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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國 留 學 人 員 購 買 免 稅 轎 車 指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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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空 發表於 2004-10-13 15:1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一、機構介紹
  中國汽車工業總公司下屬回國留學人員購車服務部是專門為回國留學人員提供購車服務的部門,負責北京地區回國留學人員購買免稅汽車的服務工作。中國汽車工業總公司是汽車工業綜合性的大型國家獨資公司,在國家計劃中實行單列。發展領域包括汽車、摩托車、零部件的生產、銷售、進出口貿易、物資供應、產品開發、人才培養、對外合作以及投資、融資、信息諮詢等多方面。

二、購車政策與售車狀況

  為鼓勵在外留學人員回國工作,1992年10月,海關總署、國家計委、國務院經貿辦公室、財政部、交通部、國家稅務局、中國汽車工業總公司以署監二(1992)1600號文件聯合發布了"關於回國服務的在外留學人員用外匯購買個人自用國產小轎車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規定,凡在國外正規大學(學院)註冊學習畢(結)業和進修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留學人員,在其免稅量和從境外帶進的外匯額度內,可用現匯購買免稅國產小汽車一輛,回國工作的留學人員購買國產小汽車可免征其關鍵件或成套散件進口環節的關稅、增值稅及特別消費稅、橫向配套費、車輛購置附加費。

  為更好地落實此項優惠政策,加強購車服務工作,經海關總署及北京海關批准,在北京設立了為廣大回國留學人員購買免稅轎車的服務機構,即中國汽車工業總公司回國留學人員購車服務部。留學人員購車從海關開關封、簽訂購車合同、付運雜手續費、向銀行交納車款到車輛辦理保險、牌照等一切手續均在回國留學人員購車服務部一次完成。

三、指標審批與海關監管

  國家海關總署是此項業務的歸口管理部門,北京海關涉外業務處直接負責北京地區回國留學人員購車指標的審批及車輛監管工作。回國留學人員在入境時應及時向北京海關填報進境申報單證,並於入境之日起6個月內到北京海關業務大廳辦理免稅小汽車指標(關封),逾期按自動放棄,不予辦理。所辦免稅車指標必須在6個月內購車。所購車輛上牌照后,應於15日內持車輛行駛證到北京海關辦理監管手續,監管期6年,第二年起按車牌尾號與自然月對應將車輛駛至海關接受年審。

  北京海關業務大廳地址:建國門內大街6號;電話:65194573。

四、購車程序

到中國汽車工業總公司回國留學人員購車服務部詢價及可供車型,確定欲購買的車型;

到北京海關業務大廳索購"進出境自用物品申請表"一式四聯填寫所購車型並加蓋單位公章;

向北京海關交驗以下證件及手續:
填好並蓋章的"進出境自用物品申請表"一式四聯;
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留學人員證明;
聘用單位上級主管部門聘用證明;
畢(結)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北京市戶口本、身份證、護照;
進境申報單證。
購車指標(關封)批准后,本人持關封、身份證、護照及購車費用於每月第一個星期四9:00-14:00到中國汽車工業總公司回國留學人員購車服務部辦理驗關、簽訂購車合同、交納購車款項等購車手續。

三日之內將匯款及有關證件複印件一式兩份交回中汽總公司回國留學人員購車服務部。

交納購車款后15至20天左右,所購車輛到京后電話通知本人提車。

在中國汽車工業總公司回國留學人員購車服務部辦理上保險、上牌照等有關手續。
五、主要車型技術參數

  回國留學人員購買的主要車型,目前有上海大眾汽車公司生產的桑塔納系列和一汽大眾汽車公司生產的捷達、高爾夫系列。現將主要車型的技術參數提供如下,以便購車時參考:

 

車型 排氣量
(升) 最高車速
(km/h) 最低油耗
(升/100km) 最大功率
(kw/rpm) 最大扭矩
(NM/rpm) 供油方式
捷達 1.6 160 6.9 53/5200 120/2700 化油器
桑塔納 1.8 160 6.4 66/5200 138/330 化油器
普通桑塔納 1.8 200 9.1 72/5200 150/3100 電子噴射2000
奧迪1B 1.8 175 5.9 66/5500 145/3300 化油器Audi2.2B
奧迪2.2E 2.2 202 6.5 95/5500 187/3300 電子噴射Audi2.2E
高爾夫 1.6 170 5.5 55/5200 125/3400 電子噴射

 

六、北京海關關於留學人員回國購買免稅小汽車的規定

留學人員是以學習和進修為主要目的,到境外正規高等院校、科研機構求學,攻讀學位,進修業務或從事科學研究及進行學術交流,連續居留在6個月以上的人員,不包括在境外公、私企業工作的"進修生"和學習語言的"就讀生"。

留學人員在院校或科研機構報到註冊后,及時向我駐外使(領)館登記註冊。

對留學人員攜帶進境的行李物品或購買的免稅外匯商品,海關驗憑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和本人護照,以及畢(結)業證書,或有關的學歷證明,比照因公出國人員的有關規定辦理。

海關對在外回國留學人員驗放行李物品(含境內購買免稅外匯商品)比照因公出國人員規定辦理時,按其實際在外學習時間(從註冊之日起至畢業之日至)予以驗放,但對於在國外學習期間曾經臨時進出境者,其免稅物品指標計算時間應自最後一次出境之日起至畢業之日至。

在境外學習,進修一年以上(含一年)學成回國人員,可申請購買免稅國產小汽車,按本規定第一條所述範圍;不足一年者,海關不接受其申請購買免稅國產小汽車。

對留學回國人員所持證明、證件不符合要求或留學期間臨時出境、或自畢(結)業之日起在外滯留時間超過一年回國的,海關驗憑其所持護照,按有關規定辦理。
七、通訊聯絡

  中國汽車工業總公司回國留學人員購車服務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外大街真武廟路1號中國職工之家(賓館)一層

電話:  86-10-63269179,63271945
     86-10-68566688轉23436
傳真:  86-10-63269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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