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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刑事法庭回應美威脅:我們不受嚇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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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年 發表於 2018-9-12 09:2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美國國家安全顧問博爾頓日前向國際刑事法庭(ICC)發出警告,稱若該法庭進行有關美軍在阿富汗涉嫌犯有戰爭罪的調查,美國將逮捕並制裁國際法院法官或其他官員。對於美方的威脅,國際刑事法庭11日做出了回應。

據路透社報道,國際刑事法庭於周二(11日)發表聲明稱,該法庭是一個獨立、公正的機構,深受123個國家支持,今後將「繼續不受嚇阻地運行」。

報道稱,國際刑事法庭檢察官本蘇達(Fatou Bensouda)去年表示,有合理的理由說明有人在阿富汗犯下戰爭罪和反人類罪,國際刑事法庭將對包括美國武裝部隊和中央情報局成員在內的衝突各方進行審查。

對此,美國白宮國家安全顧問博爾頓周一(10日)在華盛頓的一個保守派組織活動中發表演講時威脅稱,如果國際刑事法院推進任何針對美國和以色列人員涉嫌犯有戰爭罪的調查,美國就將對該法院實施制裁,並對涉案的幾名法官進行針對性的制裁。

「美國將採取任何必要手段保護我們的公民和我們的盟友免受這個非法的法院的不公正起訴。」博爾頓當天還宣布,美國國務院將關閉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巴解組織)駐華盛頓辦事處,並逼迫國際刑事法院停止對以色列進行調查。

博爾頓認為,位於國際刑事法院「不負責任」,且對美國、以色列及其他盟邦都「極度危險」。他說:「若國際法院沖著我們、以色列或其他美國盟邦而來,我們絕不坐視不管。」他還稱,若國際法院進一步對付美國人,美國已準備對國際法院的官員祭出金融制裁與刑事指控。

博爾頓指出,美國政府最反對的是國際法院擁有高於美國憲法與主權的論點。他說:「用世俗的說法,我們不承認有任何高於美國憲法的許可權。總統不會准許美國公民被外國機構起訴,也不容其他國家決定我們的自衛手段。」

據悉,國際刑事法院位於荷蘭海牙,其主要功能是對犯有滅絕種族罪、危害人類罪、戰爭罪、侵略罪的個人進行起訴和審判。根據2002年7月1日開始生效的《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該法院僅對規約生效后的前述四種國際罪行有管轄權。美國前總統柯林頓政府曾在2000年12月31日簽署《羅馬規約》,但在國會批准前,時任總統喬治·W·布希取消簽署。奧巴馬政府則採取了一些措施與該組織合作。而特朗普政府的高層領導如此抵制這個國際法院尚屬美國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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