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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19)人發表了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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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20樓 遊客 (174.205.x.x) ] 發表於 2019-7-12 13:19
殺!!
回復 舉報 [ 19樓 遊客 (174.222.x.x) ] 發表於 2019-7-11 23:25
這樣的案件應該多些發放在大陸考慮出國留學的學校里,多些普及認識,盡量把這些事降到最低,避免這些悲劇再次發生。
回復 舉報 [ 18樓 遊客 (73.17.x.x) ] 發表於 2019-7-11 19:45
他們的眼淚是為自己可能被叛死刑難過。
回復 舉報 [ 17樓 遊客 (104.10.x.x) ] 發表於 2019-7-11 17:39
被告,皮相為人,撒旦為魂。當爸爸的,到現在都還不劃清界線?
回復 舉報 [ 16樓 遊客 (47.41.x.x) ] 發表於 2019-7-11 16:55
惡魔中的垃圾!
回復 舉報 [ 15樓 遊客 (120.22.x.x) ] 發表於 2019-7-11 12:48
如果真有悔意,應該交代受害者下落,而不是當作不死的條件。
回復 舉報 [ 14樓 遊客 (135.23.x.x) ] 發表於 2019-7-11 12:43
要對精神有毛病的人起警示作用,精神病殺人也要償命
回復 舉報 [ 13樓 遊客 (135.23.x.x) ] 發表於 2019-7-11 12:41
精神有問題就可以亂殺無辜嗎?絕不能開這個頭,精神病患者太多了,這要殺起人來不償命,正常人的生命還有保障嗎?
回復 舉報 [ 12樓 遊客 (135.23.x.x) ] 發表於 2019-7-11 12:37
早幹嘛去了?現在才道歉?太晚了。絕不要被鱷魚淚嚇倒。殺人償命。殺人者的家庭和本人的過錯罪惡絕不應該讓受害者和其家庭承擔後果!寧肯不要屍體也要讓殺人者償命!
回復 舉報 [ 11樓 遊客 (74.15.x.x) ] 發表於 2019-7-11 12:28
先說出屍體在哪吧,否則哭也沒用。
回復 舉報 [ 10樓 遊客 (24.90.x.x) ] 發表於 2019-7-11 12:23
這個女人也有錯,不該去人家房間,想打炮,拿綠卡。被告父母為自己兒女求情是人之常情。我支持。
回復 舉報 [ 9樓 遊客 (148.74.x.x) ] 發表於 2019-7-11 12:15
父子都是魔鬼,去死吧!
回復 舉報 [ 8樓 遊客 (107.77.x.x) ] 發表於 2019-7-11 12:10
這種人太殘忍,根本不配活在世上
回復 舉報 [ 7樓 遊客 (69.122.x.x) ] 發表於 2019-7-11 12:05
病態的人,必有原因,害人害己,可悲可憐可嘆
回復 舉報 [ 6樓 遊客 (98.15.x.x) ] 發表於 2019-7-11 11:56
他兒子還活著就這麼痛苦,那人家女兒都沒了咋辦
回復 舉報 [ 5樓 遊客 (75.161.x.x) ] 發表於 2019-7-11 11:54
畜生死刑下地獄
回復 舉報 [ 4樓 遊客 (73.167.x.x) ] 發表於 2019-7-11 11:45
這種魔鬼還有臉著。
回復 舉報 [ 3樓 遊客 (71.198.x.x) ] 發表於 2019-7-11 11:32
不要再消費這個案子了。
回復 舉報 [ 2樓 遊客 (73.71.x.x) ] 發表於 2019-7-11 11:22
叫你兒子把人家的女兒交出來!讓人家父母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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