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春天,時任得克薩斯南方大學科技學院(理、工、技術學院的前身)院長的於雷以不服從指令(Insubordination)以及工作表現差(Substantial Non-performance)為由將時任計算機系的埃及裔系主任解聘,解聘后的該名系主任繼續任計算機系的終身教授。之後,於雷院長任命了一位華裔教授為代理系主任。被解聘的埃及裔前系主任收集了大量於雷院長「重用」華裔教授以及「偏愛」華裔學者的證據,以歧視為由告到了聯邦政府的平等雇傭委員會(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Commission, EEOC)。EEOC經過取證得出了對原告不利的結論。之後,原告正式訴訟到哈里斯郡的州法院,訴訟指控為種族歧視(Discrimination Because of Race and National Origin),並請求經濟賠償。訴訟先是經過了法律要求的漫長和複雜的庭前發現階段(Pre-trial Discovery Stage),包括庭前詢問過程(Deposition),之後經過了兩次庭審延期。辯方律師曾以發現階段證據不足為由兩次向法庭提出動議要求取消訴訟,但都被法官拒絕。
雖然,這個訴訟僅是美國經常發生的種族歧視訴訟之一,但是,以華裔院長為主要被告當事人的種族歧視官司非常罕見,該訴訟對華人學者在美國社會樹立起自己的威信和自信,提高華裔的地位具有里程碑的作用。華人學者於雷教授於2009年8月20日被正式任命為美國德克薩斯州南方大學(TSU,Texas Southern University)科技學院(Colleg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院長,2009年9月1日開始上任。於教授1984年畢業於北京交通大學鐵道交通運輸管理專業,1988年獲得日本名古屋大學生產系統工學碩士學位,並於1994年獲得加拿大皇后大學(Queen』s University)交通系統工程博士學位。從1994年開始,他任教於TSU至今。(喬 鳳祥 供稿,圖片來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