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標題:
有重罪前科的永久居民免除被遞解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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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wbw
時間:
2011-11-3 06:54
標題:
有重罪前科的永久居民免除被遞解出境
本帖最後由 lawbw 於 2012-1-19 06:13 編輯
我們在移民法庭代表唐先生。唐先生在70年代來到美國,持有綠卡已經超過35年。他在80年代有持械搶劫及非法持有武器的犯罪記錄,90年代又有家庭暴力的記錄。2006年他到移民局申請更換綠卡時被移民局拘留。移民局向他發出了要將其遞解出境的出庭通知書。
這個案件非常複雜,由於移民局想對此案作大量的調查又加上移民法官無故將開庭日期延後了兩次,我們花了將近五年的時間才處理完這個案件。最後,我們以唐先生的母親、妻子及女兒都是美國公民為由,成功說服了法官唐先生符合免除被遞解出境的資格。他重新獲得了綠卡,不會再被遞解出境(除非他再次犯罪)。
這個案件成功的關鍵在於:精通法律,謹慎地收集證據以及和客戶做好妥善的準備。
本欄目提供的資訊僅限讀者參考,不構成法律諮詢或律師客戶關係。讀者應就其個案情形向移民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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