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靜波
日本有一條法律很怪:允許女孩子16歲結婚,但是規定成人年齡必須是20周歲。
日本民法是在距今137年的明治維新時代制定的,1876年公布的民法第731條規定:女16歲,男18歲,准予結婚。民法第4條則規定:「滿20歲,為成人」。
16 歲女孩既然未成年,為什麼又允許其結婚,允許其過性生活生兒育女呢?民法沒有解釋。日本社會學家的解讀是,可能是受了中國古代「二八剖瓜」一說的影響。也有一種說法,是因為日本人在明治維新時期,平均壽命只有50幾歲,因此期望女孩早點結婚生育孩子。不過,現在的日本女孩16歲想結婚,需要父母等監護人的簽字同意,不然得不到法律承認。

有趣的還在於,女孩16歲,男孩18歲結婚後,雖然還沒有到20周歲的年齡,但是在法律上,承認其屬於「成人」,理由是因為其可能已經是為人之父母,必須承擔起養育後代教育後代的責任。
那麼,日本為什麼要將成人的年齡規定在20歲,而不是18歲?民法上也沒有解釋具體理由。日本政府迄今為止的解釋是:「20周歲時,身體和精神趨於成熟」。目前規定「20歲成年」的國家,除了日本,世界上還有泰國、紐西蘭、突尼西亞、摩洛哥、巴拉圭和中國台灣地區。雖然前幾年曾經有過將成人年齡降為世界一般的 18歲的議論,但是結果是不了了之。反對者說:我的爺爺奶奶是20歲成人,我的父母也是20歲參加成人節,我變成18歲,怎麼都感覺怪怪。看來,「日本文化」還真頑固,
雖然早在明治維新時期,已經規定了成人的年齡。但是舉辦「成人節」確實戰後的事情。查了資料,日本的「成人節」是在敗戰後不久的1948年,由日本政府發文作出規定,這一天,全國放假。
2000年之前,「成人節」定在1月15日的小正月這一天。但是,由於1月15日有時難以與周末相連,因此許多父母難以請假陪孩子過節。因此在2000年開始,日本政府調整時間,規定在1月份的第二個星期一,作為「成人節」,事實上實行了「三連休」。
今年的「成人節」是今天,1月13日,所以,今天日本全國休假。
成人儀式是由各地政府主辦,由市長、町長或村長親自主持。儀式主要分為四個內容:一是市長發表勉勵講話;二是新成人代表發表勵志誓言;三是來賓祝詞;四是市政府等向新成人贈送紀念品。




新成人代表在成人儀式上做何種發言?兵庫縣加西市的成人儀式上,小夥子代表的發言主要內容有以下這些:

「自從我們出生在這一個城市,無論是家人,還是地方政府和家鄉父老,給予我們極大的厚愛與支持,因為你們的關懷,經過20周年的歲月,我們今天終於順利地迎來了成人式。謝謝爸媽,謝謝鄉親!
今天,我們深深感謝市長溫馨的祝詞,感謝來賓的祝福。同時,我們作為在平成年代出生的年輕人,深感自己必須要用雙手去構築自己的時代,為此我們需要自覺地磨練自己的意志。
今天,我們迎來了成人節,人生也將開始新的一頁。到現在,作為還未成熟的我們,還什麼都不會。但是,我們擁有創造新時代的時間與機會。雖然會面臨失敗,但是如果不付諸行動,不僅寶貴的時間會失去,而且我們也將失去未來。我們必須要用自己的雙手去開創嶄新的時代。請各位先輩給予我們鼓勵,給予我們力量,給予我們鞭策,我們會努力成人,為家鄉,為日本,為這個世界貢獻力量。」


福島縣的成人儀式上,在大地震中遇難的同學好友的照片也被捧入會場。
各地政府的成人儀式,大多在市民禮堂舉行。但是也有別出心裁的政府,譬如東京迪斯尼樂園所在的千葉縣舞浜市,最近十幾年,都在迪斯尼樂園為該市的年輕人舉行成人儀式。而成田國際機場所在的成田市,今年則把成人儀式搬到了成田機場的出發大廳,為機場做宣傳。更有不少新成人到神社、寺院參加成人儀式。






參加成人儀式的年輕人的服裝是有特別講究,女孩子必須穿和服,而且是成人式專用的那一種艷麗和服。同時配小包和白毛圍巾。男孩子大多也穿黑色男式和服,或者西服。為了滿足這一普遍的習俗,母親必須早早地為孩子準備和服,當然有錢人花費100多萬日元買一套在所不惜,沒錢的,可以去租一套。當然也有母親穿過的,代代相傳的「傳家和服」。

對於許多女孩子來說,成人節是第一次正兒八經穿上里三層外三層的全套和服(不是簡單的浴衣),因此自己一個人是絕對穿不上的,這一個任務就由媽媽來完成,甚至請專門的和服公司的女職員幫忙穿戴。

這裡有一個不是笑話的笑話,每一年的成人節的夜晚,情人旅館總是生意最火爆。但是,女孩子要離開情人旅館時,如何把和服重新穿戴好,是最犯傻的事情。於是催生了一項「上門服務」,情人旅館里專門聘請了臨時的穿戴專家幫女孩子穿戴,當然穿戴一次得支付5000日元(約300元人民幣),這個錢到底是由女孩子掏,還是男孩子付,還真的不知道。(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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