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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義》中的5個法律「冷知識」,你需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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硨磲大爺 發表於 2017-4-10 22:0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張瑋 海疆在線

  《人民的名義》掀起了一股「全民追劇」的熱潮,相信小夥伴們的朋友圈一定被許許多多的劇情花絮刷屏了。但,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你跟朋友討論此劇時,只知道那句「達康書記別低頭,GDP會掉!」怎麼夠?懂得裡面的有關檢察院的辦案ABC,才算真的高大上。

  今天,檢察官葛格將給小夥伴們「普及」劇中的5個法律「冷知識」。了解了這些,你才真正看懂了裡面的彎彎繞繞。快來——

  《人民的名義》已成現象級反腐劇,獲得滿屏的讚譽。作為一名檢察人,在追劇的過程中,除了被扣人心弦的劇情所打動,更被劇中精雕細琢的「法律看點」所吸引,今天,就給大家扒一扒這部神劇中的法律看點。

  

  No.1侯亮平「指揮」陳海,

  哪裡來的底氣?

  答:檢察系統上下一體!

  第一集里,陳海接到了遠在北京的最高檢反貪總局處長侯亮平的電話,要求協助抓捕涉嫌職務犯罪的京州市副市長丁義珍。反貪局長陳海和檢察長季昌明圍繞要不要向省委進行彙報爭了起來。最後,還是檢察長一錘定音,抓捕丁義珍必須向省委彙報。

  那麼問題來了:侯亮平區區一個處級幹部,竟能指揮陳海這個大局長,他從哪裡來的底氣?

  

  這要從檢察機關的領導模式說起:我國檢察機關實行上下一體的領導模式,憲法第一百三十二條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是最高檢察機關。最高人民檢察院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的工作,上級人民檢察院領導下級人民檢察院的工作。

  

  No.2侯亮平為什麼不好「直接接觸」蔡成功?

  因為迴避制度!

  侯亮平就任H省檢察院反貪局局長之後的首要任務就是核實蔡成功舉報的相關內容。但是被京州市公安局盯上的蔡成功自知自己舉報的是身為省委常委、京州市委書記李達康的老婆,稍有差池必會釀成大禍,所以除了自己的發小侯亮平,對誰也不肯吐露舉報的細節。

  

  

  劇中的迴避制度讓人干著急,那麼現實中的迴避制度又是具體如何規定的呢?

  我國刑事訴訟法專門用一章的篇幅詳細規定了迴避的範圍、決定程序、當事人的救濟途徑等內容,為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保證案件依法公正處理提供了堅實的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劇中季昌明檢察長拍板讓侯亮平直接接觸蔡成功也是有法律依據的。「發小」這種關係並不當然導致迴避,刑事訴訟法規定與案件當事人有其他利害關係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才必須迴避,而檢察人員的迴避由檢察長決定。也就是說檢察長可以根據「關係」是否會影響案件公正處理來決定某名檢察官是否迴避。

  

  No.3蔡成功壓根不用還高小琴那麼多錢!

  因為這是「高利貸」

  蔡成功在舉報的過程中反覆談到大風廠向山水集團借了一筆五千萬元的過橋借款,約定借期六天,日息千分之四,並以大風廠全部股權作抵押。

  結果京州商業銀行突然斷貸,導致大風廠難以償還山水集團的過橋借款,並且利滾利光是利息就滾到了四千多萬。

  日息千分之六,年息就是146%,如此之高的利息已經是不受法律保護的高利貸了,蔡成功啊蔡成功,你壓根不用還高小琴那麼多錢啊!原因在下面——

  

  針對日益增多的民間借貸糾紛,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劇中山水集團的借款利息高達146%,遠遠超出了法律允許的範圍,蔡成功同學早就該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和大風廠的合法權益了。

  No.4程局長,這麼教訓老鄭真的好嗎?

  答:傳喚規定在這兒!

  鄭西坡是個老好人,可是老好人在劇中卻總是被欺負。

  光明公安分局的程局長的表弟組織拆遷隊冒充警察進行強拆被市局抓了,他就要教訓教訓大風廠的工會主席。於是一紙傳喚證把鄭西坡傳到了公安局進行所謂的調查。老鄭不配合程局長的調查,還被強令穿上了號服。

  看到這不得不說,厲害了Word程局長,說好的傳喚要嚴格依法呢?

  

  現實中傳喚作為刑事偵查手段受到法律的嚴格規範。

  刑事訴訟法規定傳喚犯罪嫌疑人的必須出示證明文件,也就是俗稱的傳喚證。

  傳喚的持續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只有案情特別重大、複雜,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持續的時間才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而且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不得以連續傳喚的形式搞變相拘禁,在傳喚過程中更要保證被傳喚人的飲食和必要的休息。所以劇中那種無法無天的傳喚是嚴重違反刑事訴訟法的,在現實中也不太可能出現。

  No.5大風廠的股權就這麼沒了?

  簡易程序用得有爭議

  蔡成功的舉報中有一個被大家忽視的細節:大風廠被斷貸以後還不起山水集團的巨額過橋借款和利息,山水集團就去法院起訴,要求用大風廠的股權抵債。

  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很快就判決山水集團勝訴,大風廠的股權也就這麼沒了。很多人忽視了簡易程序這個細節,殊不知這裡面藏著大大的貓膩——

  

  民事訴訟中的簡易程序是相對普通程序而言的。

  民事訴訟法第十三章專門規定了簡易程序,其中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的民事案件可以適用簡易程序。

  簡易程序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應當在三個月內審結。了結了這些就知道了山水集團的厲害,獨任審理有利於權錢交易,審限短能夠快速獲得股權。

  

  一不小心寫了兩千多字,尷尬的職業病又犯了。《人民的名義》除了精彩的劇情,更有精雕細琢的法律常識,這本身就宣示著依法肅貪的信心和決心。透過劇中的精彩,如果能細細品味這俯拾皆是的法律常識,我們就更能感受到法治的莊嚴和力量,如此,這部劇也就更有意義,法治也就更加茁壯!

  (來源:長安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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