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是男人還是女人,也不論是什麼原因走到了「離婚」這片舞台上,佔據主角的、強勢的、男權的男人們,演繹的不是仁義道德,更多的是上演著最末流的一出無賴戲。這些末流的男人們,在這個時候,將所有的偽裝祛除,讓他們醜陋的靈魂徹底的、毫無忌憚的裸露出來…
案例1:離婚前他轉移了他們共有的財產
這是另一個女人的真實故事:
「這世上小男人多的是。我和丈夫離婚時他也是乘我不在時把所有家中值錢的東西全部轉移了(在國外買4.5萬的金器和寶石)。
就連我們結婚時他母親給我的一隻戒指都沒留下,我還打算等我兒子大了結婚時給他呢。呵呵,很卑鄙噢。沒有這些東西我和兒子照樣生活的非常好,現在我很感謝他的所作所為,因為對他的鄙視讓我減少了許多痛苦,也讓我豪不猶豫,沒有一點留念地完全徹底地把他忘卻。」
「我非常感謝他的無情和小氣,本來嗎,小男人做不了大事業。」
案例2:離婚前他用卑劣的手段騙走了妻子的病例
這是一個律師描述的辦理過的真實離婚案:
「之所以稱做案子,是因為被告到了法院。」
「讓人啼笑皆非的是,整個離婚案的準備工作上,我委託人的『前丈夫』——一個有身份、有地位的教育工作者,在事前打理的本末倒置,無懈可擊。就連見多識廣的律師都連連叫絕。比如,我的委託人生病住院的檔案都被他用卑鄙的手段從醫院騙走,從而無法證明病情的嚴重性,以達到他既拋棄生病的妻子,又保全自己的財產目的。」
「醜惡的嘴臉至今讓我想起就噁心。」
案例3:婚姻中的男女,究竟誰的眼裡只有錢?
小月的那個男人在花光了小月所有的積蓄后,還將小月告上法庭,原因是——小月想過安逸舒適的生活和一個有錢的老公。還說,小月她眼裡只有錢。
在法庭上,那個男人要求分割小月的房產和車。現在小月面臨的結局就是,被那個男人花去的錢不但打了水漂,房子和車還要分給他一半。小月辛辛苦苦多年的積蓄,也隨著婚姻的破裂而一夜間又回到了圓點……
案例4:幸好沒有嫁給他!
這是欣欣的故事:「我和男友分手時,他提出讓我把他送我的禮物折算成錢還給他,我只好粗略算了一下,反正他送我的每一件東西當時就告訴我價錢了,說實在都是質次價貴,我粗略算了一個整數大約4000元,給他附了一張清單,可是他說不夠,提出還有買雪糕,羊肉串也是他付的錢。
天,我哪能記得清那些零錢啊,何況我也買過東西給他,吃飯也付過賬,怎麼算得清,後來我把上班兩年的所有存款10000全部給了他,才徹底了結,他無論如何都不可能再說不夠了,多出幾倍了。這件事讓我永遠都看不起他。十多年以後他發財了,開著好車,請我吃飯時問我是否後悔當年沒有眼光離開他,我笑了,這人沒長進,永遠把錢看得比天大,我告訴他,我這輩子做過很多錯事,唯一做過最正確的一件事就是離開他,我很慶幸。」
案例5:為了情人,他把老婆和孩子的住房給謀算了!
「他讓我把房子抵押了,好貸款給他機會為家庭拼搏。」「他說從沒想過離婚,但又不想離開那個第三者」「他不按時給小孩的撫養費,還要責怪我催促」「離婚不到半年,他和情人的兒子就出生了。可我還是沒告他重婚。因為曾經有過的美好,因為不想讓小孩有個被判刑的爹」「不想把時間浪費在報仇上,因為還有許多工作比這更有意義。因為還有很長的路想開心的走下去。因為放手了包袱,所以收穫了更多美好和開心。」