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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導遊靠小費「打賞」過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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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不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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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北斗 發表於 2015-8-22 10:4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一直屬於灰色收入的導遊小費可能將合法化。記者日前獲悉,國家旅遊局等三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導遊勞動權益保障的指導意見》,首次從國家層面肯定並支持推廣導遊薪酬制,其中明確提出,「旅行社要探索建立基於遊客自願支付的對導遊優質服務的獎勵機制」。
  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一次想給就給的小費,這會是完美旅遊的「標配」嗎?
  新規旨在「加強導遊勞動權益保障」,小費制探索自然也是希望導遊的日子能好過起來。據國家旅遊局監督管理司旅行社與導遊管理處提供的最新數字:截至2015年,全國取得導遊資格證人員數量為95萬多人,其中社會導遊人員數量佔全國導遊員總數的70%左右。不過,大多導遊的收入並不高。簽約導遊還稍微好些,略有保障,而社會導遊的收入基本全靠提成及帶團數量。因此,眼下的中國導遊生存現狀,是兩種抱怨:遊客抱怨導遊「素質差、亂收費」,導遊抱怨工作「很辛苦,沒地位」。雲南導遊辱罵遊客、麗江導遊帶團猝死等事件,將這種亂象以凌厲的矛盾,呈現在公眾面前。
  不過,小費制真能改變中國導遊水深火熱的困局嗎?答案恐怕未必樂觀。
  先來看看中國式的消費國情吧:一則,從定價習慣與消費習慣來看,中國人是習慣討價還價的,時下的各種高大上的購物節、狂歡節,如千百年前一樣,依然是買賣雙方鬥智斗勇秀智商的舞台。在無商不奸的邏輯下、在「討」與「還」的博弈中,市場達成了一種動態平衡。給小費?這種白痴式割肉行為,有沒有文化基礎不說,與市場交易規則是相悖的。二則,眼下的中國旅遊市場,是畸形而異化的。各種「1元團」、「零團費」、「負團費」沉痾泛起,驕縱了少數消費者無底線的貪便宜慣性。在這樣的語境下,要他們懂得自願給小費、賞識導遊的勞動價值,倒不如先把團費的賬單算算清楚。
  再來說說看起來很美的小費制。發軔於18世紀英倫的民俗,最早是當地酒店的餐桌上放個「To Insure Promptness」(保證服務迅速)的碗。客人錢放得越多,侍者服務越周到。「TIP」(即小費)由此而來。這其實蘊含了幾個前提:一是小費與優質服務在一起;二是小費是自願的,非強制;三是小費流行的領域,一般從業者收入都偏低。正因如此,在新加坡以及日韓等國,要麼明令禁止,要麼並未引入這一規則。不妨再來看看小費制在國內的幾次實踐:2005年,廣東中國旅行社首次在國內將小費制度引入價格較高的國內游「VIP(貴賓)系列團」,標準是每天付導遊小費20元。不過,非議多多,主管部門亦給出了 「認可」和「沒說過」兩種態度。2012年,攜程旅行社也曾試行力倡小費制,對國內旅遊產品明碼標價,遊客可以對導遊支付小費獎勵。最後的結果,似乎也是無疾而終。
  當然,新政不會自作多情到幻想以小費制,來紓解中國導遊市場的諸多頑疾。但依然有不少消費者會擔心,「奉旨討賞」會否成為不容商量的強制消費。整飭旅遊市場,重構出遊秩序,改革導遊薪酬,保障消費權益—這些功課做好了,也許就算沒有小費制的規定,亦會有遊客發自內心獎賞這一路舒心愉悅的旅程。(鄧海建)
頻繁回頭的人,走不了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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