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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用戶協議奇葩?這有份FB開源協議讓你開開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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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人 發表於 2017-9-20 02:2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17-09-19 13:55:24 PingWest中文網

  如果你覺得一些科技公司看起來很美好,每天都在「改變世界」……你應該看看他們的用戶條款和法律文書,藏污納垢之嚴重令人震驚。

  最近,百度和阿里巴巴內部的軟體工程團隊不約而同做了一件事——棄用React。

  解釋下:

  React是一個前端工具,用於開發軟體或互聯網服務的用戶界面,最早用在Instagram里,由Facebook開發並在2013年開源,隨後獲得了社區的廣泛支持。在前端開發上,React是目前業界應用最廣泛的工具,百度和阿里巴巴的一些業務部門都在使用它,更是有很多創業公司的產品非常重React,甚至完全基於React而生。

  

  但為什麼最近百度和阿里巴巴都決定對React說再見?

  對於開發者而言,許可證就是他們使用開源軟體的「用戶協議」。而Facebook的開源方式跟其他家都不太一樣,別家一般用的都是開源社區公認通用的許可證,而Facebook的兩個許可證,第一個是通用的BSD許可證,第二個是自己寫的專利許可證 (patent grant)。

  而開源社區在發現,Facebook在React的專利許可證里「偷跑」了一堆讓開發者恐慌和心寒的條款:

  

  法律文書通常比較拗口,這段的大意:如果你向Facebook及其子公司和其他相關實體發起專利訴訟,或者對其他使用React的公司發起專利訴訟,或者如果Facebook主動起訴你,你以反訴應對,你使用React的許可證將自動終結。

  翻譯成人話就是,如果你覺得Facebook侵犯了你的知識產權,你不能起訴Facebook!Facebook起訴你,你也不能反訴!因為在起訴的同時你的產品就掛了——你不可以繼續用React了。

  再直白一點:

  如果你在你的產品里用到了React,哪怕只有一點點,你對於產品所擁有的知識產權也等於直接送給Facebook免費用。

  本來這個許可證模式就很讓開發者費解,但礙於React受Facebook的支持,圍繞它的開源生態也很健全,結果就是React很好用,所以大家也就湊合用了。現在發現了這個專利許可里的奇葩條款,大家終於坐不住了……

  這件事從去年就在前端技術圈吵開,後來愈演愈烈,形勢每況日下:開源社區在更多Facebook開源的熱門項目中發現了相同的許可證模式和條款。開發者認為Facebook的這種許可證模式正在毒害社區,污染開源精神。

  根據一直關注事態進展的胡桓銘的知乎專欄,此事讓React社區因此十分分裂,也加劇了React支持者和Vue、Angular等其他替代品支持者之間的撕裂,「一部分人開始咒罵萬惡的開源流氓,一部分人開始威脅說我們不用了,我們用Vue和Angular(註:React的替代品)去了,一部分人呼籲保持冷靜,靜觀其變,我們要相信組織。」

  為什麼大家對Facebook此舉如此擔心?

  我們舉個例子:

  你創立了一家科技公司,React用得很爽,產品開發很快,公司越做越大;突然有一天Facebook做了個跟你一模一樣的產品,你不能起訴它,因為在你起訴的同時你的產品就等於掛了,因為Facebook撤回了允許你使用React的授權。

  這可不是說著玩,別忘了Facebook抄襲創業公司產品已經不止一次兩次。比如Facebook幾次三番針對Snapchat個別功能進行複製,前幾次都未成功,最後直接把短視頻故事功能抄了出來,放到了旗下Facebook、Instagram、WhatsApp和FB Messenger這四款億級,甚至十億級用戶的產品里。從這個角度來看,Snapchat能活著上市真是太不容易了。

  

  有React和Facebook的擁躉說,別開玩笑了,Facebook那麼大,也沒進中國,誰在乎你啊?那麼我們換個舉例方式:你用React做了個社交產品,在中國年輕人中頗受歡迎;突然有一天Facebook入華了,覺得你這產品不錯想收購;你抬價,Facebook起訴你侵權來壓價,你和股東們的權益受到侵害,只因為你當初技術選型圖了方便。不是所有公司都有Snapchat的好運氣,更別提Facebook內部還有一個工具,用來偵測可能對其業務帶來威脅的創業公司,從而方便法務、企業併購和產品、工程部門快速行動。

  Facebook這種許可證模式真的是專利流氓嗎?它真的會濫用許可證條款來打壓競爭、抑制創新、維護自己的壟斷地位嗎?

  該公司的解釋是「純防守目的」,條款存在只是為了保護自己的核心專利,抑制不必要的訴訟(在美國專利訴訟的確很猖狂,有很多專業專利流氓)。截至目前Facebook還沒有援引許可證中的條款來主動發起訴訟,沒有判例,是否抑制了其他公司的訴訟也尚未可知。「就像加州的科技公司雇傭合同里都有競業禁止條款,但沒見過幾家公司真的執行。」iOS機器學習模型市場CoreML.Store的開發者林鴻表示。

  中小科技企業,特別是中國公司似乎對此並沒有太多的擔憂。互聯網商業資料庫IT桔子的CTO彭禹斯認為,小公司完全可以繼續使用React,就算陷入最壞的情況,被Facebook盯上,更換架構倒也比大公司輕鬆得多,被收購也可以考慮,「小廠還是抓緊做好業務,做好用戶比較靠譜,能否活下來都是個未知呢。」

  但也不是所有的小公司都可以放鬆警惕,比如雲端文檔工具石墨文檔,其web、iOS和Android移動端都大量應用了React/React Native技術。「目前來看這件事不會對石墨文檔使用React造成影響。」該公司技術總監李子驊告訴PingWest品玩,「但我比較擔心的是會對React社區造成影響,進而影響到(招聘)候選人的數量,以及來自社區的React開源項目。」

  李子驊表示自己一直在關注React許可證事件,內部也進行過是否從React遷移到其他技術的討論,結論是保持現狀、觀察事態進:「我們是一家比較依賴React的公司,所以去React化肯定會更艱難一些。」

  但到了阿里巴巴、百度這邊,它們的個別業務部門都對React有著重度依賴,去React化的動作就要加快了。因為大公司的法律保護意識強,法務人員眾多,考慮到合規風險,它們的工程師不得不和熟悉的技術說再見,加班加點遷移甚至重新開發。一名百度公關人員告訴PingWest品玩,百度內部棄用React確有其事;知情人士透露,阿里巴巴現在還沒有最終通知,但技術決策層多數支持棄用React。

  通過類似用戶協議、開源許可證這類法律文書,足以窺見被遠大目標和高新科技所遮擋住的,大公司普遍存在的反開放、反創新、坑用戶等道德問題。最近一段時間,例子實在太多。

  比如,這幾天微博就因為用戶條款鬧得很僵。網友在條款里發現了這樣的條文:「未經平台事先書面許可,用戶不得自行授權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內容」。

  事情鬧大的導火索是今日頭條從挖微博的牆角,找大V去提供內容,並「未經許可」抓取用戶的微博內容同步到今日頭條上。微博澄清用戶條款存在只是為了防禦第三方未經許可抓取微博內容,但這仍讓用戶感覺自己的著作權被侵犯了——畢竟最終解釋權在微博那邊。

  而兩周前美國發生的信用評級機構Equifax 1.4億用戶資料失竊案,則更為奇葩:因為自己的系統漏洞導致全美一半人口信息遭竊、運行一百年的信用系統面臨崩潰的緊要關頭,Equifax依舊全然不在意用戶的利益,只想要自保。

  該公司推出了一個網站,允許用戶查看自己的信息是否失竊,無論失竊與否都會推薦你付費購買一個增值服務,而隱藏在這個服務的用戶協議里的是「成為本公司用戶必須放棄起訴本公司的權利」這樣一條奇葩條款。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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