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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不擇手段斂取不義之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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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席理 發表於 2016-4-25 08:5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隨著對「法輪 功」揭批的逐漸深入,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李洪.志通過 各種非法手段聚斂了大量錢財,他所宣稱的「我創立法輪 功不以贏利為目的」是徹頭徹尾的謊言。
    李洪.志創立「法輪功」初期的合作者劉鳳才說,李洪 志斂財的方式有如下幾種:賣「法輪功」書籍;舉辦報告 會;辦班賣門票;賣「法輪功」徽章;賣照片和所謂「佛 畫」;置放功德箱。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李洪.志及其「法輪功」組織斂 財主要有以下一些手段:
    --出售「法輪功」書籍和音像製品。長春出版社1 995年初出版了一本名為《法輪大法義解》的書,這個 出版社負責人介紹,這本書一共印刷發行了20100冊 ,每本定價9元,全部以4.5元的價格批發給長春市氣 功輔導站包銷,近10萬元的利潤中有很大一部分落入李 洪志和法輪功各輔導站、練功點負責人的腰包。
    吉林省教育音像出版社1996年出版了《李洪.志在 濟南講法》的錄像帶和錄音帶,社長車向新說,他們出版 社共發行錄像帶1600餘套,錄音帶6000餘套。他 舉錄像帶為例說,一套錄像帶的定價150元,出版社對 外批發價100元,而在某些練功點,每套的價格居然賣 到300元左右,僅出售這一種錄像帶,李洪.志和他的親 信即可獲得30餘萬元的暴利。
    據記者調查,在長春圖書市場公開或暗中銷售的「法 輪功」非法圖書、音像製品有十五六種之多,每種都價格 不菲。李洪.志採取減少中間環節、將出版物從出版社直接 輸送到練功點的方式,利用出售「法輪功」書籍和音像制 品,賺取了大量錢財。
    --舉辦法會和氣功學習班。借辦傳法會和氣功學習 班的名義出售門票和法輪功宣傳品,是李洪.志另一主要斂 財方式。吉林省「法輪功」總站副站長李彩霞說,199 2年李洪.志「出山」后,共在長春市舉辦了7期學習班, 從第二期起開始出售門票,每張30元,前幾期學習班的 學員只有五六十人,隨著學員人數的增多,門票的價格也 「水漲船高」,4至6期學習班每班人數近千人,門票賣 到40元,第7期學員人數達到2600人,門票也隨之 漲到了50元。
    在出售門票的同時,李洪.志還大肆兜售他的照片、畫 像和「法輪功」徽章等所謂「加了功力」的宣傳品,成本 僅有五六角錢的這些非法宣傳品居然賣到5元錢左右。
    長春中醫學院教授郎需才揭露說,李洪.志辦班初期, 有些人未經他允許,按3元一張的價格出售他的照片,為 此,李洪.志非常生氣,讓他的弟子們把這些人驅逐了出去 。然而僅過了一天,他的貼身弟子們就開始出售他的照片 了,而且每張漲到了5元,這些錢的很大一部分自然也落 入了李洪.志的腰包。郎需才說,李洪.志講課時還說過:「 齊齊哈爾市想請我去辦班,但他們的會場只能裝3000 人,那我能去嗎,咋也得5000人以上才行。」每人聽 課費50元,3000人和5000人要差10萬元,「 李大師」當然要「斤斤計較」了。
    據長春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分局證實,李洪.志在長春辦 班期間,共收入40多萬元,他自己獲得門票及非法宣傳 品收入14.7萬元,偷漏稅款金額8655.9元。在 這個分局提供的一份筆錄上,有李洪.志1994年11月 24日對偷稅事件供認不諱的親筆簽名和手印。
    --為人「看病」時置放功德箱。據早期與李洪.志有 過較多接觸的劉鳳才、趙傑民等人揭露,李洪.志名氣漸大 以後,開始以氣功師的名義在家中坐堂為人看病,吸引了 很多不明真相的病人前來就醫。當時李洪.志在家中擺放了 一個紙箱,上寫「憑心」二字,用於收取診費。據了解, 李洪.志「看病」的高峰期是1992年,家中幾乎天天爆 滿,功德箱中的錢自然不會少,但具體數目也只有他自己 才能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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