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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丹陽:西式民主為何擱哪哪不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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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adhagfuy 發表於 2017-1-18 13:2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周易•繫辭下》曰:「天下同歸而殊途,一致而百慮。」的確,天下人們的目標是一致的,而達到共同目標的途徑卻有各種各樣;天下的真理是同一的,而人們思考、推究真理的思維方式和表述方式卻是千差萬別的。
  民主無疑是人類最值得追求的一種善業,但其實現形式向來不拘一格,並不只有西式民主尤其是冷戰學家熊彼特構建的「選舉式民主」才是唯一的選項。事實上,從亨廷頓所說的第三波民主化(即1974年開始的西班牙、葡萄牙民主化到1980年代中後期東亞國家和地區的民主化、南美民主化以及蘇聯東歐的易幟),到有第四波民主化之稱的中亞國家的「顏色革命」和中東國家的「阿拉伯之春」,再到前些年的烏克蘭、喬治亞政治的亂局,我們可以明白無誤的看出,但凡搭了西式民主順風車的國家,大都水土不服,動蕩不安。
  大多數向西式民主化轉型國家都出了問題,而且不是一時的難題,其原因固然很多,比如經濟發展水平、公民素質等等,而最根本的原因是一內一外。「外」是指外部傳導的西式民主理論以及民主形式有問題,「內」則是指缺少西式民主政治的最根本條件即同質性這個「基因」。
一,西式民主理論本身的問題:將人民民主異化為黨爭民主
  目前,在世界上流行的西式民主觀念就是被稱為「競爭性選舉」的「熊彼特式民主」。在熊彼特那裡,流行幾千年的「人民主權」即人民當家作主的民主理論被改造為「競爭性選舉」:民主就是選民選舉政治家的過程,而政治家如何做決定、議會如何立法,均不是西式民主政治的範疇。這樣,熊彼特就來了一個簡單的顛倒:傳統的人民主權理論把人民當家作主當作第一位的,而在他那裡,則變成了選舉過程是第一位的,人民當家作主是第二位的。西方社會科學經過幾代人的努力,「人民主權」就被置換成「人民的選舉權」。
  人民有選舉權本身並沒有錯,但問題是這種形式的民主與各種政治思潮聯姻就會招致西式民主政治的變種。民主政治本身是一種大眾權利政治,而大眾政治會與各種政治思潮相結合,比如與民族主義、宗教勢力、民粹主義,或者說這些政治思潮、政治勢力必然會藉助於民主政治形式而實現自己的政治目的,結果出現了埃及的穆兄會式的伊斯蘭主義民主、烏克蘭式的民族主義民主、南美的民粹主義民主,其結果有目共睹。
  也就是說,在理論上,作為民主形式的競爭性選舉本身並沒有錯,但是,誰來組織競爭性選舉?當然是政黨,因此,競爭性選舉必然是「黨爭民主」。黨爭民主的實質又是什麼呢?政黨是有其特定的群眾基礎的,如可能是不同的階層(階級)、宗教勢力和民族(種族),這樣黨爭民主在有的國家就變成事實上的權力傾軋,如泰國;在有的國家變種為宗教極端政治,如埃及的穆兄會政權;或變成分裂國家的民族之爭,如目前的烏克蘭。
  在理論和歷史經驗上,民主形式事實上是多樣化、多元化的,而且有的民主形式比競爭性選舉更重要,發生的也更早,如憲政民主、分權民主、協商民主、參與式民主,等等。在民主發生學上,西方國家的選舉民主來得比憲政民主、分權民主都更晚,而且美國的立國原則即憲法是通過協商民主而建立起來的。但是,美國卻刻意對發展中國家推廣一種形式的民主即事實上的「黨爭民主」,其用心之惡毒可以想見。
二,經過西式民主洗禮的國家為何戰亂頻仍、民不聊生?
  西式民主想要成功「移植」,有賴於社會同質性條件。參與政治活動的多數人如果分別處於對立或異質化結構中,衝突必然發生。民主的同質性條件,也是很多西方思想家和學者根據自己或比較政治發展的基本歷史經驗而得出的規律性總結。根據世界民主化成敗經驗,西式民主的同質性條件至少有以下四個要素:
  1.大致相同的歷史文化基礎和現行條件
  現代政治和傳統不是二元對立的關係。作為現代化形式的西式民主是基於其兩千年連續性傳統的內生性演化而來,而文化傳統完全不同的很多發展中國家照搬、移植一種外生性制度,自然會有強烈的排異反應,成功者寡。
  正如羅伯特•達爾所說,一套運行不錯的政治制度,不但應該是內生性的,既有其歷史文化基礎,還應該具備一定的現行條件,否則就會變生肘腋。這就是我們看到的世界政治,是選舉式民主只在早發達的而且是以基督教為主的二十多個國家搞得還不錯、但到其他國家尤其是后發國家就變味的原因。都在實行同一個概念下的同一種形式的民主即選舉民主,有的國家的選民是為了好的公共政策而投票,但這樣的國家並不多見;更為常見的是,選舉不過是為了一己之私,比如菲律賓是為了世襲封建制大家族利益而奔走,義大利南部的人為自己的「恩主庇護」而戰,印度人則為族群政黨比拼,非洲國家為部族而流血,伊斯蘭主義國家為「聖戰」而選舉……結果,為特定利益的選舉政治發達了,犧牲的永遠是民生和社會福利。共同的根本原因在於,根植於異域的現代政治形式與自己的根深蒂固的歷史文化的衝突。外來的和尚念不好經。
  以泰國為例。自1932年實行君主立憲制,泰國共發生大小軍事政變19次;1992年民主化以來,軍事政變依然是家常便飯,2006年推翻他信政權,此次又推翻他信的妹妹英拉政權。泰國周期性動蕩的原因很簡單,選舉式民主在泰國既與其歷史文化傳統即達爾所說的「背景條件」相抵牾,又沒有達爾所說的「基礎條件」做支撐,結果民主政治在泰國必然是一種難以自我運行的制度。
  泰國政治的「背景條件」是什麼呢?一句話,就是王室—軍事集團組成的保皇派政治聯盟,二者彼此需要,互為條件,形成了一個長達80年的生命共同體。泰國的現代政治起始於1932年軍事政變所實行的虛位君主立憲制。此後在長達30多年的時間裡,國王在政治上都靠邊站。但是,隨著城市中產階級的興起和人民政治權利意識的提升,軍人政權越來越扛不住民眾政治參與的要求,於是軍人在1960年代把國王推向前台,並在刑法中規定「冒犯君主罪」,使得國王從此享有至高無上的威嚴和政治地位。在1992年泰國民主化過程中,普密蓬國王又成功地調和了示威民眾和軍方之間的衝突,國王作為政治穩定器的作用進一步突顯。但是國王的地位離不開軍隊的守護,而保證軍人利益自然也就成為國王的優先議程。
  也就是說,泰國這樣的「背景條件」為以平等化為核心特徵的選舉式民主設置了一個前提,即王室—軍人聯盟凌駕在民選政府之上。在2006年推翻他信政府以後,2007年的憲法又廢除了參議院選舉,改為由國王和軍隊直接任命參議員;而參議院又任命總檢察長及其屬下的憲法法院。這樣,民選政府頭上又有了第二道緊箍咒,結果一個又一個民選政府被所謂的憲法法院判定違憲,2008年判決沙瑪總理上電視表演廚藝違憲,2014年判決英拉總理任命自己的內閣成員違憲。
  「西式民主」不僅沒有讓泰國國泰民安,讓泰國人民更有「尊嚴」,反而成為了封建王室與新興黨魁之間互相褫奪、爾虞我詐的工具。  
  2.共同的國家認同。
  很多發展中國家都是多民族國家,如果按照英國、德國、日本那樣的一族一國,發展中國家將四分五裂,因此,研究向西式民主轉型國家經驗的代表學者林茨等都把「國家性」即對同一個國家的認同,當作民主成敗的前提條件。如果沒有國家認同,政治派別之間就會為反對而反對,而不是在忠於國家的基礎上的反對(英國叫「忠於女王陛下的反對」),結果可能會撕裂國家。在德國魏瑪共和國時期,自由主義的最有力評判者卡爾•施密特也是從這個角度談論其民主同一性理論的。在施密特那裡,同一性首先是指同一個民族。今天,后發國家與早發國家的最大不同之處是,早發國家的民主都是在同一個民族內進行,而後發國家則是多民族的事。不能說多民族國家不能搞民主,但至少有多元一體的國家認同,否則就會國家分裂。蘇聯解體、南斯拉夫分裂、今天的烏克蘭,都是因為民族之間沒有基本的國家認同。台灣地區的情況雖然沒有烏克蘭那麼嚴重,但是性質是一樣的,因為存在本省外省之間的藍綠對決,純是為反對而反對,結果有利於台灣島的兩岸貿易服務協議被長期杯葛,台灣也因此從過去的東亞經濟領頭羊而被邊緣化。
  3.共同的政治信仰。  
  連西式自由民主的最有力論證者薩托利也說,沒有政治觀念上的共識,多黨制是很危險的。確實,在英美等西方國家,不管是什麼黨,哪怕是共產黨,信奉的都是法治和以自由主義為基調的意識形態。第三波民主化以來的歷史是,很多國家恰恰是因為缺少共同信念而內鬥不止,甚至導致國際衝突。
  言及此處,不得不結合國情,多談幾句。中國不同於西方,自古以來,就不倡導「唯法是尊」的理念,我們的先賢認為,「法者,所以蓄民眾、禁強暴、救時務」也,應該「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如果一味執一不化,固守成規,將會給百姓和國家帶來災難性後果。因此,華夏的不少經典著古籍中都強調「以道御法」,特別注重為政者對法律和政策的宏觀調節:
  「政寬則民慢,慢則糾之以猛。猛則民殘,殘則施之以寬。寬以濟猛;猛以濟寬,政是以和。」——選自《左傳•昭公二十年》。  
  「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選自《商君書》。  
  「宋人有耕田者。田中有株,兔走觸株,折頸而死。因釋其耒而守株,冀復得兔。兔不可復得,而身為宋國笑。今欲以先王之政,治當世之民,皆守株之類也。」——選自《韓非子•五蠹》。  
  「弘思遠益,應權通變。」——選自《漢晉春秋》。  
  這與把「法律至上」的教條奉為圭臬的資本主義國家有本質不同。
  此外,中國人在政治信仰方面也從不畫地為牢,而是細大不捐,呈現出「多元共存」的特點。早在春秋戰國時期,中華就誕生了諸子百家。有「強本節用」的墨家,有「循名責實」的法家,有「參伍不失」的名家,有「清靜無為」的道家,還有「重義輕利」的儒家等等。時值近代,中西方文化不斷交匯,國人的信仰就更加複雜。這是在政治光譜(Political Spectrum)上只有Anarchism、Libertarian ism兩種基調的老牌資本主義帝國所無法理解的。
  歷史的實踐已經證明,協商民主是最符合中國國情的民主實現形式。  
  4.大致平等的社會結構。
  民主本身就是社會平等化的產物,因而平等性也是同質性的首要條件。亞里士多德一開始就指出了社會結構與政體的關係,即中產階級主導型社會最為穩定,西方的民主化也基本是橄欖型社會形成以後的事。而在極化對立的社會,即貧富懸殊、教派對立的二元化社會結構之中,選舉只不過是強化了社會結構的對立和衝突。在發展中國家,窮人必然居多數,有產階級為少數,結果是有產階級反對民主;而在教派對立的大中東,選舉最終不過是強化多數派的主導權,因而選舉非但不能撫平教派鬥爭的傷痕,甚至加劇教派分裂。
  結語:第三波民主化以後之所以出現那麼多問題,甚至導致國際衝突,大概都可以從西式民主理論本身以及民主的同質性條件那裡找到答案。西方人尤其是美國人大力推廣民主,但是,制度變遷充滿了非預期結果,作為全球化形式之一的西式民主化最終卻刺激了本土化文化的認同,強化了種族和宗教差異,使得不同民族和宗教之間產生了更強烈的控制慾望以及由此而來的對非我族類的憎恨,最終不僅導致國際衝突,也伴隨著頻繁的國內衝突以及由國內衝突而引發的國際衝突。  

 《周易•繫辭下》曰:「天下同歸而殊途,一致而百慮。」的確,天下人們的目標是一致的,而達到共同目標的途徑卻有各種各樣;天下的真理是同一的,而人們思考、推究真理的思維方式和表述方式卻是千差萬別的。
  民主無疑是人類最值得追求的一種善業,但其實現形式向來不拘一格,並不只有西式民主尤其是冷戰學家熊彼特構建的「選舉式民主」才是唯一的選項。事實上,從亨廷頓所說的第三波民主化(即1974年開始的西班牙、葡萄牙民主化到1980年代中後期東亞國家和地區的民主化、南美民主化以及蘇聯東歐的易幟),到有第四波民主化之稱的中亞國家的「顏色革命」和中東國家的「阿拉伯之春」,再到前些年的烏克蘭、喬治亞政治的亂局,我們可以明白無誤的看出,但凡搭了西式民主順風車的國家,大都水土不服,動蕩不安。
  大多數向西式民主化轉型國家都出了問題,而且不是一時的難題,其原因固然很多,比如經濟發展水平、公民素質等等,而最根本的原因是一內一外。「外」是指外部傳導的西式民主理論以及民主形式有問題,「內」則是指缺少西式民主政治的最根本條件即同質性這個「基因」。
一,西式民主理論本身的問題:將人民民主異化為黨爭民主
  目前,在世界上流行的西式民主觀念就是被稱為「競爭性選舉」的「熊彼特式民主」。在熊彼特那裡,流行幾千年的「人民主權」即人民當家作主的民主理論被改造為「競爭性選舉」:民主就是選民選舉政治家的過程,而政治家如何做決定、議會如何立法,均不是西式民主政治的範疇。這樣,熊彼特就來了一個簡單的顛倒:傳統的人民主權理論把人民當家作主當作第一位的,而在他那裡,則變成了選舉過程是第一位的,人民當家作主是第二位的。西方社會科學經過幾代人的努力,「人民主權」就被置換成「人民的選舉權」。
  人民有選舉權本身並沒有錯,但問題是這種形式的民主與各種政治思潮聯姻就會招致西式民主政治的變種。民主政治本身是一種大眾權利政治,而大眾政治會與各種政治思潮相結合,比如與民族主義、宗教勢力、民粹主義,或者說這些政治思潮、政治勢力必然會藉助於民主政治形式而實現自己的政治目的,結果出現了埃及的穆兄會式的伊斯蘭主義民主、烏克蘭式的民族主義民主、南美的民粹主義民主,其結果有目共睹。
  也就是說,在理論上,作為民主形式的競爭性選舉本身並沒有錯,但是,誰來組織競爭性選舉?當然是政黨,因此,競爭性選舉必然是「黨爭民主」。黨爭民主的實質又是什麼呢?政黨是有其特定的群眾基礎的,如可能是不同的階層(階級)、宗教勢力和民族(種族),這樣黨爭民主在有的國家就變成事實上的權力傾軋,如泰國;在有的國家變種為宗教極端政治,如埃及的穆兄會政權;或變成分裂國家的民族之爭,如目前的烏克蘭。
  在理論和歷史經驗上,民主形式事實上是多樣化、多元化的,而且有的民主形式比競爭性選舉更重要,發生的也更早,如憲政民主、分權民主、協商民主、參與式民主,等等。在民主發生學上,西方國家的選舉民主來得比憲政民主、分權民主都更晚,而且美國的立國原則即憲法是通過協商民主而建立起來的。但是,美國卻刻意對發展中國家推廣一種形式的民主即事實上的「黨爭民主」,其用心之惡毒可以想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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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qsadhagfuy 發表於 2017-1-18 13:21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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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式民主想要成功「移植」,有賴於社會同質性條件。參與政治活動的多數人如果分別處於對立或異質化結構中,衝突必然發生。民主的同質性條件,也是很多西方思想家和學者根據自己或比較政治發展的基本歷史經驗而得出的規律性總結。根據世界民主化成敗經驗,西式民主的同質性條件至少有以下四個要素:
  1.大致相同的歷史文化基礎和現行條件
  現代政治和傳統不是二元對立的關係。作為現代化形式的西式民主是基於其兩千年連續性傳統的內生性演化而來,而文化傳統完全不同的很多發展中國家照搬、移植一種外生性制度,自然會有強烈的排異反應,成功者寡。
  正如羅伯特•達爾所說,一套運行不錯的政治制度,不但應該是內生性的,既有其歷史文化基礎,還應該具備一定的現行條件,否則就會變生肘腋。這就是我們看到的世界政治,是選舉式民主只在早發達的而且是以基督教為主的二十多個國家搞得還不錯、但到其他國家尤其是后發國家就變味的原因。都在實行同一個概念下的同一種形式的民主即選舉民主,有的國家的選民是為了好的公共政策而投票,但這樣的國家並不多見;更為常見的是,選舉不過是為了一己之私,比如菲律賓是為了世襲封建制大家族利益而奔走,義大利南部的人為自己的「恩主庇護」而戰,印度人則為族群政黨比拼,非洲國家為部族而流血,伊斯蘭主義國家為「聖戰」而選舉……結果,為特定利益的選舉政治發達了,犧牲的永遠是民生和社會福利。共同的根本原因在於,根植於異域的現代政治形式與自己的根深蒂固的歷史文化的衝突。外來的和尚念不好經。
  以泰國為例。自1932年實行君主立憲制,泰國共發生大小軍事政變19次;1992年民主化以來,軍事政變依然是家常便飯,2006年推翻他信政權,此次又推翻他信的妹妹英拉政權。泰國周期性動蕩的原因很簡單,選舉式民主在泰國既與其歷史文化傳統即達爾所說的「背景條件」相抵牾,又沒有達爾所說的「基礎條件」做支撐,結果民主政治在泰國必然是一種難以自我運行的制度。
  泰國政治的「背景條件」是什麼呢?一句話,就是王室—軍事集團組成的保皇派政治聯盟,二者彼此需要,互為條件,形成了一個長達80年的生命共同體。泰國的現代政治起始於1932年軍事政變所實行的虛位君主立憲制。此後在長達30多年的時間裡,國王在政治上都靠邊站。但是,隨著城市中產階級的興起和人民政治權利意識的提升,軍人政權越來越扛不住民眾政治參與的要求,於是軍人在1960年代把國王推向前台,並在刑法中規定「冒犯君主罪」,使得國王從此享有至高無上的威嚴和政治地位。在1992年泰國民主化過程中,普密蓬國王又成功地調和了示威民眾和軍方之間的衝突,國王作為政治穩定器的作用進一步突顯。但是國王的地位離不開軍隊的守護,而保證軍人利益自然也就成為國王的優先議程。
  也就是說,泰國這樣的「背景條件」為以平等化為核心特徵的選舉式民主設置了一個前提,即王室—軍人聯盟凌駕在民選政府之上。在2006年推翻他信政府以後,2007年的憲法又廢除了參議院選舉,改為由國王和軍隊直接任命參議員;而參議院又任命總檢察長及其屬下的憲法法院。這樣,民選政府頭上又有了第二道緊箍咒,結果一個又一個民選政府被所謂的憲法法院判定違憲,2008年判決沙瑪總理上電視表演廚藝違憲,2014年判決英拉總理任命自己的內閣成員違憲。
  「西式民主」不僅沒有讓泰國國泰民安,讓泰國人民更有「尊嚴」,反而成為了封建王室與新興黨魁之間互相褫奪、爾虞我詐的工具。  
  
2.共同的國家認同。
  很多發展中國家都是多民族國家,如果按照英國、德國、日本那樣的一族一國,發展中國家將四分五裂,因此,研究向西式民主轉型國家經驗的代表學者林茨等都把「國家性」即對同一個國家的認同,當作民主成敗的前提條件。如果沒有國家認同,政治派別之間就會為反對而反對,而不是在忠於國家的基礎上的反對(英國叫「忠於女王陛下的反對」),結果可能會撕裂國家。在德國魏瑪共和國時期,自由主義的最有力評判者卡爾•施密特也是從這個角度談論其民主同一性理論的。在施密特那裡,同一性首先是指同一個民族。今天,后發國家與早發國家的最大不同之處是,早發國家的民主都是在同一個民族內進行,而後發國家則是多民族的事。不能說多民族國家不能搞民主,但至少有多元一體的國家認同,否則就會國家分裂。蘇聯解體、南斯拉夫分裂、今天的烏克蘭,都是因為民族之間沒有基本的國家認同。台灣地區的情況雖然沒有烏克蘭那麼嚴重,但是性質是一樣的,因為存在本省外省之間的藍綠對決,純是為反對而反對,結果有利於台灣島的兩岸貿易服務協議被長期杯葛,台灣也因此從過去的東亞經濟領頭羊而被邊緣化。
  3.共同的政治信仰。  
  連西式自由民主的最有力論證者薩托利也說,沒有政治觀念上的共識,多黨制是很危險的。確實,在英美等西方國家,不管是什麼黨,哪怕是共產黨,信奉的都是法治和以自由主義為基調的意識形態。第三波民主化以來的歷史是,很多國家恰恰是因為缺少共同信念而內鬥不止,甚至導致國際衝突。
  言及此處,不得不結合國情,多談幾句。中國不同於西方,自古以來,就不倡導「唯法是尊」的理念,我們的先賢認為,「法者,所以蓄民眾、禁強暴、救時務」也,應該「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如果一味執一不化,固守成規,將會給百姓和國家帶來災難性後果。因此,華夏的不少經典著古籍中都強調「以道御法」,特別注重為政者對法律和政策的宏觀調節:
  「政寬則民慢,慢則糾之以猛。猛則民殘,殘則施之以寬。寬以濟猛;猛以濟寬,政是以和。」——選自《左傳•昭公二十年》。  
  「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選自《商君書》。  
  「宋人有耕田者。田中有株,兔走觸株,折頸而死。因釋其耒而守株,冀復得兔。兔不可復得,而身為宋國笑。今欲以先王之政,治當世之民,皆守株之類也。」——選自《韓非子•五蠹》。  
  「弘思遠益,應權通變。」——選自《漢晉春秋》。  
  這與把「法律至上」的教條奉為圭臬的資本主義國家有本質不同。
  此外,中國人在政治信仰方面也從不畫地為牢,而是細大不捐,呈現出「多元共存」的特點。早在春秋戰國時期,中華就誕生了諸子百家。有「強本節用」的墨家,有「循名責實」的法家,有「參伍不失」的名家,有「清靜無為」的道家,還有「重義輕利」的儒家等等。時值近代,中西方文化不斷交匯,國人的信仰就更加複雜。這是在政治光譜(Political Spectrum)上只有Anarchism、Libertarian ism兩種基調的老牌資本主義帝國所無法理解的。
  歷史的實踐已經證明,協商民主是最符合中國國情的民主實現形式。  
  4.大致平等的社會結構。
  民主本身就是社會平等化的產物,因而平等性也是同質性的首要條件。亞里士多德一開始就指出了社會結構與政體的關係,即中產階級主導型社會最為穩定,西方的民主化也基本是橄欖型社會形成以後的事。而在極化對立的社會,即貧富懸殊、教派對立的二元化社會結構之中,選舉只不過是強化了社會結構的對立和衝突。在發展中國家,窮人必然居多數,有產階級為少數,結果是有產階級反對民主;而在教派對立的大中東,選舉最終不過是強化多數派的主導權,因而選舉非但不能撫平教派鬥爭的傷痕,甚至加劇教派分裂。
  結語:第三波民主化以後之所以出現那麼多問題,甚至導致國際衝突,大概都可以從西式民主理論本身以及民主的同質性條件那裡找到答案。西方人尤其是美國人大力推廣民主,但是,制度變遷充滿了非預期結果,作為全球化形式之一的西式民主化最終卻刺激了本土化文化的認同,強化了種族和宗教差異,使得不同民族和宗教之間產生了更強烈的控制慾望以及由此而來的對非我族類的憎恨,最終不僅導致國際衝突,也伴隨著頻繁的國內衝突以及由國內衝突而引發的國際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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