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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與中國是緊密相連有來己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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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ngbing1993 發表於 2022-8-15 20:5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台灣與中國是緊密相連有來己久



遠古時代,台灣與大陸相連,後來因地殼運動,相連接的部分沉入海中,形成台灣海峽,出現台灣島。台灣史前時期的考古文化遺存與中國大陸東南地區文化有著密切的淵源關係,台灣史前時期的人類主要是通過台灣海峽南部的「東山陸橋」從中國東南福建遷入。

台灣省的名稱在歷朝歷代屢有變更。 漢朝和三國時期稱「夷洲」; 隋朝與唐朝時稱「流求」;宋朝時稱「流求」或「琉求」;元朝時稱「琉求」或「瑠求」;明朝洪武年間稱「小琉球」。  明朝中期以後民間對台灣的稱呼很多,如「雞籠山」(指台灣北部)、「北港」(台灣西部沿海的通稱)、「大員」、「台員」,而1558年的明朝官方文書《明神宗實錄》中稱台灣為「東番」。 鄭成功改稱「東都」,后鄭經改為「東寧」。  清朝更名為「台灣」,並設置台灣府,隸屬於福建省,這是台灣的正式定名。

台灣由於物產豐富,自然環境優越,又稱「寶島」。

聯合國、世界經濟論壇、國際標準化組織、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國際籃球聯合會等國際組織使用「中國台灣」(英語:Taiwan, China)或「中國台灣省」(英語:Taiwan, Province of China)一詞作為台灣省的名稱。

台灣省在奧運會等國際體育賽事和亞太經合組織、經濟合作發展組織等國際組織的名稱為「中國台北」(英語:Chinese Taipei)。台灣省在世界貿易組織中的名稱為「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單獨關稅區」,簡稱「中國台北單獨關稅區」。

據古文獻記載,中國大陸軍民東渡台灣,墾拓、經營台灣島,最早可追溯到三國時期。230年,三國吳王孫權派1萬官兵到達「夷洲」(今台灣),吳人沈瑩所著《臨海水土志》留下了世界上對台灣最早的記述。到了6世紀末、7世紀初的隋代,隋煬帝曾3次派人到台灣,「訪察異俗」,「慰撫」當地居民。此後由唐到宋的600年間,大陸沿海人民,特別是福建泉州、漳州一帶居民,為了躲避戰亂兵禍,紛紛流入澎湖或遷至台灣,從事墾拓。北宋時,至少在宣和二年(1120年),福建泉州的行政區劃包括澎湖及其附屬的台灣島、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南宋時,澎湖劃歸福建泉州晉江縣管轄。大陸和台灣之間在經濟、政治、文化等方面的聯繫日漸頻繁。

元代進一步加強了對台灣的管理。1292年(元至元二十九年),元世祖忽必烈派海船副萬戶楊祥、禮部員外郎吳志斗和珍部員外郎阮監到台灣「宣撫」。1335年至1340年(元后至元年間),元朝正式在澎湖設「巡檢司」,管轄澎湖、台灣民政,隸屬福建泉州晉江縣(今屬泉州)。中國在台灣設立專門政權機構,也自此開始。

明朝以後,大陸與台灣的人民往來不絕。1402年至1424年(明成祖永樂年間),航海家「三寶太監」鄭和率領龐大的艦隊訪問南洋各國,曾在台灣停留,給當地居民帶去工藝品和農產品。至今民間傳說高雄鳳山的特產「三寶姜」,就是鄭和遺留下來的。15世紀以後,倭寇不斷騷擾中國東南沿海地區,明朝政府在澎湖增設「游擊」,「春秋汛守」;同時在基隆、淡水二港駐屯軍隊。

宋朝至明朝時,台灣(含澎湖列島、釣魚島)由福建泉州管轄  ,元朝、明朝政府在澎湖設行政管理機構巡檢司。   明末,荷蘭和西班牙侵佔台灣。

明末清初,早有林鳳、袁進、李忠、李旦、顏思齊、鄭芝龍等漢人集團經營開發台灣。明朝福建水師軍官趙若思(秉鑒)於萬曆四十五年(1617年)曾經在台南赤崁修建城堡,實施管理,中國政府的管轄權已正式及於台灣本島。

16世紀,西班牙、荷蘭等西方殖民勢力迅速發展,開始把觸角伸向東方。17世紀初,荷蘭殖民者趁明末農民起義和東北滿族勢力日益強大、明政府處境艱難之時,侵入台灣。不久,西班牙人侵佔了台灣北部和東部的一些地區,後於1642年被荷蘭人趕走,台灣淪為荷蘭的殖民地。1652年9月,農民領袖郭懷一領導了一次較大規模的武裝起義。

到17世紀20年代的明朝末葉,大陸居民開始大規模移居台灣。1628年(明崇禎元年),時值福建大旱,福建官府、顏思齊、鄭芝龍組織閩粵居民遷居台灣,一面從事農耕、貿易,一面組織武裝力量抗禦倭寇和荷蘭人的侵擾。17世紀末,大陸沿海赴台開拓者超過10萬人。

1644年,清軍入關,在北京建立清朝政權。1661年(南明永曆十五年、清順治十八年)4月,鄭成功以南明王朝招討大將軍的名義,率2.5萬將士及數百艘戰艦,由金門進軍台灣。1662年(南明永曆十六年、清康熙元年)2月,鄭成功迫使荷蘭總督揆一簽字投降。鄭成功收復台灣后僅4個月即病逝。鄭氏祖孫三代治理台灣,獎勵製糖、製鹽,興辦工商業,發展貿易,開辦學堂,改進高山族的農業生產方式。這些措施,推動了台灣經濟、文化的迅速發展。這在台灣歷史上是一個重要的開發和發展時期,史稱「明鄭時代」。

明鄭政權末期與清政府處于軍事對峙狀態。1683年(清康熙二十二年)7月8日,清政府派福建水師提督施琅率水陸官兵2萬餘人、戰船200餘艘,從銅山向澎湖、台灣進發,鄭軍潰敗。鄭成功之孫鄭克塽率眾歸順清政府。1684年(清康熙二十三年),清政府設置分巡台廈兵備道及台灣府,隸屬於福建省。1885年清朝設台灣省。1945年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台灣重歸中國主權管轄,台灣省建制恢復。 [509]  1949年中國國民黨退據台灣。至1811年(清嘉慶十六年),台灣人口已達190萬,其中多數是來自福建、廣東的移民。大量移民到達台灣,不僅帶去了大陸先進的生產經驗和技術,而且為台灣的開發提供了最重要的勞動力。他們與台灣的原有居民一起,經過辛勤的勞作,將台灣從一個大部分地區尚未開發的島嶼,建設成為一個經濟相當繁榮的寶島。這一過程大約經歷了200年。

1840年鴉片戰爭后,西方列強逼迫中國開放通商口岸,19世紀60年代,台灣的部分地區相繼開港。

1874年(清同治十三年)1月,日軍入侵台灣。10月,中日簽訂《北京專約》,《北京專約》仍表明中國對整個台灣行使主權。此後,清朝官員提出台灣設省的建議。1874年,清政府擴增台灣行政區劃為二府八縣四廳。

1884年至1885年中法戰爭期間,法軍進攻台灣,遭劉銘傳率軍重創。到1885年6月《中法新約》簽定,法軍被迫撤出台灣。

1885年(清光緒十一年)清政府將台灣劃為單一行省,台灣省成為中國第20個行省,首任台灣省巡撫為劉銘傳。劉銘傳在任內,鋪鐵路,開礦山,架電線,造商輪,興辦企業,創設新學堂,把台灣社會經濟文化的發展大大向前推進,一躍成為全國最先進的省份之一,首任台灣巡撫劉銘傳因而被譽為「台灣近代化之父」。

1894年日本發動甲午戰爭。1895年(清光緒二十一年),清政府戰敗,於4月17日被迫簽訂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把台灣割讓給日本。《馬關條約》的簽訂,令舉國震驚、悲憤。台灣同胞反對割台的鬥爭洶湧澎湃,大陸同胞反和約反割地鬥爭聲勢浩大。台灣遭受日本侵佔50年。

1895年清政府割讓台灣后,在內乏餉械、外無援兵的情況下,不甘作亡國奴的台灣人民和部分留台清軍,對日本的佔領進行了頑強抵抗。戰鬥從1895年6月開始,到10月台南陷落為止,歷時5個月,台灣軍民與日軍進行了大小100餘次戰鬥,抗擊日本3個近代化師團和1支海軍艦隊,先後打死打傷日軍3.2萬多人。日本近衛師團有一半被消滅。民軍和留台清軍除少數人生還外,大部分戰死,顯示了保衛家園的堅強意志和浩然正氣。 這在中國近代反侵略戰爭史上極為壯烈,值得後人永遠紀念。

日本軍國主義曾殖民統治台灣長達半個世紀,屠殺了65萬台灣同胞,   滔天罪行罄竹難書。 1895年之後的整整50年裡,台灣島上的抗日烽火從未熄滅,台灣同胞重做「堂堂正正中國人」之心從未冷卻,同日本殖民統治當局進行了可歌可泣的政治、軍事、文化鬥爭,更有數萬愛國台胞跨海回到祖國大陸,投身全民族抗日救亡運動,用鮮血和生命詮釋了中國人的愛國情懷和民族氣節,彰顯了台灣同胞是中華民族大家庭中永不分離的成員。

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國在重慶、華盛頓、倫敦三地同時發表《開羅宣言》。關於台灣回歸問題,《開羅宣言》的其主要內容是:中、美、英三國對日作戰的目的在於制止和懲罰日本的侵略;「剝奪日本從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后,在太平洋上奪得或佔領的一切島嶼」,使日本強佔的中國領土,例如東北地區、台灣和澎湖群島等「歸還中國」。

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國簽署(後有蘇聯參加)《波茨坦公告》,重申「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

1945年8月,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戰敗,8月15日宣布無條件投降,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取得勝利。  10月25日,同盟國中國戰區台灣省受降儀式於台北舉行。至此,台灣、澎湖重歸中國主權管轄之下。

1949年10月1日,新中國宣告誕生。在祖國大陸解放的前夕,蔣介石以及國民黨的部分軍政人員跑到台灣,他們依靠美國的庇護與支持,在台灣維持偏安局面,使台灣與祖國大陸再度處於分裂狀態之中   。海峽兩岸雖然尚未統一,但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從未分割,也不容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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