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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周強合力 刑訊逼供須成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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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khg 發表於 2013-4-8 23:5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大中小2013-04-08 04:41:59轉發TwitterFacebook列印投稿電子報
【多維新聞】北京時間4月7日,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公告,決定廢止最高檢之前發布的關於嚴禁將刑訊逼供獲取的犯罪嫌疑人供述作為定案依據的通知,因為刑事訴訟法已對此作出明確規定。最高檢此舉與最高人民法院數日前對行政機關強拆作出的「裁執分離」的司法解釋相似,都是中國司法領域細小而微的變革。因為這兩項變革涉及到當下社會關注度極高、問題十分嚴重的刑訊逼供與強拆議題,均有一定的現實針對性。這也表明了曹建明與周強分別就任中國最高檢檢察長和最高法院院長以後,合力推動中國法治建設的積極動向,讓中國目前普遍存在的刑訊逼供現象成為歷史,因此海內外亦對中國法治及曹周二人寄予了一定的期望。不過也有觀點指出,當前的中國社會變化急劇、問題繁多艱難,小修小補式的改革已經無法應對當下各方面困局。中國執政者與廣大民眾都面臨著何種速度和程度的漸進式改革才能更合理、更有效、更穩妥地應對中國複雜局勢的問題。

曹建明接力遏止刑訊逼供

北京時間4月7日,中國最高檢發布決定,廢止之前十餘年間制發的11件司法解釋性質文件。最為引人關注的是「關於嚴禁將刑訊逼供獲取的犯罪嫌疑人供述作為定案依據的通知」。分析人士指出,最高檢此舉並非允許和縱容刑訊逼供行為,而是因為刑事訴訟法已經對相關內容作出明確規定。廢止單獨下發的通知其實是出於保證國家法律的統一實施,也是尊重法律文件權威的表態。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媒體曝光了多起公安機關刑訊逼供的惡性案件,引發輿論的強烈關注以及對執法部門的質疑。2003年5月18日,張高平叔侄二人運貨途中搭載一位女子一段路程后,該女子被殺。叔侄二人被警方刑訊逼供七天七夜后寫下認罪書,並分別被判死刑與無期徒刑。刑訊逼供的手段包括罰站、蹲馬步、銬手、不許睡覺等。今年3月26日,經法院再審后,判定二人無罪,並且不排除公安機關刑訊逼供的可能。2012年3月7日,原北京市大興公安局長陳德寶因涉嫌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今年3月7日,陳德寶也聲稱在審訊過程中遭到刑訊逼供,逼供方式包括雙手反銬、被按在地上用腳踹等。雖然他的說辭尚未得到證實,不過由此也能得出刑訊逼供在中國司法機關審訊過程中的普遍性和嚴重性。

據悉,薄熙來在主政重慶時期,任用王立軍為公安局長,以「打黑除惡」為名,對其政敵、民營企業主、黑社會組織同時展開密集、高頻率的打壓和審判。公安、檢察等機關為求及時快速完成指定任務,難免採取刑訊逼供的手段。包括龔剛模等人都遭到當局的刑訊逼供,以致承認犯罪甚至是誣陷他人。

分析人士指出,在中國,個人權利往往得不到有效保護。而在中國經常出現有罪推定的情況,即雖然並未掌握嫌疑人犯罪證據,但是預先假設其為實際犯罪人。在此基礎上,刑訊逼供一直都是中國司法機關審訊嫌疑人的慣用手段。重慶打黑中出現的大量刑訊逼供其實是中國不合理司法體制和傳統所導致的惡果的集中展示。

隨著中國文革的結束,中國的法治建設在一片廢墟上逐漸起步。尤其是近年來,依法治國成為中國國家建設的重要目標,有罪推定和刑訊逼供的現象和程度與之前相比慢慢減少、減輕。據中國現行《刑事訴訟法》規定:「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證據。」中國最高檢也多次強調禁止各級司法機關刑訊逼供。最高檢在2009年曾表示,刑訊逼供所取得的證據不僅將不被採納,而且檢察機關將對刑訊逼供者立案偵查和追究責任。2012年6月,國務院發布的《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年)》指出,中國將強化對刑訊逼供的預防和救濟措施,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其他非法方式收集證據,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

在今年中國全國兩會期間,現任最高檢檢察長曹建明就曾表示,在依法懲治犯罪的同時,更加註重保障人權,重點監督糾正刑訊逼供、濫用強制措施、量刑畸輕畸重等問題。可見,此番最高檢廢止通知強調法律權威的做法正是曹建明接力遏止刑訊逼供現象的舉措。

曹建明周強合推法治

最高檢即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是中國最高的法律監督機關。在中國政治架構中,該最高檢與國務院、最高法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平級,其檢察長由全國人大選舉任命,並對其負責。檢察院職權主要有:審查批准逮捕、決定起訴並出席法庭支持公訴等。

曹建明在2008年3月即當選為中國最高檢檢察長,在2013年人大選舉中再次獲得連任,其任期被延展至2018年3月。曹建明能夠在中共現代領導集體換屆過程中連任,一定程度上是源於他較為突出的個人能力。曹建明1955年出生於上海一個普通幹部家庭。其家庭受到文革的摧殘,並因此曾進入一家飲食店當學徒工。文革結束后,曹建明考入位於上海的華東政法大學,在法律系畢業后又攻讀了國際法研究生。不僅如此,他在比利時根特大學進修時獲得了名譽法學博士學位。

據稱,曹建明在1994年和1998年兩次受邀到中南海,為當時中共領導人江澤民、喬石、李瑞環、胡錦濤等講授國際法、金融安全等有關課題。在上海學校擔任一系列職務后,曹建明在江澤民時期的1997年直接進入中央,任職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並相繼接任一系列司法系統高位。也有觀點曾指出,曹建明正是由於受到同樣從上海起家的江澤民的賞識和提攜,才踏上了康庄大道般的政治仕途。

與曹建明類似,新任中國最高法院長周強也是一位以學術能力見長的官員。多維新聞此前曾刊發新聞《依法審理薄熙來案系周強首個政治考驗》,周強的學術背景和政治經歷進行了較詳細報道。文中還介紹到,近日最高法院對強拆作出新的司法解釋稱,如法律已經授予行政機關強制執行權,各級人民法院不受理其提出的非訴行政執行申請。該解釋明確了司法程序與行政程序的邊界,體現了司法獨立中「裁執分離」的原則。

有分析人士認為,曹建明與周強近期相繼推出的這兩項改革雖然都是細而微的變動,但是涉及到的刑訊逼供與強拆均是在當下中國受到強烈關注的重要法治問題,而且均是對原先司法規定的進一步明晰和界定,一定程度上體現了司法獨立的精神,是中國法治建設的進步。

漸進式變革需邁開步子

實際上,法治已經成為了中國朝野各方的共識和目標。不論是左派還是右派思想界和民間輿論,都強烈呼籲建立憲政中國、法治社會,中共領導層也釋放了許多尊憲與遵憲的意向。如新近執掌中國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大的張德江在月前主持大會閉幕式時曾明確表態,「總結新中國成立以來正反兩方面經驗,我們黨、國家和人民得出一條重要結論,就是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法制,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這句話已經被認為是張德江的就職宣言和承諾。中國法治建設的一個重要標尺就是張德江所掌管的人大在中國的政治格局和運行中發揮更重要的作用。

不過也有觀點認為,曹建明和周強的這些變革都僅是是一些小修小補。一方面與之前的改革相比沒有新意,另一方面也不見得會對刑訊逼供和強拆事件起到遏製作用。畢竟中國政策的執行力和實際效果由上向下是一個急速遞減的過程。而張德江的講話目前為止也僅是一種表態,在此之後他便很少再在公開場合露面和講話。全國與地方各級人大在中國的正被政治運作中仍然只是扮演著一個橡皮圖章的角色。

分析人士認為,曹建明與周強的這些「小變革」似乎表明當前中共雖然認識到改革的勢在必行,但是另一方面又傾向於以穩定為先的漸進式改革。事實上,中國思想界許多人士也認同漸進的改革,但是漸進的速度和程度卻存在分歧。顯然,此番最高檢與最高法的這些「小變革」是不能應對中國當前紛亂困難的局勢的。中國政治、社會、經濟等領域對法治建設的迫切需求要求中共的法治化改革必須邁開大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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