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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西式毛澤東的專制,西式四人幫的攻擊同樣要禍國殃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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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曉龍 發表於 2012-8-28 01:3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涉及香港入境處與大陸一撮腐敗反華勢力相呼應迫害,香港自稱的民主派議員等與美國「駐華」「大」使館為私慾甘當被落井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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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西式毛澤東的專制,西式四人幫的攻擊同樣要禍國殃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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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我寫了一篇大約4萬字的文章,內容大致是涉及中國農民地位,營商環境,兩岸和解,新聞政策等方面的不滿述求。99年9月13日上午十時許,我在電話諮詢經得美國駐廣州總領事館的同意后,把文章拿到了美國駐廣州總領事館。美國駐廣州總領事館竟然把我的文章拿給其駐地公安。我遭到公安的侮辱、毆打、關押、通報我居住地公安和政府。
                                              二
       過後三個月,我偷渡到香港。傳說中西方自由平等,我想要就美國領事館的作法明白一個公道,同時也想為自己的生活謀求一條出路。但我無依無靠,流落街頭,只好投向了香港政府。香港警方把我移交給香港入境處(原來的移民局)。由於我不提供國籍,遭香港入境處訊問.期間我因寫了一個「自由萬歲」的紙條,香港入境處林+基,陳+聰等六、七個官職員即開始對我進行了九天的輪番毆打。強迫我要在承認自己為中國大陸人並自願遣返的文件簽字。在最後一次毆打中,把我右耳朵毆打至部分失去聽覺。我在香港投訴后,香港入境處職員偽造我的簽字,即把我遣送大陸。
      過了一個月,我又偷渡到香港,向香港警方投訴了此事,香港警方等各部門受理了此案,香港入境處即把我強迫遣送大陸,要我到中國辦理好港澳通行證件才可以在香港跟進案件。
                                             三
     我回到中國后,中國出入境部門一直不給我批准港澳證件,不讓我去香港處理我的投訴。同時我與香港多個部門保持著信函來往,香港高等法院給我郵來開庭通知。由於寫文章去美國領事館,是公安不批准我港澳通行證件的一個重要原因,我時有找美國大使館、廣州領事館抱怨,僅要求有一個對人格的尊重,我就可以與其了結此事。但使、領館對我的述求不給任何官方答覆。
      03年我再次偷渡到香港,僅打了香港入境處職員林尚熙額頭上一拳,經鑒定是輕微傷,本來只夠三個星期的刑期。但香港當時的西區法院第一庭的白人法官提出要控告我偷渡罪,致我被判了十五個月的監牢。
(後來我從中國法官了解到,法官作為公正判決方,是不能提起控告的,而我當時卻是白人法官提出的控告我偷渡罪。據我得知,在當時的香港,只要有一名入境處主任的同意,就可以豁免偷渡罪。所以是否控告偷渡罪,在香港其實存在著很大的隨機性。這樣隨便可以豁免的偷渡罪,由本是不怎麼相干的白人法官提出控告,實在是有些問題。我有懷疑美國駐廣州領事館得到我在香港被扣的消息,藉機報復)
     我被判入獄后多次寫信反映我的情況,向香港所稱的立法會民主派議員求助,除得到立法會議員馮檢基和大律師公會主席梁家傑回複信函深表同情無奈之情,再沒有得到其它幫助。。我因激動在監獄內擾亂, 監獄給我注射精神類針劑,使我長期處於欲睡眠、麻木、反應遲鈍狀態。我因為恐怖感被動取消上訴。我在香港牢獄期間,香港有關部門也不處理我在香港被毆的事件。
                                             四
     香港出獄后我一邊找中國政府要求辦理港澳通行證件,一邊也時時找美國使,領館糾纏論理,美國「駐華」「大」使館,廣州領事館似然不給我答覆。2005年 5月26日廣州市荔灣區公安局,突然以我敲詐勒索美國駐廣州總領事館為名,將我關入其公安看守所8個月時間整不審查、不起訴。在看守所內,我前後三次絕食,累計絕食了80天(第一次3天、第二次為31天、第三次為46天),至放出。出獄時,我140斤的個體只剩下70多斤。在我絕食期間,監獄內的獄友得知美國」駐華「使、領館目無人權的事迹,多次在監獄內串聯起鬨。據傳引發獄警等多人聯名向關押我的公安幹部和外事辦幹部施壓,要求儘早澄清我的案情。 2006年元月26日,以證據不足我給取保候審出來。
       出獄後幾年裡,我在廣東省和江西省政府部門上下頻繁上訪,要求冤獄賠償和辦理港澳通行證件,得到的只有勞民傷財。 在出獄一年的期限,公安終於證據不足解除我取保侯審。
                                              五
      我在上訪的過程中,我被公安多次關押到精神病院。家居、人身多次遭到公安人員搜查和掠奪。期間所受到的黑惡與無法無天難以簡短曆數。期間亦時時找美國「駐華」使、領館糾纏論理,許多名使館、領事館官員、職員私下向我表達憤慨同情之情。
     我所受冤枉與冤獄,美國使、領館與公安是否有黑惡勾結,就有鬼知道,也會有人知道。但是我們可以看到美國方面一直聲稱人人生而平等,言論自由,美國"大" 使館、領事館任意把一些不受其屬意的,訪客的資料、信息拿給中國一小撮腐敗反華分子,拉關係,立功,如無物。其中有相當部分訪客是受其教唆的異見人士。這就已經是非同一般的黑惡、奸佞。
     2008年初,我給北京大學法學院的姜某某教授寫了一篇我覺得很有價值的法律論文,其中我的情況相對印。我等了較長時間沒有迴音,我打電話到其工作地詢問,其接線人員(應該是姜某某的學子,學孫之類)語氣極其傲慢,傲中帶刺,使我受到刺激。我一怒之下即打電話到美國大使館恐嚇美國「駐華」"大"使。就此我被押到北京搞了一年的勞動教養。
     勞動教養以暴力毆打逼迫被勞動教養人員奴隸勞動,每天十二個小時的高強度勞動,星期六、星期天不放假,照樣十二個小時強迫勞動。期間我和其他勞教人員多次上訴和起訴,被暴打或不受理。在我勞動教養期間,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沒有經過開庭審理案情的情況下,判我敲詐勒索廣州美國領事館罪名成立,不予我在廣州的冤獄賠償,並表示我沒有二審上訴的權利。
                                                六
     在這持續十多年的事情中,涉及香港入境處與大陸一撮腐敗反華勢力相呼應迫害。而美國「駐華」「大」使館一撮與香港一撮自稱的民主派議員等。作為所謂的西方民主國家的重要代表。涉及為私慾,甘當本人被落井下石,並且他們的行為還涉及是借刀殺人的手法算計迫害中國公義人士,對公義人士的質詢不回應,行官老大爺、行知識份子虛詐,搞迷幻詐騙、欺騙。
     跋扈而胡作非為,枉顧其國家和市民的根本利益,枉顧與各國盟友的金蘭承約,無視其國家的誠信。與各種所謂的關係與合作的耤口,為其借刀殺人打壓異己,為其欺騙自由人們、欺騙民主國家的惡行粉墨。當中是不是還要勾結腐敗反華勢力,中飽私囊!會有鬼知道,也會有人知道。
     有了這樣的一撮西式毛澤東的專制和西式四人幫的攻擊的行為,現今,所謂西方的自由、民主已經越來越得不到人們的信任。在中國,中共的改良派時常被黨內罵為賣國賊。黨外的人權法治力量也時時被百姓罵為漢奸。其實,那些被罵的賣國賊與漢奸,當中還是有一部分人是善良正直,被無辜牽連冤枉受害的。
    中國的一小撮腐敗反華勢力趁勢更加興風作浪,剝削與壓迫中國百姓更加有「榜樣」,更加有「理由」,更加兇殘。同時所謂的西方民主國家也是經濟危機接二連三,公民動蕩此伏彼起。蘇聯解體,中國變革等,我們以為人類自由將會更美好,我感覺自由卻要離我們人類越來越遠,越來越模湖。行西式毛澤東的專制,西式四人幫的攻擊同樣要禍國殃民。
                                          七
       我以上陳述完全屬實。我現在依然隨時歡迎美國「駐華」「大」使館與香港自稱的民主派議員等公開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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