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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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國的惆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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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newathens 發表於 2006-9-15 20:1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書是易中天先生以其中央電視台《百家講壇》「漢代人物風雲」系列講座為基礎,解讀中國傳統社會的政治與人性之間的衝突,滲透,帝國體制的由來去向,改革派的命運沉浮,得失奧妙……縱橫捭闔,妙趣橫生,,發人沉思。歷史總是讓人惦記,歷史也從來沒有走遠。

  這些鮮活的故事和生命將促使我們反省歷史,反省社會,反省人生,反省自己,於是趣味之中就有了智慧。

 
 【目錄】

  明月何曾照渠溝

  一 晁錯之死

  二 削藩其事

  三 是非功過

  四 晁錯其人

  五 歷史之錯

  六 晁錯之錯

  變法幫了腐敗的忙

  一 變法迫在眉睫

  二 時勢造英雄

  三 針鋒相對

  四 事與願違

  五 成敗與道德無關

  六 教訓所在

  《水滸》四章

  一 替宋江拿個主意

  二 犯不著那麼傻

  三 晁蓋遺囑之謎

  四 何不殺去東京

  荒唐的正義

  一 奸臣嚴嵩

  二 混蛋嘉靖

  三 滑頭徐階

  四 誰是禍根

  人是要有一點精神的

  一 小人物不小

  二 為誰死節

  三 認死理的人

  四 自掘墳墓是乾隆

  五 禮失求諸野

  六 土氣與士氣

  鴉片的戰爭與戰爭的鴉片

  一 彈冠相應的戰敗者

  二 逼出來的謊話

  三 一騙到底

  四 謊言與高調

  五 小曲好唱口難開

  六 笑臉與鬼臉

  七 鴉片還要吃到什麼時候

  非典型腐敗

  一 病例

  二 所謂陋規

  三 逼良為寇

  四 高薪未必養廉

  五 有監督就行嗎

  六 制度並不能保證一切

  七 並非不治之症

  好制度,壞制度

  一 帝國制度

  二 中央機關

  三 地方行政

  四 官員選拔

  五 問題所在

  從「出入兩難」到「進退自如」

  一 入世與出世

  二 讀書人與知識分子

  三 治世與亂世

  四 想得開與想不開

  五 身家與天下

  六 士大夫與讀書人

  七 報國與全身

  八 君臣與師生

  九 出路與對策

  千年一夢

  一 我們曾經擁有

  二 魂斷俠緣

  三 誰之夢想

  四 劍的秘密

  五 俠與士

  六 百家罷后夢難圓

  跋:歷史總是讓人惦記

沙發
 樓主| newathens 發表於 2006-9-15 20:14 | 只看該作者
  一、晁錯之死

  晁錯是穿著上朝的衣服(朝衣)被殺死在刑場的。

  晁錯的這種死法,常常使讀書不細的人誤以為他死得很體面。這事要怪司馬遷。司馬遷在為晁錯作傳時用了「春秋筆法」,說「上令晁錯衣朝衣斬東市」,似乎是皇帝給晁錯留面子,讓他穿著朝服去死,享受了「特殊待遇」。班固就沒有司馬遷那麼厚道,不客氣地揭老底說「紿載行市」(其實司馬遷也說了這話,只不過是在《吳王劉濞列傳》)。紿,就是誑騙。晁錯是被騙到刑場的。奉旨前去執行命令的首都衛戍司令兼公安部長(中尉)陳嘉大約並沒有告訴晁錯朝廷要殺他,晁錯也以為是叫他去開會,興沖沖地穿了朝服就上車,結果稀里糊塗被拉到東市,腰斬了,連遺囑也沒來得及留。我們不知道,刑前有沒有人向他宣讀判決書。但可以肯定,晁錯之死,沒有經過審判,也沒有給他辯護的機會。

  這實在可以說是「草菅人命」,而這個被「草菅」了的晁錯也不是什麼小人物。他是西漢初年景帝朝的大臣,官居御史大夫。御史大夫是個什麼官呢?用現在的話說,相當於副總理兼監察部長。所以晁錯的地位是很高的。一個高官不經審判甚至還身著朝服時就被處死,只有兩種可能: 一是事情已經到了非常緊迫的程度;二是對手痛恨此人已經到了不顧一切的地步。現在看來,晁錯的死,兩種情況都存在。

  先說事情的緊迫。

  晁錯被殺的直接原因是「削藩」。晁錯是一有機會就要向漢景帝鼓吹削藩的。而且,正是因為他的極力主張和一再鼓吹,景帝才最終下了削藩的決心。什麼是「削藩」呢?簡單地說,就是削減藩國的轄地。所謂「藩國」,就是西漢初年分封的一些王國。這些王國的君主,不是皇帝的兄弟,就是皇帝的子侄,是大漢王朝的既得利益者。削藩,無疑是要剝奪他們的權力,侵犯他們的利益,這些鳳子龍孫豈能心甘情願束手就擒?所以,削藩令一下,最強大的兩個王國——吳國和楚國就跳了起來。吳王劉濞和楚王劉戊聯合趙王劉遂、膠西王劉卬、濟南王劉辟光、淄川王劉賢、膠東王劉雄渠起兵造反,組成七國聯軍,浩浩蕩蕩殺向京師,這就是歷史上有名的「七國之亂」,也叫「吳楚之亂」。

  七國興亂,朝野震驚,輿論嘩然。景帝君臣一面調兵遣將,一面商量對策。這時,一個名叫袁盎的人就給景帝出了個主意。袁盎說,吳楚兩國,其實是沒有能力造反的。他們財大氣粗不假,人多勢眾也不假,但他們高價收買的,不過是一些見利忘義的亡命之徒,哪裡成得了氣候?之所以貿然造反,只因為晁錯慫恿陛下削藩。因此,只要殺了晁錯,退還削去的領地,兵不血刃就能平定叛亂。袁盎是做過吳國丞相的,說話的分量就比較重一點。何況這時景帝大約也方寸已亂,聽了袁盎的建議,就起了丟卒保車的心思。

  不能說袁盎的主意沒有道理,因為吳楚叛亂確實是以「誅晁錯,清君側」為借口的。打出的旗號,則是「存亡繼絕,振弱伐暴,以安劉氏」。什麼叫「清君側」呢?就是說皇帝身邊有小人,要清理掉。這個「小人」,具體說就是晁錯。那好,你們不就是要「清君側」嗎?如果晁錯已誅,君側已清,你們還反什麼反?

  事實證明,袁盎的這個主意並不靈。晁錯被殺以後,七國並未退兵,作為漢使的袁盎反倒被吳王扣了起來。袁盎給漢景帝出了誅殺晁錯的主意后,被任命為「太常」(主管宗廟禮儀和教育的部長),出使吳國。袁盎滿心以為吳王的目的既已達到,應該見好就收的。誰知道吳王的胃口已經吊起來了,根本不把袁盎和朝廷放在眼裡,不但連面都不見,還丟下一句話: 要麼投降,要麼去死。這下子袁盎可就啞巴吃黃連了。雖然後來他總算從吳營中逃了出來,卻也從此背上了一個惡名: 挑撥離間,公報私仇,讒言誤國,冤殺功臣。

  實際上當時就有人為晁錯鳴冤叫屈,對袁盎不以為然。晁錯被殺以後,有一個名叫「鄧公」的人從前方回京,向漢景帝彙報軍情。鄧公的官職是「謁者僕射」(宮廷衛隊長郎中令的屬官),級別「比千石」,此刻被任命為校尉(比將軍低一級的武官),將兵平叛。漢景帝問鄧公: 晁錯已經殺了,吳國和楚國應該退兵了吧?鄧公卻回答說,怎麼會退?吳王圖謀造反,準備了幾十年,所謂「誅晁錯,清君側」,不過是個借口罷了,「其意非在錯也」(他們的意圖並非在誅殺晁錯)。所以,吳國和楚國是不會退兵的,天下人的嘴巴卻恐怕會閉起來,不敢再說話了(恐天下之士噤口,不敢復言)。景帝問他為什麼。鄧公說,晁錯為什麼要主張削藩?是因為擔心諸侯過於強盛,尾大不掉,威脅中央政權,這才提出要削減藩國轄地,以提高京師地位。這是我們漢家社稷的千秋大業和萬世之利呀!可是,他的計劃才剛剛開始實行,自己卻被冤殺於東市,這不是「內杜忠臣之口,外為諸侯報仇」,做了令親者痛仇者快的事嗎?「臣竊為陛下不取也!」景帝聽了以後,半天說不出一句話來。「默然良久」,才嘆了一口氣說,你說得對,朕也是追悔莫及啊!

  其實,把錯殺晁錯的責任都算到袁盎身上,也是冤枉的。因為袁盎當時的身份,只不過一個被罷了官的庶人。他向景帝提出的,也只不過一項「個人建議」。然而處決晁錯卻是正式打了報告的。打報告的是一批朝中大臣,包括丞相陶青、中尉陳嘉、廷尉張歐(顏師古注歐音區)。當時的制度,中央政府的高級官員是「三公九卿」。三公就是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丞相是最高行政長官,相當於總理或行政院長;太尉是最高軍事長官,相當於三軍總司令;御史大夫是副丞相兼最高監察長官,相當於副總理兼監察部長。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合起來就是「宰相」。所以宰相是三個,不是一個。部長則有九個,叫「九卿」。陳嘉擔任的中尉,張歐擔任的廷尉,都是卿。尉,是武官。那時軍警不分,尉可能是軍官,也可能是警官,還可能是軍官兼警官,職責取決於「尉」前面的那個字。比方說,太,是「最高」的意思,太尉就是全國最高軍事長官。中,是「宮廷」的意思,也代表「京師」,和外地的「外」相對應。中尉的職責,是負責京城的治安,所以中尉就是首都衛戍司令兼公安部長。廷,則是「朝廷」的意思。廷尉的職責,是掌管刑律,所以廷尉就是司法部長兼最高法院院長。一個政府總理,一個公安部長,一個司法部長,三個人聯名彈劾晁錯,分量是很重的。

  擬訂的罪名也很嚴重,是「亡臣子禮,大逆無道」。申請的處分,則是「錯(晁錯)當要斬(腰斬),父母妻子同產無少長皆棄市」,也就是沒分家的親人無論老幼統統砍頭(棄市是景帝時確定的一種死刑,意謂「刑人於市,與眾棄之」)。對這個彈劾,漢景帝的批示是「同意」(制曰可),而且派中尉陳嘉把晁錯找到,立即執行,連招呼都沒打一個。

  所以,晁錯不但死得很冤,死得很慘,還死得很窩囊。

  不過,正如「誅晁錯,清君側」只是吳楚起兵的借口,「亡臣子禮,大逆無道」也不是晁錯被殺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削藩。所以,要知道晁錯該不該死,就得先弄清楚「削藩」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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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newathens 發表於 2006-9-15 20:15 | 只看該作者
  二、削藩其事

  我們知道,秦漢是中國國家制度發生重大變化的重要轉折時期。秦始皇兼并六國,則是一場深刻的革命。因為它徹底顛覆了舊制度,建立了一種新制度。這箇舊制度,就是「邦國制」,歷史上叫「封建制」,也就是把天下分封給諸侯,建立各自為政的「邦國」。這個新制度,就是「帝國制」,歷史上叫「郡縣制」,也就是把原來的「許多國家」變成「一個國家」,把原來各自為政的「邦國」變成中央統一管理的「郡縣」。這也是秦漢以後、辛亥革命以前一直實行著的制度。不過,剛開始的時候,並不是所有的人都贊成「郡縣制」,很多人主張繼續實行「封建制」,還把秦王朝「二世而亡」的原因歸結為沒有「封建」(分封諸侯)。迫於無奈,劉邦在建國初期,只好實行「一個王朝,兩種制度」的方針: 京畿地區,實行「郡縣制」,由中央政府統一領導;外圍地區,實行「封建制」,封了許多王國,由王國的君主自行治理。當時的意思,是要讓他們充當中央政權的屏障,也就是「藩」。藩,就是籬笆(藩籬)的意思。所以這些國家就叫「藩國」,這些國家的君主就叫「藩王」,他們到自己的封地去則叫「之國」或「歸藩」。這樣一種郡縣與封建並存的制度,就叫「郡國制」。

  不過,劉邦在實行「一朝兩制」時,也留了一手,即只准同姓封王,不準異姓封王。為此,還殺了一匹白馬來做盟誓,叫「白馬之盟」。後來,呂后破壞這個規矩,封姓呂的做王,就被視為「亂政」,最後被武力平定。平定諸呂的功臣,就是後來平定七國之亂的將領——太尉周亞夫的父親周勃。

  其實同姓封王也未必靠得住。比如這回帶頭造反的吳王劉濞,就靠不住。劉濞是劉邦哥哥劉仲的兒子。古人兄弟排行,叫「伯仲叔季」。劉邦出身平民,家裡沒什麼文化,就用這「伯仲叔季」來做名字。劉邦叫劉季,其實就是「劉小」。他哥劉仲則其實就是「劉二」。劉二是個沒有用的,他兒子劉濞卻能幹,為劉邦立下汗馬功勞。那時劉邦正發愁吳越一帶沒有一個得力的王侯去鎮守,就封劉濞做吳王。不過劉邦馬上就後悔了,因為他覺得劉濞的樣子似乎有「反相」。但是君無戲言,覆水難收,封都封了(已拜受印),改不過來,只好摸著劉濞的背說: 五十年以後東南有人作亂,不會是你吧?天下同姓是一家,你可千萬別造反。劉濞立馬跪在地上磕頭如搗蒜,說侄臣哪敢呀!

  這當然只能作為故事來聽。劉濞造反並不因為他身上有「反骨」,晁錯削藩也並不因為劉濞要造反。晁錯大講特講削藩時,劉濞還沒造反吶!事實上,削藩不是針對哪一個諸侯的,而是針對「郡國制」的。按照這種制度,藩王們是有實權的。他們有自己的領土、政府、軍隊和財政收入,儼然「獨立王國」。如果地盤大,人口多,資源豐富,其實力便很可能超過中央政府,比如劉濞的吳國就是。吳國地處長江中下游,富饒之國,魚米之鄉。吳王煎礦得錢,煮水得鹽,富甲一方,勢可敵國。長此以往,勢必尾大不掉,成為中央政權的心腹之患。這就要鉗制,要打擊,要削弱其勢力。這就得「削藩」——先裁減其領地再說。

  但是這有風險。因為沒有哪個藩王是願意被「削」的。人家到嘴的肥肉,你生生地奪了去,就連阿貓阿狗都不會願意,何況鳳子龍孫財大氣粗的藩王?那不逼得他們狗急跳牆才怪!所以景帝和群臣都很擔心,我們削藩,他們會不會造反?晁錯卻不以為然。晁錯說:「今削之亦反,不削之亦反。削之,其反亟,禍小;不削,反遲,禍大。」也就是說,削藩,他們造反;不削藩,他們也會造反。現在削藩,他們馬上就反,但是為害尚小。暫不削藩,他們反得遲一些,但是後患無窮。因為那時他們已羽翼豐滿,存心造反,你可怎麼收拾?所以得「先下手為強」。

  可見,削藩,是建立在藩國必反的前提下的。那麼,吳王他們果真要反嗎?

  這當然也不是一點依據都沒有。比如前面提到的鄧公,就說過「吳王為反數十年矣」的話。吳王自己,也說他「節衣食之用,積金錢,修兵革,聚穀食,夜以繼日,三十餘年矣」。但這也只是一說,而且都是事後說的。事實上,吳王造反,事前並無證據。「七國之亂」平定后,政府軍在他們那裡也沒找到什麼「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相反,《史記》、《漢書》都說「吳王濞恐削地無已,因以此發謀,欲舉事」,或者「吳王恐削地無已,因欲發謀舉事」,即都認為吳王的造反是削藩逼出來的,也可以說是「正當防衛」或「防衛過當」。至於晁錯彈劾楚王和膠西王的那些事,比如楚王在太后喪期亂搞女人,膠西王賣了官爵,也都不能說是「罪大惡極」。當然,晁錯是御史大夫(副總理兼監察部長),彈劾這些諸侯是他分內的工作。但如果以此作為削藩的理由,那就是找岔子了。

  不過,吳王不反,不等於別人不反;此刻不反,不等於將來不反;劉濞本人不反,不等於他的兒子孫子不反。曹操沒有篡位,曹丕不是篡了?朱元璋一死,燕王朱棣不就反了?而且口號也是「清君側」。當然,曹丕也好,朱棣也好,都是後來的事,我們不能據此反推劉濞或他的兒子孫子也是要造反的。但諸侯坐大,對於皇權確實是威脅,曹丕和朱棣就是證明。所以,站在帝國的立場,削藩確實是對的。如果任由諸侯擁兵自重,造反的事就遲早會要發生。我們不能不佩服晁錯的深謀遠慮。

  何況,正如黃仁宇先生所言:「根據當日的觀念,造反不一定要有存心叛變的證據,只要有叛變的能力也可以算數。」(《赫遜河畔談中國歷史》)何況劉濞不但有能力,也有形跡,比如靠著財大氣粗,廣散錢財,招兵買馬,籠絡人心,而且專門招募那些亡命之徒。這不是想造反又是什麼呢?漢景帝也說,吳王大力發展鑄銅和煮鹽產業(吳王即山鑄錢,煮海為鹽),用這些收入來吸引人才(誘天下豪傑),一大把年紀了還公然造反(白頭舉事),如果沒有萬無一失的準備,會跳出來嗎(此計不百全,豈發乎)?所以,滅吳,也不算冤。

  00其實,就算吳王劉濞是冤枉的,這個冤大頭也只好由他來當。因為削減藩國領地,削弱諸侯勢力,最終取消封建制的藩國,將「半封建半郡縣」的「郡國制」變成徹底的「郡縣制」,是歷史的必然趨勢;而郡縣與封國并行的「郡國制」,則是新舊兩種制度討價還價和政治妥協的結果,是漢代統治集團在建國之初的權宜之計。而且,這種不倫不類的制度給西漢統治集團帶來了不小的麻煩,不是異姓王造反,就是同姓王叛亂。柳宗元在他的《封建論》里就說了這個問題。柳宗元說,公元前201年,韓王信反。高祖前往平叛,被困七天。這就是「困平城」。公元前196年,淮南王英布反,高祖又前往平叛,被流矢所中,一命嗚呼。這是「病流矢」。此後,惠帝劉盈,文帝劉恆,景帝劉啟,「陵遲(衰微)不救者三代」。相反,中央集權的郡縣制卻充分地體現出它的優越性。秦末天下大亂,然而「有叛人而無叛吏」(有起來叛逆的民眾卻沒有起來叛逆的官員)。漢初天下大亂,然而「有叛國而無叛郡」(有起來叛逆的封國卻沒有起來叛逆的郡縣)。中唐天下大亂,然而「有叛將而無叛州」(有起來叛逆的將領卻沒有起來叛逆的州府)。歷史證明,郡縣制是有利於帝國之長治久安的。

  既然遲早要削藩,那麼「長痛不如短痛」。既然決心要削藩,那就不能「吃柿子專揀軟的捏」。不論從哪個角度看,吳王都首當其衝。只有把吳楚這兩個最強最大最牛的王國壓下去,其他諸侯才會就範。所以,晁錯的話——「削之亦反,不削之亦反」,真不如改成「反之亦削,不反亦削」。總之是要拿他開刀,沒什麼冤不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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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newathens 發表於 2006-9-15 20:16 | 只看該作者
  三、是非功過

  現在看來,漢景帝這一刀是開對了。「七國之亂」平定后,漢初分封的王國有的變成了郡縣,有的分裂成小國,大都名存實亡。這就為漢武帝的大顯身手創造了條件,漢的國祚也因此延續了三百多年。所以,司馬遷把景帝一朝稱作「安危之機」,史家也公認削藩乃「治安之策」。從此,「封建制」和半封建半郡縣的「郡國制」徹底退出歷史舞台。以後的歷代王朝,雖然也分封子弟,但都是只有虛名沒有實權的,唯獨西晉是個例外。西晉開國以後,又倒退到西漢初年的「半封建半郡縣制」,結果是釀成「八王之亂」,自取滅亡。

  這樣看,晁錯豈非高瞻遠矚?

  實際上,藩國過於強大,必定威脅中央,對於這一點,許多人都有共識。晁錯的死對頭袁盎,就對漢文帝說過「諸侯大驕必生患,可適削地」的話。當然,袁盎說這個話,只是針對驕橫無禮的淮南厲王劉長,不像晁錯那樣把削藩看作基本國策。但要說當時的朝廷重臣都是糊塗蟲,鼠目寸光,尸位素餐,都不如晁錯高瞻遠矚,深謀遠慮,恐怕也不是事實。

  然而晁錯卻幾乎遭到一片反對,甚至「世人皆曰可殺」,這又是為什麼?

  這裡有三個方面的原因。

  首先是當時的意識形態和治國理念所使然。我們知道,秦,是以法家思想為國家意識形態的;漢,在武帝以前,則以道家思想為國家意識形態。漢景帝的親娘竇太后,更是一個極其尊崇道家學說的人,以至於「景帝及諸竇不得不讀《老子》,尊其術」。所以,漢景帝母子君臣,大約都是「黃老門徒」,只不過竇太后是個「死硬派」,漢景帝的態度要溫和一些。有一次,儒生轅固和道家黃生辯論湯武革命的事。黃生說,帽子再破,也得戴在頭上;鞋子再新,也得穿在腳下。商湯是夏桀的臣,怎麼能代夏而立?周武是殷紂的臣,又怎麼能代商而立?所以,湯武不是革命,而是謀反。轅固反問: 照你這麼說,我們高皇帝代秦而立,也不對了?漢景帝一看情況不對,只好打圓場說: 吃肉不吃馬肝(有毒),不算不知味道。做學問不討論湯武革命,不算沒有知識。

  漢景帝給儒道兩家的爭論和了稀泥,竇太后就沒有那麼好說話了。竇太后把轅固叫了去,要他讀《老子》。轅固撇了撇嘴巴說,這是家奴童僕之書。竇太后勃然大怒,要轅固到角斗場和野豬搏鬥,多虧景帝挑了把好刀給他,這才死裡逃生。我們知道,景帝一朝,竇太后也是當家人,對當時政治的影響很大。她老人家態度如此,大家自然也都是信奉道家的。

  那麼,道家的治國理念是什麼呢?是「清靜無為」。他們追求的是「垂衣裳而天下治」,講究的是「治大國若烹小鮮」,主張的是「以靜制動,以柔克剛」,相信的是「一動不如一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什麼叫「治大國若烹小鮮」呢?就是說,治理一個大國,就像煎小魚小蝦,只能文火慢熬,不能大動干戈。所以,即便要削藩,也只能慢慢來,火到豬頭爛,功到自然成。像晁錯那樣急火攻心,還能不壞事? 

  其次,大家都認為七國造反,全是晁錯惹的禍。劉濞有沒有問題?有。比如「稱病不朝」就是。稱病不朝當然是「失藩臣之禮」。但劉濞裝病是有原因的,原因就是他的太子入朝覲見的時候,由於一點小事被當時還是皇太子的漢景帝殺了,從此兩家關係不好。以後又怕皇帝殺他,就更不肯來朝了。所以,裝病,「計乃無聊」。後來,文帝賜吳王几杖,又准其告老不朝,關係也就改善了。可是晁錯偏偏沒事找事,引火燒身,摸那老虎的屁股,終於惹下大禍。那麼,不整治他,整治誰?

  當然,七國之亂是不是晁錯惹的禍,可以討論。即便是晁錯惹的禍,是不是一定要讓他去頂罪,也可以討論。問題是,當時竟然沒有一個人幫他說話,袁盎「誅晁錯」的建議卻反倒代表了大多數人的意見。這說明什麼呢?說明他在朝中十分孤立。這也是晁錯被殺的第三個原因——他不但這次「犯了眾怒」,而且平時就「不得人心」。

  毫無疑問,對於所謂「不得人心」也要做分析,看看是不得哪些人的心。問題在於晁錯的對立面恰恰不是小人。袁盎就不是。袁盎是一個正義耿直的人。當他還只是個秩比六百石的「中郎」(侍衛官)時,就敢對漢文帝說平定了諸呂之亂的絳侯周勃只是功臣(有功之臣),不是社稷臣(和國家休戚相關、和君王生死與共、和朝廷肝膽相照的棟樑之臣),氣得周勃痛罵袁盎,說我和你哥是哥們,你小子卻在朝廷上誹謗我!後來,周勃被免去丞相職務,回到自己的封國。封國的人落井下石,告他謀反。周勃被捕下獄,滿朝文武噤若寒蟬(宗室諸公莫敢為言),挺身而出為他辯誣的,卻是當年說他「壞話」的袁盎(唯袁盎明絳侯無罪)。周勃的無罪獲釋,也多虧了袁盎的努力(絳侯得釋,盎頗有力)。可見袁盎的為人是很正派的。這樣的正直之士,難道是小人?

  袁盎也是一個宅心仁厚的人。他擔任隴西都尉時,「仁愛士卒,士卒皆爭為死」。擔任吳國丞相時,手下有人和他的婢女偷偷相愛(有從史嘗盜愛盎侍兒)。袁盎知道后,裝聾作啞,置若罔聞,並不追究。後來,這個下屬聽說東窗事發,畏罪潛逃,袁盎親自把他追了回來,將婢女賜給他,還讓他擔任原來的職務。七國之亂時,袁盎被吳王扣押在軍中,看守他的軍官碰巧就是此人,於是袁盎得以逃脫。可見袁盎的為人是很厚道的,他的好心也得到了好報。這樣的仁恕之士,難道是小人?

  實際上袁盎在朝廷享有崇高的威望,在江湖上也享有崇高的威望。文帝時著名的大法官張釋之就是他發現並推薦給朝廷的,武帝時著名的直腸子汲黯也非常仰慕他(常慕傅柏、袁盎之為人也)。汲黯是被認為幾近「社稷之臣」(古有社稷之臣,至如黯,近之矣)的人。他也常常不給皇帝面子(數犯主之顏色)。直言不諱批評漢武帝「內多欲而外施仁義」的就是他,諷刺漢武帝用人就像堆柴火「後來居上」(該成語即典出於此)的也是他。漢武帝對他是又敬又怕,禮遇甚隆,甚至讓他三分。大將軍衛青入侍宮中,漢武帝坐在馬桶上就見了。丞相公孫弘平時晉見,漢武帝衣冠不整就見了。但如果是汲黯來了,漢武帝一定衣冠楚楚,鄭重其事地接見。這樣的人都敬重仰慕袁盎,袁盎難道會是小人?

  袁盎還是一個俠肝義膽的人。他的朋友也多為俠義之士,比如季布的弟弟季心。季布、季心這哥倆都是「為氣任俠」的。季布的特點是「一諾千金」,季心的特點是「勇冠三軍」。季心做中尉司馬時,連他的長官——中尉郅都對他客客氣氣。郅都是景帝和武帝時期有名的酷吏,外號「蒼鷹」,行法不避權貴,皇親國戚見了他都側目而視,他也不把那些鳳子龍孫放在眼裡,卻唯獨尊敬季心。郅都尊敬季心,季心則最為尊敬袁盎。季心住在袁盎家裡時,把袁盎當作自己的長輩,把灌夫和籍福當作自己的弟弟。灌夫和籍福也是俠義之人。灌夫的特點是「剛直使酒,不好面諛」,籍福的特點是「左右逢源,善與人謀」。這兩個也都是俠義之士。此外還有劇孟。劇孟也是大俠。袁盎曾經說過,一個人有了危難,上門求救,不推脫說父母尚在,也不裝著不在家的,除了季布的弟弟季心,大約就只有劇孟了。袁盎與季心、劇孟、灌夫、籍福等人為伍,可見袁盎的為人是很慷慨的。正因為袁盎兼有國士和俠士之風,所以他其實是死於國難——因為反對梁王劉武謀取儲君地位而被刺身亡。而且,梁王派來的第一個刺客還不忍心對他下手。這樣的死國之士,難道是小人?  其實,不但袁盎不是小人,其他反對晁錯的人也不是。比如和丞相陶青、中尉陳嘉聯名上書要殺晁錯的廷尉張歐,就是「忠厚長者」。此公當司法部長兼法院院長時,但凡發現案子有疑點,就一定退回去重審;實在證據確鑿罪無可赦,則流著眼淚向被告宣讀判決書,送他們上路,保證要讓囚犯死而無憾。所以《史記》和《漢書》都說他「其愛人如此」。這樣一個人如果也主張殺晁錯,那麼,晁錯恐怕就當真有點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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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newathens 發表於 2006-9-15 20:17 | 只看該作者
  四、晁錯其人

  晁錯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他是一個有學問的人。《史記·袁盎晁錯列傳》說,晁錯是潁川(在今河南省境內)人,早年追隨軹縣人張恢學習申不害、商鞅的「刑名之學」,擱在現在,就是政法學院或政法專業畢業的。學成之後,參加太常寺的博士考試,因為文字功夫好而當上了太常掌故(以文學為太常掌故)。太常掌故是太常寺里的一個小吏。太常也叫奉常,寺就是部。漢代的太常寺相當於隋唐以後的禮部,掌管宗廟祭祀和禮儀,也管教育,負責選試博士。那時的「博士」不是學位,是官職,戰國時期就有,秦漢因之,職責是「掌通古今」,也就是掌握古往今來的歷史知識,以備皇帝顧問和諮詢。太常寺博士考試的結果分為兩等,一等的叫甲科,二等的叫乙科。甲科出身的補郎,乙科出身的補吏。郎,就是宮廷侍衛官;吏,就是政府辦事員。一個年輕人,在皇帝身邊做幾年「郎」,便很容易升上去,吏要陞官就難一些。所以郎的出身和出路都比吏好。太常掌故就是乙科出身的小吏,級別百石。漢制,副縣級的吏員秩四百石至二百石,叫長吏(長字讀上聲);百石以下的,叫少吏(少字讀去聲)。太常掌故就是這樣一個相當於主任科員(科級幹部)的「少吏」。

  這位正科級的少吏時來運轉,是因為被朝廷選派出去學《尚書》。我們知道,由於秦始皇的焚書坑儒,許多學問幾乎失傳,以至於「孝文帝時,天下無治尚書者」,精通《尚書》的只剩下一個「濟南伏生」。可是當朝廷發現他時,這位「故秦博士」已經九十多歲了,「老不可征」,只好詔令太常寺選派可造之材到老先生家裡去學。蒼天有眼,太常寺選中的年輕人就是晁錯。這下子晁錯的學問大長,名聲也大振,說起話來頭頭是道。文帝發現了這個人才,便任命他做太子府的官員。先是做太子舍人,以後做門大夫,最後做到太子家令。太子家令的級別是秩八百石,可以算是「中層幹部」了。

  家令雖然比不上太子太師、太子太傅或太子太保,晁錯對後來的景帝影響卻很大。此公「學貫儒法」,口才又好,經常在太子面前「指點江山,激揚文字」,太子便對他「有點崇拜」(以其善辯得幸太子),太子的家人也都稱他為「智囊」。「智囊」這個詞,最早是用在秦惠王的弟弟樗裡子的身上(樗音初)。樗裡子這個人,大約是足智多謀的,故「秦人號曰智囊」,並有「力則任鄙,智則樗里」的諺語。可見「智囊」是一個很高的評價(顏師古的解釋是「言其一身所有皆是智算,若囊橐之盛物也」)。顯然,晁錯也是個有才華的人。

  晁錯還是一個有思想的人。他和同時代的賈誼(二人均誕生於公元前200年),堪稱西漢初年最有頭腦的政治思想家;他的《論守邊疏》、《論貴粟疏》和賈誼的《治安策》、《過秦論》,也都被譽為「西漢鴻文」。一個人有了思想,就總想表達出來。如果這思想是關乎政治的,則還會希望實行。所以,晁錯在太子府的時候,便屢屢上書言事,對時政發表意見。其中最有名的,就是「言守邊備塞,勸農力本,當世急務二事」。這篇疏文在收入《漢書》時,被分成兩個部分。言「守邊備塞」的那一部分(即《論守邊疏》)收入《晁錯傳》,言「勸農力本」的那一部分(即《論貴粟疏》)收入《食貨志》。我們現在讀這些文章,仍然能感覺到晁錯是很了不起的。

  就說「言守邊備塞」。所謂「守邊」,當時指防禦匈奴。作為北方的游牧民族,匈奴一向是「中國」的大患。用晁錯的話說,就是「漢興以來,胡虜數入邊地,小入則小利,大入則大利」。這實在讓人惱火。所以晁錯也主張對匈奴用兵,還比較了匈奴與「中國」的長短優劣,得出「匈奴之長技三,中國之長技五」的結論。這裡要說明一下,就是當時所謂「中國」,和我們現在所說的「中國」,並不是同一個概念。當時的「中國」,是「中央之國」的意思。古人認為,天下五方,東西南北中。中央居住華夏民族,四方居住其他民族。其中,住在東方的叫做「夷」,住在南方的叫做「蠻」,住在西方的叫做「戎」,住在北方的叫做「狄」。華夏民族既然住在中央,當然是「中國」。「中國」之「長技」既然多於匈奴,當然可以戰而勝之。因此,晁錯主張,用「以一擊十之術」,「興數十萬之眾,以誅數萬之匈奴」。

  對於這個「紙上談兵」的建議,文帝表示嘉許,但並未當真採納。於是晁錯又提出新的建議,這就是《論守邊疏》的內容。

  晁錯認為,秦代的戍邊失敗,在於決策有誤;匈奴的難以對付,在於流動不居。秦有什麼錯誤呢?第一個錯誤,是動機不純。秦始皇的目的,不是為了保衛邊疆救助人民(非以衛邊地而救民死也),而是為了滿足貪慾擴大地盤(貪戾而欲廣大也),結果「功未立而天下亂」。第二個錯誤,是方法不對。秦王朝的辦法,是調遣內地軍民輪流戍邊。內地軍民千里迢迢趕到邊疆,既不熟悉情況,又不服水土,結果是作戰則被人俘虜(戰則為人擒),駐守則自取滅亡(屯則卒積死),到了邊疆的死在邊疆(戍者死於邊),走在路上的倒在路上(輸者僨於道),不過徒然地勞民傷財而已。第三個錯誤,是政策不好。晁錯認為,但凡軍民人等甘願堅守戰鬥到死也不投降敗退的(凡民守戰至死而不降北者),都是有原因的(以計為之也): 要麼是因為「戰勝守固」能獲得封賞,要麼是因為「攻城屠邑」能掠得財物,這才赴湯蹈火視死如歸(蒙矢石,赴湯火,視死如生)。可是,秦代的戍卒只有千難萬險(有萬死之害),沒有半點好處(無銖兩之報)。一個人戰死之後,他的家人連減免一百二十錢賦稅的待遇都享受不到(死事之後不得一算之復),誰還肯前赴後繼?所以秦代的軍民,無不視疆場如刑場,視戍邊為送死(秦民見行,如往棄市),還沒走到半路就準備叛變了,陳勝就是例子。這是秦的錯誤。

  匈奴的特點,則是流動性強。他們就像野生動物一樣,自由自在地生活在大自然(如飛鳥走獸於廣野)。條件好就停下(美草甘水則止),條件不好就搬走(草盡水竭則移);一會兒在這裡,一會兒在那裡(往來轉徙);說來就來,說走就走(時至時去)。這是他們的生存方式(此胡人之生業),也是我們難以對付的原因。試想,匈奴人來了,朝廷派不派兵呢?不派,「邊民絕望而有降敵之心」;派,派少了不管用,多派一點,則我們的部隊還沒到,匈奴人就跑得無影無蹤。還有,派去的部隊,是留下呢還是撤走呢?留下,朝廷耗資巨大;撤走,匈奴接踵而來。連年如此,中國就又窮又苦又不安寧了。

  因此,晁錯主張改革邊防軍「一歲而更」(一年輪換一次)的制度,用免稅、賜爵、贖罪等辦法,鼓勵那些在內地生存有困難的人向邊疆移民,安營紮寨,屯墾戍邊。這些內地移民以他鄉作故鄉,視衛國為保家,必能「邑里相救助,赴胡不避死」。因為國家利益和他們的個人利益已聯為一體,而且也沒有敵情不明、水土不服的問題。移民解決了生計,國家節約了軍費,邊防得到了鞏固,人民得到了安寧,豈非兩全其美?

  這是一個好主意,因此被採納(上從其言,募民徙塞下)。言「勸農力本」的主張也被採納,其他如「削諸侯事,及法令可更定者」等等則被拒絕(孝文不聽)。不過文帝還是很欣賞他的才華(奇其材),調他做了中大夫。中大夫也是郎中令的屬官,秩比八百石,和太子家令級別一樣,但職責不同,是「掌論議」。

  晁錯終於如願以償,參與朝政了。這也正是他的宿命。他這個人,是不甘寂寞的;而歷史選擇他來唱削藩這場大戲的主角,也絕非偶然。

  可惜,歷史選錯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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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newathens 發表於 2006-9-15 20:18 | 只看該作者
  五、歷史之錯

  晁錯是一個有學問的人,有才華的人,有思想的人,不甘寂寞的人,但不等於是一個適合搞政治的人。他其實只適合做「政論家」,並不適合當「政治家」。

  晁錯的第一個問題,是不善於處理人際關係。他在太子府的時候,和朝廷大臣的關係就不好(太子善錯計謀,袁盎諸大功臣多不好錯),進入中樞以後就更是關係惡劣。公元前157年,文帝駕崩,景帝即位,任命晁錯為「內史」。內史的職責是「掌治京師」,相當於京城的市長,是首都地區的最高行政長官,級別則是秩二千石。晁錯一下子越過秩千石的副部級(丞),變成和九卿(部長)平起平坐的「部長級幹部」,自然春風得意,也認為有了施展政治抱負的舞台,便不斷向景帝提出各種建議(常數請閑言事),景帝也言聽計從(輒聽)。結果是「寵幸傾九卿,法令多所更定」,成為炙手可熱的權貴。

  俗話說,樹大招風。朝廷大臣對這個靠著能言善辯、夸夸其談,一路青雲直上的傢伙原本就心懷不滿,現在見他今天改革,明天變法,把原來的秩序攪得一塌糊塗,弄得上上下下不得安寧,便恨透了他。第一個被惹毛了的是丞相申屠嘉,當時就找了個岔子要殺他。事情是這樣的: 晁錯因為內史府的門朝東開,出入不方便,就在南邊開了兩個門,把太上皇廟的圍牆(壖垣)鑿穿了。這當然是膽大妄為,大不敬,申屠嘉便打算拿這個說事,「奏請誅錯」。晁錯聽說以後,連夜進宮向景帝自首(即夜請閑,具為上言之)。於是第二天上朝,景帝便為晁錯開脫。景帝說,晁錯鑿的牆,不是真的廟牆(非真廟垣),而是外面的牆(乃外壖垣)。那個地方,是安置閑散官員的(故冗官居其中),沒什麼了不起。再說這事也是朕讓他做的。申屠嘉碰了一鼻子灰,氣得一病不起,吐血而死。申屠嘉是什麼人?是追隨高皇帝打天下的功臣,也是文皇帝任命的宰輔重臣。這樣一個人都搞不定晁錯,別人又哪裡斗得過?不難想見,這件事以後,晁錯自然更加恃寵驕人。

  這裡得順便說一下,就是申屠嘉這個人,絕非小人,司馬遷稱他「剛毅守節」。他「為人廉直,門不受私謁」,也就是從不在家裡面談公事,任何人都別想走後門。

  袁盎從吳國丞相任上回京時,曾到他家裡求見。申屠嘉先是老半天不見,見面以後又冷冰冰地說,大人如果要談公事,請到辦公室找辦事員談,老夫也會替你奏明聖上;如果要談私事,那麼對不起,老夫身為丞相,沒有私話可說。袁盎好歹也是王國的丞相,申屠嘉卻一點面子都不給,可見其正派清廉。

  申屠嘉也從不拍馬屁,反倒疾惡如仇。漢文帝有個「幸臣」,叫鄧通。這傢伙是個小人,也是恃寵驕人(孝文時中寵臣,士人則鄧通,宦者則趙同)。申屠嘉卻不吃這一套,逮住把柄就問罪,鄧通把頭磕破了也不頂用,最後還是皇帝出面賠禮道歉說好話,才算了事。這事讓申屠嘉在朝廷享有崇高威望。所以,申屠嘉憎惡晁錯,就等於一大批正人君子都憎惡晁錯。晁錯得罪了申屠嘉,則等於得罪了一大批好人。

  那麼,為什麼那麼多人和晁錯搞不來呢?除了「道不同,不相與謀」外,性格也是一個原因。晁錯的性格是不好的,《史記》、《漢書》都說晁錯為人「峭直刻深」。什麼叫「峭直刻深」?峭,就是嚴厲;直,就是剛直;刻,就是苛刻;深,就是心狠。這可不是討人喜歡的性格。不難想象,晁錯在朝廷上一定是咄咄逼人,逮住了理就不依不饒的。

  晁錯的性格中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執著。他是那種認準了一條道兒跑到黑、不見棺材不掉淚的人。為了實現自己的政治抱負和政治理想,他可以不顧一切,包括自己的身家性命。漢景帝二年八月,晁錯由內史晉陞御史大夫,極力推行削藩政策,引起輿論嘩然。晁父特地從潁川趕來,問他: 皇上剛剛即位,大人為政用事,就侵削諸侯,離間人家骨肉,究竟是為什麼?晁錯說:「不如此,天子不尊,宗廟不安。」晁錯的父親說,他們劉家倒是安全安穩,我們晁家可就危險了(劉氏安矣,而晁氏危矣)。我走了,你愛怎麼著就怎麼著吧(吾去公歸矣)!「遂飲葯死」,也就是服毒自殺了。

  這當然證明了晁錯的忠心耿耿,但同時也證明了他的執著。執著好不好?做一個學問家,執著是好的。做政治家,執著就不好,而且是大忌。政治家需要審時度勢,見機行事,該堅持時堅持,該妥協時妥協,堅持而不失靈活,妥協而不失原則。晁錯顯然缺乏這種品質。

  晁錯是那種為了理想義無反顧一往無前的人。這樣的人,往往受人崇敬,但也往往誤人大事。也就是說,這種人只有「美學意義」,沒有「現實意義」;作為小說人物十分好看,擔任朝廷大臣就很可能誤國誤民。因為他的頭腦中,只有「該不該做」,沒有「能不能做」,而後者卻恰恰是政治家必須考慮的。政治家不但要考慮「能不能做」,還要考慮是「現在就做」,還是「將來再做」。漢文帝就懂得這個道理。晁錯向文帝上書,說「狂夫之言,而明主擇焉」,文帝回答說:「言者不狂,而擇者不明,國之大患,故在於此。使不明擇於不狂,是以萬聽而萬不當也。」也就是說,作為建議,沒有什麼狂妄不狂妄的;作為決策,卻有英明不英明的問題。因此應該道理歸道理,事情歸事情,建議歸建議,決策歸決策,不能混為一談。

  同樣,像晁錯這樣的書獃子,也只能讓他發議論,出主意,不能讓他辦實事,掌實權。文章寫得好的,事情不一定做得好;調子唱得高的,手段不一定高。高瞻遠矚的人,可能看不清細節;深謀遠慮的人,可能看不見眼前。所謂「知人善任」,就是要把策劃與執行、設計與操作區分開來,讓他們各就各位。漢文帝欣賞晁錯,卻不委以重任授以實權,除晁錯資歷尚淺外,恐怕也有這方面的考慮。

  可惜漢景帝沒有乃父那種政治家眼光,而晁錯要做的又是一件非常的大事,這就惹出了天大的麻煩。

  晁錯極力主張要做的事情,用蘇東坡的話說,是最難做的。蘇東坡在《晁錯論》這篇文章中,一開始就講了這個道理。他說,一個國家一個王朝,最難對付的患難,是表面上看天下太平,實際上潛伏著危機,而且難以預測(天下之患,最不可為者,名為治平無事,而其實有不測之憂)。這是非常難辦的。為什麼呢?因為坐觀其變,靜待其時,解決問題的條件雖然更成熟,就怕那時政治已徹底糜爛,局面已不可收拾(則恐至於不可救);如果不管三七二十一,強行著手消除隱患,則承平日久,天下無事,誰又相信我們說的危機呢(起而強為之,則天下狃於治平之安而不吾信)?這就兩難。這個時候,只有那些「仁人君子豪傑之士」,才能挺身而出,「為天下犯大難,以求成大功」,絕非那些只想一蹴而就、暴得大名的人所能擔當(此固非勉強期月之間,而苟以求名之所能也)。要知道,在大家都認為天下太平一片祥和的情況下,無緣無故地挑起一場風波(天下治平,無故而發大難之端),是要擔極大的風險,甚至「冒天下之大不韙」的,除非你能收放自如,還能對天下人有個交代(吾發之,吾能收之,然後有辭於天下)。否則,還是不要輕舉妄動的好。

  削藩,恰恰就是蘇東坡說的這種事;晁錯,卻不是蘇東坡肯定的人。也就是說,削藩其事是其事(決定削藩是對的),晁錯其人非其人(起用晁錯是錯的)。漢景帝用晁錯來主持削藩之事,恐怕確實是一個歷史性的錯誤。

  晁錯,怎麼就不是適當人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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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newathens 發表於 2006-9-15 20:20 | 只看該作者
  六、晁錯之錯

  我們首先要肯定,晁錯這個人,確有許多優點。最明顯也最難得的,是既忠心耿耿又深謀遠慮。惟其如此,這才冒著得罪四方諸侯的風險,頂著離間天家骨肉的罪名,力排眾議,頂風而上,強行削藩。這無疑是「盡忠為漢」,他的冤死也讓人扼腕嘆息,班固就說「錯雖不終,世哀其忠」。但問題是,難道一個深謀遠慮的政治家,一定要用自己的血來祭奠自己的理想?難道「始作俑者」便當真「其無後乎」?

  事情恐怕並非如此。正如蘇東坡所說,人們常常只看到晁錯是因為忠心耿耿而死於非命的(天下悲錯之以忠而受禍),不知道他招致飛來橫禍也有自身的原因(不知錯有以取也)。晁錯確實深謀遠慮,但他的深謀遠慮,是對國家的,不是對自己的。他為國家想得很多、很深、很遠,對自己的命運前途則懵懵懂懂,一無所知,甚至盲目樂觀,所以《漢書》說他是「銳於為國遠慮,而不見身害」。看來,即便是晁錯這樣的「智囊」,也不是什麼問題都看得清清楚楚的。

  當然,要說晁錯對自身的安危一無所知一無所慮,恐怕也不是事實。至少,當他的父親把問題的嚴重性指出來以後,他應該有所反省。但他卻斬釘截鐵地回答說:「固也。不如此,天子不尊,宗廟不安。」可見,他其實是想清楚了的。而且,正因為想清楚了,這才奮不顧身,一往無前。

  這種「奮不顧身」的品質常常被人們視為一種美德,然而我們在讚不絕口的同時是不是也應該多一點思考?奮不顧身當然很崇高,但奮不顧身的人往往也很難為他人著想;而一個連自己都保不住的人,也未必保得住國家。為什麼呢?因為國家並不是一個抽象的東西,它是由一個個具體的人組成的。因此國情其實就是人情。不懂人情的人,其實也不會懂國情。不懂國情,你又怎麼保衛國家呢?

  忠心耿耿也如此。忠心耿耿是優點,但往往同時也是缺點。因為忠心耿耿的人往往固執己見。他們總以為既然自己是「忠」,則別人(持不同政見者)一定是「奸」;既然自己是「一心為公」,則別人(持不同政見者)一定是「一心為私」。這又哪裡聽得進不同意見?如果不能廣泛聽取不同意見,又豈能做出的正確判斷和決策?結果是,一旦他們做出某種決定,便一定自以為是,而且一意孤行。因為在他們看來,自己的決定是為公的,不是為私的。處以公心,就無所畏懼。無私者無畏嘛!

  這下子麻煩就大了。實際上,作為一個政治家,還是有所畏懼的好。有所畏懼,謀划才周全,行事才周到,計慮才周密。尤其是削藩這樣風險極大的事,絕非憑著書生意氣就可以進行的。書生意氣只能屬於書生,不能屬於政治家。政治家最忌諱的,就是意氣用事。政治家當然也要做非常之事,否則就不是政治家了。但是,首先,他事前一定要深思熟慮,要把來龍去脈和利害關係都想清楚了,把各種可能性都考慮周全,做好最壞的打算,才能下決心。其次,事情發生以後,他一定得臨危不懼,鎮定自若,不能自亂陣腳,更不能臨陣脫逃。第三,對於已然發生的問題,包括種種不測,他要有足夠的智慧去解決,而且是指揮若定地逐一解決。用蘇東坡的話說,就是「前知其當然,事至不懼,而徐為之圖」。可惜的是,這三條,晁錯一條也做不到。

  晁錯主張削藩雖然很早,考慮卻不周全。我們只看到他極力鼓吹削藩,卻沒看到他做過什麼「可行性研究」,提出什麼「可操作方案」。對於由此而可能導致的風險,他只有「削之亦反,不削亦反。削之反亟,禍小;不削反遲,禍大」一句空話。諸侯反了怎麼辦,他是沒有對策的。顯然,他只想到了「應該去做」,沒考慮「能不能做」,以及「如何去做」。他對削藩的困難明顯估計不足,對雙方的情況明顯掌握不夠,既不知己,也不知彼,焉能不敗?還有一點也很不好: 他太想儘早完成這一偉業了。結果勢必急功近利,不講策略,草率從事。這就既沒能做到事先「知其當然」,又不能做到事後「徐為之圖」。

  更糟糕的是,他也沒能做到「事至不懼」。七國反漢后,缺乏足夠思想準備的漢景帝方寸大亂,心急如焚。這時,他最需要的,是晁錯拿出切實可行的辦法來幫他解圍。可惜,晁錯是書獃子,不是政治家。他不但沒有什麼錦囊妙計,反倒手忙腳亂不知所措,情急之下竟然想出了兩個餿主意。正是這兩個餿主意,直接把他自己送上了斷頭台。

  第一個餿主意是殺袁盎。吳楚七國造反后,晁錯就和自己的副手、下屬商量要殺袁盎。晁錯是御史大夫,御史大夫的副手有兩個,一個叫御史丞,一個叫御史中丞,下屬就是御史。晁錯說,袁盎這傢伙,接受吳王的賄賂(夫袁盎多受吳王金錢),總說吳王不會造反(專為蔽匿,言不反),現在卻果然反了(今果反)。我們應該殺了袁盎,就知道他們搞什麼鬼了(欲請治盎宜知計謀)。晁錯的副手和下屬卻不贊成。副手和下屬說,事情還沒發生時,這麼整一下,或許還有好處(事未發,治之有絕)。現在叛軍都打過來了,殺袁盎又有什麼用(今兵西鄉,治之何益)!再說袁盎身為朝廷大臣,也不應該和吳王有陰謀(且袁盎不宜有謀)。晁錯聽了,猶豫不決,袁盎卻得到了消息,通過竇嬰求見皇上,提出了「方今計獨斬晁錯,發使赦吳楚七國,復其故削地,則兵可無血刃而俱罷」的對策,被漢景帝採納,晁錯也就「衣朝衣斬東市」。這可真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就連司馬遷也批評說:「諸侯發難,不急匡救,欲報私讎,反以亡軀。」晁錯這一著,是不是臭棋?

  第二個餿主意就是提出要景帝御駕親征,自己留守京城。誰都知道,帶兵打仗,是最危險的;留守京城,則是最安全的。國難當頭之時,任何忠臣,都應該把危險留給自己,安全留給皇上,何況這「國難」還是你晁錯惹出來的?你惹了禍,你就得有擔當。正如蘇東坡所說:「己欲求其名,安所逃其患。」然而晁錯卻反其道而行之,「以自將之至危,與居守至安;己為難首,擇其至安,而遣天子以其至危」,這就難怪不但袁盎主張殺他,就連其他大臣也主張要殺了(此忠臣義士所以憤怨而不平者也)。實際上,像晁錯這樣把安全留給自己,危險留給皇上的大臣,恐怕哪個皇帝都不能容忍。所謂「烈火見真金,危難見忠臣」,晁錯的這個餿主意,確實讓自己的「忠」大大打了折扣。

  所以蘇東坡說:「當此之時,雖無袁盎,錯亦未免於禍」。相反,如果晁錯把危難擔當起來(已身任其危),親自率兵東向迎敵(日夜淬礪,東向而待之),不讓君王受到威脅和連累(使不至於累其君),皇上肯定會把他看作可以克敵制勝的依靠(則天子將恃之以為無恐)。那麼,就算有一百個袁盎,又能怎麼樣呢(雖有百盎,可得而間哉)?

  這就是晁錯之錯了。他錯在急功近利,錯在專政擅權,錯在自以為是,錯在得意忘形,錯在只有雄心壯志,沒有大智大勇,只知一往無前,不知運籌帷幄。他太想做一個孤膽英雄了,不知道改革會有陣痛,成名要付出代價,再偉大的戰士也是需要後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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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樓主| newathens 發表於 2006-9-15 20:25 | 只看該作者
  
變法幫了腐敗的忙


  一、   變法迫在眉睫

  公元1067年,是一個對後世產生了重要影響的年份。這一年正月,三十六歲的宋英宗病逝,法定的接班人皇太子趙頊(音須)承嗣大統當了皇帝,是為宋神宗。當然,神宗是他的廟號,死了以後才叫的。在世的時候,我們大約只能喚他一聲「當今聖上」。

  神宗是北宋王朝的第六任皇帝,前面五任是太祖趙匡胤、太宗趙光義、真宗趙恆、仁宗趙禎和英宗趙曙。此後,則還有三任皇帝,即哲宗趙煦、徽宗趙佶和欽宗趙桓。這時,北宋王朝已過去108年,算是步入中年,而新皇帝卻很年輕。慶曆八年(公元1048年)出生的趙頊,此刻正好二十歲。年輕人血氣方剛,總是想做些事情的,宋神宗也不例外。

  於是,便有了著名的「熙寧變法」。

  變法是宋神宗「新官上任三把火」的頭一把。因為它是從趙頊登基的第二年即熙寧元年(公元1068年)開始的,因此叫「熙寧變法」。後面的兩把火,則是元豐年間的「改制」(改革官制和兵制)和「用兵」(進攻西夏)。看來趙頊確實是一個很想有所作為的年輕人,只不過他的作為似乎效果都不怎麼好。變法是一再受阻,節節敗退,對西夏用兵更是次次慘敗,因此趙頊死後得到的廟號竟是「神宗」。據謚法,「民無能名曰神」,也就是「不知道說什麼才好」的意思。歷史上叫做「神宗」的,還有一位明代的萬曆皇帝朱翊鈞。但萬曆皇帝是在位四十多年不理朝政,什麼事情都不做的,竟然和這位獨斷專任大刀闊斧的趙頊享用同一個廟號,這也真是讓人「不知道說什麼才好」。

  不過話又說回來,宋神宗的變法,倒也不是自尋煩惱,無事生非,為政績而政績。變法是有道理的,甚至可以說是有遠見卓識的。我們知道,一個成熟的王朝,如果順順噹噹地延續了上百年,那就幾乎一定會出問題。因為歷代王朝實行的政治制度,即中央集權的帝國制度,其合理性是建立在生產力水平不高,社會成員普遍貧窮落後的基礎之上的。正因為普遍貧窮落後,這才不但需要一個統一的國家,而且需要一個至高無上的權力實體(朝廷)或權力象徵(皇帝)。一旦富裕起來,強盛起來,或貧富拉開差距,王朝發展成超級大帝國(突破規模),麻煩也就接踵而至。《宋史·食貨志》說:「承平既久,戶口歲增。兵籍益廣,吏員益眾。佛老外國,耗蠹中土。縣官之費,數倍於昔。百姓亦稍縱侈,而上下始困於財矣!」也就是說,和平安定的時間長了,人口就會大幅度增長,開支也會大幅度增長。一是軍隊越來越龐大,二是官場越來越臃腫,三是宗教越來越興盛,這些都要增加費用。何況富裕起來以後,要求也不同於前。不但官員的排場越來越大,就連民眾的生活也漸漸奢侈,財政豈能不成問題?

  與此相反,行政的效率則越來越低,國家的活力也越來越少。因為承平日久,憂患全無。朝野上下,慵懶疲軟,得過且過,不思進取。熙寧年間的情況便正是如此。五個宰相副宰相,除王安石生氣勃勃外,曾公亮老氣橫秋,富弼稱病求退,唐介不久辭世,趙抃叫苦連天,時人諷刺說這五個人剛好是生老病死苦。這種暮氣沉沉的狀況,並非大宋特有,其實也是所有「百年老店」的通病。

  因此每到王朝的鼎盛時期,動亂的烽煙便已悄然升起,帝國的喪鐘也已悄然響起,只是大家看不見也聽不見。他們看見聽見的,是形勢大好,是歌舞昇平,是「雲里帝城雙鳳闕,雨中春樹萬人家」,是「錦城絲管日紛紛,半入江風半入雲」。但等到「霓裳一曲千峰上,舞破中原始下來」時,就後悔莫及了。大唐便是這樣。

  宋神宗顯然不願意看到這種結局。

  事實上當時的情況也不容樂觀。據清人趙翼《廿二史札記》引盧策所言,宋仁宗皇祐年間,國家財政收入三千九百萬,支出一千三百萬,占收入的三分之一。宋英宗治平年間,國家財政收入四千四百萬,支出八百八十萬,占收入的五分之一。而到了神宗的熙寧年間,收入雖達五千零六十萬,但支出也是五千零六十萬,竟占收入的百分之百。如此說來,趙頊的國庫,豈不等於是空的?

  支出增長的原因很多。按照《宋史·食貨志》的說法,主要有三個原因。

  一是遼夏威脅,長期作戰,歲費彌加。這一條其實包括兩項,即「軍費」和「歲費」。所謂「歲費」,就是大宋每年送給遼國和西夏用來購買和平的錢。這些錢,不但年年要給,而且不斷增加。這是沒有辦法的事,除非能把遼國和西夏滅了。不過宋王朝顯然沒有這個能耐,不被他們滅掉就是萬幸。但買來的和平並不可靠,所以軍費和歲費一樣,也是有增無減。

  二是募兵益廣,宗室蕃衍,吏員歲增。這同樣是沒有辦法的事,因為你不可能不讓人口增長,更不能不讓皇親國戚、鳳子龍孫們生兒育女。於是只好相應增加管理的人員和機構,增加職務和官位。結果「祿廩奉賜,從而增廣」。

  其三就是制度問題了。宋代實行的,是中書、樞密、三司各自為政的制度。中書就是中書省,管行政;樞密就是樞密院,管軍事;三司就是戶部、度支、鹽鐵,管財政。據《宋史·食貨志》記載,早在宋仁宗至和年間,諫官范鎮就看出了這個制度的問題。范鎮上疏說:「中書主民,樞密主兵,三司主財,各不相知」,結果,國庫早已空虛,樞密院卻還在招兵買馬(財已匱,而樞密院益兵不已);人民早已貧窮,財政部還在橫徵暴斂(民已困,而三司取財不已)。中書省知道民眾的情況,卻無法制止樞密院的徵兵和財政部的聚斂。當然沒有辦法的。因為這種制度,原本就是為了削減相權加強皇權,哪個皇帝肯改?

  實際上,國家財政收入的增長,本身就有問題。從皇祐到熙寧,不過二十年光景,財政收入就增加了百分之十二以上。在當時的條件下,經濟增長哪有這樣的速度?顯而易見是加重人民負擔所致。支出的增長速度就更成問題,竟達百分之三十八以上!如此入不敷出,王朝哪裡還能支持得住?

  何況神宗還是個志向非凡的人。他自幼便痛心於對遼國和西夏的屈辱退讓,焦心於國家的財政緊蹙和朝廷的萎靡不振,恨不得一夜之間就讓自己的王朝振作強大起來。他多次對臣僚說「天下弊事至多,不可不革」,又說「國之要者,理財為先,人才為本」。問題是,到哪裡去找既敢於改革又善於理財的人呢?

  他想到了王安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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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newathens 發表於 2006-9-15 20:26 | 只看該作者
二、時勢造英雄
王安石也是一個志向非凡的人。
  王安石天資聰慧,博學多才,讀書過目不忘,作文動筆如飛。憑著自己的真才實學和滿腹經綸,他在二十二歲那年,即慶曆二年(公元1042年)考中進士第四名,從此踏上仕途。與眾不同的是,少年得志的他,既沒有得意忘形,也沒有飛黃騰達,更沒有上竄下跳結交權貴,為自己謀取高位。從宋仁宗慶曆二年到宋英宗治平四年,二十五年間王安石一直在關注和思考著國家的命運與前途,《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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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newathens 發表於 2006-9-15 20:27 | 只看該作者
  三、針鋒相對

  反對變法的頭號人物是司馬光。

  司馬光也不是等閑人物。他的文章道德,都足以和王安石相抗衡。王安石生活簡樸,司馬光不喜奢靡(聞喜宴獨不戴花);王安石才高八斗,司馬光學富五車(著有《資治通鑒》);王安石忠心耿耿,司馬光憂國憂民;王安石勇於任事,司馬光敢於直言;王安石上過萬言書,司馬光也上過「三紮子」(一論君德,二論御臣,三論揀軍)。可見司馬光和王安石一樣,也一直在關注和思考著國家的命運與前途。還有一點也很相同,即他們都不是空頭理論家,也都不是書獃子。在處理具體政治事務時,都能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辦法來。宋仁宗寶元年間,樞密副使龐籍出知并州,任司馬光為通判。當時,河西良田常常為西夏蠶食,並構成對河東的威脅。司馬光便建議在麟州築堡防禦,同時招募農民耕種這些良田。這樣,不但無地的農民獲得了土地,國家的邊防也得到了加強。種地的農民多了,糧價就會下跌,這又能平抑河東的物價,也免得要從遠處運送軍糧,正可謂一箭四雕。這樣一種「屯墾戍邊」的方案,也是可以和王安石的某些新法相媲美的。所以,司馬光和王安石,都是國家的棟樑之才。他們兩個相對抗,那可真是棋逢對手,將遇良才。

  但這只是就所謂新舊兩黨的領袖人物而言。要說他們的「黨羽」,就不成比例了。王安石這邊多為小人,比如他的得力幹將呂惠卿就是。呂惠卿是王安石著力培養提拔的人,變法伊始就在「制置三司條例司」擔任實際工作,是這個「國家體改委」的「常委」甚至「常務副主任」,以後又和另一個新黨重要人物韓絳並為王安石的「哼哈二將」,時人稱韓絳為新法的「傳法沙門」,稱呂惠卿為新法的「護法善神」。但就是這個呂惠卿,為了自己能夠大權獨攬,居然在王安石遇到麻煩時落井下石,誣陷王安石參與謀反。可惜這個罪名實在太過荒謬,因此王安石罷相以後又恢復了相位。呂惠卿賊心不死,又將王安石寫給自己的一些私人信件拋出。寫這些信的時候,王安石出於對呂惠卿的信任,寫了「不要讓皇上知道」(無使上知)的字樣。這是有欺君嫌疑的。王安石知道自己在京城呆不下去了,於是辭去官職,並從此告別政壇。這個呂惠卿,難道不是小人?

  舊黨這邊卻是人才濟濟。司馬光、歐陽修、蘇東坡,個個都是重量級人物。其餘如文彥博、韓琦、范純仁,亦均為一時之選。更重要的是,他們原本也都是改革派。比如樞密使文彥博,就曾與司馬光的恩師龐籍一起冒死進行過軍事制度的改革;韓琦則和范純仁的父親范仲淹一起,在宋仁宗慶曆年間實行過「新政」。而且,從某種意義上說,范仲淹的新政正是王安石變法的前奏。事實上正如南宋陳亮所言,那個時期的名士們「常患法之不變」,沒有什麼人是保守派。只不過,王安石一當政,他們就做不成改革派了,只好去做保守派。

  那麼,原本同為改革派且都想刷新政治的新舊兩黨,他們的分歧究竟在哪裡呢?

  在乎動機與效果。

  王安石是一個動機至上主義者。在他看來,只要有一個好的動機,並堅持不懈,就一定會有一個好的效果。因此,面對朝中大臣一次又一次的詰難,王安石咬緊牙關不鬆口:「天變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可守。」這就是他有名的「三不主義」。王安石甚至揚言:「當世人不知我,後世人當謝我。」有此信念,他理直氣壯,他信心百倍,他無所畏懼。

  的確,王安石的變法具有獨斷專行不計後果的特徵。熙寧四年(公元1071年),開封知府韓維報告說,境內民眾為了規避保甲法,竟有「截指斷腕者」。宋神宗問王安石,王安石不屑一顧地回答說: 這事靠不住。就算靠得住,也沒什麼了不起!那些士大夫尚且不能理解新法,何況老百姓!這話連神宗聽了都覺得過分,便委婉地說:「民言合而聽之則勝,亦不可不畏也。」但王安石顯然不以為然。在他看來,就連士大夫的意見,也都是可以不予理睬的,什麼民意民心之類,就更加無足掛齒!即便民眾的利益受到一些損失,那也只是改革的成本。這些成本是必須付出的,因此也是可以忽略不計的。

  王安石的一意孤行弄得他眾叛親離。朝中那些大臣,有的原本是他的靠山,如韓維、呂公著;有的原本是他的薦主,如文彥博、歐陽修;有的原本是他的領導,如富弼、韓琦;有的原本是他的朋友,如范鎮、司馬光。但因為不同意他的一些做法,便遭到不遺餘力的排斥。司馬光出於朋友情分,三次寫信予以勸諫,希望他能聽聽不同意見,王安石則是看見一條駁一條。如此執迷不悟,司馬光只好和他分道揚鑣。

  前面說過,司馬光他們原本也是改革派,只不過和王安石相比,他們更看重效果而已。實際上北宋時期的舊黨和晚清時期的徐桐、剛毅之流根本就不可同日而語。後者是真正的腐朽愚昧,前者卻是明白人。正因為是明白人,就不能只圖一時痛快,不考慮實際效果。可以肯定地說,對於帝國和王朝的弊病,司馬光比王安石看得更清楚、更透徹。這是他主張漸進式改革的原因所在。不要以為變法就好。有好的變法,有不好的變法。前者催生國富民強,後者導致國破家亡。而一種改革究竟是好是壞,也不能只看動機,得看效果。

  王安石變法的效果實在是不佳,甚至與他的初衷背道而馳。新法的本意,是民富國強,結果卻是民怨沸騰,甚至發生了東明縣農民一千多人集體進京上訪,在王安石住宅前鬧事的事情。就連一個被王安石獎掖提拔的看守城門的小官鄭俠,也在熙寧七年(公元1074年)四月畫了一張《流民圖》進呈天子御覽。鄭俠同時還附了一道奏疏,說微臣在城門上,天天看見為變法所苦的平民百姓扶攜塞道,質妻鬻子,斬桑拆屋,橫死街頭,實在是忍無可忍。因此懇請皇上罷廢害民之法,「延萬姓垂死之命」。而且鄭俠還賭咒發誓,說如果廢除新法之後十日之內不下雨,請將臣斬首於宣德門外,以正欺君之罪。

  這一事件讓神宗大為震驚。據說他觀圖以後心如刀絞,一夜不眠,兩宮太后(太皇太后和皇太后)甚至聲淚俱下地說「安石亂天下」。這不能不讓皇帝動心。畢竟,天下大旱已整整十個月,難道真是新法弄得天怒人怨?於是下詔暫停青苗、免稅、方田、保甲八項新法。詔下三日之後,天降大雨,旱情立解。

  這當然未免太有戲劇性,因此只能視為小說家言,姑妄聽之。但王安石變法的不得人心卻是事實,最後背著擾民和聚斂的惡名走向慘敗也是必然。但這種結果,又實在未免太具悲劇性,不但宋神宗和王安石想不通,我們也想不通。

  那麼,事情為什麼會是這樣?難道他的新法真有問題?

  並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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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樓主| newathens 發表於 2006-9-15 20:28 | 只看該作者
  四、事與願違

  熙寧變法失敗,宋神宗和王安石無疑都有責任。宋神宗太急功近利,急於求成;王安石則太固執己見,一意孤行。但就事論事,就法論法,這些新法本身卻並無大錯。它們無一不是出自良好的願望,甚至是很替農民著想的。這次變法,不該是這個結果。

  就說青苗法。

  平心而論,青苗法應該是新法中最能兼顧國家和民眾利益的一種了。我們知道,一年當中,農民最苦的是春天。那時,秋糧已經吃完,夏糧尚未收穫,正所謂「青黃不接」。但換一個角度看,這時農民又其實是有錢有糧的。這個「錢糧」,就是地里的青苗,只是不能「兌現」而已。於是那些有錢有糧的富戶人家,就在這個時候借錢借糧給農民,約定夏糧秋糧成熟后,加息償還。利息當然是很高的,是一種高利貸。還錢還糧也一般不成問題,因為有地里的青苗作擔保,是一種「抵押貸款」。當然,如果遇到自然災害,顆粒無收,農民就只好賣地了。土地的兼并,便由此而生。

  所謂「青苗法」,說白了,就是由國家替代富戶來發放這種「抵押貸款」,即在每年青黃不接時,由官府向農民貸款,秋後再連本帶息一併歸還。所定的利息,自然較富戶為低。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摧兼并,濟貧乏」,既免除農民所受的高利貸盤剝,也增加國家的財政收入。這當然是兩全其美的事。至少,在王安石他們看來,農民向官府借貸,總比向地主借好(靠得住,也少受剝削);農民向官府還貸,也總比還給地主好。還給地主,肥了私人;還給官府,富了國家。農民沒有增加負擔,國家卻增加了收入,這難道不是好辦法? 

  實行青苗法所需的經費,也不成問題。因為各地都有常平倉和廣惠倉。我們知道,農業帝國以農為本,以糧為綱,而農業生產靠天吃飯,每年的收成並不一樣。豐年穀賤傷農,災年穀貴傷民,這就要靠政府來平抑物價。也就是說,豐年穀賤,政府必須拿一筆錢出來,平價收購糧食,儲存於官方糧庫,等到災年穀貴時,再平價賣給百姓。這樣就能防止富戶奸商囤積居奇投機倒把,做到「物價常平,公私兩利」。這個辦法,就叫常平法;專門用來儲存平抑物價之糧食的倉庫,就叫常平倉。在現代,是屬於糧食部門和物價部門主管的事情。

  至於廣惠倉,則是用於防災救濟的國家儲備糧庫,始建於宋仁宗嘉祐二年(公元1057年)。當時,由於地主死亡無人繼承等原因,各地都有一些無主的土地。這些土地,歷來由官府自行出售。樞密使韓琦卻建議將這些土地由官府僱人耕種,所得田租專款專用,專門用來救濟境內老弱病殘和救災。這就是廣惠倉。在現代,是屬於民政部門主管的事情。

  王安石的辦法,是變「常平法」為「青苗法」,即將常平倉和廣惠倉賣出陳米的錢用來做青黃不接時的「抵押貸款」。這也是一箭多雕的。青黃不接時,糧價飛漲,賣出倉內陳谷,可以平抑物價,此其一;賣糧所得之資可以用於貸款,此其二;平價糧食和抵押貸款都能救濟農民,此其三;國家憑此貸款可以獲得利息,此其四。當然,奸商富豪受到抑制,農民負擔得以減輕,也是好處之一。總之,青苗貸款利息較低,農民負擔得起;所賣原本庫中陳糧,國家負擔不重。何況官府借出餘糧,可解農民燃眉之急;秋後收回利息,可增王朝國庫之資。這難道不是公私兩利?難怪王安石會誇下海口: 我不用增加賦稅也能增加國庫收入(民不加賦而國用足)。

  然而實際操作下來的結果卻極其可怕。

  首先利息並不低。王安石定的標準,是年息二分,即貸款一萬,借期一年,利息二千。這其實已經很高了,而各地還要加碼。地方上的具體做法是,春季發放一次貸款,半年後就收回,取利二分。秋季又發放一次貸款,半年後又收回,再取利二分。結果,貸款一萬,借期一年,利息四千。原本應該充分考慮農民利益的低息貸款,變成了一種官府壟斷的高利貸。而且,由於執行不一,有些地方利息之高,竟達到原先設定的35倍!

  利息高不說,手續還麻煩。過去,農民向地主貸款,雙方講好價錢即可成交。現在向官府貸款,先要申請,后要審批,最後要還貸。道道手續,都要求人,托請,給胥吏衙役交「好處費」。每過一道程序,就被貪官污吏敲詐勒索從中盤剝一回。這還是手續簡便的。如果繁瑣一點,則不知要交費幾何!農民身上有多少毛,經得起他們這樣拔?

  更可怕的是,為了推行新政,王安石給全國各地都下達了貸款指標,規定各州各縣每年必須貸出多少。這樣一來,地方官就只好硬性攤派了。當然,層層攤派的同時,還照例有層層加碼。於是,不但貧下中農,就連富裕中農和富農、地主,也得「奉旨貸款」。不貸是不行的,因為貸款已然「立法」。你不貸款,就是犯法!

  結果,老百姓增加了負擔,地方官增加了收入。而且,他們的尋租又多了一個旗號,可以假改革之名行腐敗之實了。改革幫了腐敗的忙,這恐怕是王安石始料所未及的吧?

  所以,不要以為貪官污吏害怕改革。不,他們不害怕改革,也不害怕不改革,只害怕什麼事情都沒有,什麼事情都不做,無為而治。如果無為而治,他們就沒有理由也沒有辦法撈錢了。相反,只要朝廷有動作,他們就有辦法,倒不在乎這動作是改革還是別的什麼。比方說,朝廷要徵兵,他們就收徵兵費;要辦學,他們就收辦學費;要剿匪,他們就收剿匪費。反正只要上面一聲令下,他們就趁機雁過拔毛!

  何況這次改革的直接目的原本就是要增加國家財政收入。這樣一種改革,說得好聽叫理財,說得不好聽就只能叫聚斂。我們知道,在當時的條件下,國民生產總值基本上是一個常數。財富不藏於國,即藏於民。國庫里的錢多了,老百姓手裡的錢就少了。變法以後,神宗新建的32座內殿庫房堆滿絹緞,只好再造庫房。但這些財富是從哪裡來的?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嗎?是從地里長出來的嗎?顯然不是。正如司馬光所言,「不取諸民,將焉取之」?

  也許,這便正是所謂保守派主張漸進式改革甚至暫不改革的原因之一。據《宋史·食貨志》記載,在變法之初,司馬光就對神宗皇帝明確指出:「國用不足,在用度太奢,賞賜不節,宗室繁多,官職冗濫,軍旅不精。」顯然,這都是政治問題,不是經濟問題,更不是技術問題。因此改革必定是一個系統工程,當然只能從長計議(甚至在我們看來,這些問題根本就解決不了)。難怪司馬光要說:「必須陛下與兩府大臣及三司官吏深思救弊之術,磨以歲月,庶幾有效,非愚臣一朝一夕所能裁減。」像王安石那樣蠻幹,豈有不失敗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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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樓主| newathens 發表於 2006-9-15 20:29 | 只看該作者
  五、成敗與道德無關

  變法的失敗是王安石萬萬沒有想到的。

  平心而論,王安石確實是中國歷史上為數不多的幾個既有熱情又有頭腦的改革者之一。為了改革,他殫精竭慮恪盡職守,不但弄得身心交瘁眾叛親離,而且搭上了愛子的性命(因呂惠卿故發病而死)。何況如前所述,他的新法都是深思熟慮且利國利民的。保守派執政以後,新法接連被廢,辭官在家的王安石聞訊均默然無語。直到宋哲宗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三月,廢除免役法的消息傳到江寧,他才愕然說道: 也罷到這個么?創立此法,我和先帝(此時神宗已去世)討論了兩年之久,實在是已經考慮得很完善了呀!然而大勢已去,無可挽回,誰也幫不上他的忙。一個月後,王安石憂病而死。

  一代偉人抱憾而終,但他的影響卻並不因此而消失,反倒隨著時間的推移更加顯得耐人尋味。王安石不可避免地成了後世議論最多也爭議最大的人物之一。這說明改革確實是要付出代價的,其中就包括改革者自己的身家性命,也包括他們的生前名譽,身後是非。

  爭論起先照例停留在道德的層面上。

  道德的譴責在變法之初就開始了。早在司馬光之前,御史中丞(相當於部長級國家監察部副部長)呂誨就曾上疏彈劾王安石,說他「大奸似忠,大佞似信」,「外示樸野,中藏巧詐」,「罔上欺下,文言飾非,誤天下蒼生」;御史(監察部幹部)劉琦等人則指斥負責實行新法的薛向等人是「小人」。這種譴責甚至發展為人身攻擊。比如蘇洵就專門寫了《辨奸論》一文,指桑罵槐地說現在有的人(實指王安石)嘴上講著孔子老子的話(口誦孔老之言),好像做著伯夷叔齊的事(身履夷齊之事),為人處世卻不近人情,穿罪人衣(衣臣虜之衣),吃豬狗飯(食犬彘之食),把自己弄得像個囚犯(囚首喪面),居然還恬不知恥地高談闊論(而談詩書)。這樣的人難道不是「大奸匿」?儘管這篇文章未必就是蘇洵所作,但它代表了當時一部分人對王安石的厭惡,卻是事實。

  當然,諸如此類的道德攻擊從來就不會只是單方面的。王安石同樣攻擊司馬光是「外托劘上(直言諫諍)之名,內懷附下(收買人心)之實,所言盡害政之事,所與盡害政之人」。這就無異於說司馬光兩面三刀,是朝廷的害群之馬了。因此這並不能說明什麼。事實上,王安石固然被說成「大奸大惡」而且「人神共憤」,和他合作主持改革的「新黨」(韓絳、呂惠卿等)則被稱作「熙豐小人」(熙寧和元豐都是王安石當朝時的年號),但司馬光等人在失勢以後也被說成是「元祐奸黨」(元祐是哲宗於太后聽政時的年號),而且人數多達120人(以後又擴大到309人)。他們的姓名被鐫刻在石碑上,遍布全國州縣,以便軍民人等明辨忠邪。至於先前被罵得狗血噴頭的王安石,則配享孔廟,成為孔孟以外的第三個聖人。

  其實王安石和司馬光都既不是奸佞,也不是小人。他們的個人品質,用當時的道德標準來衡量,應該說都是過得硬的。王安石質樸、節儉、博學、多才,在當時士大夫中有極高威望,而且很可能是歷史上惟一不坐轎子不納妾、死後無任何遺產的宰相。為了推行新政,王安石當然要打擊、排斥、清洗反對派,但也僅僅是將其降職或外放,從不羅織罪名陷害對手,也從未企圖將對方置於死地。甚至,當「烏台詩案」發生時,已經辭官的王安石還挺身而出上書皇帝,營救朋友兼政敵蘇東坡,直言「豈有聖世而殺才士乎」。這裡面固然有惺惺相惜的成分,但兩人畢竟長期政見不和,蘇東坡也畢竟是因攻擊新政而罹禍的,王安石卻能摒棄私見主持公道,這豈是小人的作為?更何況當時不但蘇軾本人已屈打成招,就連他的許多親朋好友也都噤若寒蟬,而王安石這時卻是一個被皇帝和百官厭棄的人。他受盡攻擊遍體鱗傷,又痛失愛子家破人亡,只能一個人默默地在家鄉舔舐傷口。在這種情況下,他還能為蘇軾說話,就不僅不是小人,而且是高風亮節了。

  司馬光也有著政治家的大度和正派人的品格。他只反對王安石的政策,不否定王安石的為人,反倒說「介甫文章節義,過人處甚多」。王安石去世后,卧病在床的司馬光更建議朝廷厚加贈恤。司馬光說:「介甫無他,但執拗耳!贈恤之典,宜厚大哉。」這應該說是實事求是的。蘇東坡則不但在王安石落難之後寫詩給他,說「從公已覺十年遲」,而且在代宋哲宗所擬的敕書中,高度評價自己的這位政敵,說正因為天意要託付「非常之大事」,才產生王安石這樣的「希世之異人」,並稱他「名高一時,學貫千載,智足以達其道,辯足以行其言;瑰瑋之文,足以藻飾萬物;卓絕之行,足以風動四方。」這又豈是小人之所作為?

  事實上,在我看來,敵對雙方的如此相處,不僅是道德高尚,而且是政治文明。在我讀書不多的印象中,似乎只有宋,才能做到這一點。東漢的黨錮,晚唐的黨爭,明末閹黨與東林黨人的鬥爭,可都是刀光劍影血雨腥風的。

  這無疑與宋代的政策有關。大宋王朝自建國之日起,便實行優待士大夫的基本國策,官俸之高又居歷代之首,因此士大夫們的日子大都過得十分滋潤,無論在朝在野,在京師在州縣,都優容閑適,自得其樂(否則歐陽修豈能寫得出《醉翁亭記》)。做官之餘,還能從事學術研究和文學創作。「學而優則仕,仕而優則學」(做學問有閑暇或有餘便去做官,做官有閑暇或有餘便做學問)的說法,用在宋人身上是很合適的。

  由此便形成了一個堪稱「精神貴族」的士大夫階層。既然是「精神貴族」,自然「費厄潑賴」。同樣,既然是「學而優則仕,仕而優則學」,則不難人才輩出,並惺惺相惜,因敬畏學術而敬重對方。因此,一個有著自己獨特道德規範和行為規範、相對獨立於政治的知識分子階層,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前提。一旦知識分子喪失獨立人格,不再是精神貴族,並由此產生道德的墮落,政治文明就會成為稀有之物。

  可惜當時的體制未能為這種政治文明提供一個制度平台。正如王桐齡先生《中國史》第三編第七章所言:「彼時之京師,又非如今世立憲國之有國會,容多士以馳騁之餘地也。」的確,大宋王朝如果實行的是共和制度,王安石上台,司馬光在野相助,司馬光執政,王安石善意監督,那麼,變法也好,或者別的什麼政策也好,又豈能是前面所說的那種結果?

  實際上,王安石變法的失敗,既非如反對派所說是因為「小人亂政」,也非如改革派所說是因為「小人壞法」,而是因為缺少相應的制度平台和文化環境。為了說明這一點,我們不妨再來看看王安石的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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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newathens 發表於 2006-9-15 20:30 | 只看該作者
六、教訓所在
前面說過,王安石許多新法的本意,是要「公私兩利」的。青苗法如此,市易法和均輸法也一樣。熙寧五年(公元1072年),一個名叫魏繼宗的平民上書說,京師百貨所居,市無常價,富戶奸商便趁機進行控制,牟取暴利,吃虧的自然是老百姓。因此他建議設置「常平市易司」來管理市場,物價低時增價收購,物價高時減價出售,則「商旅以通,國用以足」。這就是市易法的起因。具體辦法,是由朝廷設立「市易司」,撥款一百萬貫為本,控制商業貿易。這個辦法,和常平法一樣,也是動用國家力量來平抑物價。當然「市易司」也不是專做虧本生意,也是要贏利的,只不過並不牟取暴利而已。比方說富戶奸商一文錢買進二文錢賣出,「市易司」則一文錢買進一文半賣出。贏利雖不算多,也能充盈國庫。再加上官府財大氣粗,控制了市場,物價的波動就不會太大。
  均輸法的用意也是好的。我們知道,在王朝時代,地方上每年都要向中央運送財物,以供國家必要之需,這就是所謂「輸」。輸送的品種和數量,當然也都有一定之規。這就有弊病。比如同一個地方,有時年成好,有時不好;同一種東西,有的地方貴,有的地方不貴。這原本是很正常的。但如果按照老辦法,則不管豐年災年,價貴价賤,輸送的品種和數量都不準改變,當然並不合理。王安石的辦法,是變「發運」為「均輸」,即撥款五百萬貫(另加三百萬石米)為本,由朝廷任命的「發運使」來統籌上供之事,以便「徙貴就賤,用近易遠」,也就是哪裡的東西便宜就在哪裡購買。國庫裡面剩餘的物資,則由「發運使」賣到物價高的地區去。這樣兩頭都有差價,多出來的錢,就成為國家財政的又一項收入。
  這個辦法,也可以說就是變「地方貢奉」為「中央採購」,觀念也夠超前的。但這樣一來,所謂「發運使衙門」就變成了一家最大的國營企業,而且是壟斷企業了。其實青苗、市易兩法的問題也正在於此。青苗法是衙門做銀行,市易法則是衙門做商店,兼做銀行。因為「市易司」不但做買賣,還兼做貸款。商人以產業為抵押,五人互保,可以向「市易司」借錢或賒物,年息二分。於是市易司和發運使衙門,還有發放青苗貸款的州府縣府,便都既是衙門,又是企業(公司或銀行)。
  我們現在幾乎每個中國人都知道,政府部門辦企業會是一個什麼樣的結果。何況王安石的辦法還不是政府部門辦企業,而是由政府直接做生意,結果自然只能是為腐敗大開方便之門。當時代理開封府推官的蘇軾就說均輸法弊端甚多:「簿書廩祿,為費已厚」,此其一;「非良不售,非賄不行」,此其二。於是,「官買之價,必貴於民。及其賣也,弊復如前」。因此他斷言: 朝廷只怕連本錢都收不回!就算「薄有所獲」,也不會比向商人徵稅來得多。
  這是毋庸置疑的。因為我們比誰都清楚「官倒」是怎麼回事,也都知道官方(政府或國企)採購是怎麼回事。那可真是不買對的,只買貴的,不是品牌不要(非良不售),沒有回扣不買(非賄不行)。所以官方採購貴於民間採購,也就不足為奇。至於官方經商,就更是有百弊無一利。事實上所謂「市易司」,後來就變成了最大的投機倒把商。他們的任務,原本是購買滯銷商品,但實際上卻專門搶購緊俏物資。因為只有這樣,他們才能完成朝廷下達的利潤指標,也才能從中漁利,中飽私囊。顯然,在這一點上,所謂「保守派」的意見其實是對的: 商業貿易只能是民間的事。官方經商,必定禍國殃民。
  青苗法的問題同樣如此。青苗法不是辦法不好,而是不該由官方貸款。不難設想,當時如果有多家可以競爭的商業銀行來發放貸款,又有獨立司法的民事法庭來解決經濟糾紛,朝廷不過進行宏觀控制(比如規定利息不得超過二分),則青苗法的實施就決不會弄得天下洶洶,民怨沸騰,貪官污吏也就無法將改革變成腐敗的良機。
其實,不但貸款,而且稅收也可以照此辦理。中國歷代王朝即便實行低稅制度,但因人口眾多,集腋成裘,也很可觀。這些稅收有銀錢,也有實物,但取之於民,卻未必能夠用之於民,甚至未必能夠用之於朝廷。西漢景帝末年,朝廷所藏的銅錢,積累到幾百萬萬,串錢的繩子腐爛,散錢遍地無人收拾。朝廷所藏的糧食,新舊累積,無處堆放,只好任其霉變。宋神宗靠王安石新法富國強兵,32座內殿庫房堆滿絹緞,又再造庫房堆積。如此之多的貨幣,如果交給銀行打理,豈不是更可富國?如此之多的糧絹,如果投放市場流通,豈不是更可富民?一旦出現問題,即交由法庭審理,豈不是更有效率,更加省心?
  但這完全不可能。因為多家競爭的商業銀行和獨立司法的民事法庭都只能是商業社會的產物,農業帝國是聞所未聞的,也是不可想象的。這就像朝野兩黨輪流坐莊、互相監督的共和制度不可想象一樣。因此,原本是好朋友的王安石和司馬光,便只好變成你死我活勢不兩立的死對頭,在既無休止又無效益的爭論中同歸於盡,一個戴上「熙豐小人」的帽子被千夫所指,一個背上「元祐奸黨」的罪名被後世唾罵。
  和王安石、司馬光一起同歸於盡的還有大宋王朝。宋神宗和王安石去世后(公元1085年和1086年)沒多久,就發生了「靖康之難」(公元1127年初),正所謂「宋人議論未定,金人兵已過河」。從熙寧變法,到北宋亡國,前前後後也不過五六十年光景。宋神宗和王安石不但未能挽回王朝的頹勢,反倒加速了它的滅亡。
  其實更具悲劇性的恐怕還是司馬光。因為王安石雖然「出師未捷身先死」,畢竟還能「長使英雄淚滿襟」。司馬光卻只能背上「保守派」和「頑固派」的罵名,甚至被罵作「最沒有頭腦的人」。不錯,司馬光的《資治通鑒》和司馬遷的《史記》確實不可同日而語,此司馬也不是彼司馬。但司馬光絕非沒有頭腦,甚至也未必就是「保守派」和「頑固派」。就算是吧,如果能讓他作為在野黨和反對派在台下對王安石進行批評和監督,不也可以糾正王安石的一些錯誤嗎?實際上,王安石的改革如果能夠穩健一些,不是也不至於弄得那樣民怨沸騰嗎?杜牧的《阿房宮賦》最後說:「秦人不暇自哀,而後人哀之。後人哀之而不鑒之,亦使後人而復哀後人也!」同樣,如果我們今天仍然只知道以政治態度(改革與否)劃線,對歷史和歷史人物進行道德層面上的批評,卻不知道將九百多年前那次改革的成敗得失引以為戒,那才真是哀莫大焉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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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newathens 發表於 2006-9-15 20:36 | 只看該作者
  
《水滸》四章


  一、         替宋江拿個主意

  

  宋江活捉高俅又把他放了,這事讓人憋氣。高俅那廝,不但是梁山好漢的「私敵」,也是國家人民的「公敵」。不少人,是恨不能食其肉寢其皮的,只可惜抓他不到。現在活捉了,正可以「大快人心」一把,怎麼又放了呢?不要說林沖幾個,便是我等,也想不通。

  決定要放的是宋江。想當時宋江一定很為難。他夾在山寨與朝廷之間,左也不是,右也不是;手裡捏著高俅這個活寶貝,殺也不是,放也不是。所以,宋江雖然大獲全勝,心情卻很沉重,憂心忡忡,一臉的難色。

  因此,我很想替宋江拿個主意。

  辦法也無非三條: 殺,放,不殺也不放。

  殺了高俅,自然大快人心。林沖(還有楊志、魯智深)不用說,武松、李逵、劉唐以及三阮,也一定拍手稱快、喝彩叫好。投反對票的,除高俅自己,不大會有別人。但站在宋江的立場上,為他所謂「招安大事」計,卻是不殺為好。宋江是鐵了心要投降的。為了投降,他只想把事情鬧大(鬧大了才能引起注意,也才好和朝廷講價),卻不想和朝廷鬧翻(鬧翻可就沒戲了)。所以,他可以大敗官兵,也可以殺個把芝麻小官,甚至不大不小的官,比如曾是蔡京門人的華州太守賀某等等,卻殺不得高俅。高俅不比別人。他不但是當朝太尉,而且是天子寵臣。殺了高俅,就等於是和朝廷翻臉,和皇上翻臉。這個臉,宋江翻不起。

  於是宋江便把高俅放了。依宋江的一相情願,原本是指望高俅能在皇上面前為他說項的。宋江深知,他能不能投降,關鍵不在自己,而在朝廷,更在皇上。然而,作為先前的「猥瑣小吏」,此刻的「犯上草寇」,他根本就沒有資格和那「至尊天子」說上話。他的種種想法、願望、要求,包括投降的乞求,都不可能直截了當地「上達天聽」,而只能通過高俅之流來「中轉」。這就是宋江決計要放高俅回去的根本原因。可惜,高俅是個小人。根本不講誠信,還使了不少壞,害得宋江「竹籃打水一場空」。

  其實,宋江應該知道高俅是什麼貨色,也應該知道高俅那廝根本就靠不住。因此他的做法,應該是把高俅當作可居的奇貨和講價的籌碼扣在梁山,不殺也不放。也不光是留做人質,而是要他不斷地寫信給皇上,催皇上快快派人來招安。如果不寫呢?對不起,那宋某就只好請林沖兄弟來和太尉大人說話了,就像當初對宿太尉所說的那樣:「只怕弟兄們驚了太尉。」對宿太尉那樣的「清官」尚且可以連哄帶騙,高俅這混蛋為什麼就嚇他不得?

  甚至在我看來,宋江還可以動點「真格的」,比如讓林沖隔三岔五來臭罵一通,或者狠揍一頓(只是不可往死里打)。這既可以讓林衝出出氣,也能逼高俅就範。那皇帝老兒原本對高俅就言聽計從,又耽心高俅小命難保,自然會乖乖地下詔招安,還得客客氣氣地恭請宋大人下山。如果三番五次都弄不來一紙詔書,則證明該「奇貨」已毫無利用價值,那就交給林沖發落好了。送給林沖的這份人情,比招待高俅的幾頓酒肉值錢得多。

  那麼,倘若那廝果真弄來了招安詔書,又怎麼辦呢?也不妨礙林沖報仇雪恨。因為這時高俅已毫無用處,留下來只能是一個禍害。他會到皇帝那裡搬弄是非不說,宋高兩人同朝為官,抬頭不見低頭見的,有這麼一段「過節」,豈非說有多尷尬就有多尷尬?再說了,這種禍國殃民的東西,留他作甚?因此不妨過河拆橋,卸磨殺驢,在招安天使將到未到之際,結果了他。朝廷來人問起時,宋江可以雙肩一聳兩手一攤,對不起得很,天使晚來一步,高大人一片孝心匆匆忙忙見老祖宗去了。至於死因嘛,儘管隨便編: 失足落水啦,忽染暴疾啦,有的是說法。宋江身邊有個詭計多端的吳用,何愁做不了這點手腳?又有個「神醫安道全」,自然不難出具全套「醫生證明」。反正這時生米早已煮成熟飯,朝廷也無可奈何,總不能因此而收回成命吧?自古道,君無戲言,何況那「君」又是昏君,好糊弄得很。此計的關鍵是掌握好時間,必須是招安天使「將到未到」之際,早了晚了都不合適。

  這無疑是最好的一個辦法: 既不耽誤招安(沒準還能加快),又不妨礙報仇(頂多拖上幾天);既不悖於「忠」(替皇上除了奸臣),又不礙於「義」(讓弟兄出了惡氣)。忠義雙全,一舉兩得,好極了,妙極了,簡直OK頂呱呱!

  可惜,這個辦法也是不靈的。

  不靈的原因,是宋江做不來。也不是做不來,而是不能做。如果梁山寨主是高俅,用不著咱們出這餿主意,他早就這麼幹了。然而宋江不行。因為高俅是小人,宋江是君子。小人可以無惡不作,君子卻須正大光明,這樣的詭計,如何使得?宋江倘若果真做出這種兩面三刀的勾當,他在弟兄們面前,將是一種什麼樣的形象?使不得,萬萬使不得。

  然而反過來一想,似乎又不對。想當初,宋江為了賺秦明上山,拉盧俊義下水,什麼狠毒之計沒用過?盧俊義差一點掉了腦袋,秦明則被整得家破人亡,還連累了不少無辜平民,正所謂「只為一人歸水滸,致令百姓受兵戈」,宋江卻並無愧疚,眾人也說他是「義氣深重」。這可真是咄咄怪事!莫非對自己弟兄(還有無辜百姓)就可以「使壞」,對高俅那樣的混蛋反倒應該「行善」?

  這已是另外一個話題了,還是以後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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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newathens 發表於 2006-9-15 20:37 | 只看該作者
  一、         犯不著那麼傻



  宋江其實不是一個城府很深的人。他這輩子,傻事做了不少。但最蠢的事,除了放高俅,就是打方臘。

  認真說來,宋江和方臘,似乎是難免有一場惡戰的。因為他們兩個,都不是那種滿足於佔山為王打家劫舍的「毛賊」,而是頗想有一番作為的「大寇」。這樣的大寇,出路無非三條: 招安(如宋江),被剿(如方臘),或是居然成了氣候,改朝換代自己當皇帝(如朱元璋)。李逵無疑是傾心於第三種選擇的。他多次表示,要「殺去東京,奪了鳥位」,宋江卻不肯(或不能、不敢)。其實,倘若宋江果真依了李逵,則他與方臘之間,便更會打得你死我活。因為方臘也是一個想當皇帝的,而中國的皇帝又歷來不準有好幾個。如果大家都想當,那就只有打,打到只剩一個為止。

  宋江不敢稱帝,也不願被剿,因此選擇了投降。既然投降了,就是「朝廷的人」。說白了,也就是朝廷的鷹犬。鷹犬的任務,不是逮兔子,就是抓狐狸。所以,朝廷要宋江去打方臘,宋江不能不去。

  不過,打歸打,卻不該是宋江這種打法。

  戰爭的目的,是消滅敵人,壯大自己。除非是兵臨城下,寡不敵眾,不得已和敵人決一死戰,就不能硬打硬拼,也不能失大於得。也就是說,打仗固然難免損兵折將,但不能傷了元氣,更不能一無所獲。更何況,朝廷派宋江去打方臘,其用意有如「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是要「以匪制匪」,讓「強盜」打「強盜」;而宋江接下這份差事,則和他決計投降一樣,是要為梁山的弟兄們找條出路,尋個歸宿,謀個前程。這個前程,既得由朝廷來給,又得靠宋江去要。也就是說,得靠宋江和朝廷不斷地講價。要講價,就得有本錢。這本錢,一是戰功,二是實力。無功固然不能受祿,但倘若把實力拚光了,也就一錢不值,什麼也討不來。所以,像宋江打方臘那樣,人馬越打越少,地盤越打越小,就是犯傻。

  怎樣才能不犯傻呢?首先要旗開得勝。旗開得勝,朝野震驚,梁山這支隊伍在世人心目中,就有了分量。其次,要適可而止。比如打下一兩座城池后,就不宜輕舉妄動再接再厲,而應該呆在城裡招兵買馬,養精蓄銳,一面要朝廷封官許願,一面向方臘暗送秋波,和兩方面都討價還價。這個價錢顯然是講得成的。因為這時方臘已經嘗到了宋江的厲害,朝廷也看見了梁山的驍勇,官匪朝野雙方,都要刮目相看,另眼相待,誰也不敢輕易把他們怎麼樣。朝廷原本打不贏,除宋江外,沒什麼指望,自然必須籠絡;方臘已經吃不消,宋江如肯倒戈,當然求之不得,豈有拒絕之理?所以,宋江完全可以兩邊要價,待價而沽。

  事實上,當宋江成為「剿匪」主力時,他就成了朝廷與方臘之間的第三股力量,而且力量還不小,正所謂「為漢則漢勝,與楚則楚勝」,和當年韓信攻下齊地時的情況一樣。因此,戰爭的主動權,實際上是握在宋江手上。如果方臘不識相,則揮師南下,一鼓將其「蕩平」;如果朝廷不答應,則反戈相向,和方臘做個「聯手」;如果雙方都拖拖拉拉,那就在已打下的城池裡先呆著,喘口氣也是好的。怎麼著,也不至於像後來那樣,把自己的一點本錢賠得乾乾淨淨,害得弟兄們一個個都做了刀下冤鬼。

  可惜,宋江也和當年韓信一樣,沒能利用這天賜良機,當然也就只能落得個兔死狗烹,鳥盡弓藏。然而宋江和韓信又是不一樣的。韓信畢竟原本就是劉邦的人,而且劉邦還有恩於韓信。用韓信自己的話說,就是「臣事項王,官不過郎中,位不過執戟,言不聽,畫不用,故背楚而歸漢。漢王授我上將軍印,予我數萬眾,解衣衣我,推食食我,言聽計用,故吾得以至於此」,當然要報恩的。宋王朝對宋江又有什麼恩呢?屁也沒有。那麼,憑什麼要死心塌地為他賣命?

  其實,即便站在道德立場上看,宋江也犯不著那麼傻。他的投降,以及投降後去打方臘,無非就是想從「匪」變成「官」。但在中國古代,官匪之間,又原本是沒有什麼道德界限的。作為「官」的高俅未必比作為「匪」的方臘道德高尚,王英強搶劉知寨老婆和高衙內調戲林沖娘子也很難說有什麼善惡之別。既然「成者王侯敗者寇」,又焉知方臘不會變成「官」,趙佶將來不會變成「匪」?何苦對方臘那麼「疾惡如仇」,勢不兩立,必欲除之而後快?

  然而宋江似乎並沒有想那麼多。他傻乎乎地一心一意只想為朝廷盡忠,以為這樣一來,他和他的弟兄們就可以青史留名了。他哪裡知道,在官方眼裡,強盜就是強盜,哪怕受了招安,平了叛亂。可不是么?平了田虎、王慶,群臣朝賀,宋江和盧俊義卻被安排在殿外涼快;滅了方臘,兩個人一個被餵了水銀,一個被下了慢葯,哪有什麼好下場?

  更何況,一個做了強盜又投降的人,還講什麼「忠義節孝」?這不是犯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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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newathens 發表於 2006-9-15 20:38 | 只看該作者
  三、         晁蓋遺囑之謎

  

  曾頭市晁蓋中了毒箭,神醫安道全也回天無力,終於命喪黃泉。彌留之際,原本「已自言語不得」的晁蓋忽然醒了過來,「轉頭看著宋江」,諄諄囑咐道:「賢弟保重。若哪個捉得射死我的,便教他做梁山泊主!」這便是晁蓋的「臨終囑咐」,也是晁蓋的惟一遺言。

  晁蓋這遺言好沒道理。

  晁蓋這「梁山泊主」是怎麼當上的?不是世襲的,不是選舉的,也不是指定的,而是林沖火併了王倫,眾人擁戴的。說白了,他這「第一把交椅」,是林沖從王倫手裡奪了來推讓給他的。他現在坐不了啦,理應還給林沖和眾人,由林沖和眾人再作商量,豈可視為己有,私相授受?林沖火併王倫時曾罵王倫說:「這梁山泊便是你的?」當然不是。於是王倫便只好掉腦袋,而晁蓋也才得以當寨主。那麼,梁山泊不是王倫的,便是晁蓋的么?顯然也不是。梁山泊根本就不屬於哪一個人。既不是他王倫的,也不是你晁蓋的。王倫活著尚且不能獨霸,你晁蓋人都快死了,豈能再管誰當家誰做主?

  晁蓋這遺言也好生蹊蹺。

  照理說,晁蓋升天,宋江升職,是順理成章的事。宋江原本就是「二把手」,一人之下眾人之上,地位威望均無人可比。所以晁蓋一死,吳用、林沖等人便不管什麼遺囑不遺囑,全都跑來找宋江,「請哥哥為山寨之主」。他們的理由有兩條。一是「四海之內,皆聞哥哥大名」;二是「若哥哥不坐時,誰人敢當此位」。其實,還應該加上一條,那就是自從宋江上山以來,梁山的事務,實際上一直是宋江在主持,晁蓋不過只是名義上的寨主。因此,晁蓋死後,由宋江繼位,不但天經地義,而且大得人心。

  然而晁蓋卻偏偏不想讓宋江當寨主。如果他想讓宋江當寨主,根本就不必立什麼遺囑,這寨主之位,自然就是宋江的;而以宋江武藝之稀鬆平常和根本不可能直接上陣交手廝殺,又豈能捉得史文恭?顯然,晁蓋這一遺言,已經幾乎是公開暗示不肯讓位於宋江了。

  這就奇怪。因為晁蓋一向視宋江為「生死之交」,而且宋江上山之初,晁蓋就打算要讓位的。晁蓋說:「當初若不是賢弟擔那血海般干係,救得我等七人性命上山,如何有今日之眾?你正是山寨之恩主。你不坐,誰坐?」以晁蓋之為人實在和仗義,說這話不大可能是虛情假意。只是因為宋江的堅持不就,這才形成梁山領導核心晁蓋第一宋江第二的基本格局。何況宋江不肯坐第一把交椅的理由,是晁蓋年長。宋江說:「論年齒,兄長也大十歲,宋江若坐了,豈不自羞?」現在這個問題沒有了,正該那「山寨之恩主」來坐主位,怎麼會半路里殺出個「臨終囑咐」來呢?

  這不能簡單地解釋為晁蓋自私,一心只顧報那「一箭之仇」,把個人的恩怨看得比山寨的成敗興衰何去何從還重。作為梁山領袖,晁蓋其實一直在思考後一個問題,而且越想,就越是對宋江不放心。因為他越來越意識到,宋江在梁山上的人緣威望早已遠遠超過了他,而宋江對梁山前途的看法和自己又並不一樣。

  晁蓋其實是一個沒有多少勢力、能力,也沒有多少心眼的人。他在江湖上聲望遠不如宋江,哥們也沒有宋江那麼多。晁蓋去世時,梁山頭領凡八十九人,屬於「晁蓋圈子」的不足十人,也就是最初跟隨他上山的幾個再加上林沖。至於杜遷、宋萬、朱貴,人微言輕,無足輕重,本人的心態也是無可無不可,頂多只能算作中間力量。其餘先後上山的,便基本上是「宋江團隊」: 破清風寨后,花榮、秦明、燕順、王英一撥九個;劫法場后,戴宗、李逵、張順、李俊一撥十一個。這些都是宋江的「心腹弟兄」。以後三打祝家莊,大破連環馬,三山聚義打青州,一撥一撥的人馬上山,不是宋江的門徒(如孔明、孔亮),便是宋江的故交(如武松、柴進),不是為宋江所收(如呼延灼),便是專奔宋江而來(如段景住)。這些人上山後,自然多半只認得宋江,不大認得晁蓋。比如魯智深在少華山上要拉史進等人上梁山,便說「俺們如今不在二龍山了,投托梁山泊宋公明大寨入伙」;被華州賀太守捉住,也說「我死倒不打緊,洒家的哥哥宋公明得知,下山來時,你這顆驢頭趁早兒都砍了送去」。在他們嘴裡眼裡,梁山泊早就是「宋公明哥哥」的了,沒晁蓋什麼事。

  宋江不但人多,而且關係鐵,過得硬。花榮、李逵,是能和宋江一起去死的;武松、魯智深、史進、燕青,還有那個「拚命三郎」石秀,都是些「水裡火里不回頭」而且「該出手時就出手」的漢子。這些人在梁山上,敢說敢罵,敢作敢為,說一不二,舉足輕重。正是靠著他們的擁護,宋江上山不久,就成了事實上的梁山之主。

  相反,晁蓋的圈子既小,又很鬆散。公孫勝是個「閑散的人」,不去管他;白勝無足輕重,也不去管他。吳用是晁蓋的老弟兄,又是和晁蓋一起上山的,卻在宋江上山之後很快倒向了宋江。每次晁蓋和宋江發生分歧,吳用都站在宋江一邊,幫宋江說話。劉唐也是晁蓋舊部,和晁蓋一起出生入死,按說應該堅決執行「天王遺囑」的,然而卻在關鍵時刻「喪失立場」,成了「保宋派」,還要提供「理論根據」,道是「我們起初七個上山,那時便有讓哥哥(指宋江)為尊之意」。似乎只有宋江當寨主,才真正是天王遺志,讓捉得史文恭者為首,反倒違背了晁蓋意願。林沖的態度也很曖昧。晁蓋在位時,他倒是願意幫晁蓋做些事情(比如攻打曾頭市,便是林沖相隨),但晁蓋死後,領頭請宋江就寨主之位的,卻也是林沖。可以肯定,如果宋江和晁蓋發生衝突,林沖多半會守中立。算來算去,和晁蓋最鐵的,也就是阮家三雄。可惜他們人太少,又常年在山下水寨,成不了什麼氣候。如此看來,晁蓋其實很孤立。

  晁蓋是什麼時候感到這種孤立的?不大清楚。但曾頭市事件肯定是一個總爆發。梁山泊要打曾頭市,起因在於一匹「照夜玉獅子馬」。這匹馬是段景住盜來獻給宋江的。晁蓋是山寨之主,段景住要以此馬作為晉身之階,上山入伙,理應獻給晁蓋才是,怎麼卻要「獻與宋公明哥哥」呢?任晁蓋再大度,心裡也不能不起疑。事實上,這種事情出得多了。早在宋江將上山未上山時,就有歐鵬等四籌好漢前來相見,道是「只聞山東及時雨宋公明大名,想殺也不能夠見面」。這話當著晁蓋的面就這麼說。好在大家「義氣深重」,又都是來救宋江的,也就不會介意。可是,後面上山的人,也都說是沖著宋江來的。李逵、武松、魯智深等人就更是喊得厲害,口口聲聲「江湖上只聞及時雨大名」,這就不能不讓晁蓋有了想法。我相信,晁蓋即便再愚鈍,也不會感覺不到,梁山好漢們對他的態度是客氣多於敬重,對宋江卻是實實在在的又敬又愛。

  與此同時,晁蓋也一定感覺到宋江是在一步一步有意無意地架空他。自宋江上山,梁山泊的大半個家,便都是宋江當了。但有疑問,都是宋江拿主意;但有征戰,也都是宋江領兵下山。每到這時,眾頭領的態度,不是一片響應:「哥哥所言極是」;便是一片踴躍:「願隨哥哥前往」。晁蓋有什麼決定,總是被委婉地駁回;想要領兵下山,也總被客氣地勸阻。「哥哥是山寨之主,不可輕動」,宋江總是這麼說。結果,宋江的功勞越來越大,人馬越來越多,威望也越來越高。這就不能不讓晁蓋心裡有點那個。再說,晁蓋也弄不明白,他這個「山寨之主」,究竟是統帥全局的領袖,還是擺看的花瓶?究竟要什麼樣的事,才該他出面、出手、做主,才不是「輕動」?晁蓋心裡,真是想不明白,好沒意思。所以這一回,晁蓋決計不聽宋江那一套,死活要帶兵下山去。不但「宋江苦諫不聽」,而且「晁蓋忿怒」。這「忿怒」二字值得玩味。忿怒什麼呢?顯然不僅僅是因為曾頭市。

  想當時晁蓋一定有一種緊迫感。他對宋江說:「你且休阻我,遮莫怎地要去走一遭!」同時晁蓋一定也有一種孤獨感。以往宋江下山時,只要說一聲:「小可情願請幾位弟兄同走一遭」,廳上廳下便會一齊都道:「願效犬馬之勞,跟隨同去」。就連打一個小小的芒碭山,吳用和公孫勝都要左右輔佐。這一回,卻似乎沒什麼人自告奮勇,得晁蓋自己點將。吳用和公孫勝都留下陪伴宋江。打先鋒和當軍師,全靠「梁山初結義」時的弟兄林沖一人。這就幾乎註定了晁蓋要失敗。而緊迫、孤獨導致的狂躁、冒進,則是晁蓋失敗的直接原因。

  晁蓋戰死疆場,自然不失英雄本色,但也同時說明他確實不具備領袖資質,甚至缺少大將風度。凡為人主、為將帥者,必須能忍人所不能忍,為人所不能為。像晁蓋這樣沉不住氣,怎麼行呢?

  其實,晁蓋不如宋江之處甚多。他既無遠慮,亦無近謀,而且往往意氣用事。比如楊雄、石秀兩個來投奔梁山,晁蓋卻要砍他們的腦袋,原因只在於「這廝兩個,把梁山泊好漢的名目去偷雞吃,因此連累我等受辱」。結果遭到眾人反對,人情也讓宋江做了。這豈非考慮欠妥?再說了,既然已經答應他兩個入伙,就該唯才是舉,好生安頓,晁蓋卻叫他們坐在楊林之下。想那楊林不過地煞星之十五,楊雄、石秀卻在天罡星之列,武藝本事相去何遠?可知晁蓋實在沒有識人之力用人之量,也實在不夠資格當領袖。

  難怪晁蓋這領袖當得有點窩囊了。最窩囊的是,他明明看出了宋江有投降的意思,自己也很不贊成投降,卻又無可奈何。因為投降對不對、好不好先不說,好歹也是一個綱領一條路線,晁蓋卻什麼綱領路線都沒有。他的上山,原本就稀里糊塗;上山以後,又得過且過。依照他的想法,既不必像李逵嚷嚷的那樣,「殺去東京,奪了鳥位」(他自知無此能耐),也不要像宋江琢磨的那樣,招安投降,謀個一官半職(他明白那並非出路),最好就這麼混著,當一天強盜打一天劫。只要弟兄們日日在一處廝混,有肉吃,有酒喝,就不賴。當然,晁蓋並不蠢。他也心知肚明,清楚這終非長久之計,可惜又拿不出更好的辦法,只好過一天算一天,或者寄希望於來人。在他看來,有本事捉得史文恭者,一定有勇有謀。有勇,就不會投降;有謀,就能找到出路。

  這當然是個辦法,可惜行不通。因為那捉得史文恭者,如果是山寨中人,豈肯顛覆宋江的領袖地位;如果是山寨外人,又怎麼顛覆得了?顯然,不管是誰捉得史文恭,也仍得讓宋江去坐那頭把交椅。所以,晁蓋的如意算盤,幾乎註定要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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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樓主| newathens 發表於 2006-9-15 20:39 | 只看該作者
  四、         何不殺去東京

  

  宋江想沒想過要當皇帝呢?不好說。

  李逵是主張宋江當皇帝的。這話李逵公開說過多次,而且幾乎是一有機會就要說。比如,晁天王曾頭市中箭,一命嗚呼。宋江因為有天王遺命在先,死活不肯就寨主位。於是林沖等人只好請宋江「以大局為重」,權作首領,以免群龍無首。然而李逵卻叫道:「哥哥休說做梁山泊主,便做了大宋皇帝,卻不好!」結果被宋江一聲斷喝:「這黑廝又來胡說!再休如此亂言,先割了你這廝舌頭!」李逵這話說得著三不著兩。林沖等人請宋江到聚義廳議事,原本是要討論寨主問題。或者說,是要讓宋江出來主持工作,怎麼扯到當不當皇帝上去了?即便要當皇帝,也得先當了寨主再說。但李逵是個急性子,巴不得一步到位,也有點看不慣宋江的扭扭捏捏,所以就不管合適不合適,只管喊將出來。

  宋江其實也是有過這個念頭的。宋江江州遇難,危在旦夕,眾兄弟下樑山,劫法場,破無為軍,殺黃文柄,救得宋江性命,一同上山聚義。喘息未定,宋江便迫不及待地說起「耗國因家木,刀兵點水工」的段子,還要一句一句地解釋,得意之情,溢於言表。李逵是個直人,一聽這話,便跳起來叫好:「好哥哥,正應著天上的言語。雖然吃了他些苦,黃文柄那賊也吃我割得快活。放著我們有許多軍馬,便造反,怕怎地?晁蓋哥哥便做大宋皇帝,宋江哥哥便做小宋皇帝,吳先生做個丞相,公孫道士便做個國師,我們都做個將軍,殺去東京,奪了鳥位,在那裡快活,卻不好?不強似這個鳥水泊里?」這話雖然立即被戴宗喝斷,不過宋江的心思,卻也被李逵有意無意地捅了出來。

  那麼,宋江有沒有這個條件呢?應該說,多少有一點。

  宋江的軍事力量到底有多大,不好說。不過,直到投降之前,官兵和梁山交鋒,沒勝過一回。即便是高俅、童貫帶了兵來,也不中。可見如果要和宋徽宗那昏君逐鹿中原,也不是完全沒有可能。宋江自己,應該說也是具有領袖資質的。他文不如蕭讓,武不及林沖,謀不如吳用,勇不及劉唐,這些人卻心甘情願地團結在他周圍,唯其馬首是瞻,可見宋江確實具有個人魅力。所以,如果宋江果真決定要「殺去東京,奪了鳥位」,眾弟兄一定是一片響應:「願隨哥哥前往」。想想看吧,宋江要投降,弟兄們儘管心裡一百個不願意,也還是跟著走了。要他們跟宋江去打江山,豈有不肯之理?

  然而宋江卻不肯,因為宋江是「孝義黑三郎」。

  宋江的「孝」是有名的。因為「孝」,他一而再、再而三地不肯上山落草,以免「教人罵作不忠不孝」。宋江的「義」也是有名的。因為「義」,他不顧朝廷王法,放走「劫匪」晁蓋等人。正是「孝義」二字,使宋江在江湖上贏得了好名聲;但也正是這兩個字,使宋江在聽了「耗國因家木,刀兵點水工」的段子后,雖不免有些飄飄然,卻仍不敢有非分之想。

  什麼是「孝」?「孝」的本質就是「恭敬順從」,因此又叫「孝敬」、「孝順」。不過,孝敬也好,孝順也好,都和「造反」格格不入。所以,孔子說,一個人,如果為人孝悌,卻又犯上作亂,那可是從來沒聽說過。

  那麼,什麼是「義」呢?義,有俠義、情義、正義、忠義。宋江救晁蓋,講的是情義;投降朝廷,講的卻是忠義。而且,在宋江心目中,忠義顯然是第一位的。所以,晁蓋一死,宋江還只是「代理寨主」,便立馬將「聚義廳」改為「忠義堂」。甚至可以說,在宋江看來,忠就是義,義就是忠。搭救晁蓋,是忠於友誼;投降朝廷,則是忠於國家。這樣的人,要他在王法之外做點小動作,是可能的;要他「殺去東京,奪了鳥位」,則是不可能的。

  事實上,歷史上那些靠暴力奪取政權的,都不是什麼講忠孝仁義的人。劉邦置生父和親子的死活於不顧,有什麼「孝」?朱元璋初登大位,便大開殺戒,屠戮功臣,又有什麼「義」?正如林語堂先生在《中國人》(又譯《吾土與吾民》)一書中所說,建立新王朝「需要愛好戰爭和混亂的天才——對費厄潑賴,對學問及儒家倫理都嗤之以鼻,直到自己穩穩地坐在龍位之上,再將儒家的君主主義撿起來,這可是個極有用的東西」。宋江還只是個「草頭王」,就把這東西當寶貝,行嗎?

  所以,孝子也好,義士也好,都當不了造反皇帝。做得成的,都只有把「忠孝節義」四個字束之高閣,至少暫時束之高閣。宋江撇不開這四個字,就不可能「殺去東京,奪了鳥位」。既不肯當皇帝,也不肯當強盜,便只好選擇當「回頭浪子」,招安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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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樓主| newathens 發表於 2006-9-15 20:42 | 只看該作者
荒唐的正義


一、        奸臣嚴嵩

嘉靖四十三年(公元1564年)十一月,是「一代名奸」嚴嵩傷心難過的日子。就在這個月,他的兒子嚴世蕃被人告發,以「通倭謀反」的罪名逮捕下獄。這個罪名如果成立,等待他的,將是身敗名裂、家破人亡。
  嚴嵩是有明一代的異數,一個「不可多得」的奸臣。明代的奸臣不多。《新唐書》作《奸臣傳》,上下兩卷,另有《叛臣傳》上下兩卷,《逆臣傳》上中下三卷。《宋史》作《奸臣傳》,多達四卷,另有《叛臣傳》上中下三卷,《佞幸傳》一卷。《明史》的《奸臣傳》卻只有一卷。當然,這並不等於說,大明的奸臣就一定比大唐或大宋少,因為《明史》還有《佞幸傳》和《閹黨傳》。入此二傳的,在一般人看來,也是奸臣。比如武宗(正德)朝的焦芳,身為閣臣,卻與宦官劉瑾狼狽為奸,沆瀣一氣,怎麼不是奸臣?然而入《閹黨傳》。又比如成祖(永樂)朝的紀綱,專一刺探官民隱私,打小報告陷害他人,「被殘殺者不可勝數」,又怎麼不是奸臣?然而入《佞幸傳》。《明史》認為,不能把小人都名之為「奸」。只有那些「竊弄威柄,構結禍亂,動搖宗祏,屠害忠良,心跡俱惡,終身陰賊」的,才是奸臣。像焦芳和紀綱那樣的,便只好算作「閹黨」和「佞幸」。
  這也並非沒有道理。正如寵臣不等於權臣,小人也不等於奸人。小人,是從來就有的(世所恆有)。奸臣就比較罕見。「一代名奸」更是「珍稀動物」。審諸唐宋元明四代,堪稱「名奸」的,唐代只有一個李林甫。宋代多一點,蔡京、秦檜、賈似道。元代六大奸臣一個都不知名,明代的「名奸」恐怕就是嚴嵩。不信隨便找個人問問,問他明代最壞的人都有誰,答案多半不是魏忠賢,就是這位嚴閣老(當時稱內閣大學士為閣老),要不就是兩個人都榜上有名。要知道,在中國的戲曲舞台上,嚴嵩從來就是大白臉。
  當然,舞台上的事並不一定靠得住,曹操的大白臉就很冤枉。曹操不是奸臣。即便站在漢帝國的立場上看,也不是。在那個東漢王朝氣數已盡,中央政權王綱解鈕,群雄並起逐鹿中原的時代,如果不是曹操頂住,真不知幾人稱王幾人稱帝,那位末代皇帝也未必能有更好的下場。所以曹操不是奸臣,至多是奸雄,甚至是英雄。
  嚴嵩卻不冤,也沒人替他翻案。據《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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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樓主| newathens 發表於 2006-9-15 20:44 | 只看該作者
  二、   混蛋嘉靖

  

  嘉靖是明代一個繞不過去的皇帝,在位時間很長,45年,僅次於他的孫子萬曆(神宗朱翊鈞),在中國歷史上排名也很前。歷代皇帝在位的年頭,康熙最長,61年;乾隆次之,60年;第三漢武帝,54年;第四明萬曆,48年;嘉靖排在第五名。

  不過,嘉靖在位時間雖長,政績卻乏善可陳。嘉靖四十五年(公元1566年)二月,時任戶部雲南司主事的海瑞,向嘉靖皇帝呈上了轟動朝野的《直言天下第一事疏》。戶部主事官價正六品,相當於現在的司局級幹部,在當時則是一個不大不小、不上不下的職位。明代官制,戶部有尚書一人,正二品,相當於部長。侍郎二人,正三品,相當於副部長。這三個,都叫「堂官」,由皇帝直接領導。部以下,設司(戶部有十三個司)。司的官員,有郎中(正五品)、員外郎(從五品)和主事(正六品),都叫「司官」。再下面,則有一大群八品、九品的辦事員,比如照磨、檢校之類,是為「吏員」。部里的工作,大事有堂官做主,小事有吏員張羅,司官的任務並不重。何況自明孝宗弘治(嘉靖的伯父)以來,治理司務的只有郎中一人,員外郎和主事只在授官之日出席而已,實際上是閑差。然而海瑞雖然級別不高,責任不重,事情不多,卻「位卑未敢忘憂國」,對國家的命運前途充滿擔憂。他在戶部無所事事,就琢磨朝政。這一琢磨不要緊,海瑞發現,嘉靖一朝的政治,竟然可以概括為十六個字:「吏貪官橫,民不聊生,水旱無時,盜賊滋熾」,堪稱一塌糊塗。而且天下的臣民,對嘉靖皇帝也極其不滿(天下之人不直陛下久矣),甚至用他的年號來挖苦他,說什麼「嘉靖嘉靖,家家皆凈」,堪稱民怨沸騰。

  那麼,事情為什麼會弄到這個地步呢?究其所以,就因為嘉靖這個皇帝不好。怎麼個不好?昏聵多疑(心惑)、剛愎殘忍(苛斷)、自私虛榮(情偏)。隨便舉個例: 嘉靖四十四年(公元1565年),老頭子病重,太醫徐偉奉旨前往診治。當時嘉靖坐在小床上,龍袍垂地,徐偉遲疑不敢前進。嘉靖問他為什麼不走過來。徐偉說,皇上的龍袍在地上,臣不敢進。診視完畢,嘉靖就下了一道手詔給內閣,表揚徐偉。嘉靖說,徐偉的話,最能體現他對君父的忠愛之情。因為他說的是「皇上的龍袍在地上」,而不是「皇上的龍袍在地下」。這又有什麼區別呢?嘉靖說,區別很大——地上,人也;地下,鬼也。徐偉聽到傳達,當時就嚇出一身冷汗。地上地下,這在一般人那裡是沒有什麼區別的。我們平時說話,也是地上地下不分,哪有那麼多講究?按照嘉靖的邏輯,臣下一言不慎,豈不是就要招來滅頂之災?

  嘉靖要求臣下極其苛刻,對待自己卻極其放縱。他這個皇帝,在位四十五年,倒有半數以上年頭是不上朝的。他從嘉靖十八年(公元1439年)起就不視朝,從嘉靖二十一年(公元1542年)起就不進宮。幹什麼呢?躲在西苑,修齋建醮,整天和道士鬼混。而且,他聽通道士的鬼話,也不和皇后、太子見面,因為據說他們父子二人命相相剋。所以海瑞認為,嘉靖不但從政治的角度看不是好皇帝,從倫理的角度看也不是好父親、好丈夫。如果拿君臣、父子、夫婦這「三綱」來衡量一下,就會發現原本應該成為全體臣民道德楷模的皇上,居然一綱都談不上: 任意懷疑、謾罵、屠殺臣僚,是不君(以猜疑誹謗戮辱臣下,人以為薄於君臣);對親生兒子毫無教誨養育,連面都不見,是不父(二王不相見,人以為薄於父子);與皇後分居,躲在西苑煉丹,是不夫(樂西苑而不返,人以為薄於夫婦)。這樣一個人,能把國家治理好,那才是咄咄怪事!

  實際上嘉靖也無心治國。他最關心的只有兩件事情,或者說兩個問題。一是怎樣才能最大限度地活夠歲數,二是怎樣才能最大限度地玩夠女人。只要能夠實現這兩個目標,即便把整個帝國都押上去,他也在所不惜。

  道士們據說就能夠幫助嘉靖實現自己的「理想」。因為道教主張的,正是長生不老,甚至肉體飛升,而且「一人得道,雞犬升天」。更加妙不可言的是,道教「養身之道」的有機組成部分和重要組成部分之一,便正是所謂「房中術」。按照嘉靖寵信的道士邵元節、陶仲文等人的理論,養生是不必節慾的。相反,如果掌握了房中秘術,多次與童貞處女性交,還能起到采陰補陽、延年益壽的作用。這實在是太對嘉靖的胃口了。對於他來說,長壽固然是重要的,但如果必須禁慾,活那麼長又有什麼意思?現在好了。縱慾和養生竟可以并行不悖相得益彰,這真讓皇帝陛下心花怒放。

  然而這種以少女身體為煉丹鼎爐的「采陰補陽」,對於女性而言無異於身心摧殘。何況宮女們還要黎明即起,在日出時分採集甘露供嘉靖飲用;還要向嘉靖提供初潮的經血,供他煉丹。這種由少女經血、中草藥和礦物質煉成的「紅鉛丸」,其實是一種壯陽葯,內中含有從人尿(當然是童男童女的尿液)中提取的性激素。嘉靖服用以後,便要在這些少女身上發泄獸慾。這實在讓人忍無可忍,終於在嘉靖二十一年(公元1542年)發生了「壬寅宮變」。十月二十日晚上,以楊金英、邢翠蓮為首,十餘名宮女決定謀殺嘉靖,而且差一點就用黃綾布把他在床上活活勒死。我們知道,謀反,是要滅九族的。弒君,也是要判剮刑的。所以,許多公卿將相即便大權在握,也不敢輕易動此念頭,何況手無寸鐵的弱女子?不難想象,如果不是嘉靖太過荒淫暴戾,她們斷然不會鋌而走險。

  謀殺皇帝的宮女都被凌遲處死,嘉靖卻也有了一個借口,從此不回大內。皇上不住在宮裡,自然也不上朝。於是,他便在西苑永壽宮安營紮寨,修齋建醮,做起道士來。

  修齋建醮也叫齋醮。什麼是齋醮呢?就是建立道壇,齋戒沐浴,向神仙祈福。這時,必須向皇天上帝呈奉奏章祝詞。這個奏章祝詞通常用硃筆寫在青藤紙上,叫「青詞」,也叫「綠章」。這事道士是干不來的,得靠詞臣。最好的詞臣自然是內閣大學士。我們知道,明清兩代是沒有宰相的。皇帝一人身兼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直接領導六部。這當然忙不過來,得有人協理。協理的部門就叫「內閣」,其實是秘書處;協理的人就叫「大學士」,其實是高級秘書。不過,久而久之,六部離皇帝越來越遠,內閣離皇帝越來越近。但有大事,皇帝往往向內閣垂詢,交六部執行,大學士就從制度上的秘書變成了實際上的丞相,因此也可以打一個引號,稱為「宰相」。

  內閣大學士既然原本是秘書,主要工作是替皇帝披閱奏章起草文件,文字功夫是沒有問題的。他們既然能夠替皇帝草擬詔書,自然也能夠替皇帝撰寫青詞。於是,以嘉靖的人生目標為中心,道士和閣臣開始分工合作。道士炮製春藥,閣臣炮製青詞;道士煽風點火,閣臣舞文弄墨。如此這般,嘉靖一朝的政治豈能不烏煙瘴氣?

  然而內閣大學士們心甘情願。這些傢伙比誰都清楚: 要想青雲直上,就得討好皇帝;要想榮華富貴,也得討好皇帝;要想永保平安,還得討好皇帝。皇上既然就好這一口,咱們又有的是時間精力聰明才智,何不奉獻一點?所以,嘉靖一朝的閣臣,不少都是寫青詞的好手,甚至除了撰寫青詞,其實不會別的。比如袁煒、李春芳,後來還被稱作「青詞宰相」。總之,在嘉靖治下,要想出將入相、位極人臣,就必須是青詞寫手。

  嚴嵩當然也不例外。

  嚴嵩的青詞也是寫得極好的,曾經一度無人能夠望其項背。青詞並不好寫。那是一種賦體的文章,要求能夠以極其華麗的文字表達出皇帝對上天神靈的敬意和誠心。嘉靖求仙心切,性子又急,所以青詞總是供不應求,常常能把那些閣臣憋死。然而嚴嵩卻有求必應,得心應手。這並不奇怪。嚴嵩原本就是頗負盛名的詩人,文學修養很高,自然長袖善舞。嚴嵩又盡心,使出渾身解數,殫精竭慮,揣摩鋪張。結果一來二去,竟然只有嚴嵩一個人寫的青詞能讓嘉靖滿意(醮祀青詞,非嵩無當帝意者)。

  於是嚴嵩「入閣拜相」,在嘉靖二十一年(公元1542年)八月(也就是「壬寅宮變」前兩個月)拜武英殿大學士,入直文淵閣,成了「宰相」。這時嚴嵩已經六十多歲,卻「精爽溢發,不異少壯」。入閣以後的嚴嵩當然還要撰寫青詞,但更重要的還是「揣摩聖意」。嘉靖雖然是個混蛋,卻不是昏君;雖然躲在西苑,卻沒有大權旁落;雖然整天求仙問葯,卻一刻也沒有放鬆對朝廷的控制。許多重大政治問題,嘉靖都是自己已有成見才去諮詢閣臣的。因此,閣臣的本事,就在於能夠摸清嘉靖的心思,說出皇帝想說的話,甚至皇帝想說而不方便說的話。嚴嵩正好就有這樣的本事。他和他的兒子嚴世蕃,差不多每次都能把嘉靖的心思猜個八九不離十,所奏自然「甚合朕意」。這在嘉靖看來,是嚴嵩父子忠心耿耿,勤於王事;在別人看來,則認為皇上對嚴嵩言聽計從。至於嚴嵩,當然不會說穿其中的秘密。他們父子正好趁機欺上瞞下,以售其奸。

  但是,智者千慮,必有一失。奸者千慮,大約也難免一失。嚴嵩做夢也沒有想到,他這一生,是成也青詞,敗也青詞;成也揣摩,敗也揣摩。當然,他也沒有想到,自己竟然會遇到一個更厲害的對手,一個能夠「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用他對付別人的辦法來對付他,最後置他於死地的人。

  這個人就是徐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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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樓主| newathens 發表於 2006-9-15 20:47 | 只看該作者
  三、   滑頭徐階

  

  徐階也是會寫青詞的,而且寫得比嚴嵩還好。

  徐階是松江華亭(今屬上海)人,從小就命大福大。一歲的時候,他掉進井裡,三天以後居然活了過來。五歲的時候,又掉到山下,居然掛在樹上不死。嘉靖二年(公元1523年),他中了進士,一甲第三名,是探花郎。《明史》說他這個人的特徵,是個子小,皮膚白(短小白皙),注重儀錶(善容止),聰明過人(性穎敏),能謀善斷(有權略),城府很深(陰重不泄),似乎天生就是嚴嵩的剋星。

  和嚴嵩一樣,徐階得寵,也是因為會寫青詞(所撰青詞獨稱旨)。他在嘉靖三十一年(公元1552年)以禮部尚書的身份兼東閣大學士,成為「宰相」,排在嚴嵩(首輔)和李本(次輔)的後面。徐階的入閣,使嚴嵩本能地感到威脅,便多次加以傾害,「中傷之百方」。然而徐階每次都能從容對付,化險為夷。其間原因,固然有徐階的權術謀略,也有嘉靖的偏袒庇護。嘉靖實在是太喜歡徐階寫的青詞了,簡直就是愛不釋手,嚴嵩當然有所顧忌。等到嘉靖四十年(公元1561年)五月,李本離職,徐階升任次輔,嚴嵩就更扳他不倒了。

  何況嚴嵩這時也力不從心,自身難保。原來,嚴嵩揣摩聖意能夠百發百中,倒有一半以上要歸功於他的寶貝兒子嚴世蕃。嚴世蕃的長相,是脖子短,身體胖(短項肥體),還少了一隻眼睛(眇一目),是個獨眼龍。不過,他這一隻眼睛,比兩隻眼睛還厲害。嘉靖下的手詔,常常語焉不詳,不知所云(語多不可曉),唯獨嚴世蕃一看就懂(一覽瞭然),一答就對(答語無不中),真可謂「一目了然」。可是就在這個月,嚴嵩的夫人歐陽氏去世,依禮,嚴世蕃要在家居喪,再也不能跟著嚴嵩去上班了。那時,嘉靖不住大內住西苑,為了辦公方便,也為了便於寫青詞,就在西苑為閣臣設立辦公室,叫「直廬」。嚴世蕃不能跟到直廬,嚴嵩就沒了主心骨,只好一接到嘉靖手詔,就派人送回家徵求嚴世蕃的意見。這嚴世蕃也真不是東西,居然當真不問國事,整天在家和女人鬼混。嚴嵩派人來問對策,也不按時回答,只管自己淫樂,全然不顧老爸心急如焚。前面講過,嘉靖是個性急的人,哪裡能容忍嚴嵩磨磨蹭蹭?嚴嵩又不能說以前都是嚴世蕃參謀,只好自己硬著頭皮對答(不得已自為之),自然是答非所問(往往失旨),讓嘉靖大為不滿。

  嚴嵩的青詞也越寫越差。這時的嚴嵩,畢竟是八十二歲的老人了,日薄西山,江郎才盡,哪裡還能寫得出好文章?也只能請人代筆,質量可想而知。嘉靖便越來越不喜歡他(積失帝歡)。等到半年以後,永壽宮一場大火,就把嚴嵩的「聖眷」燒了個精光。

  永壽宮這場大火倒不是嚴嵩放的,是嘉靖皇帝自己和宮姬在貂帳里玩火造的孽。但不管怎麼說,永壽宮沒了,萬歲爺卻不能沒有地方住。一個辦法是重修永壽宮。這是嘉靖的想法,但嚴嵩認為不可能。因為這時正在修建奉天、華蓋、謹身三大殿,國庫早已掏空,哪來的人力物力?第二個辦法是搬回大內。這是群臣的想法,嚴嵩認為也不可能。因為大內是皇上差一點被害的地方,至今心有餘悸,怎麼可能回去?嚴嵩的主張是既不回大內,也不住西苑,而是移駕重華宮。重華宮修飾完整,比現在臨時居住的玉熙殿舒服多了。

  嚴嵩這一番謀划自以為得意,卻沒想到犯了更大的忌諱。重華宮是什麼?是當年景帝軟禁英宗的地方。因此嘉靖一聽便大為惱火: 這不是要把朕關起來嗎?也是合該嚴嵩倒霉。此公可是一向善於揣摩「聖意」的,這回卻把馬屁拍到了嘉靖的痛腳上。

  這時,次輔徐階說話了。

  徐階說,奉天、華蓋、謹身三大殿確實工程浩大,但正因為三大殿工程浩大,所以能夠修復萬壽宮。為什麼呢?三大殿工程有「余料」呀!工程越大,余料就越多。所以,修建三大殿和修復永壽宮不但不矛盾、不衝突,反倒相得益彰。嘉靖一聽就高興了,問那要多長時間?徐階的回答是「可計月而就」。於是嘉靖龍顏大悅,准其所奏,還欽命徐階的兒子徐璠承包工程。徐璠也不負所望,百日之後就如期完工。嘉靖將其改名萬壽宮,給徐階加官少師,徐璠也由尚寶丞(正六品)破格晉陞為太常少卿(正四品)。

  這下子嚴嵩知道自己不是徐階的對手了。於是擺酒設宴,款待徐階。席間,嚴嵩令子孫團團拜倒在徐階腳下,舉杯託孤道: 嚴某日薄西山,這些小子就全仗徐公看顧了(嵩旦夕死矣,此曹惟公乳哺之)。徐階立即避席,連連說不敢當,不敢當!

  徐階雖然一副受寵若驚的樣子,心裡卻在磨刀霍霍,暗暗盤算怎樣才能徹底整倒嚴嵩,出這多年所受的窩囊氣,也為對自己有知遇之恩、又被嚴嵩害死的夏言報一箭之仇。他的辦法是請神仙幫忙。徐階知道,嘉靖身邊是不能沒有道士的。他最寵信的道士,先是邵元節,后是陶仲文。但邵元節早在嘉靖十八年(公元1539年)仙逝,陶仲文也在嘉靖三十九年(公元1560年)升天,於是徐階便向嘉靖推薦藍道行。藍道行是山東道士,本事是會降紫姑扶乩。紫姑是何方神聖呢?是管廁所的。大家不要小看這廁所。內急的時候找不到廁所,比肚子餓了找不到飯館還嚴重。所以紫姑的乩語最靈。藍道行會降紫姑,自然本事不小。

  其實藍道行哪有什麼本事。他的本事是和太監合夥作弊。扶乩的過程是這樣的: 先由皇帝把要問的問題寫在紙上,然後由太監帶到扶乩的地方焚燒,請神仙用乩語回答。如果不靈,就要怪太監污穢不潔,神仙不肯降臨。太監當然不願意背這個罪名,就在焚燒之前先偷看皇帝的問題,然後告訴藍道行,這樣自然就靈了。藍道行的乩語一靈,徐階就可以做手腳。比方說,徐階知道嚴嵩有密折呈奏,就讓藍道行扶乩說「今有奸臣奏事」。嘉靖問天下何以不治,乩語就說: 賢臣沒有得到重用,小人把持朝廷。再問誰是賢臣,誰是小人,答案也是不難想象的,自然說徐階賢臣,嚴嵩小人。

  不過這種裝神弄鬼的把戲還上不了檯面。它只能讓嘉靖動心,不能讓嘉靖動手。堂堂大明天子,總不能公然下詔,說乩語如何因此必須如何吧!這就需要有機會,比如嚴嵩正好犯了什麼事,或者正好有人彈劾他。機會也是說來就來。嘉靖四十一年(公元1562年)五月某日,天降大雨,一個名叫鄒應龍的御史(監察部處長)因為避雨躲進一位太監家,聽到了「神仙」說嚴嵩是小人的事。鄒應龍一聽就明白,嚴嵩的好日子到頭了(帝眷已潛移),於是連夜修成《貪橫蔭臣欺君蠹國疏》,上奏朝廷。疏文指控嚴世蕃貪贓枉法、禍國殃民,應處死刑;嚴嵩溺愛惡子、受賄弄權,應予斥退。嘉靖也很快做出批複: 嚴嵩給米百石,退休回家,嚴世蕃發配雷州充軍。去年一場大火,燒掉了嚴嵩的聖眷;今年一陣大雨,又澆滅了嚴嵩的權勢。這可真是「水火無情」。

  嚴嵩倒了,但沒有死。嚴世蕃也活得很滋潤。他並沒有到雷州衛服刑,只在廣東南雄住了兩個月,就溜回家了。回家以後也不韜光養晦,反倒大興土木,修建私宅。這就引起了地方官員的注意。更糟糕的是,地方官注意嚴府,嚴世蕃卻不注意,氣焰十分囂張。有一次,袁州府推官(專管刑獄的官員,正七品)郭諫臣到嚴府公幹,嚴府家奴非常無禮,公然不把他這個朝廷命官放在眼裡。郭推官咽不下這口氣,一狀告到巡江御史(監察部特派員)林潤那裡。林潤也是一個想把嚴家置於死地的,正好手上也抓住了嚴世蕃的把柄——與羅龍文過從甚密。羅龍文是什麼人?是倭寇王直的親戚,而且和嚴世蕃一樣,也是從流放地私自逃回的。於是林潤上奏朝廷,狀告嚴世蕃和羅龍文網羅江洋巨盜,私用違制車服,日夜誹謗朝廷,聚眾四千餘人,「道路皆言,兩人通倭,變且不測」。

  這就是謀反了。於是,嘉靖四十三年(公元1564年)十一月,朝廷下令將嚴世蕃捉拿歸案。那時,嚴世蕃的兒子嚴紹庭還在北京當錦衣衛指揮,立馬派人通風報信。嚴世蕃聞訊本想逃回雷州,誰知早在林潤的監視之下,剛一出門,就被逮了個正著,隨後被押解進京,交由三法司審理。三法司,就是刑部(公安部)、都察院(監察部)和大理寺(最高法院),其長官分別是刑部尚書、都御史和大理寺卿。像嚴世蕃這樣涉嫌謀反的大案,照例是要「三司會審」的。

  嚴世蕃二進宮的消息轟動了京城。許多人額手稱慶,都認為沈煉和楊繼盛的冤案這回總算可以平反了。林潤和郭諫臣是這麼認為的,「三法司」長官黃光升、張永明、張守等人也是這麼認為的。因此他們在判決書里,便大講嚴嵩父子如何迫害忠良,而且重提沈煉、楊繼盛案。草稿送到徐階那裡,徐階問,諸位的意思,不是想救嚴公子一條性命吧?黃光升幾個都說,當然不是,恨不得立馬就殺了他。於是徐階不慌不忙拿出自己的稿子,上面一五一十列舉了嚴世蕃的「反跡」: 什麼住宅私擬王府啦,什麼招募亡命之徒啦,什麼謀為外投日本啦,什麼串通裡應外合啦,不一而足,而且說得有鼻子有眼。蠱惑嚴世蕃在南昌稱王的,是彭孔;挑唆嚴世蕃勾結黑社會的,是典楧;煽動嚴世蕃裡通外國的,是羅龍文;協助嚴世蕃誘致外兵的,是牛信。黃光升等人一看就明白了,立即照抄上奏。結果,皇帝在嘉靖四十四年(公元1565年)三月二十四日下詔,以「交通倭虜,潛謀叛逆」的罪名判處嚴世蕃死刑。而且,根據徐階的意見,並沒有「秋後處決」,而是「亟正典刑」。

  沈煉和楊繼盛可以瞑目了,歷史也終於實現了「實質正義」,儘管方式是如此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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