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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能關心殘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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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uk 發表於 2016-8-1 11:2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名:王占力,身份證:220222196505020670
我是吉林省舒蘭礦業集團一名殘疾下崗職工,我下崗的原因是工作時間得了腦出血,我今年52歲,1983年參加工作,2012年9月24曰因長年加班(3年多共加班一萬二千多小時,每天晚5點上班,早7,30下班)得了腦出血,2009年1月1曰至2012年9月24曰發病,沒允許我休過一天班,毎月工資600多人民幣,沒有一分錢加班費(有工資條為證),2012年9月24曰旱6點在工作中得了腦出血,左側肢體偏癱,喪失了勞動能力,工作中得病企業沒出一分錢給我看病,還於2014年7月31曰將我辭退,
我與舒蘭礦業集團簽訂的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第5條規定毎曰工作8小時,每周不超40小時。
因為沒有生活來源,我於2015年5月22曰到舒蘭市法院起訴舒蘭礦業集團討要2009年1月至2012年9月的加班費和長年得不到休息患病致殘的賠償金,並於當曰立案,經過3次開庭,同事到庭為我做證,工資條,2014年7月31曰的解除勞動合同書為證,
2015年11月23日,全世界最不公正的判決書誕生了,判決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駁回了我的訴訟請求,第一款規定仲裁時效為一年,但第四款規定勞動關係中止的,應當自中止之曰起一年內提出,我是2014年7月31曰解除合同,2015年5月22曰立案,也不到一年哪,
法律走不通,報著一線希望上訪,因為礦業集團是省直企業,所以直接上省信訪局,省信訪局讓回礦業集團解決,經過長時間等待沒有結果,於2016年6月28曰到北京上訪,被信訪局接回舒蘭,不顧本人身患,腦出血、腦血栓,糖尿病、高血壓,將本人拘留十曰,這還是法制社會嗎,殘疾人還有活路嗎,舒蘭礦業集團對工人的剝削和壓迫,遠遠超出了歷史上任何一個封建王朝。
做為一個重度殘疾人,法律途徑走不通,上訪被拘留,一點人權都沒有,只有被壓迫和剝削的權力。


電話:13179267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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