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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法律,如何給美國政府人員送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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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face 發表於 2006-6-26 02:2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你想給美國各級政府官員和政府僱員送禮?當心觸犯法律!以下是麻州政府道德規範委員會網站發布的利益衝突法的部分內容。現將其譯成中文,供大家參考。

針對私營部門的利益衝突法入門介紹
原文見http://www.mass.gov/ethics/private_sector.html

利益衝突法, 即通用法第268A章是指導你與公眾官員或僱員交往行為幾個法律之一。以下是你必須遵循的一些通用的規範。如果你做出了所禁止的行為,你可能會受到民事和刑事的處罰。該法律的很多方面很複雜並且常有對通用規範的豁免之處。至於本法律應如何用於某個具體的情況,我們鼓勵你向本委員會尋求法律上的建議。

行賄:你不可提議或給予任何事物與某位公眾官員以換取該位官員同意採取或不採取某項公務行動。本項禁令適用於所有各種的提議和禮物,無論它們的價值多少。對一位公眾僱員(或將要成為公眾僱員的人)你也不可給予,提議,或許諾任何事物以企圖影響某一公務行動,或以企圖說服該僱員行使,串通,或允許某項欺詐行為。

•        註冊行政和立法代理:如果你的工作涉及到與本州的立法機構,行政部門,或單立的權力當局交往,你應當與州務卿辦公室聯繫以便發現你是不是需要註冊成為一名行政代理或立法代理。註冊的代理不可給予一位公眾官員或制定政策的公眾僱員,或他們的某一位直系家庭成員任何東西。這個禁令適用於伙食,飲料,娛樂,和所有其他的提議或禮物,不論它們的價值多少。

•        禮物和禮金:即便你不是一位註冊的代理,你也不可因為某官員的公務職責而給予這位公眾官員或任何公眾僱員任何具有「實質性價值的」物品。

價值50美元或以上的禮物即被認為具有「實質性價值」, 因而在被禁之列。

這種限制適用於伙食,飲料,娛樂,折扣,免費的教育性會議,免費的入場券,旅行補助費,謝禮,退休禮物,和所有以其他形式給予公眾官員的禮金。你可給州議員們演講的禮金,但是不可給禮金予經由上級任命的官員或僱員們。

如果給予某位公眾僱員超過一種以上的禮物,則所有禮金可加在一起以達到「實質性價值」的限度。給予某位公眾僱員直系家庭成員的禮物的價值,在某些情況下,亦可算在該公眾僱員名下。

「長期有效的提議」(例子:「任何時候你想去玩了就給我打電話」)幾乎總是具有「實質性價值」的,因為即使單獨一次活動的花費少於50美元,該位公眾僱員可接受超過一次以上的邀請。

通常,在某一合法的演講活動中,你可為某一公眾僱員支付旅行費用和有限的其它花費。有關此項豁免的詳情,請與本州道德規範委員會的法律部門具體聯繫。

如果本州行政部門僱員動用在本法 第801CRM7.00里描述的 「旅行和參加由私營企業提供資助的訓練項目」程序,你可為這些僱員支付旅行,伙食和其他開支。注意,該項程序需要事先得到該僱員部門主管和州級主管的批准。

•        僱用公眾僱員:除了一些非常稀少的情況之外,在任何與其公眾僱主有「直接的或實質性的利益」聯繫的事務上,你不可付錢或以其它方式支付報酬給某位公眾僱員。

與本州人民(或者,對某一縣政,市政府的僱員來說其相對應的公眾僱主)有「直接的或實質性的利益」的事務包括:任何未決的,正在處理中的,或涉及公眾僱主的某個部門,部委,委員會,或局處許可權的事務;任何改變公眾僱主作為其中一方的規章,政策,或程序;和任何合同,法庭案子,或其它法律事務的努力。

在某些有關他們的公眾僱主利益的事務上,如果他們個人並沒有參與該項事務,同時該項事務不在他們的公務許可權範圍之內,你可付錢給一些「特別」的州,縣,市政府的僱員。同時,一些特別豁免適用於州議員們,詳情請與本道德規範委員會聯繫。

•        僱用離職的公眾僱員:離職的公眾僱員和他們的商業夥伴永遠不可接受與他們當公眾僱員時參與過其中的事務有關的錢物或其它形式的報酬。同時,即使他們個人當時並沒有參與該項事務之中,在一年的「冷卻」期滿之前,離職的公眾僱員在與他們當時公務職責有關的事務上不可親自在政府機構露面。

其他特殊禁令適用於與私營化合同打交道的離職州僱員們。詳情請與本道德規範委員會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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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影兒 發表於 2006-6-26 07:22 | 只看該作者
送禮的學問還挺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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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巳 發表於 2006-6-30 06:35 | 只看該作者
w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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