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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ine 發表於 2017-1-25 16:3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近日,美華裔夫婦殺死5歲女兒 兇手疑受李*洪*志邪說洗腦事件引髮網友熱議。美國「新聞網第五頻道」網站、《檢察官》網披露,案件主犯具有「法*輪*功」背景。稱2009年,陳明明申請政治庇護,聲稱因她與中國精神團體「法*輪*功」有關係,受到了中國政府的迫害。但是庇護申請被移民法官拒絕。2012年,陳明明提起上訴,但法官最終仍駁回了她的申請,並在2012年12月下令驅逐其出境。馬西隆市司法主任安德里亞•斯開撒透露:「據說陳女士可能收到過遣返令之類的東西,也有人說這家人在紐約州有親戚,因此有關遣返問題受到了關照,後來這個判決就不了了之了。」
然而,眼看著事態不利,法*輪*功網站立馬發文抵賴,還是這招 「她不是法*輪*功人員」。好吧,既然不是你緊張什麼個勁啊?如果真的不是這麼回事,網友自可分辨一二。根本不用勞駕你(神創辦的網站)跳出來說明情況。
2001年1月23日,河南開封的7名法*輪*功人員,由於受到李*洪*志《走向圓滿》、《去掉最後的執著》和《忍無可忍》等邪說的影響和蠱惑,經過精心的策劃和準備,來到天安門廣場(即人民英雄紀念碑的東北側和北側),於下午二時三十分實施了自焚。可憐小思影,時年才12歲,不治身亡。
這件事震驚世界,法*輪*功啞口無言了,豈能說小思影不是「法*輪*功」人員呢?何為「不是法*輪*功學員」? 然而,事實無法掩飾。
唯一理解是:狡辯推脫責任的說辭,也是法*輪*功慣用的伎倆了吧。讓我欣喜的是我們應該都清醒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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