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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人淚下的饒恕和愛的故事 - 愛城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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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3-2-25 10:4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ZT)愛城故事

當年留學生盧剛一氣殺死導師、校長和同學,震驚海內外。不過在這件事背後受害者饒恕和愛的故事,知道的人不多。盧剛的同校生華欣,親身經歷了這一切並寫了下來。如今華欣是一名牧師,在《海外校園》任總幹事。

作者:華牧師


  「你是來旅遊吧?」
  「不,我是留學生。」

  八七年八月,從舊金山飛往錫德臘皮茲(Cedar Rapids,Iowa)的早班飛機上,乘客不多,個個睡眼朦朧。只有我臉貼舷窗不住向外張望。這時空姐走過來搭話。

  「去哪裡呢?」
  「愛荷華城(Iowa City)。到愛荷華大學去(University of Iowa)。」
  「為什麼選中那裡?大學有很多嘛。」空姐刨根問底。
  「我的妻子在那裡呀。」我不假思索。
  「完美的答案!」

  我倆都笑了起來。愛人一年前赴美求學,正在那所大學讀數學博士。久別後重逢的喜悅激動著我,心早就到了那夢魂牽繞的小城。

  和我的故鄉北京比,愛荷華城可真是太小了。五萬多人的大學城,連一座高樓都沒有,簡直不像美國。可我卻喜歡這地方。愛城,多好聽的名字。湛藍的天空下,綠草如茵。愛荷華河從北邊奔流而來,到這裡輕輕帶住腳步,把起伏的山丘分為東西兩岸。兩岸山坡綠樹叢中各色小屋隱約可見。寧靜安詳,遠離都市的喧囂。女作家聶華苓是這裡的教授。她主持的國際寫作計劃,把許多作家帶到這小城。賈平凹,韓少功,北島┅┅都曾在這世外桃源談書論文,怡然自得。

  田園風情,人心淳樸,小城是讀書的好地方。學生的生活緊張忙碌。我讀計算機,妻子讀數學,兒子上幼兒園。三個人每天在課堂、實驗室、Day Care(日托所)、圖書館和住所之間走馬燈似地轉。小城有一間華人教會。每到星期日,當街支起一個大牌子:「愛城華人教會——陳仰善牧師」。我對那裡邊的世界並無興趣。功課、實驗、獎學金和學位已經夠我忙的了。讀書之餘,除了帶著兒子到山坡下校美術館Hancher 前的空地上騎車,便是在停車場鼓搗舊車。修自家的老爺車,也搭手幫助修朋友的。和幾個樂於此道的同學結成好友。因為常常把手弄得滿是油污,便謔稱自己是「黑手黨」。

  這無憂無慮的時光沒持續兩年,故鄉突如其來的那場暴風雨澆滅了我心中的赤子之火(89年北京天安門事件)。對過去曾相信過的理念徹底絕望,對未來一片茫然。我試圖振作起來,好好念書,先拿下學位再說。而妻子則開始帶著孩子出入教會的門了。奇怪,那次在商場,當兩個香港同學拿著新約聖經要送給我時,不是她拉著我就走,還嗔怪說「怎麼被這種人纏住了」嗎?如今卻自己要去。不過也好,只要她心裡快樂平和。住我們樓上,我素來敬重的藍大哥也是基督徒呢。兒子若能在教會中學些道理,也強似在家閑玩。至於我自己就免了。哪裡有神?奮鬥到今天還不全靠自己。每到星期日,我把妻子和兒子送到那塊大牌子前,然後一頭扎進實驗室。

  不知不覺間,妻子臉上的笑容越來越多。素來急躁、好憂愁的她,變得沉靜而溫和了許多。對公眾的事也更熱心了。這年還做了學生會主席,我卻成了不是主席的「主席先生」。鞍前馬後地跟著忙。

  一天,她小聲卻又興奮地告訴我:
  「我信主啦!」

  你——信——主——了?這裡面的含義,我一時不能完全體會。於是跟著她去聽牧師講道。這牧師講的邏輯不通嘛!回家的路上,我把一連串的問題撒向妻子,她也答不上來。算了,還是去我的實驗室吧。我更加努力讀書,跨越一個個考試,似乎離人生目標越來越近了。

  那是九一年的秋天。萬聖節剛過,天灰濛濛的。星期五早晨,我緊跑幾步趕上校車,見到住在三樓的山林華坐在靠門的長條座位上。「嗨,還好嗎?」我在他身邊坐下。「挺好的。我的岳父來了。我們剛從伊州香檳大學回來。下午系裡有Seminar(研討會)。」小山答道。小山是學校里的知名人物。博士資格考試時成績之好,讓遙遙落後的美國同學汗顏。體育也棒,足球場上的驍將。平時又樂於助人,還是前一屆的學生會主席。最近好事盈門。論文獲獎,又在本校物理系找到工作。一下子跳出學生之列,成了研究員(Research Investigator)。小山的今天,就是我的明天。我為他高興,也在心裡為自己鼓勁。

  下午,我在校行政大樓外等車。涼風一陣緊似一陣,空中開始飄起了初冬的雪。突然,兩輛警車飛馳而來,嘎然停在樓前。警察躍出車門,曲臂舉槍在臉頰。一邊一個,直撲樓門。先側身窺探,猛地拉開門衝進去。這場景與世外桃源般的小城構成極大的反差。我心裡疑惑,這是拍電影嗎?

  剛到家電話就響了,好朋友祖峰打來的。
  「物理系有人打搶!」
  「什麼!是誰?」
  「不清楚。有人死了!」
  「啊!┅┅」

  我不敢相信這是真的。電話鈴不停地響。我家成了學生會的信息中心和會議室。一連串的壞消息構織出了驚心動魄的一幕:

  三點三十分,物理系凡艾倫大樓 309 教室。山林華和導師克利斯多弗.高爾茲(Christoph Goertz)教授,另一位教授羅伯特.施密斯(Robert Smith)及新生小李等許多人在開研討會。突然,山林華的師兄,中國留學生盧剛站起身,從風衣口袋裡掏出槍來,向高爾茲、山林華和施密斯射擊。一時間血濺課堂。接著他去二樓射殺了系主任,又回三樓補槍。旋即奔向校行政大樓。在那裡他把子彈射向副校長安妮和她的助手茜爾森,最後飲彈自戕。

  我們驚呆了。妻子握著聽筒的手在顫抖,淚水無聲地從臉頰流下。小山,那年輕充滿活力的小山,已經離我而去了嗎?黑暗中,死神的面孔猙獰恐怖。

  誰是盧剛?為什麼殺人?翻開我新近編錄的學生會名冊,找不到這個名字。別人告訴我,他是北大來的,學習特好。但兩年前與系裡的中國學生鬧翻了,離群索居,獨往獨來,再后就沒什麼人知道他了。聽說他與導師頗有嫌隙,與山林華面和心不和,找工作不順利,為了優秀論文評獎的事與校方和系裡多有爭執。是報仇,是泄憤?是伸張正義,是濫殺無辜?眾口紛紜,莫衷一是。

  槍擊血案震驚全國。小城的中國學生被驚恐、哀傷、慌亂的氣氛籠罩。血案折射出的首先是仇恨。物理界精英,全國有名的實驗室,幾分鐘內形消魂散,撇下一群孤兒寡母。人家能不恨中國人嗎?留學生還待得下去嗎?中國學生怕上街,不敢獨自去超市。有的人甚至把值錢一點的東西都放在車后箱里,準備一旦有排華暴動,就駕車遠逃。

  一夜難眠。該怎麼辦?大家聚在我家,商量來商量去,決定由物理系小雪、小季、小安和金根面對媒體,開記者招待會。實況轉播的記者招待會上,他們追思老師和朋友。講著,回憶著,眼淚止不住地流下來。看的、聽的,心裡都被觸動了。一位老美清潔工打電話給校留學生辦公室主任說,「我本來挺恨這些中國人!憑什麼拿了我們的獎學金,有書讀,還殺我們的教授!看了招待會轉播,我心裡變了。他們是和我們一樣的人。請告訴我,我能幫他們做點什麼?」

  從危機中透出一線轉機。學生會又召開中國學生學者大會。教育系的同學不約而同地談起了副校長安妮。安妮是教育學院的教授,也是許多中國學生的導師。她是傳教士的女兒,生在中國。無兒無女的安妮,待中國學生如同自己的孩子。學業上諄諄教導,生活上體貼照顧。感恩節、聖誕節請同學們到家裡作客,美食招待,還精心準備禮物┅┅千不該,萬不該呀!不該把槍口對向她!同學們為安妮心痛流淚。

  安妮在醫院裡急救,她的三個兄弟弗蘭克、麥克和保羅,火速從各地趕來,守護在病床前。人們還存著一絲希望。兩天後,噩耗傳來。我面對著安妮生前的密友瑪格瑞特教授,說不出話來。她臉色嚴峻,強壓心中的哀痛,手裡遞過來一封信,同時告訴我,安妮的腦已經死亡,無法搶救。三兄弟忍痛同意撤掉一切維生設備。看著自己的親人呼吸一點點弱下去,心跳漸漸停止而無法相救,這是多麼殘酷的折磨!在宣布安妮死亡后,三兄弟圍擁在一起禱告,並寫下了這封信。這是一封寫給盧剛父母親友的信。信里的字句跳到我的眼裡:

  「我們剛剛經歷了這突如其來的巨大悲痛┅┅在我們傷痛緬懷安妮的時刻,我們的思緒和祈禱一起飛向你們——盧剛的家人,因為你們也在經歷同樣的震驚與哀哭┅┅安妮信仰愛與寬恕,我們想要對你們說,在這艱難的時刻,我們的禱告和愛與你們同在┅┅」

  字在晃動,我讀不下去了。這是一封被害人家屬寫給兇手家人的信嗎?這是天使般的話語,沒有一絲一毫的仇恨。我向瑪格瑞特教授講述我心裡的震撼。接著問她怎麼可以是這樣?難道不該恨兇手嗎?公平在哪裡?道義在哪裡?他們三兄弟此刻最有理由說咒詛的言語呀。教授伸出手來止住我,「這是因為我們的信仰。這信仰中愛是高於一切的。寬恕遠勝過復仇!」

  她接著告訴我,安妮的三兄弟希望這封信被譯成中文,附在盧剛的骨灰盒上。他們擔心因為盧剛是兇手而使家人受歧視,也擔心盧剛的父母在接過兒子的骨灰時會過度悲傷。唯願這信能安慰他們的心,願愛撫平他們心中的傷痛。

  我啞然無語。心中的震撼超過了起初。剎那間,三十多年建立起來的價值觀、人生觀,似乎從根本上被搖動了。

  難道不應「對敵人嚴冬般冷酷無情」嗎?難道不是「人與人的關係是階級關係」嗎?難道「站穩立場,明辨是非,旗幟鮮明,勇於鬥爭」不應是我們行事為人的原則嗎?我所面對的這種「無緣無故的愛」,是這樣的鮮明真實,我卻無法解釋。我依稀看到一扇微開的門,門那邊另有一番天地,門縫中射出一束明光┅┅

  「我們的信仰」——這是一種什麼樣的信仰啊,竟讓冤讎成恩友!

  還來不及多想瑪格瑞特的信仰,盧剛給他家人的最後一封信也傳到了我手上。一顆被地獄之火煎熬著的心寫出的信,充滿了咒詛和仇恨。信中寫到他「無論如何也咽不下這口氣」、「死也找到幾個貼(墊)背的」,讀起來脊背上感到一陣陣涼意,驅之不去。可惜啊,如此聰明有才華的人,如此思考縝密的科學家頭腦,竟在仇恨中選擇了毀滅自己和毀滅別人!這兩封信是如此的愛恨對立,涇渭分明。我還不知道愛究竟有多大的力量,畢竟左輪槍和十幾發仇恨射出的子彈是血肉之軀無法抵擋的啊!

  轉天是安妮的追思禮拜和葬禮。一種負疚感讓多數中國學生學者都來參加。大家相對無語,神色黯然。沒想到我平生第一次參加葬禮,竟是美國人的,還在教堂里。更想不到的是,葬禮上沒有黑幔,沒有白紗。十字架莊重地懸在高處。講台前鮮花似錦,簇擁著安妮的遺像。管風琴托起的歌聲在空中悠悠回蕩:Amazing Grace,How Sweet the Sound(奇異恩典,何等甘甜)┅┅人們向我伸手祝福:「願上帝的平安與你同在。」牧師說:「如果我們讓仇恨籠罩這個會場,安妮的在天之靈是不會原諒我們的。」安妮的鄰居、同事和親友們一個個走上台來,講述安妮愛神愛人的往事。無盡的思念卻又伴著無盡的欣慰與盼望:說安妮息了地上的勞苦,安穩在天父的懷抱,我們為她感恩為她高興!

  禮拜后的招待會上,三兄弟穿梭在中國學生中間。他們明白中國人心中的重擔,便努力與每個中國學生握手交談。如沐春風的笑容,流露出心中真誠的愛。許多女生哭了。我的「黑手黨」朋友,高大的男子漢也在流淚。愛的涓流從手上到心裡,淚水的臉上綻出微笑。哦,這樣的生,這樣的死,這樣的喜樂,這樣的盼望,怎不讓我心裡嚮往!大哥弗蘭克握著我的手說,「你知道嗎?我出生在上海,中國是我的故鄉。」淚水模糊了我的眼睛,心裡卻異常溫暖。突然發現脊背上的涼意沒有了。心裡的重負放下了。一種光明美好的感覺進入了我的心。

  感謝上帝!他在那一刻改變了我,我以往那與神隔絕的靈在愛中蘇醒。我渴望像安妮和她的三兄弟一樣,在愛中、在光明中走過自己的一生,在面對死亡時仍存盼望和喜悅。

  籠罩愛城的陰雲散去,善後工作在寬容詳和的氣氛中進行。不僅小山的家人得到妥善安置,盧剛的殯儀亦安排周詳。安妮三兄弟把她的遺產捐贈給學校,設立了一個國際學生心理學研究獎學金。案發四天後才從總領館姍姍而來的李領事感慨道:「我本是準備來與校方談判的。沒想到已經全都處理好了!」冥冥中一雙奇妙的手,將愛城從仇恨的路上拉回。

  愛荷華河奔流如舊,我卻不是昨日的我了。我從哪裡來?要到哪裡去?生命隧道的盡頭是什麼?我徘徊思索。信仰之路的障礙還在那裡,無神論、進化論、科學與宗教衝突論,還在困擾著我。但奇妙的是,我開始喜歡讀聖經,牧師的講道也不再枯燥無味了。黑暗中摸索的人處處碰壁,一旦明光照耀,障礙便不再是障礙了,因為道路已經顯明。我當時論文的研究方向是計算機定理證明。證明便是一切,未經證明的東西便不能認為是真理。誰能把神證明給我看?我以往的研究多注重在推理和證明上,此時才重新思考系統中的公理(Axiom)。公理便是公理,不可證明,只能接受。證明並不是一切,它只能證明在一組公理和推導規則之下產生的定理(Theorem)。重讀一下偉大德國數學家哥德爾的哥德爾不完全定理吧。這定理說的是,在一個無矛盾的推理系統中,永遠存在不可證明的定理。也就是說,所有的「好」的推理系統都必定是「不完全」的。上帝的存在原本不需要、也無法用「不完全」的科學方法來證明;但科學研究的成果卻處處見證造物主的偉大與奇妙。許多過去讀過、考試過、研究過的知識突然都有了新的含義,許多根深蒂固的誤區,一下子云開霧散。

  聖經告訴我們:「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借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 1:20)更「有許許多多的見證人如雲彩般圍繞我們」,使我們「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來 12:1)。原來安妮和她的三兄弟便是這許多見證人中的一群。路加福音第二十三章記載:耶穌被人鞭打,戴著刺入肌膚的荊棘冠冕,被釘在十字架上流血的時候,對著殘害他的人,向天父祈禱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我在這裡看見了安妮一家人身上所流出的「無緣無辜的愛」的源頭——「愛是從神來」,「神就是愛」。「神差他的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借著他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約翰一書4:7,8)

  神的愛引領我來到他的面前,在神的愛中重新認識自己。過去一向自我感覺良好,在真理的光照中才看到心靈中的黑暗之處。仇恨、貪婪、嫉妒、驕傲、邪情私慾,這諸般的罪和罪念哪一樣自己沒有呢?不要批評盧剛的狹隘、偏激和冷酷吧,只不過是五十步笑百步罷了。感謝耶穌,他死在十字架上,贖我們的罪,又復活,把永生的盼望帶給一切信靠他的人。跪在神的面前悔改,祈禱,他就把我從那沉淪的路上挽回,讓我在充滿愛和恩典的路上與他同行。

  牧師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為我施洗。從浸池中起來,舊事已過,萬物成新。生活還是有高有低,也曾陷在失業之中,也曾面臨各樣的打擊。但我和我一家都跟隨他,事奉他。耶穌牽著我們的手,我們就滿了喜樂,滿了盼望。

  離開愛城多年了,常常思念她,像是思念故鄉。在愛城,我的靈魂蘇醒、重生,一家人蒙恩得救。她是我靈里的故鄉,與耶穌基督初次相遇的地方。愛城後來有了一條以安妮命名的小徑。因她設立的獎學金名牌上,已經刻上了許多中國人的名字。友人捎來一張愛城日報,是槍擊事件十周年那天的。標題寫著「紀念十年前的逝者」。安妮、山林華的照片都在上面。急急找來安妮三兄弟寫給盧剛家人的信的複印件,放在一起,慢慢品讀。十年來的風風雨雨在眼前飄然而過,十年來在光明中行走、在愛中生活的甘甜溢滿心頭。照片里安妮靜靜地微笑,似乎說,這信其實也是寫給你的。

  是的,我收到了。這源遠流長的故事,會接著傳下去。

   (此文是我的得救見證,2001年12月登於《生命與信仰》)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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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throse 發表於 2013-2-25 20:21 | 只看該作者
饒恕的愛,不符合報復的邏輯,舍己的愛不符合算計的邏輯,愛你的仇敵不符合弱肉強食的邏輯。
謝謝分享。」愛仇敵「與人復仇的本性相抵觸,這是基督徒一生的功課,受害者安妮的家人,因著」我們的信仰「,做到了常人不能做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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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3-2-26 09:54 | 只看該作者
ruthrose 發表於 2013-2-25 20:21
饒恕的愛,不符合報復的邏輯,舍己的愛不符合算計的邏輯,愛你的仇敵不符合弱肉強食的邏輯。
謝謝分享。」 ...

正是這些很平凡又不一般的基督徒身上所流出的無緣無故的愛,使周圍的人回到上帝的面前。這的確是我們一生要學習的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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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throse 發表於 2013-2-27 01:32 | 只看該作者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3-2-26 09:54
正是這些很平凡又不一般的基督徒身上所流出的無緣無故的愛,使周圍的人回到上帝的面前。這的確是我們一生 ...

誠如聖經所言:羅5:7,8「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按照人的邏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罪的污染,復仇的慾望,使人沒有「愛仇敵」的能力,只有當人的生命與耶穌基督相連,我們才能活出神的愛,愛罪人,遠離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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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索 發表於 2013-2-27 02:24 | 只看該作者
ruthrose 發表於 2013-2-27 01:32
誠如聖經所言:羅5:7,8「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 ...

"按照人的邏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這也是上帝的教誨,不是人的邏輯。既然三位一體,不能老宣揚兒子的理論,忘了老子的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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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throse 發表於 2013-2-27 09:19 | 只看該作者
求索 發表於 2013-2-27 02:24
"按照人的邏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這也是上帝的教誨,不是人的邏輯。既然三位一體,不能老宣揚兒子的 ...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符合法理,這是法律層面的,一個人應當也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因為神以慈愛對待慈愛的人;以完全對待完全的人;清潔的人,神以清潔待他;惟獨乖僻的人,神以彎曲待他。 神以不同的方法,對待不同的人;這是神的智慧,神的美意,好叫人認識祂。

愛你的仇敵,這是個人行為的準則,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聖經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12: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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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索 發表於 2013-2-27 22:31 | 只看該作者
ruthrose 發表於 2013-2-27 09:19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符合法理,這是法律層面的,一個人應當也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因為神以慈愛 ...

又在自己造神,自己解經了!
聖經上哪裡說了「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是法律層面的, 愛你的仇敵,這是個人行為的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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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3-2-27 23:26 | 只看該作者
求索 發表於 2013-2-27 22:31
又在自己造神,自己解經了!
聖經上哪裡說了「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是法律層面的, 愛你的仇敵,這是個人 ...

出埃及記

21:1 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這樣,
......
21:22 人若彼此爭鬥,傷害有孕的婦人,甚至墜胎,隨後卻無別害,那傷害她的,總要按婦人的丈夫所要的,照審判官所斷的,受罰。
21:23 若有別害,就要以命償命,
21:24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21:25 以烙還烙,以傷還傷,以打還打。

這是摩西律法,是處理人與人之間糾紛的法律。

而主耶穌的教導,是對基督徒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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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throse 發表於 2013-2-28 02:34 | 只看該作者
求索 發表於 2013-2-27 22:31
又在自己造神,自己解經了!
聖經上哪裡說了「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是法律層面的, 愛你的仇敵,這是個人 ...

「若 有 別 害, 就 要 以 命 償 命, 以 眼 還 眼, 以 牙 還 牙, 以 手 還 手 ,
以 腳 還 腳 , 以 烙 還 烙, 以 傷 還 傷 , 以 打 還 打。]這些內容出現在猶太律法中。
    很多人在舊約聖經中讀到這節有關「以眼還眼」和「以牙還牙」時,會想到這是當時的律法野蠻的一面。但事實上,在摩西五經中的律法比起其他很多遠古文化更合乎人道。就以這條律法為例,從其上文下理去理解,就可以看見這其實是制定合理懲罰的律法而並非關乎殘酷的復仇。在沒有任何律法的情況下,若有人傷害他人,整個部落就會替受害者復仇而最後演變成部落之間的世仇,這是一般人對犯罪的人作出的行動。這個「以什麼還什麼」的律法其實是要限制懲罰,使懲罰不會超越那傷害。

愛你的仇敵,不是法律,是道德——世界上最高的道德標準:
太 5:43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
太 5:44  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太 5:45  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太 5:46  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  
太 5:47  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
太 5:48  所以你們要完全,象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太 5:20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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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索 發表於 2013-2-28 02:56 | 只看該作者
尊守了道德,違背了律法。 反之亦然,如之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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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throse 發表於 2013-2-28 03:02 | 只看該作者
求索 發表於 2013-2-28 02:56
尊守了道德,違背了律法。 反之亦然,如之奈何?

道德是約束人行為的高標準,法律是人行為準則的底線。所以,作為個人,不守法,必接受法律的制裁,不講道德,必接受心靈的審判,當然對於那些心靈已死的人來說,肉身能守住法律底線,不坐牢就是萬事大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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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索 發表於 2013-2-28 05:11 | 只看該作者
ruthrose 發表於 2013-2-28 03:02
道德是約束人行為的高標準,法律是人行為準則的底線。所以,作為個人,不守法,必接受法律的制裁,不講道 ...

你並沒有回答我的問題。根據基督教律法,你要以牙還牙。這是你必須遵守的,因為是律法!
根據你說的基督教道德,你要原諒你的仇敵。到底怎麼辦? 守法卻違德?還是違法守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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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貝殼 發表於 2013-2-28 15:38 | 只看該作者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3-2-26 09:54
正是這些很平凡又不一般的基督徒身上所流出的無緣無故的愛,使周圍的人回到上帝的面前。這的確是我們一生 ...

正是那些更多的讓人跌倒的基督徒身上所流出的無緣無故的恨,使周圍的人遠離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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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貝殼 發表於 2013-2-28 15:40 | 只看該作者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3-2-26 09:54
正是這些很平凡又不一般的基督徒身上所流出的無緣無故的愛,使周圍的人回到上帝的面前。這的確是我們一生 ...

我們教會的牧師就是在台上津津樂道地講述她是如何恨別人的,她半夜也會恨醒因為與以前教會的同工有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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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貝殼 發表於 2013-2-28 15:42 | 只看該作者
ruthrose 發表於 2013-2-27 01:32
按照人的邏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罪的污染,復仇的慾望,使人沒有「愛仇敵」的能力,只有當人的生命與耶穌基督相連,我們才能活出神的愛,愛罪人,遠離罪惡。

...


申19:16 若有兇惡的見證人起來,見證某人作惡,
申19:17 這兩個爭訟的人就要站在耶和華面前,和當時的祭司,並審判官面前;
申19:18 審判官要細細地查究,若見證人果然是作假見證的,以假見證陷害弟兄,
申19:19 你們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申19:20 別人聽見都要害怕,就不敢在你們中間再行這樣的惡了。
申19:21 你眼不可顧惜,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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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貝殼 發表於 2013-2-28 15:47 | 只看該作者
求索 發表於 2013-2-28 05:11
你並沒有回答我的問題。根據基督教律法,你要以牙還牙。這是你必須遵守的,因為是律法!
根據你說的基督 ...

守法卻違德?還是違法守德?To be, or not to b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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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throse 發表於 2013-2-28 19:16 | 只看該作者
青貝殼 發表於 2013-2-28 15:42
申19:16 若有兇惡的見證人起來,見證某人作惡,
申19:17 這兩個爭訟的人就要站在耶和華面前,和當時的祭 ...

,謝謝分享聖經經文。所以非常清楚,「以眼還眼」是法律層面的,警戒世人,犯罪必須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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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索 發表於 2013-3-1 21:44 | 只看該作者
青貝殼 發表於 2013-2-28 15:47
守法卻違德?還是違法守德?To be, or not to be ......

你一認真,他們就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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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throse 發表於 2013-3-2 19:27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ruthrose 於 2013-3-3 03:26 編輯
青貝殼 發表於 2013-2-28 15:47
守法卻違德?還是違法守德?To be, or not to be ......


法不容情,法德衝突,守法第一,這是常識。如果犧牲自己的利益(如本主題),可以拆除法德衝突,為什麼不?基督徒這樣既守法又不違德的作為,總是會催人(不包括鐵石心腸的人)淚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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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3-3-3 03:09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來往加國 於 2013-3-3 03:13 編輯
青貝殼 發表於 2013-2-28 15:40
我們教會的牧師就是在台上津津樂道地講述她是如何恨別人的,她半夜也會恨醒因為與以前教會的同工有矛盾。 ...

我也不敢只聽你的評述。如果有感動,把本帖轉給牧師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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