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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曝10年前「蘿蔔招聘」 撥專款錄用幹部子女!真黑(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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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友「龍少09」發的帖子中曝光的招錄文件

  7日中午,溫州當地一知名論壇上,一篇關於龍灣區「蘿蔔招聘」的帖子引起了網友強烈關注。

  帖子稱「龍灣區政府發文件、撥專款,錄用副科級領導子女」,並配有龍灣區三個部門聯合發的文件及被錄用人員名單,這份名單非常詳細,包括領導幹部的姓名、職位,以及他們的子女的姓名、學歷和聯繫方式等。至昨日晚上6點,該帖子的點擊量已達到13000餘人次,跟帖回復有140多人。

  記者發現帖子上的政府文件是2003年發的,到現在已經有10年了,那文件是否是真實的?招聘一事又是否屬實?昨日,記者進行了調查。

  網友曝料

  三個部門聯合發文,為幹部子女解決工作

  這篇曝光帖,是網友「龍少09」所發。帖子中所配發的文件為「溫龍人勞[2003]8號」。

  該文件由龍灣區委組織部、人事勞動局和監察局聯合發文。文件分為兩部分,分別為《關於考錄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子女的補充規定》(以下簡稱《補充規定》)和《關於要求劃撥考錄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子女專項經費的請示》(以下簡稱《請示》)。

  其中,《補充規定》明確「高校在讀的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子女可列為這次報考對象;如果錄取為(2003年)畢業的,在畢業后辦理錄用手續,非2003年畢業的,須在2003年8月31日前辦理錄用手續,並在錄用單位正常上班,否則取消。」

  而為了考錄這些副科級領導幹部子女,龍灣區人事勞動局還專門向區政府申請劃撥專項經費。《請示》報告上寫明:「報考總人數為60人,經測算,總費用需18000元。」

  記者求證

  考錄文件是真的,組織部稱發文流程正常

  曝光的這份「溫龍人勞[2003]8號」文件到底是真是假?昨日上午,記者找到了龍灣區委組織部,對於這份網友曝光的文件,常務副部長潘文漢直言不諱地說: 「文件是真的。」潘文漢說,這件事是2003年辦的,當時他自己還是個科員,不是經辦人,具體的細節不是很清楚,可三個部門聯合發這份文件是真實的。

  據他介紹,文件是按照正常的流程辦理的,在發文件前,當時勞動局一定是先打報告給區委區政府,得到同意后才聯合發了這樣的文件,至於具體是怎麼操作的,勞動部門會更清楚些,可時間都過了10年,當時的局長都換了。

  據潘文漢介紹,以前事業單位錄用人,在監管查處方面不如現在嚴格,有頂替崗位的,還有家屬工,2003年龍灣區副科級以上幹部要求安排子女就業的人蠻多,採用這樣的錄用辦法在當時算是個好舉措,不過2006年後,人事錄用就嚴格多了,是逢招必考。

  至於這樣招錄否涉嫌違紀違法,潘文漢告訴記者,最多只能算打「擦邊球」,不能以現在的眼光看10年前的事情。

  昨日,記者還從龍灣區人才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潘源源那裡了解到,2003年的那次考試,報考的人數有55人,經過資格審查,參加考試的人數有50人,通過考試、體檢、考察最後錄用了22人,都是事業編製。

  區委宣傳部

  當時公開招聘制度尚未健全

  針對此事,昨日,龍灣區委宣傳部也向記者發來了情況說明:

  「2007 年前,由於當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尚未健全,各地事業單位進人方式多樣,事業單位公開招錄工作處於逐步完善之中。龍灣區於2003年1月組織了一次科級幹部子女公開考錄工作,共有55人參加報名,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50人,通過考試、體檢和考察等形式,最終擇優錄取了22人。

  「2007 年省人事廳出台《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后,我們嚴格按照規定,實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我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每年都組織2-4次,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公開發布招聘公告,公開接受報名,嚴格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區紀委(監察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保證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但隨後,記者向當地人事部門了解到,雖然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是2007年出台的,但2003年的時候也沒有規定允許政府部門為幹部子女招聘開綠燈。

  律師觀點

  做法顯失公允,涉嫌違法違規

  「此事看似符合程序,實際上不僅背離政府誠信,也有違法律法規,屬作弊行為,人事部門發布的類似紅頭文件是一種濫用職權的行為。」浙江藍匯律師事務所吳建勝律師表示,「蘿蔔招聘」這種量體裁衣的錄用方式是計劃經濟下遺留的產物,嚴重破壞了人才選拔、公平競爭的普遍準則,與當今法治社會已形成鮮明的對立,顛覆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普遍認知,應當及時予以糾正。

  我國關於公開招考的制度規範並不缺乏,當前的癥結是「不缺制度缺執行」。因此,建立對於在招聘過程中法律、政策執行的監督勢在必行。如對招聘崗位條件的設置,應組織專家論證或聽證,並設定最低分數的控制線。對錄用人員的信息予以公布,並廣泛徵求意見,有發現「蘿蔔招聘」或其他違規行為的,一律予以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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