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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霸座頻頻上演,誰給的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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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ership 發表於 2018-9-23 21:2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據央視財經9月23日消息,近期發生的一系列「高鐵霸座」事件,引發了社會的不小關注。這些或是找五花八門的理由借口,或是理直氣壯、硬要霸座的行為,不僅嚴重破壞了文明出行,也讓人們產生了不少擔憂。

霸座現象為何反覆出現?霸座男霸座女們為什麼對公共秩序視而不見?被霸座的乘客難道只能束手無策、無可奈何?此類事件又該如何終結?9月22日晚,《央視財經評論》邀請北京市岳成律師事務所律師岳屾山以及央廣財經評論員王冠深入解析。

以下是文字實錄:


8月21日:G334,孫某強佔他人靠窗座位並拒絕溝通

9月17日:D353,某大媽持無座票強佔他人座位、抓傷勸阻乘客

9月19日:G6078,周某持過道車票強佔車窗座位

高鐵霸座頻頻上演 誰給的底氣?
北京市岳成律師事務所律師 岳屾山:按照治安處罰法規定,情節較重的才會處5-10日拘留。可能從樸素的價值觀上來判斷,覺得這些霸座行為挺惡劣的,但是這一次直接拘留,回頭碰到比這還惡劣的,又該怎麼辦呢?所以說行為和處罰要相匹配。什麼叫情節較重?比如孫某6個月以後又霸座,這就屬於屢教不改,情節較重,這個時候拘留可能就是恰當的。但是從經濟上算一筆賬,200塊錢可能就一頓飯,對霸座的人沒有多大意義,所以經濟處罰的上限要做一些調整。

這是違法成本的一面,另一面,還有執法成本比較高,列車上安全員並沒有執法權,沒有辦法採取強制措施包括罰款,只能勸導。雖然說有乘警會相對好一點,但沒有的時候,差不多就都是事後處罰,回頭各種調查,你從湖南到湖北了,我得再到湖北調查你,這個執法成本太高了。

霸座頻出 到底侵害了誰?

岳屾山:侵害個人利益的同時擾亂公共秩序

北京市岳成律師事務所律師 岳屾山:這種損害的後果其實很容易讓大家覺得,如果霸座的人真的成功了,他就坐到終點了,誰都請不動,最後變成誰不要臉誰佔便宜,這對整個社會對於道德評價,價值的這種判斷,會產生很大問題,以後是不是臉皮厚點就能佔到便宜?

高鐵霸座 如何終結?

王冠:讓不守規則的成本可量化

央廣財經評論員 王冠:社會進入到高度商業化市場化的今天,規則意識應該時時刻刻嵌入到每個人的言行中。所以,要進一步增加違規成本,建立徵信聯動機制。可能不光是不能買火車票出行,現在各個行業的徵信數據和體系都在建立,包括交通、銀行、支付寶、商業平台等,那能不能建立更為綜合的徵信體系聯動?讓不守規則的成本可量化,讓人清晰地看到,今天的無賴行為日後要付出什麼樣的代價,而並不僅僅是邊上人的一些斥責。

岳屾山:提高違法成本 不能讓人通過破壞規則獲益

北京市岳成律師事務所律師 岳屾山:違法成本有兩方面,一方面是經濟懲罰標準不能一成不變,罰就要起到作用,或者該拘就要拘;還有一種,執法人員要及時執法、嚴格執法,讓人明白,只要做了違法的事,就要受到懲罰。另外需要明確的是,法律和道德是有落差的,守法了不一定是一個有道德的人。所以在法律可以約束的範圍內,更要有強制力的機關在後面做保障的執行。同時,也可以考慮針對不文明現象做更細緻的法律規定。

王冠:要掃自家門前雪 要管他人瓦上霜

央廣財經評論員 王冠:今天當然要加強法制建設、依法治國,但也不要陷入法律萬能主義。法律是一種它律,文明是自律,這兩者之間要有機結合。大家最熟悉的成語叫做眾怒難犯,如果我們每個人碰到類似事情都能夠勇敢站出來,至少是建設性溝通,結果可能完全不一樣;如果我們都選擇了冷漠甚至選擇了忍讓,僅僅靠有限的執法人員,可能真的無力像大家所期待的那樣,推動整個法制和文明程度的進步。

王冠:全民關注體現秩序意識提升

央廣財經評論員 王冠:全國高鐵的月均客運量差不多是1.5億人次,雖然短短一個月出現了至少三起高鐵霸座事件,但總的說還是一個小概率事件。但在每個人都是自媒體的時代,這樣的事情有著非常強的傳播力,更關鍵的是它有很強的代入感,大家會覺得社會進步到現在了,怎麼還能出現這種事,我遇到這種情況怎麼辦等等,再加上包括主流媒體也都在積極討論這個問題,所以這背後,我們看到的是對規則和秩序意識的渴望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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