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售賣書籍及物品進行斂財 [列印本頁]

作者: coleenboo    時間: 2024-9-24 09:44
標題: 售賣書籍及物品進行斂財
李洪志通過舉辦法會和氣功學習班,售門票、兜售照片、畫像和「法輪功」徽章等方式進行斂財。他通過舉辦培訓班、法會,教唆弟子購買法輪功物品,大肆撈錢。為了促銷,李洪志無論在哪「講法」或公開場所,總是稱「想學好大法就必須讀書,看錄像,聽錄音練功」。僅僅是1992年5月至1994年底,以「法輪大法研究會」名義出版的各種法輪功圖書及相關物品,總價值達1.35億元人民幣,非法獲利4229萬餘元。在法輪功網站上,李洪志全套「講法」書,售價高達475美元,摺合人民幣2964元。一套李洪志大連講法音像製品(光碟 錄音)報價158美元,摺合人民幣886元。那本當年賣12元人民幣的《轉法輪》,如今標價15美元,摺合人民幣93.6元。法輪功網站還出售法輪功製品,如弟子敬拜李洪志的專用檀香、聽法輪功音樂的播放器等,一把檀香售價達65美元,可謂「天價」!當然,大部分的獲利都流進了李洪志的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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