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11年驅逐令被取消 [列印本頁]

作者: lawbw    時間: 2015-3-11 04:01
標題: 11年驅逐令被取消
2003年,高女士的庇護申請被拒絕後,被轉送到移民法庭。她第一次出庭沒有律師。後來她找到了一個美國公民的男友,並聘請了律師,律師收取了較低的費用代表她出席法庭。律師告訴她,她並不需要去法院,因為她即將與美國公民結婚。

高女士第二次法庭沒有出現,法官下令將她遞解出境。

兩個月前,高女士來到我們辦公室尋求幫助。高2011年嫁給另一個男人,也是美國公民,她後來才發現她自己被驅逐。

高並不想回到她的國家辦理簽證。得到綠卡的唯一方法是重新打開她的移民案件。

這是非常困難的案件,因為該驅逐令是在11年前發出的,到現在為止她並沒有聘請律師做任何事情。

我們一個月前提出的動議,移民法官上周批准了我們的動議重新打開案件。

高女士至少在程序上安全了。

這是非常困難重開移民法庭的案件。我們已經做了同類案件很多次,因為我們知道如何找到合適的事實,並用事實幫助我們的案件。



本欄目提供的資訊僅限讀者參考,不構成法律諮詢或律師客戶關係。讀者應就其個案情形向移民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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