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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讀聖經】創世記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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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7-1-10 10:2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創世記第三章

1. 簡要
創世記第三章是一個關鍵的歷史的轉折點,一幕黑暗與光明的較量。在人面對誘惑時候,選擇了不信神,聽從黑暗的聲音。原本美好的格局,關係,生命,環境,完全破壞,祝福變為咒詛。狡猾的蛇引誘亞當夏娃,吃了神不允許的分別善惡的果子。雖然人失敗,神還是沒有放棄,呼喚人並施行審判和救贖計劃。

2. 應用
騙局與真理:創3:1-7 節,描述了蛇與女人和他丈夫的簡短對話,和行動。 第一就是人相信謊言勝過神的真理,從創2:17神說,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到創3:4 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這裡的蛇就是魔鬼的化身,心裡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與自己,是說謊人的父。(約8:44)是完全與神的真理悖逆。神說:不可吃,魔鬼說:吃了眼睛就明亮了;神說,必定死;魔鬼說,不一定死。人相信的內容很重要,相信活在謊言,就是捆綁和黑暗。相信活在真理里,就是自由和生命。我們在思想,面對抉擇,是否都查驗是謊言,還是真理嗎?我們的內心是追求真理?

第二就是人要滿足服侍自己慾望,勝過服侍神。女人看那果子,悅人的眼目,可喜愛,使人有智慧,就吃了,也給她丈夫吃了。(創3:6)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約一2:16)所以,相信謊言,滿足自己慾望,帶來的後果是無法挽回和逆轉,就是『眼睛明亮了』,其實是屬世界的眼睛亮了,屬靈的眼睛瞎了。本來赤身露體,並不羞恥。(創2:25)現在看到自己赤身露體,要編裙子遮羞。本來可以看到神,現在躲避神的面。本來靈性的生命,現在死了。本來相愛的婚姻,現在推卸責任。本來是賜福,現在是咒詛。本來在伊甸園,現在要被趕出去。我們生命的真正自由和豐盛,是在神真理的軌道上,要抵擋一切出與自己,世界,魔鬼的試探和誘惑。

審判與救贖:創3:8-24. 神來呼喚那人,來尋找悖逆的人。 人犯罪后,就隱藏,躲避,害怕見神。神是光,就要光照人的黑暗。神對人的問題,不是因為神不知道,而是讓人能從新思考。「你在哪裡?」「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數上的果子嗎?」「你做的是什麼事?」亞當推卸責任給神和夏娃,夏娃推卸責任給蛇。神是公義審判主,神追討每一個罪。我們是否像神一樣,對罪是恨惡?同時,神對蛇的審判也包含了神救贖計劃,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預表耶穌有一天,會得勝撒旦的作為。對女人的審判,是在生產加增苦楚,還是有後代;從幫助的變成被管轄。對亞當的審判,第一聽從妻子,勝過聽從神。地受咒詛,長荊棘蒺藜。汗流滿面,才得糊口。最後,死的兌現,先是靈命死亡,接著是關係死亡,肉身的死亡。這是謊言帶來的結果。審判過後,神是憐憫施行拯救,給亞當和她妻子用皮做衣服。(創3:21)代替了他們自己的無花果的編織(創3:7)人用自己的方法,不能解決罪的問題。皮衣需要一個動物被殺,來遮蓋人的羞辱。也預表神的流血替罪救贖。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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