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期的護照,千萬不要扔,萬一以後再要出國,就麻煩了」,近日,市民畢女士接到歐洲一家科研機構的邀請,準備辦理護照出國考察,沒想到辦證時卻遇到了讓她意想不到的麻煩。昨天,南京市出入境管理處有關負責人提醒廣大市民,過期的護照千萬別扔,這樣可以節省大量的辦證時間。此外,港澳通行證的簽注次數和出境有效期方面,一些市民也存在認識誤區,警方提醒廣大市民,注意相關規定,以免帶來麻煩。
過期護照隨手扔差點誤事
近日,南京市民畢女士接到歐洲一家科研機構邀請,準備辦理護照出國進行學術考察。因為時間比較緊,畢女士一拿到對方的邀請函,就拿著戶口本身份證心急火燎地來到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理出國護照。辦證民警在電腦上檢索后告訴她,她以前曾辦過護照,目前已經過期,按規定,辦新護照時必須出示舊護照,否則必須將舊護照掛失才能辦理新護照。畢女士一聽傻了眼,她清楚地記得,自己在2006年整理東西時曾翻出過那本護照,但她一看已經過了5年有效期,以為沒用了,就隨手往旁邊一扔,早就不知道跑到什麼地方去了。沒想到,現在竟然又要派上用場了。
警方提醒:在平時的辦證工作中,辦證民警時常會發現像畢女士一樣的市民,他們以為護照過了期就徹底沒用了,可以像扔垃圾一樣扔掉,殊不知,即使過期,在申領新護照過程中,舊護照也是一個必不可少的證件。在查驗無誤后,警方會將舊護照連同其他證件一起交還給辦證人,而不會沒收。如果市民無法提供舊護照,警方將要求其將舊護照掛失,掛失后,相關信息將由上級公安機關傳輸到各邊檢口岸備案,以便查驗,這個過程一般需要3個工作日,如果沒有急事,倒也不要緊,如果行程很緊,無疑會給辦證者帶來不小的麻煩。
港澳通行證可多次簽注
南京市民常先生老夫婦倆退休后老來無事,喜歡上了自助旅遊。玩遍了內地的很多風景名勝之後,去年,老夫婦倆辦理了赴港澳通行證,準備去香港轉轉。一般情況下,赴港通行證有效期一年,可選擇辦理往來一次和往來兩次兩種簽注,辦理往來一次需繳納20元辦證費,往來兩次則需40元。為了省錢,老夫婦倆就都辦理了往來一次的簽注。到香港后,老夫婦倆發現雖然只隔了一個羅湖口岸,但深圳物價比香港便宜很多,為此,常先生的老伴就通過口岸跑到深圳這邊來買盒飯,準備買了盒飯再通過口岸去香港。沒想到,口岸邊檢人員一看,便說不能通過,因為她辦理的是往來香港一次的簽注,只要進了口岸,就算往來一次,不能再回去了。
警方提醒:赴港旅遊每次簽注有效期一年,一次簽注可往返澳門一次,可往返香港一次或兩次,每次可逗留7天。舉例而言,某市民申請港澳通行證,簽注簽發日期是「2008年3月10日」,有效期一年,往返次數是兩次。某市民在今年6月5日去港旅遊,那麼他必須在6月12日返回,只要通過羅湖口岸,即視為返回。如果他玩得意猶未盡,在通過羅湖口岸后,可立即返回香港,再逗留7天,到6月19日,必須再次返回,這次返回后,他在一年內的兩次赴港指標即已用完,不能再返回香港。如果他還想繼續在香港玩,可在深圳住下,將證件寄回南京,委託親友到出入境管理處代辦簽注,有效期則從新的簽注下發日起算,一年內有效。待證件寄回后,他又可以繼續往來香港。
港澳探親簽注有效期有變化
南京市民萬先生的舅舅在香港,因為只有這麼一位舅舅,且其又沒有子女,萬先生因此經常去香港探望他。去年11月下旬,萬先生又辦理了赴港澳通行證的探親類簽注,準備去港探望舅舅。12月2日,萬先生拿到了通行證,上面註明出境有效期到今年3月2日。3月4日,他又從香港去了一趟深圳,準備再返回香港時,被邊檢人員攔了下來,告訴他證件已經失效,不能再去香港了。萬先生感到很驚訝,仔細一問才知道探親簽注的有關規定已經發生了變化。
警方提醒:目前,赴港澳探親簽注最大的變化在於對「出境有效期」的規定上。赴港澳探親簽注3個月內有效,可在港澳逗留3個月。以往的出境有效期從赴港澳之日起算,而現在則嚴格按照簽註上的截止日期。舉例而言,如果是1月1日簽發的簽注,出境有效期到4月1日截止,按以往的規定,某市民可以在1月1日到4月1日之間的任何時候赴港澳,如,3月1日啟程,則從此時到6月1日之間這3個月,市民可任意往返內地和港澳。而按現在的規定,如果市民仍然是3月1日赴港,那麼市民只可在3月1日至4月1日之間任意往返於內地和港澳之間,4月1日之後直到6月1日,市民必須待在香港,不可自由往返,一旦返回內地,則視為證件失效,須重新簽注方可返回香港。
本報記者 羅雙江
楊昉 來源:揚子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