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美國留學一定不能做的事

[複製鏈接]

37

主題

37

帖子

641

積分

貝殼網友五級

Rank: 3Rank: 3

積分
641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salltan 發表於 2016-6-28 14:0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美國是一個法律非常健全、也非常講法治的國家,許多事在我們在國內習以為常,但是在美國可能一不小心就惹上官司,所以在去美國留學之前,你必須了解清楚哪些事是絕對不能做的,以免惹上不必要的麻煩。
一、學習禁抄襲作弊
   在中國上學,講究一個標準答案,因此多了許多「參考答案」,當然,同學之間互相「參考」一下也是合情合理,即使老師發現是抄襲,頂多讓你重寫。可是在美國要注意了!做作業(特別是大作業或團隊作業)時一般可以與其他同學討論,也可以參考各種資料(若老師規定不能來討論或參考他人的,當然就不能做)。但要特別小心的是,不能抄襲其它的東西或同學的作業。要是引用參考資料,必須標明且要註明出處。 這一點決不能馬虎。否則,後果會很嚴重。輕者課程零分,重者紀律處分,直至勒令退學丶開除。至於考試作弊,那就更沒的說了,取消成績丶取消身份,嚴重的被起訴面臨刑期。
  
二、不要輕視交通罰單
  在美國讀書,汽車是必不可少的出行工具,但關於交通安全方面對留學生來說是很大的問題。據中國駐洛杉磯領事館透露,2014年洛杉磯有6位留學生意外身亡,其中交通事故引發的有6人,可見交通安全是留學生第一殺手。
  據律師介紹,經常會接到留學生在機場打來的求助電話,說有通緝令再審不得離境。經過查詢后才知道,他們對交通罰單置之不理,以致演變成通緝。所以,不管是大小罰單,如果確認無誤是自己違規,一定要按時繳清;如果超過時限沒有繳清的話,罰金會翻倍上漲,甚至上統計名單。如果發現罰單有誤,可以按照罰單上的電話號碼,先打電話了解清楚,同時記得準備好不在現場的證據,有備無患。
三、煙酒有年齡限制
  美國攝入煙酒的年齡有嚴格的控制,年滿18周歲才可以抽煙丶年滿21周歲才可以喝酒;但國內往往沒有限制,5歲的小孩子端起酒杯來喝酒也沒人管,如果在美國,這樣的父母得被剝奪監護權了。
  現在留學生逐漸低齡化,許多高中就過來留學,在美國德州就讀高中的17歲男孩劉同學在寄宿家庭吸煙,他的寄宿家庭媽媽發現了一些煙頭並報警。次日劉同學就被帶回警局備案,目前,劉同學不僅被學校開除,還面臨警局的起訴。一旦法院認定,他將被遣返回國,還有可能面臨其他的處罰。
  另外喝酒也一樣,去超市或者便利店買酒,都必須出具ID登記,只有年滿21周歲才可以買酒。小留學生如果耍聰明,讓成年人幫你買,那麼可能連累幫你買酒的人也受罰。
  
四、不要侵犯他人隱私權
  美國是一個對隱私權非常看重的國家,嚴禁各種途徑侵犯別人隱私,但是在一些生活的細節方面,可能我們沒有留意但實際上已經侵犯了別人的隱私。
  來自重慶的劉同學,在美國加州大學就讀計算機工程學院,有一次劉同學抓拍了一張美國當地學生(室友)換衣服的照片,並分享給他人。次日該室友在別人手機上看見了照片,對方父母知道后,要求學校嚴處。經多次溝通和道歉,雖然對方沒有報案,但學校已經作出停課察看的處分。有這樣一個「污點」,對劉同學畢業后美國找工作非常不利。
 
 五、正版VS盜版
  從中國帶過來的電腦,90%以上的收費軟體都是盜版的,自己用可能沒人去追究,但如果你把盜版的軟體上傳到某個公共平台,讓別人下載。根據美國法律,最高可被判入獄長達5年,或處以高達25萬美金的罰款。
  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一名中國留學生,未得到授權的情況下,在論壇上傳了一個OFFICE辦公軟體。事發當天,學校網監就找到他進行查證后報警。最終,賓州法院判其5年刑期,或者繳納25萬美元的罰款。才能獲批回國。與此同時,他也遭到退學處分。所以,身在美國,還是要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使用正版。
  
六、尊重女性
  美國法律對於婦女兒童的保護是出奇的嚴格,美國媒體做過一個實驗,一對情侶在街頭吵架,女方扇男方耳光,旁人只是笑笑路過,還有些幸災樂禍;反過來男方扇女方耳光,立即有人推開男方,還有人準備報警。
  不止一次在報紙上看到類似的新聞:夫妻(情侶)吵架,男方動手打了女方,然後女方報警(有時候是多管閑事的旁人報警),結果男方被抓起來起訴判刑,這時即使女方來求情都不管用了。
  
七、假期兼職打工
  在美國工作需要工作許可,同時還要社會安全號來報稅,而持F1簽證的留學生沒有工作許可,所以即使假期閑得慌,也不能從事一些正式的工作。不過也有一些華人的行業會遊走灰色地帶,比如餐館丶快遞行業,會允許沒有工作許可的人去工作。
  勸同學們還是把主要精力放到學業上,因為掛科的話不像中國僅僅是補考這麼簡單,可能涉及到學生身份的問題,萬一學生身份被取消,那麼你兼職一年掙的錢可能還不夠給律師費。
  以上7件事情同學們在留學美國過程中一定要注意,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哦!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4 09:45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