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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名農民工的艱難討薪路 奔波兩年花費數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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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勇士 發表於 2006-3-7 20:3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來源: 中國青年報(北京)


「儘管現在只剩下我一個人了,但我還是要堅持到底,一定要把我們130多名弟兄的血汗錢要回來。」3月6日下午,在北京市丰台區法院盧溝橋法庭,來自河北省萬全縣38歲的農民工李浚對記者說。139名農民工狀告河北恆基建設有限公司和河北省唐縣誠信建築勞務有限公司拖欠工資一案,今天首次開庭審理,此時他們已為討薪奔波兩年花費數萬元。




  139名農民工遭遇停工欠薪

  2004年4月15日,經老鄉袁仲啟介紹,李浚帶領一個由22人組成的鋼筋建築小隊來到北京大興區翡翠苑二期B2區工地,當時在工地幹活的農民工總共有139名。該工程的承包單位是河北恆基建設有限公司和河北唐縣誠信建築勞務有限公司,發包單位是北京市天潤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雙方簽訂了勞務分包合同。「誠信公司不肯跟我們簽合同,袁仲啟當時就和我們達成了口頭協議,我是鋼筋組的小組長,每天工資是80元,技術工每天70元,其他人每天50元。」李浚說,這個標準是「行價」。

  2004年8月3日,工地因供料和工資問題停工,所有的民工住在工地上,等著結算前兩個多月的工資。

  時間一天一天過去,工地換了另外一家施工隊重新開工。兩個多月的工資看來很難順利發放了,2004年8月16日,李浚和其他4個民工到北京市大興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5年前就開始到北京建築工地幹活的李浚,從來沒有經歷過幹了活拿不到錢的遭遇。這位當過兵、入了黨、血氣方剛的「鋼筋組長」認為,訴諸法律渠道,拿回自己的勞動報酬應該不會太麻煩。

  但是,他萬萬沒有想到的是,500多天過去了,他不但沒有討回一分錢,反而為此花掉了2萬多元。

  投訴多個政府部門均無果而終

  2004年8月23日,李浚等人的投訴在大興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大隊立案,李浚還住在工地等待處理結果。

  2004年9月17日晚8時左右,李浚和一位工友在小飯館吃完晚飯返回工地的時候,五六個人從小樹林里躥出來把他們揍了一頓。李浚的手臂和腿都被木棒擊中,鼻樑上挨了一拳。

  後來,他們得知這次遭襲的幕後指使人是誠信建築公司駐翡翠苑工地委託代理人辛金虎的小舅子。「可能因為我是帶頭到大興勞動局舉報他們的吧。」李浚無奈地說。傷好后,李浚搬到了昌平,但他仍然頻頻往大興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跑。監察大隊要139個人提供身份證明、工資表和考勤表,為此李浚跑了十幾趟,還兩次回到老家張家口辦理身份證明。

  2004年10月25日,監察大隊以筆錄方式告知:139名民工並非誠信建築公司直接僱用的職工,因此誠信公司不認可他們的工資標準,而只願意根據《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按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這139名民工的工資。「如果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扣除了生活費之後,我們還要給誠信公司倒貼錢!」李浚和其他民工斷然拒絕了誠信公司的意見,並要求監察大隊出示正式告知書。

  沒有監察大隊的正式告知書就不能訴諸法院,為此,李浚再次找到大興區勞動監察大隊,工作人員說民工人數不真實。2004年11月8日,139名民工租車集體來到監察大隊,阻擋了即將離去的工作人員的車輛。這位工作人員撥打110報警,警察了解情況后要求工作人員出具正式告知書。

  李浚作為民工代表進入監察大隊辦公室,「但是,他們不讓我看到內容就讓我簽字。我說我不能代表全體民工,所以拒絕簽收告知書。」當日無果而終。

  接下來的兩個月里,李浚相繼找到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答覆是「你到工地所在區去解決」;向北京市建設委員會的「外來民工管理處」遞交材料,至今沒有音訊;找到國家建設部,門衛不讓進,旁邊的信訪辦給了他一個聯繫電話,對方說讓傳真材料。「我到北京西站附近發傳真,每張5元,那次傳真材料就花了我300多元,但是傳真以後就石沉大海。」2005年1月20日,距離春節已經不遠,很多民工開始返鄉了。李浚和袁仲啟再次來到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作人員說:「你們的事情早就處理完了!」「我不知道什麼叫處理完了。」李浚有些無奈地說:「我只知道我們沒有拿到一分錢,我甚至不敢回家過年。」

  投靠民工維權組織,終於立案

  遭遇欠薪后,李浚開始留意媒體上的所有求助信息。2004年8月中旬,他從一本雜誌上看到一個專門替打工人員服務的組織―――北京市協作者文化傳播中心(以下簡稱「傳播中心」),5個民工代表就按照雜誌上的地址找到傳播中心尋求幫助,工作人員讓他們留下了相關材料並開始幫他們聯繫律師。

  2005年兩會期間,協作者給李浚打電話,說有兩個人大代表關注農民工維權,他可以去反映情況,正是在這一天,李浚認識了傳播中心的志願律師―――北京市惠誠律師事務所律師田柏承。田柏承建議先通過政府解決,最後才訴諸司法途徑。2005年4月以來,田柏承帶著李浚和其他民工代表找過3次北京市大興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該局局長說不了解此案,讓他們找副局長。副局長則說:「我去年年底剛來,不清楚你們的事情。再說,我們沒有執法權。」

  在田柏承律師的幫助下,走投無路的李浚終於得到了大興區勞動監察大隊出具的「告知書」,準備打官司。「法院審查這類案件的被告是否符合起訴條件是很苛刻的,139名被告必須都有正式的身份證明,都有親筆簽名的委託書。由於這個案子拖得時間太長,許多農民工都找不到了,要想139名全部作為被告已經不可能了。」田柏承說。

  去年12月14日,在意料之中,北京市丰台區法院拒絕了李浚代表139名民工討工資的立案請求。立案遭拒后,李浚奔波在河北省張家口老家和北京的各個建築工地之間,找到了原在「鋼筋小組」幹活的18個民工,取得了他們的委託,替他們打官司討要工資。

  2005年12月20日,丰台法院終於給李浚和李浚管理過的18個民工立了案,並讓他等待開庭通知。

  討工資討了將近兩年,原來5個民工代表現在也只剩下李浚在「單槍匹馬」作戰了。李浚說,他一定要討到工資,而且自己一個人承擔討工資的成本。「其他120人都在看著我,他們有顧慮,怕得不償失。我一定要爭這口氣,我相信國家的法律能保護弱勢群體的利益。」

  在今天下午的庭審中,由於兩被告提出管轄權異議,今天的庭審沒有繼續進行。

  農民工維權成本3倍於自己的欠薪

  農民工依法維權的代價到底有多大?一份3萬多字的名為《中國農民工維權成本調查報告》於去年5月23日在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出爐。

  報告執筆者肖衛東說,以討薪為例,「到2004年11月中旬,全國進城務工的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約有1000億元。根據我們的結論,為了索要這1000億元欠薪,社會至少要付出3000億元的成本。」

  為了索要不足1000元的工資,完成所有程序,農民工維權需要直接支付至少920元的各種花費;花費時間至少11~21天,摺合誤工損失550~1050元;國家支付政府工作人員、法官、書記員等人員工資至少是1950~3750元。綜合下來,成本在3420~5720元之間。

  「從勞動監察、勞動仲裁到訴訟,農民工要付出巨大的經濟成本、時間成本,還有政府成本和法律援助成本。根據我們對17個案例的調查情況來看,每個案例的維權綜合成本都超過1萬元。」肖衛東說。

  著名勞動法專家、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關懷曾經就《中國農民工維權成本調查報告》接受媒體採訪時說,從現有處理勞動爭議的制度來看,「一調一裁二審」是指工會出面調解,勞動局進行勞動仲裁,如果不服再找法院,仍不服,再上訴。這樣一拖再拖,幾年時間就過去了,這種處理勞動案件的機制存在問題。因此,要將現行的「一調一裁二審」改成「一調或裁或審」,或者仲裁,或者直接上法院,簡化程序。報告中提出的建立「勞動法庭」有利於提高法院的業務能力,開闢專職解決勞動爭議的場所。

  另外,勞動部門的執法人員對農民工的重視程度不夠。由於農民工處於弱勢,用人單位往往不跟他們簽訂勞動合同,真正發生問題時,就會有人聲稱「沒有勞動合同無法認定勞動關係」。所以,關懷建議把農民工問題納入《勞動法》中,廢除對農民工歧視性的規定,並加大《勞動監察條例》的貫徹執行力度。

  本報北京3月6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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