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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14樓 遊客 (108.160.x.x) ] 發表於 2019-7-12 10:00
腰斬吧!
回復 舉報 [ 13樓 遊客 (107.12.x.x) ] 發表於 2019-7-12 06:51
殺人償命。不是意外殺人,不是疏忽殺人,也不是爭吵中意氣殺人,而是預謀的,先強姦,后殺害。奪取他人性命的意識非常強烈。還有什麼可以狡辯的!?他父親的眼淚是魔鬼的眼淚!
回復 舉報 [ 12樓 遊客 (210.1.x.x) ] 發表於 2019-7-12 05:46
魔鬼連藏屍地都不說,什麼道歉,騙人。
回復 舉報 [ 11樓 遊客 (120.17.x.x) ] 發表於 2019-7-12 05:39
支持處以極刑
回復 舉報 [ 10樓 遊客 (69.143.x.x) ] 發表於 2019-7-12 03:54
天誅地滅!
回復 舉報 [ 9樓 遊客 (172.56.x.x) ] 發表於 2019-7-12 03:52
各位說得對,如果真的有悔意,至少要把被害人的遺骸交出來,不然很難得到原諒。原告人的家屬和律師應該在這一點上做文章,提醒陪審團成員們,這家人so far沒有理由去原諒
回復 舉報 [ 8樓 遊客 (152.16.x.x) ] 發表於 2019-7-12 03:41
一命償一命,合理合法。何況兇犯綁架、暴力、強姦、殘忍殺人、分屍,已經夠殘暴的了!如果對這種畜生級的兇犯還不判死刑,美國的法律就是天下最大的笑話了!
回復 舉報 [ 7樓 遊客 (174.113.x.x) ] 發表於 2019-7-12 02:18
老雜種,還有臉哭,應該抽自己的嘴巴,誰讓你養出個畜生!
回復 舉報 [ 6樓 遊客 (172.58.x.x) ] 發表於 2019-7-12 01:52
這個家株的存在,已及這個案子的難產,是不是說明美國法律的公正!民主!
回復 舉報 [ 5樓 遊客 (70.173.x.x) ] 發表於 2019-7-12 01:48
當年就該把這顆邪惡的蝌蚪射到牆上去!現在痛哭?道歉有屁用!你的兒子太邪惡了,人神共憤啊!
回復 舉報 [ 4樓 遊客 (76.180.x.x) ] 發表於 2019-7-12 01:43
屍首都不交待出來,這真的是一個魔鬼
回復 舉報 [ 3樓 遊客 (73.71.x.x) ] 發表於 2019-7-12 01:14
叫你兒子把人家孩子交出來,讓人家帶回家。
回復 舉報 [ 2樓 遊客 (184.88.x.x) ] 發表於 2019-7-12 00:50
一定要判死刑,而且要馬上執行!不然這些變態殺人狂都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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