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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輾轉多地將7名賣淫女錘成重傷 自稱為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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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木1 發表於 2012-1-12 10:5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從2008年至今年1月7日,一男子在濰坊、廣州和深圳三地用榔頭將7名從事賣淫的失足女子錘成重傷,他被抓獲時,身上還帶著傷人時殘留的血跡。問及傷人的理由,他竟振振有詞地稱是為了懲罰破壞家庭的賣淫女。就在這名山東男子李某華準備在寶安幹完一單就回去過年時,在前晚他落入了法網。

  案發現場:「失足女」暗巷被砸暈

  1月7日晚上7時多,寶城7區甲岸村一條偏僻的小巷裡,阿玲準備返回住處,這裡距她租住的地方不到500米。背後響起一陣緊湊的腳步聲,她一扭頭,借著昏暗的燈光看到一名頜下有絡緦胡的男子舉著榔頭向她衝來,她還來不及呼喊,頭上就感到一陣猛烈的劇痛,癱倒在地。

  民警將阿玲送往醫院救治后,阿玲回憶說,她是一名「失足少女」,錘擊她的人是她一個月前的一名客人。

  前日晚9時許,警方在寶安都之都廣場一角將犯罪嫌疑人抓獲,當場從其身上搜出一把用於作案榔頭。

  作案動機

  錘砸賣淫女聲稱為「正義」?

  經帶回派出所審訊,嫌疑人李某華(男,35歲,山東濰坊人)交代了自己的犯案過程。

  2008年下半年開始,他在老家山東濰坊發現很多髮廊和按摩院不正規,裡面有很多婦女從事賣淫,他覺得這樣很不好,「出現賣淫女后,一些有老婆、小孩的男的也跑去玩了,這樣社會就沒治了,人都不幹活了。」

  李某華說,因為這個原因他開始討厭賣淫女,當時就買了一把榔頭隨身帶著,為了檢驗那些失足婦女是不是真的在賣淫,他還會先和這些失足婦女發生性交易。事後以再次進行交易的借口,將失足婦女騙出來,在偏僻處用榔頭猛砸她們的頭部。

  時空跨度

  老家砸兩人後轉戰廣東「除害」

  李某華說,從2008年到2009年,他在老家共砸了兩名失足婦女。

  2010年,李某華從山東流浪到廣州,又砸了兩名賣淫女,直到自己身上快沒錢了就回老家。

  2011年9月,他又從老家山東來到深圳。李某華說,剛開始他是準備進廠打工的,但身份證在老家的時候就已丟失,沒有身份證打工和租房子都不方便,於是就到處流浪,餓了就撿東西吃,困了就睡天橋底下和草坪上。

  在流浪的同時,他的「除害」行動卻一直沒有停止,直至被抓獲。

  作案方式

  砸完賣淫女后擄走錢財做「活動資金」

  李某華說,從2010年10月份至今,每次作案前他都要在市場附近觀察很長一段時間,直到確定路邊招嫖的是賣淫女,就在偏僻路段用榔頭砸她們的頭部。

  在寶安西鄉、新安兩個街道流浪期間,他先後作案3起,最後這名賣淫女阿玲是發生關係後過了一個月才作案的。

  將阿玲砸暈后,他從阿玲身上搜到了1200元。除了留500元在身上,李某華將剩餘的700元埋在山上,準備以後再取。

  李某華說,這些錢不是他隨便拿去花的,是作為「活動資金」。

  對待違法現象

  也不能用違法手段

  李某華說,他的目的就是要「清理勞務市場,讓人們都靠雙手勞動,不做皮肉生意。」原本他打算過年之前就回老家,沒想到最終還是被警察抓住了。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廣東立國律師事務所律師何金寶表示,普通市民在看到賣淫這類違法現象時,應該向公安機關舉報,而不應該自己下手「除暴安良」。像李某華這種行為,造成了7名賣淫女重傷,已經構成了故意傷害罪,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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