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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沃爾瑪電商業務能超越亞馬遜嗎?(組圖) [列印本頁]

作者: COSLATER    時間: 2014-10-29 10:57
標題: 沃爾瑪電商業務能超越亞馬遜嗎?(組圖)
本帖最後由 COSLATER 於 2014-10-29 10:59 編輯

  有不少媒體報道稱,沃爾瑪的在線銷售額正在快速增長。結果,有些人就會誤讀亞馬遜與沃爾瑪網店的相對增速,並開始相信沃爾瑪正在縮小差距。但這實際上與事實相去甚遠。

 
 
  
   
   多年前,一些有識之士就確信,電商的增長速度將比實體店快得多。在傳統零售商看來,這一點並沒有那麼顯而易見——直至最近。2001年,我曾對一些同事表示,沃爾瑪公司(Wal-Mart)應該收購亞馬遜公司(Amazon),以獲得在線零售的優勢(當時亞馬遜的股價約為5美元)。但這個提法卻遭到了嘲笑。我當時買了亞馬遜的股票,但很顯然並沒有賺到最大回報,因為不到18個月我就以3倍價格賣掉了(現在股價是317美元)。我想,當時有些富有預見的投資銀行家在提出沃爾瑪應該收購亞馬遜這樣的建議后,也受到了類似嘲諷。如果當時這個建議成真,就不知道今天的世界會是什麼模樣,因為沃爾瑪治下的亞馬遜是很容易脫軌的。

  而如今,羽翼豐滿的電商正在讓傳統零售商承受巨大壓力。2014年,美國的在線零售額有望超過3000億美元。隨著電商在零售業所佔的份額越來越大,它已搶走了實體店的人氣,線下增長實際上已停滯不前。在這種情勢下,很多傳統零售商終於有點開竅了。沃爾瑪日前宣布該公司將大幅增加在線投資,以努力縮小與亞馬遜的差距。有不少媒體報道稱,沃爾瑪的在線銷售額正在快速增長。結果,有些人就會誤讀亞馬遜與沃爾瑪網店的相對增速,並開始相信沃爾瑪正在縮小差距。但這實際上與事實相去甚遠,因為單純將大數字與較小數字相比是有一定欺騙性的。

  相信沃爾瑪正迎頭趕上的一大理由是,據華爾街的一致估算,沃爾瑪本財年網店銷售額預計增長30%,而亞馬遜則「僅」增長20%。光看這一數字存在如下四大問題:

  1.沃爾瑪的增長額中有一部分頗具欺騙性,因為它部分是由其實體店轉移到網店的銷售額構成的。

  2.沃爾瑪的增速基於一個小得多的數字。下圖顯示的是亞馬遜和沃爾瑪去年銷售收入的實際增長額。儘管沃爾瑪有望增長30億美元(這已令人肅然起敬了),但亞馬遜145億美元的增長額是沃爾瑪的近5倍,僅這一數字就遠超沃爾瑪的整體在線銷售額。

  3.零售業整體從實體店向網上轉移對沃爾瑪實體店的經營構成了極大壓力。去年沃爾瑪在美國的總銷售額增長率是1.6%,而同店銷售額實際上是有所下降的。

  4.亞馬遜的銷售額是按照凈值確認的。由於這些銷售額中日益增長的部分為銷售其他商家產品獲得的凈收入(利潤極高),因此該公司實際掌控的銷售額遠超其所報收入。亞馬遜還披露了該公司從亞馬遜網路服務(Amazon Web Services)信用卡和廣告中獲取的服務收入。如果我們假定剩餘銷售額是亞馬遜從第三方商家——也被稱為亞馬遜市場(Amazon Marketplace)——收入中獲得的分成(也是按凈值確認),那就可以計算出第三方商家每年的總收入。將這部分收入換算為第三方商家銷售的商品,就可算出亞馬遜從這個市場中所獲的平均推介費。假定亞馬遜收取的平均推介費為該市場總銷售額的15%,那就可以算出亞馬遜催生的所有產品銷售總收入。 2013年,這個數字就是1250億美元,而不是該公司自己報告的740億美元總收入。這一總數還意味著公司的銷售額增長率是28%,而不是公司報稱的 22%。

  


  

  
    亞馬遜一直對其第三方零售業務諱莫如深,但卻報告稱,從直接產品收入中獲取的總服務收入大幅增長。

  

  
    既然亞馬遜銷售額(以美元計)增長速度是沃爾瑪電商的五倍,問題就在於它是否有足夠的內在優勢繼續大幅領先沃爾瑪。答案是毫無疑問的。顯而易見的理由有:卓越的電商品牌,大量的回頭客,更精通數據應用,等等。儘管這些因素都很難複製,但更重要的問題是,沃爾瑪的銷售網路是否能勝過亞馬遜的呢?

  目前亞馬遜有125個在用庫房為全球終端用戶服務,而沃爾瑪卻只有不多的幾個。這似乎有點讓人吃驚,因為沃爾瑪畢竟是全球最大的零售商。但要知道,為實體店補充存貨所用的分銷中心,和直接運往終端用戶所用的庫房是完全不同的兩種東西。最近沃爾瑪宣布,該公司計劃在印第安納州修建120 萬平方英尺,專供電子商務使用的庫房。沃爾瑪目前將其現有的4200家零售店作為向終端用戶發貨的樞紐。約有20%的在線訂單是從這些店發貨的。相對亞馬遜的庫房而言,這種戰略的效率可能要低得多,而且成本可能要高得多。

  本文我選了亞馬遜與沃爾瑪進行對比,沃爾瑪畢竟是最有實力和電商競爭的零售商。其他零售商當然更難抵禦電商的攻勢。(財富中文網)

  邁克•科瓦提勒茨是投資公司Azure Capital Partners的創始普通合伙人,專註於軟體和相關的基礎設施技術領域。他本人及其公司都並未投資亞馬遜或沃爾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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