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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電信騷擾,要拿成效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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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tanghuakai 發表於 2018-11-5 11:2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據工信部網站消息,工信部近日印發《關於推進綜合整治騷擾電話專項行動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求,各相關互聯網企業要全面清理「呼死你」「網路改號」「簡訊轟炸機」等軟體及「貓池」「語音網關」等設備相關銷售推廣信息,切斷相關軟體、設備在互聯網上的搜索、發布、下載、交易渠道。

在即時互聯互通的語境下,手機已經成為信息交流的基本工具。與此同時,民眾也苦於騷擾電話的無休止、花式折磨。儘管有關方面屢次表示將加大治理力度、規範通信秩序,但現實地看,民眾正常生活被干擾的情形並沒有從根本上改觀。不僅如此,不少人還身受更嚴重的侵害,被騙錢騙物等。

反電信騷擾是個系統的問題,它涉及多個責任主體,既有信息收集上的不正當,也有信息利用上的不合法。但由於權責分配上存在模糊性,往往難以實現問題的集中處理。過去談及電信騷擾問題,一些地區的公安、工商、網信、運營商等均表示不歸其管。這就說明,要解決反電信騷擾的困境,最重要的是通過自上而下的機制設計,決定好承擔責任的主體。

「騷擾」固然是一種很主觀的體驗,同樣一個營銷電話,某些人認為它打擾了自己,對另一些人而言又可能是實用信息。但隨意利用消費者個人信息,隨意向不確定客體灌輸商業信息,消費者明知不妥但完全無力拒絕時,這樣的電話簡訊轟炸顯然就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否構成騷擾因人而異」這種說辭,不能成為電信騷擾行為的抗辯理由。健康的社會當然允許商業營銷信息的正常發布與推廣,但前提是必須尊重法律法規以及消費者的意願。通過非法方式獲取消費者個人信息,採取簡單粗暴大面積撒網的方式集中電信轟炸,最終傷害的仍是民眾的耐心和信任。

有鑒於此,有關方面也應就此明確電信運營商等經營者在騷擾推銷電話等方面治理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一方面,要明確電信騷擾性質,比如被標記多少次可以被認定為騷擾電話,就可對其進行調查、警告、限制功能乃至停機封號;另一方面,須以可持續的具體遏止手段或方式方法等,以便使治理形成長期有效的機制;最後,對達到治理標準卻長久得不到治理的騷擾電話號碼、電郵號等,要明確相關懲戒條款,讓電信運營商為自己的慢作為、作為不力甚至根本不作為付出應有的代價,通過嚴處重罰,確立電信運營商等經營者在治理騷擾電話方面的第一主體責任意識。

整治電信騷擾,是一項長期、系統的工程,也終究要拿成效說話。而民眾是否切身感受到騷擾電話比以前更少,才是衡量成效的唯一標準。可以預見,在巨大利益面前,個別人依然會鋌而走險,或者衍生出新的規避手段。到底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還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整治行動必須和長效機制有機結合,將打擊騷擾電話常態化、制度化,實時更新迭代,讓其難有生存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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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haitanghuakai 發表於 2018-11-5 11:24 | 只看該作者
整治電信騷擾,是一項長期、系統的工程,也終究要拿成效說話。而民眾是否切身感受到騷擾電話比以前更少,才是衡量成效的唯一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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