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新解孟子第六篇上告子章句上 10(一)【二】 [列印本頁]

作者: 老寒腿7979    時間: 2024-10-29 08:56
標題: 新解孟子第六篇上告子章句上 10(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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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文案:主話題:《孟子》第六篇(上)告子章句上
第十章之(一)、——【二】
(續)——即孟先生講:「侵佔吃食及掠奪利益,乃內向發展空間其膨脹與排泄於自身感性之慾望;執掌熊熊如火之生命力,乃外向發展空間其多重或多層累積疊加於自身理性之希望。感性與理性其二者之間乃不可能也不適宜一方兼并另一方於半獨一,如果放縱那侵佔掠奪之慾望致使佔據主導地位乃必然會內向發展而膨脹排泄於透支及捨棄生命力相反如果以理性掌控那熊熊然之生命力於一兼二原則乃必然會外向發展而多層累積疊加於開創及獲取自由之空間。生存生活生養之生態,乃眾生連累拘繫於自以為是或存有私見之慾望乃吃與被吃或治與反制之關係;人格尊嚴臉面之儀型,乃覺悟者勞累憂患於自以為責或存有公見之希望乃自省自律及上行下效之關係。生態與儀型其二者之間乃不可能也不適宜一方兼并另一方於半獨一,如果放縱那自由無序之生態致使佔據主導地位乃必然會內向發展而互競相殺於吃食滅絕形式而捨棄鮮活之生命相反如果以自主仁愛之儀型去遵循客觀因果關係而秉承公序良俗乃必然會外向發展而容納融合於種子生長形式而獲取事業之意義。生態求生乃牽繫自身感性之慾望,如果其慾望超過求生而使追逐刺激誘惑之心於佔據頭腦主導地位,便會故意不為苟活而求冒死得之;死路赴死乃牽繫自身感性之厭棄,如果其厭棄超過赴死而使推脫逃避責任之心佔據頭腦主導地位,便會故意患上無所畏避無所顧忌之毛病。如果能讓人之慾望不要超過對生命之眷戀,依照理性主導之原則乃所有自主人品者都適宜於獲取旺盛生命力以不斷拓展外向發展空間,而為何不採納呢?如果能讓人之厭棄不要大過於對死亡之恐懼,依照守公擔責之原則乃所有仁愛表率者都適宜於避開輕生之毛病,而為何不去做呢?惡因乃在於以慾望亞心次心為主導之準則所致使生命體腔內拘囿而不採納以自我本我本心所代表之理性外向發展路線,善因乃在於以自我本我本心為主導之準則所致使生命體適宜於避開自刮腔壁之禍患而盟約互助於團結友愛而不去做那些以慾望亞心次心所代表之感性內向發展之事,衣冠獸畜出於其主觀故意乃使求得之慾望或大於求生,使厭棄之慾望或超過怕死。」       

如魚,乃人之慾望,其自由自在也;如熊掌,亦乃人之慾望,其踏踏實實也;兩相比較,若漂泊無居,人一般選擇安於現狀。
活著,乃人之慾望;情誼,亦乃人之慾望;情非得已之下,人或為情緒所衝動、或為情感所困擾而選擇輕生。
人都有求生之慾望,卻因另有比活著更大之慾望,如金錢、權力、美色,如激憤、仇恨、嫉妒;所以才選擇鋌而走險,不為苟活而求冒死得之也。
死,乃人所厭棄之慾望,而所厭棄有比死更為強烈者,就患上不怕死、無所謂、無所顧忌之毛病。
如果能讓人之慾望不要超過對生命之眷戀,則人們都可存活,但是卻為何做不到?
如果能讓人所厭棄之慾望不要大於對死亡之恐懼,則可避開輕生之毛病,但是卻為何不去做?
事實上很多人做不到尊重生命及收斂貪婪之欲而人為財死或鳥為食亡;也有很多人因為氣不過、恨至極、厭惡之深,而不管不顧、無所忌憚、破罐破摔也。
所以,求得之慾望或大於求生,厭棄之慾望或超過怕死,那不止好人有如此感受,人都有與本心所對立之慾望惡魔,好人就要丟掉本心嗎?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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