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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