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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車分時段「賣座」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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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Tti 發表於 2015-10-2 14:0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我在十一期間乘坐從北京始發終點到丹東的K27次列車,因為只買到了站票,就決定到餐車吃飯,實際上是想有個座位。來到餐車后,我被告知列車分時段供應晚餐、夜宵、早餐,坐到終點的餐費是80元,不用餐就不能停留在餐車。

  儘管餐車「變相賣座」早已成為潛規則,但我驚訝於這個高明的生意經。從晚上5點半到第二天早晨7:05,13個小時被拆分了3段,如果想一直坐在餐車,就要按照規定購買三餐。我詢問,吃完晚飯不吃夜宵就不能坐在餐車是哪裡的規定,餐車服務員給我找出了一張《北京客運段餐車經營服務時間公示》,遺憾的是,在時間表上,並未有不就餐就不允許留在餐車的規定,也未規定供餐期間不得自主選擇其他消費。而餐車「變相賣座」卻成為鐵路上由來已久的潛規則。

  很多人對於市場化運行下,餐車的「高價飯」「高價水」都是理解的,但是對於無座旅客,80元再買個座位到底貴不貴?

  在討論貴不貴之前,首先可能要解決的是公平交易的問題。如果是五星級飯店,一頓飯遠比這個貴,卻無人質疑,因為這在雙方你情我願的基礎上。但是在空間相對密閉的火車上,對於無座旅客來說,尤其是在假日,如果不能上餐車可能就無處棲身,餐車買座成為剛需。

  在一方需求強烈時,可能無論餐車怎樣開價都會有人接受。這時候供求理論可能就不能成為定價依據。如果餐車按照完全理性經濟人的思維來定價,追求利潤帕累托效應,那麼拆分成N個時段、賣N次餐可能依然會有市場。

  之前就有媒體報道高鐵上88元一杯茶被指「變相賣座」,可見在需求旺盛、供給方又有壟斷權力之時,不加約束,任何離譜的定價都有可能。因此,對於具有壟斷性質且需求旺盛的餐車定價,監督管理就顯得尤為重要。

  遺憾的是,這種監督與管理很難落到實處。餐車分時段變相賣座,有市場化運作的道理,但其中的強制消費、不能自主選擇規定套餐之外的消費,也未必合理。

  當旅客對這種潛規則習以為常時,相關價格主管部門不能放任自流。

活著就要用力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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