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韜光養晦 草泥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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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深海
時間:
2012-1-18 18:30
標題:
韜光養晦 草泥麻!
(讀了張宏良的文章,特創作一段相聲,以加深理解。)
甲:過年了,注意防火防盜防保釣。
乙:防火防盜,防什麼「保釣」啊?
甲:就是防止中國人保衛釣魚島。
乙:釣魚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海,保衛釣魚島是人民軍隊的職責啊。
甲:保衛釣魚島的職責現在與時俱進了,不歸軍隊管了。
乙:哪歸誰管啦?
甲:歸外交部啦。
乙:外交部能管什麼啊?
甲:外交部能「抗議」啊。
乙:抗議管用嗎?
甲:管用不管用不重要,重要的是抗議啦。
乙:不管用你抗議個啥啊?
甲:不能不做做樣子啊,畢竟還有許多老百姓啊,這些老百姓吃飽撐的沒事幹,天天盯著賣國賊啊。
乙:不盯著你們,你們早把中國賣光了。
甲:這你就不懂啦,小道理要服從大道理,「韜光養晦」啊。
乙:什麼叫「韜光養晦」?
甲:「韜光養晦」就是老老實實啊。
乙:不對吧,老老實實就是韜光養晦?
甲:韜光養晦就是「裝孫子」。
乙:不明白,「裝孫子」也能成為國策?
甲:這是理論,你們老百姓不懂啊。
乙:我是不懂,但怎麼著也不能把中國領海讓外國人佔了啊。
甲:哪不叫「占」,叫「共同開發」。
乙:共同開發?
甲:共同開發釣魚島資源。
乙:我們的領海,幹嘛讓別人開發啊。
甲:理論就是這樣的。
乙:我還是理解不了。
甲:給你舉個例子吧。比如說,你有一個老婆。
乙:是啊,一夫一妻啊。
甲:你的老婆存在爭議。
乙:自古以來我老婆就是我老婆,沒什麼爭議啊?
甲:我覺得,你老婆可能是我老婆。
乙:我還覺的你老婆是我老婆呢----我沒你那麼下流。
甲:你老婆現在是有爭議的老婆。
乙:你老婆才有爭議呢。
甲:你怎麼證明她是你老婆呢?
乙:我有《結婚證》啊。我們結婚20年了。
甲:《結婚證》只能說明過去,不能說明現在。
乙:我和她一個炕上睡了這麼多年,她就是我老婆啊。
甲:你和她睡了20多年,有證明嗎?
乙:這怎麼證明呢?
甲:沒有證明就是爭議。你說她是你老婆缺乏法律依據。
乙:《結婚證》就是法律依據。
甲:你加入「WTO」了,結婚證只能在國內管用,國際舞台上《結婚證》不能作為法律依據了。
乙:哪你老婆也可能被「共同開發」。
甲:中國人的任何一個老婆都有可能的。
乙:我抽你。
甲:算了,不跟你計較了。為了使你老婆這個資源不浪費,我們決定「擱置爭議,共同開發」。
乙:怎麼個「共同開發」啊?
甲:很好辦啊,白天你開發,晚上我開發。
乙:我抽你。你老婆和別人共同開發吧。
甲:也行啊,有水快流,資源共享,互利雙贏啊,發展是硬道理嘛。
乙:你還要臉嗎?
甲:我沒有臉,談不上要不要的問題。
乙:難怪啊,有一點臉也不能把老婆讓別人「開發」了啊。
甲:不是別人,是別的國家。
乙:你還嫌「開發」的人少啊。
甲:韜光養晦嘛。
乙:我終於明白了,韜光養晦就是不要臉。
甲:對於沒有臉的人來說,要不要臉不是問題。
乙:怎麼把臉也賣出錢才是問題。
甲:對。不管有臉沒臉,能賣出錢來才是好臉啊。
甲:過年了,注意防火防盜防保釣。
乙:防火防盜,防什麼「保釣」啊?
甲:就是防止中國人保衛釣魚島。
乙:釣魚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海,保衛釣魚島是人民軍隊的職責啊。
甲:保衛釣魚島的職責現在與時俱進了,不歸軍隊管了。
乙:哪歸誰管啦?
甲:歸外交部啦。
乙:外交部能管什麼啊?
甲:外交部能「抗議」啊。
乙:抗議管用嗎?
甲:管用不管用不重要,重要的是抗議啦。
乙:不管用你抗議個啥啊?
甲:不能不做做樣子啊,畢竟還有許多老百姓啊,這些老百姓吃飽撐的沒事幹,天天盯著賣國賊啊。
乙:不盯著你們,你們早把中國賣光了。
甲:這你就不懂啦,小道理要服從大道理,「韜光養晦」啊。
乙:什麼叫「韜光養晦」?
甲:「韜光養晦」就是老老實實啊。
乙:不對吧,老老實實就是韜光養晦?
甲:韜光養晦就是「裝孫子」。
乙:不明白,「裝孫子」也能成為國策?
甲:這是理論,你們老百姓不懂啊。
乙:我是不懂,但怎麼著也不能把中國領海讓外國人佔了啊。
甲:哪不叫「占」,叫「共同開發」。
乙:共同開發?
甲:共同開發釣魚島資源。
乙:我們的領海,幹嘛讓別人開發啊。
甲:理論就是這樣的。
乙:我還是理解不了。
甲:給你舉個例子吧。比如說,你有一個老婆。
乙:是啊,一夫一妻啊。
甲:你的老婆存在爭議。
乙:自古以來我老婆就是我老婆,沒什麼爭議啊?
甲:我覺得,你老婆可能是我老婆。
乙:我還覺的你老婆是我老婆呢----我沒你那麼下流。
甲:你老婆現在是有爭議的老婆。
乙:你老婆才有爭議呢。
甲:你怎麼證明她是你老婆呢?
乙:我有《結婚證》啊。我們結婚20年了。
甲:《結婚證》只能說明過去,不能說明現在。
乙:我和她一個炕上睡了這麼多年,她就是我老婆啊。
甲:你和她睡了20多年,有證明嗎?
乙:這怎麼證明呢?
甲:沒有證明就是爭議。你說她是你老婆缺乏法律依據。
乙:《結婚證》就是法律依據。
甲:你加入「WTO」了,結婚證只能在國內管用,國際舞台上《結婚證》不能作為法律依據了。
乙:哪你老婆也可能被「共同開發」。
甲:中國人的任何一個老婆都有可能的。
乙:我抽你。
甲:算了,不跟你計較了。為了使你老婆這個資源不浪費,我們決定「擱置爭議,共同開發」。
乙:怎麼個「共同開發」啊?
甲:很好辦啊,白天你開發,晚上我開發。
乙:我抽你。你老婆和別人共同開發吧。
甲:也行啊,有水快流,資源共享,互利雙贏啊,發展是硬道理嘛。
乙:你還要臉嗎?
甲:我沒有臉,談不上要不要的問題。
乙:難怪啊,有一點臉也不能把老婆讓別人「開發」了啊。
甲:不是別人,是別的國家。
乙:你還嫌「開發」的人少啊。
甲:韜光養晦嘛。
乙:我終於明白了,韜光養晦就是不要臉。
甲:對於沒有臉的人來說,要不要臉不是問題。
乙:怎麼把臉也賣出錢才是問題。
甲:對。不管有臉沒臉,能賣出錢來才是好臉啊。
作者:
掏光養賄
時間:
2012-1-19 05:29
回復
g深海
1樓 的帖子
笑不出來!
作者:
g深海
時間:
2012-1-19 13:36
是啊,洋奴賣國賊揚眉吐氣,有良知的人怎麼能夠笑出來呢!
作者:
彩貝一一
時間:
2012-1-19 15:01
外交部一發言,就可樂
作者:
g深海
時間:
2012-1-19 15:12
回復
彩貝一一
4樓 的帖子
就是啊!
他們的洋主子好癩還有一塊遮羞布,而這些下三濫,洋奴、賣國賊們連一個遮屁簾都沒有。 你想啊!這樣的人一露面,誰見了不「可樂」呢!
作者:
華盛頓人
時間:
2012-1-27 04:30
既非原創,又無來源.
歡迎光臨 倍可親 (https://big5.back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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