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移民局對「母親」的最新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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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wbw
時間:
2014-10-29 02:23
標題:
移民局對「母親」的最新定義
近日,移民局在一項最新發布的政策(PA-2014-009)中闡明,移民法中「母親」以及「父母」的定義包含通過人工生殖科技而受孕的女性,不論該女性是否為卵子提供者。
移民局和國務院認定,移民法中的「母親」以及「父母」將包括:1)生下孩子的母親,以及2)在孩子出生時根據當地法律規定,孩子法定意義上的母親。
在這項新的政策下,一個符合以上定義的,但與孩子並沒有基因關係的母親(例如代孕母親),將可以基於她與她生下孩子的親子關係而提出移民法領域上的訴求;她生下的孩子也可以親子關係為她提出移民法領域上的訴求;倘若該母親是一位美國公民,在符合其他相關移民法的規定的情況下,她將可基於親子關係將美國公民身份傳遞給她生下的孩子。
本欄目提供的資訊僅限讀者參考,不構成法律諮詢或律師客戶關係。讀者應就其個案情形向移民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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