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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打罵副市長,是最狂「江湖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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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Tti 發表於 2015-8-21 14:5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8月18日晚9時30分許,在廣東湛江市體育中心二樓省運會湛江籌備工作委員會的會議室內,疑因對錶彰名額存在分歧,湛江市政法委副書記龐某某將湛江市副市長梁某某給打了;在現場的湛江市紀委一科室主任鍾某上前勸阻,也遭拳打腳踢。

  二話不說就拳打腳踢,這一般都是街頭混混的所為,作為一名領導幹部,尤其是政法幹部,居然也如此行徑,豈非江湖習氣太重?這樣的領導幹部,不僅打人的舉動攔不住,一身的匪氣也是攔不住。

  作為市政法委副書記,龐某某為什麼不能有話好好說呢?一是與他個人的組織紀律鬆散有關。作為執法者,本應知法知紀,自覺帶頭遵守,但是龐某某卻漠視黨紀國法,認為自己是執法者,就可以做法外之人。二也與他的民主觀念淡薄有關。這場會議本來就是為了討論決定表彰人數的,有意見或者有建議,大可以拿到桌面上來心平氣和地談,上來就揮拳踢腿,顯然是將民主拋到了腦後。三也說明這名政法幹部的權力觀念偏差。政法委副書記跟副市長到底誰的權力更大?分工不同、職責不同,這本來是不具有可比性的。但是,在龐某某看來,副市長梁某某否決他們上報的表彰人數,就是在以權壓人,是在打自己的臉,所以才會惱羞成怒,急於當場報復,來宣示自己的權力。

  可見,揮拳打人的背後,既有一時衝動喪失理智的因素,也有觀念上根深蒂固的問題,不是簡簡單單道歉認錯就能解決的。而最近這兩天,幹部動手打人的新聞不少,一個是紀委的幹部動手毆打舉報人,稱讓對方「清醒一下」,還有此次事件。為什麼執法者反而會成了頂風違紀者?這暴露出一些監管部門自身管理和約束力的不足。執法者不應成為監管的「燈下黑」,這個教訓不能不吸取。

  政法委副書記毆打副市長,本應是親密戰友,卻「大水沖了龍王廟」。究其根本,不是簡單的鬧情緒那麼簡單。如果不深挖背後的思想根源、觀念根源,那麼,這個梁子恐怕是難以徹底解開。所以,必須對事件的原因進行徹查,對負有責任的相關人員進行問責,才能給其他執法幹部樹立一個標準,杜絕類似執法犯法的不良示範再次發生。

活著就要用力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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