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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書》第七章讀經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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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6-10-8 07:2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希 伯 來 書 7

1 這 麥 基 洗 德 就 是 撒 冷 王 , 又 是 至 高 神 的 祭 司 , 本 是 長 遠 為 祭 司 的 。 他 當 亞 伯 拉 罕 殺 敗 諸 王 回 來 的 時 候 , 就 迎 接 他 , 給 他 祝 福 。
2 亞 伯 拉 罕 也 將 自 己 所 得 來 的 , 取 十 分 之 一 給 他 。 他 頭 一 個 名 ? 出 來 就 是 仁 義 王 , 他 又 名 撒 冷 王 , 就 是 平 安 王 的 意 思 。
3 他 無 父 , 無 母 , 無 族 譜 , 無 生 之 始 , 無 命 之 終 , 乃 是 與 神 的 兒 子 相 似 。
4 你 們 想 一 想 , 先 祖 亞 伯 拉 罕 將 自 己 所 擄 來 上 等 之 物 取 十 分 之 一 給 他 , 這 人 是 何 等 尊 貴 呢 !
5 那 得 祭 司 職 任 的 利 未 子 孫 , 領 命 照 例 向 百 姓 取 十 分 之 一 , 這 百 姓 是 自 己 的 弟 兄 , 雖 是 從 亞 伯 拉 罕 身 ( 原 文 是 腰 ) 中 生 的 , 還 是 照 例 取 十 分 之 一 ;
6 獨 有 麥 基 洗 德 , 不 與 他 們 同 譜 , 倒 收 納 亞 伯 拉 罕 的 十 分 之 一 , 為 那 蒙 應 許 的 亞 伯 拉 罕 祝 福 。
7 從 來 位 分 大 的 給 位 分 小 的 祝 福 , 這 是 駁 不 倒 的 理 。
8 在 這 里 收 十 分 之 一 的 都 是 必 死 的 人 ; 但 在 那 里 收 十 分 之 一 的 , 有 為 他 作 見 證 的 說 , 他 是 活 的 ;
9 並 且 可 說 那 受 十 分 之 一 的 利 未 , 也 是 藉 著 亞 伯 拉 罕 納 了 十 分 之 一 。
10 因 為 麥 基 洗 德 迎 接 亞 伯 拉 罕 的 時 候 , 利 未 已 經 在 他 先 祖 的 身 ( 原 文 是 腰 ) 中 。
11 從 前 百 姓 在 利 未 人 祭 司 職 任 以 下 受 律 法 , 倘 若 藉 這 職 任 能 得 完 全 , 又 何 用 另 外 興 起 一 位 祭 司 , 照 麥 基 洗 德 的 等 次 , 不 照 亞 倫 的 等 次 呢 ?
12 祭 司 的 職 任 既 已 更 改 , 律 法 也 必 須 更 改 。
13 因 為 這 話 所 指 的 人 本 屬 別 的 支 派 , 那 支 派 里 從 來 沒 有 一 人 伺 候 祭 壇 。
14 我 們 的 主 分 明 是 從 猶 大 出 來 的 ; 但 這 支 派 , 摩 西 並 沒 有 提 到 祭 司 。
15 倘 若 照 麥 基 洗 德 的 樣 式 , 另 外 興 起 一 位 祭 司 來 , 我 的 話 更 是 顯 而 易 見 的 了 。
16 他 成 為 祭 司 , 並 不 是 照 屬 肉 體 的 條 例 , 乃 是 照 無 窮 ( 原 文 是 不 能 毀 壞 ) 之 生 命 的 大 能 。
17 因 為 有 給 他 作 見 證 的 說 : 你 是 照 著 麥 基 洗 德 的 等 次 永 遠 為 祭 司 。
18 先 前 的 條 例 , 因 軟 弱 無 益 , 所 以 廢 掉 了 ,
19 ( 律 法 原 來 一 無 所 成 ) 就 引 進 了 更 美 的 指 望 ; 靠 這 指 望 , 我 們 便 可 以 進 到 神 面 前 。
20 再 者 , 耶 穌 為 祭 司 , 並 不 是 不 起 誓 立 的 。
21 至 於 那 些 祭 司 , 原 不 是 起 誓 立 的 , 只 有 耶 穌 是 起 誓 立 的 ; 因 為 那 立 他 的 對 他 說 : 主 起 了 誓 , 決 不 後 悔 , 你 是 永 遠 為 祭 司 。
22 既 是 起 誓 立 的 , 耶 穌 就 作 了 更 美 之 約 的 中 保 。
23 那 些 成 為 祭 司 的 , 數 目 本 來 多 , 是 因 為 有 死 阻 隔 , 不 能 長 久 。
24 這 位 既 是 永 遠 常 存 的 , 他 祭 司 的 職 任 就 長 久 不 更 換 。
25 凡 靠 著 他 進 到 神 面 前 的 人 , 他 都 能 拯 救 到 底 ; 因 為 他 是 長 遠 活 著 , 替 他 們 祈 求 。
26 像 這 樣 聖 潔 、 無 邪 惡 、 無 玷 污 、 遠 離 罪 人 、 高 過 諸 天 的 大 祭 司 , 原 是 與 我 們 合 宜 的 。
27 他 不 像 那 些 大 祭 司 , 每 日 必 須 先 為 自 己 的 罪 , 後 為 百 姓 的 罪 獻 祭 ; 因 為 他 只 一 次 將 自 己 獻 上 , 就 把 這 事 成 全 了 。
28 律 法 本 是 立 軟 弱 的 人 為 大 祭 司 ; 但 在 律 法 以 後 起 誓 的 話 , 是 立 兒 子 為 大 祭 司 , 乃 是 成 全 到 永 遠 的 。


Hebrews 7New King James Version (NKJV)

The King of Righteousness
7 For this Melchizedek, king of Salem, priest of the Most High God, who met Abraham returning from the slaughter of the kings and blessed him, 2 to whom also Abraham gave a tenth part of all, first being translated 「king of righteousness,」 and then also king of Salem, meaning 「king of peace,」 3 without father, without mother, without genealogy, having neither beginning of days nor end of life, but made like the Son of God, remains a priest continually.

4 Now consider how great this man was, to whom even the patriarch Abraham gave a tenth of the spoils. 5 And indeed those who are of the sons of Levi, who receive the priesthood, have a commandment to receive tithes from the people according to the law, that is, from their brethren, though they have come from the loins of Abraham; 6 but he whose genealogy is not derived from them received tithes from Abraham and blessed him who had the promises. 7 Now beyond all contradiction the lesser is blessed by the better. 8 Here mortal men receive tithes, but there he receives them, of whom it is witnessed that he lives. 9 Even Levi, who receives tithes, paid tithes through Abraham, so to speak, 10 for he was still in the loins of his father when Melchizedek met him.

Need for a New Priesthood
11 Therefore, if perfection were through the Levitical priesthood (for under it the people received the law), what further need was there that another priest should rise according to the order of Melchizedek, and not be called according to the order of Aaron? 12 For the priesthood being changed, of necessity there is also a change of the law. 13 For He of whom these things are spoken belongs to another tribe, from which no man has officiated at the altar.

14 For it is evident that our Lord arose from Judah, of which tribe Moses spoke nothing concerning priesthood.[a] 15 And it is yet far more evident if, in the likeness of Melchizedek, there arises another priest 16 who has come, not according to the law of a fleshly commandment, but according to the power of an endless life. 17 For He testifies:[b]

「You are a priest forever
According to the order of Melchizedek.」[c]
18 For on the one hand there is an annulling of the former commandment because of its weakness and unprofitableness, 19 for the law made nothing perfect; on the other hand, there is the bringing in of a better hope, through which we draw near to God.

Greatness of the New Priest
20 And inasmuch as He was not made priest without an oath 21 (for they have become priests without an oath, but He with an oath by Him who said to Him:

「The Lord has sworn
And will not relent,
『You are a priest forever[d]
According to the order of Melchizedek』」),[e]
22 by so much more Jesus has become a surety of a better covenant.

23 Also there were many priests, because they were prevented by death from continuing. 24 But He, because He continues forever, has an unchangeable priesthood. 25 Therefore He is also able to save to the uttermost those who come to God through Him, since He always lives to make intercession for them.

26 For such a High Priest was fitting for us, who is holy, harmless, undefiled, separate from sinners, and has become higher than the heavens; 27 who does not need daily, as those high priests, to offer up sacrifices, first for His own sins and then for the people』s, for this He did once for all when He offered up Himself. 28 For the law appoints as high priests men who have weakness, but the word of the oath, which came after the law, appoints the Son who has been perfected forever.

這章經文講到主耶穌是按照新的祭司的等次,就是麥基洗德的等次做祭司的。這個等次高過舊約聖經中利未的等次。作者從幾個方面來論述:

麥基洗德的位分比利未更尊貴;

麥基洗德的等次不是照著肉體的條例,而是照著永恆生命的大能;

耶穌基督是更美的祭司:祂是無罪的;祂且是永遠活著,能夠拯救到底。

也是因為以上的原因,舊約的祭司制度必須廢去,且被新的制度代替。

1 這 麥 基 洗 德 就 是 撒 冷 王 , 又 是 至 高 神 的 祭 司 , 本 是 長 遠 為 祭 司 的 。 他 當 亞 伯 拉 罕 殺 敗 諸 王 回 來 的 時 候 , 就 迎 接 他 , 給 他 祝 福 。
2 亞 伯 拉 罕 也 將 自 己 所 得 來 的 , 取 十 分 之 一 給 他 。 他 頭 一 個 名 翻 出 來 就 是 仁 義 王 , 他 又 名 撒 冷 王 , 就 是 平 安 王 的 意 思 。
3 他 無 父 , 無 母 , 無 族 譜 , 無 生 之 始 , 無 命 之 終 , 乃 是 與 神 的 兒 子 相 似 。
4 你 們 想 一 想 , 先 祖 亞 伯 拉 罕 將 自 己 所 擄 來 上 等 之 物 取 十 分 之 一 給 他 , 這 人 是 何 等 尊 貴 呢 !
5 那 得 祭 司 職 任 的 利 未 子 孫 , 領 命 照 例 向 百 姓 取 十 分 之 一 , 這 百 姓 是 自 己 的 弟 兄 , 雖 是 從 亞 伯 拉 罕 身 ( 原 文 是 腰 ) 中 生 的 , 還 是 照 例 取 十 分 之 一 ;
6 獨 有 麥 基 洗 德 , 不 與 他 們 同 譜 , 倒 收 納 亞 伯 拉 罕 的 十 分 之 一 , 為 那 蒙 應 許 的 亞 伯 拉 罕 祝 福 。
7 從 來 位 分 大 的 給 位 分 小 的 祝 福 , 這 是 駁 不 倒 的 理 。
8 在 這 里 收 十 分 之 一 的 都 是 必 死 的 人 ; 但 在 那 里 收 十 分 之 一 的 , 有 為 他 作 見 證 的 說 , 他 是 活 的 ;
9 並 且 可 說 那 受 十 分 之 一 的 利 未 , 也 是 藉 著 亞 伯 拉 罕 納 了 十 分 之 一 。
10 因 為 麥 基 洗 德 迎 接 亞 伯 拉 罕 的 時 候 , 利 未 已 經 在 他 先 祖 的 身 ( 原 文 是 腰 ) 中 。

這個故事記載在創世紀14章。這麥基洗德有極高的位分:他既是君王,又是祭司。撒冷,也就是耶路撒冷。

當亞伯拉罕凱旋歸來的時候,撒冷王前來迎接且祝福他。這時,亞伯拉罕將自己所得到的十分之一給麥基洗德。

這個故事看似簡單,但有深遠的意義。在上帝的國中,一切的事都是要按著上帝工作的次序來進行的。

首先,「麥基洗德」是仁義,公義王的意思。其次,「撒冷」是平安的意思。這些都預表了基督的公義的生命性情,和祂成為上帝和人恢復「平安,和平」關係的中保。

其次,麥基洗德和基督相似,聖經沒有記載他的父,母,或者族譜,也無始無終,就如自有永有的上帝。

再次,讓我們看看亞伯拉罕的舉動帶出來具體的屬靈的深義:

這麥基洗德在至高神祭司的身份里收了亞伯拉罕的十一奉獻,並且為亞伯拉罕祝福。這兩個舉動說明麥基洗德的位分比亞伯拉罕大且更尊貴。

利未支派收取其他支派的十分之一,說明他的屬靈位分比其他弟兄高。縱然如此,因著亞伯拉罕向麥基洗德獻十分之一,這就如利未在亞伯拉罕的裡面獻了十分之一,並且也蒙了他的祝福一樣。所以,這樣看來,利未支派隨著亞伯拉罕,他們的位分低於麥基洗德。

11 從 前 百 姓 在 利 未 人 祭 司 職 任 以 下 受 律 法 , 倘 若 藉 這 職 任 能 得 完 全 , 又 何 用 另 外 興 起 一 位 祭 司 , 照 麥 基 洗 德 的 等 次 , 不 照 亞 倫 的 等 次 呢 ?
12 祭 司 的 職 任 既 已 更 改 , 律 法 也 必 須 更 改 。
13 因 為 這 話 所 指 的 人 本 屬 別 的 支 派 , 那 支 派 里 從 來 沒 有 一 人 伺 候 祭 壇 。
14 我 們 的 主 分 明 是 從 猶 大 出 來 的 ; 但 這 支 派 , 摩 西 並 沒 有 提 到 祭 司 。


接著,希伯來書的作者仔細地解釋為什麼必須廢去利未祭司的職任和等次。

首先,我們可以從主耶穌肉身的出生可以看出上帝不同的工作。主是從猶大支派出來的,所以,他名正言順處於王的地位。可是,照著舊約以色列支派的分配,一個人是不可以既是王,又是祭司的。這個猶大支派只有王的位分,沒有祭司的位分。


15 倘 若 照 麥 基 洗 德 的 樣 式 , 另 外 興 起 一 位 祭 司 來 , 我 的 話 更 是 顯 而 易 見 的 了 。
16 他 成 為 祭 司 , 並 不 是 照 屬 肉 體 的 條 例 , 乃 是 照 無 窮 ( 原 文 是 不 能 毀 壞 ) 之 生 命 的 大 能 。
17 因 為 有 給 他 作 見 證 的 說 : 你 是 照 著 麥 基 洗 德 的 等 次 永 遠 為 祭 司 。
18 先 前 的 條 例 , 因 軟 弱 無 益 , 所 以 廢 掉 了 ,
19 ( 律 法 原 來 一 無 所 成 ) 就 引 進 了 更 美 的 指 望 ; 靠 這 指 望 , 我 們 便 可 以 進 到 神 面 前 。

其次,利未支派的祭司等次是按著肉體,也就是照著人離開上帝的生命里的力量來行律法的條例。這個條例被證明是軟弱無益的。因為人靠自己無法行出上帝的善。所以,上帝必須將其廢去。

上帝另外興起的祭司麥基洗德的等次是照著「無 窮 ( 原 文 是 不 能 毀 壞 ) 之 生 命 的 大 能」,也就是上帝永恆生命的大能在這個等次中在人的心中運行。這個等次將人帶進真正的指望,就是進到上帝面前,且得著祂的生命,真正成就律法。

20 再 者 , 耶 穌 為 祭 司 , 並 不 是 不 起 誓 立 的 。
21 至 於 那 些 祭 司 , 原 不 是 起 誓 立 的 , 只 有 耶 穌 是 起 誓 立 的 ; 因 為 那 立 他 的 對 他 說 : 主 起 了 誓 , 決 不 後 悔 , 你 是 永 遠 為 祭 司 。

再次,這裡希伯來書的作者又一次提到上帝「起誓」這一事。我們前文提到上帝」起誓」,是為了強調祂所做的事永不改變。

那些利未等次里的祭司自己也是罪人,他們做祭司是短暫的。只有耶穌基督為祭司是永恆的。所以,經上記著說,「那 立 他 的 對 他 說 : 主 起 了 誓 , 決 不 後 悔 , 你 是 永 遠 為 祭 司 。」


22 既 是 起 誓 立 的 , 耶 穌 就 作 了 更 美 之 約 的 中 保 。
23 那 些 成 為 祭 司 的 , 數 目 本 來 多 , 是 因 為 有 死 阻 隔 , 不 能 長 久 。
24 這 位 既 是 永 遠 常 存 的 , 他 祭 司 的 職 任 就 長 久 不 更 換 。
25 凡 靠 著 他 進 到 神 面 前 的 人 , 他 都 能 拯 救 到 底 ; 因 為 他 是 長 遠 活 著 , 替 他 們 祈 求 。
26 像 這 樣 聖 潔 、 無 邪 惡 、 無 玷 污 、 遠 離 罪 人 、 高 過 諸 天 的 大 祭 司 , 原 是 與 我 們 合 宜 的 。
27 他 不 像 那 些 大 祭 司 , 每 日 必 須 先 為 自 己 的 罪 , 後 為 百 姓 的 罪 獻 祭 ; 因 為 他 只 一 次 將 自 己 獻 上 , 就 把 這 事 成 全 了 。
28 律 法 本 是 立 軟 弱 的 人 為 大 祭 司 ; 但 在 律 法 以 後 起 誓 的 話 , 是 立 兒 子 為 大 祭 司 , 乃 是 成 全 到 永 遠 的 。

最後,希伯來書的作者指出,耶穌所成就的約不再是「舊約」,而是「更美之約」,就是新約。在這個約里,耶穌基督做了我們和上帝之間永遠的中保。

因為主耶穌不僅無罪,並且祂永遠活著,所以祂可以一方面為我們的罪為我們一次獻上永遠獻上;另一方面祂可以長久活著,為我們祈求。

我們只有在耶穌基督里,也就是以麥基洗德為等次的系統里,才能得到「成全」。這也是呼應希伯來書第五章的主線:就是信心不是一個固步自封的點,停留在初步的道理上,而是一個每一個上帝真正的兒女要每時每刻,窮盡一生跟隨服侍主,而「成全」的一個屬靈的旅程。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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