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首頁 查看評論


美國要聞 - 近期主要看點
>> 本周熱點
>> 本月熱點
已有(34)人發表了評論
[ 正序查看留言 ]       [ 查看原文 ]
回復 舉報 [ 35樓 大歪宣 ] 發表於 2022-7-19 03:53
30樓 遊客(159.178.x.x): 不建議投喂,這演演算法律?我還不建議寵物店繁殖呢?,哪兒說理去?...
要有執照才能繁殖動物。不是什麼寵物店都可以繁殖動物的。
回復 舉報 [ 34樓 大歪宣 ] 發表於 2022-7-19 03:51
32樓 遊客(159.178.x.x): 我的HOA從發通知改正,到發通知處罰,間隔10天,他們認為自己是gove...
這有可能。但一定不會第一次就來個25萬。你立刻通知說從此不餵了就行了。估計他們是採取不理睬的態度激怒了HOA的人。
回復 舉報 [ 33樓 屠龍刀之原界 ] 發表於 2022-7-19 00:31
其實和餵食流浪狗,流浪貓一樣,看似愛心,其實不然!不過是假仁假義!更增加了流浪狗,流浪貓的存在,危害社會環境!你每天餵鴨子,鴨子到處拉屎,如果你有能力去清理也罷,如果沒有能力去清理,把整個社區弄的臭哄哄的,被罰也是活該!
回復 舉報 [ 32樓 遊客 (159.178.x.x) ] 發表於 2022-7-18 21:57
22樓 大歪宣: HOA一定是下過通知的。老兩口不以為然。...
我的HOA從發通知改正,到發通知處罰,間隔10天,他們認為自己是goverment employee
回復 舉報 [ 31樓 遊客 (159.178.x.x) ] 發表於 2022-7-18 21:47
有人在HOA找到了權力欲和工作保障,於是就瘋了
回復 舉報 [ 30樓 遊客 (159.178.x.x) ] 發表於 2022-7-18 21:42
不建議投喂,這演演算法律?我還不建議寵物店繁殖呢?,哪兒說理去?
回復 舉報 [ 29樓 yongbing1993 ] 發表於 2022-7-18 21:07
好心餵了
回復 舉報 [ 28樓 遊客 (207.216.x.x) ] 發表於 2022-7-18 14:59
造謠黑美國. 上次造謠說加拿大華人沒有家庭醫生 就病死了.
回復 舉報 [ 27樓 遊客 (174.0.x.x) ] 發表於 2022-7-18 14:02
餵食野鴨是傷害野鴨嗎?停止餵食,野鴨會餓死嗎?可以一直餵養直到這些野鴨老死嗎?可以像牛馬狗等飼養動物一樣人道處死嗎?難道比把雞鴨關在籠子里餵養再屠宰它們更惡劣嗎?
回復 舉報 [ 26樓 遊客 (23.230.x.x) ] 發表於 2022-7-18 11:24
起訴的名義數字就是嚇唬人的,法拉盛知名土鱉海明大驢師還告21億美元呢。HOA的人往往是拿著雞毛當令箭的高中檔次的白人,平時別惹麻煩但真到法庭也不用客氣打掉所有指控。
回復 舉報 [ 25樓 遊客 (47.229.x.x) ] 發表於 2022-7-18 11:22
"這個天價罰款一旦被判決,也就意味著他們要賣掉房子來償還。" "好心餵了下家門口的野鴨 美國夫婦直接賠了一套房" Which one?
回復 舉報 [ 24樓 遊客 (72.199.x.x) ] 發表於 2022-7-18 10:26
絕對是屢教不改的。
回復 舉報 [ 23樓 大歪宣 ] 發表於 2022-7-18 10:20
19樓 遊客(135.0.x.x): 尼瑪,名貴族打砸搶燒,打人燒警察局,什麼事都沒有,毒販得到各...
沒讓你下跪就算你運氣了。
回復 舉報 [ 22樓 大歪宣 ] 發表於 2022-7-18 10:18
HOA一定是下過通知的。老兩口不以為然。
回復 舉報 [ 21樓 遊客 (172.58.x.x) ] 發表於 2022-7-18 09:53
德州好像是紅州吧?別沒事兒就往政治上瞎扯,無論啥事都撇到意見不同者身上,那也是一種精神病,得去看看。
回復 舉報 [ 20樓 遊客 (205.234.x.x) ] 發表於 2022-7-18 09:42
連餵鴨子自由都沒了
回復 舉報 [ 19樓 遊客 (135.0.x.x) ] 發表於 2022-7-18 09:35
尼瑪,名貴族打砸搶燒,打人燒警察局,什麼事都沒有,毒販得到各界捐款3千多萬美元,而這樣一對老夫妻卻被罰的要失去一輩子的房子,這樣的美國還是以前的美國嗎?左逼們搞垮美國拉大家一起陪葬,太可惡。
回復 舉報 [ 18樓 遊客 (172.58.x.x) ] 發表於 2022-7-18 09:23
起訴一對退休老人,要價那麼離譜,不是找罵嗎?糟糕的律師,退一萬步說,
回復 舉報 [ 17樓 遊客 (174.114.x.x) ] 發表於 2022-7-18 09:21
嘿嘿,搞運動了
回復 舉報 [ 16樓 遊客 (99.244.x.x) ] 發表於 2022-7-18 09:20
被遺棄的動物應該不屬於野生動物,不用套用規則罰款。
12下一頁

關於本站 | 隱私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 刊登廣告 | 轉手機版 | APP下載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更新:GMT+8, 2024-4-25 13:12

倍可親伺服器位於美國聖何塞、西雅圖和達拉斯頂級數據中心,為更好服務全球網友特統一使用京港台時間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